《仰望来年炙烈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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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来年炙烈的阳光-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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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苦笑,却是极迅速地便又换上了温文尔雅的笑容。

他真的就没有机会吗?他竟然有一点儿不甘心。

程潜要结婚了,请半夏帮忙参谋婚纱。半夏一听他说话,怔了一怔,当即想到杜炀,“你告诉她你要结婚的事了吗?”程潜浓眉一蹙,说:“别跟我提那个不识好歹的丫头。”他想起几日前在酒吧里看到她和一个地痞混在一起,他上去拉她走,她还嚷着叫他不要管他。他心里那个气,打定主意以后不管她了。

孔半夏看着他,目光扫他的眼睛,看着他蹙眉的表情,她忽然说:“你知道的,是不是?”程潜一怔,“知道什么?”他的心里却有一种怪异的情绪涌过。他是知道的,知道杜炀喜欢他,可是他一直装不知道。他并不认为自己喜欢杜炀,他觉得要喜欢早喜欢了,他喜欢的人是曹莞,杜炀只是他的朋友,他对杜炀没有其他的心思。

半夏见他不答,拿出手机拨了杜炀的号码,“程潜这家伙说要结婚,一起来选婚纱吧!”电话里一片平静,程潜也在一旁听着。不知为什么,他凝神关注着电话里的声息。

好一会儿,那头才终于传来杜炀的声音,仿佛有气无力。半夏心里一软,知道她终于支撑不下去了。杜炀声音很淡地说:“他终于要结婚了?替我恭喜他!”她说完就挂了电话。

半夏放下电话,看向程潜,程潜正皱着眉头,眉间拢出一道很显眼的川。

“那家伙怎么这种语气!”程潜有点不满。

孔半夏“哼”了一声,笑了,“你还希望她是什么语气?”程潜看向半夏,说:“你怎么也阴阳怪气的!”孔半夏平静地回视他。他心里突然很烦躁,手在西装口袋里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摸出一盒烟,又开始翻找打火机。

终于他抛下烟,也放弃找打火机,阴郁地道:“我还有事,今天先不去看婚纱了!”程潜回去后,始终不能平静。他看着床头的手机,终于翻找到一个电话号码。这个电话明明应该滚瓜烂熟的,可他就是记不住。因为每回都等不到他打电话,这个电话的主人已经唧唧喳喳地打来了。

他按下绿色键,绵长的嘟嘟声传来,却很快被挂断了。

他听着手机里传出的“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没来由的更加心浮气躁。

他不过是决定结婚了。他年纪不小了,父母对他都有期盼,他娶的人是他一直喜欢的,他了了多年的夙愿,他还浮躁什么?!

可他就是坐不住。他把车开到杜炀家楼下,一面上楼一面想:我肯定是疯了。

他敲她家的大门,砰砰的一声接一声,很用力,仿佛怕没有人来开门。终于拖鞋拍打地板的啪哒声由远及近,门被打开了。他收回手掌,掌心通红一片。

杜炀看着他,唇边带着笑,问:“怎么了?程总这么晚来我这里干什么?”程潜也不知道自己来干什么的。杜炀看着他,渐渐地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他们僵持了很久,杜炀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机会。她在心底死命地给自己打着气,终于鼓起勇气开口:“程潜,我喜欢你。我告诉了你之后,情况会不会有所改变?”他的无名指上带着订婚戒指,高大的身躯有些僵硬,“我昨天向莞莞求婚了。我们要结婚了。”他有些词不达意地说着,说了什么自己都不太清楚。杜炀哀怨地低下头。是的,她从来都知道无论说与不说,都会是这样的结果!他叫莞莞叫得多亲切,而他从来只叫她杜炀。她提起精神,说:“哎,那你快回去休息呀!大半夜跑到我家来敲门,存心叫我误会啊?”她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关了门。

第二天杜炀就离开了,连孔半夏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程潜的婚礼并没有因此无疾而终。和曹莞结婚是他多少年来的执著追求。程潜的婚礼半夏最终还是去了,觉得曹莞穿着婚纱很漂亮。在化妆间,曹莞突然把其他人请出去,只留下了半夏,“你还喜不喜欢方懋扬?”半夏没有回答她。曹莞的眼神有些怪,喃喃道:“爱情,爱情不过就是这样,你和他以前那么好,最后他还不是另结新欢?更何况他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我这样的叫什么爱情呢?”半夏听到她的话,内心一阵发凉。她很想知道曹莞到底爱不爱程潜。可这时候程潜敲门进来了,一脸笑,心满意足的样子。

半夏吞回差一点儿问出口的问题,有些事,还是朦胧一些的好。

程潜条件好,所以曹莞在爱情没有结果时,最后还是选择了和程潜在一起。那她呢?谭谏严的条件比程潜更好,她经历了这么久最后答应和他在一起,是不是也是同样原因?以前她喜欢方懋扬是倾尽所有。毫无保留地爱,现在她爱谭谏严的呢?

她手脚冰冷,这些年她一直怕,怕自己不能爱。不懂爱了。

半夏去新华书店买书。那是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她要去的地方在四楼。半夏到了四楼的拐角,迎面走过来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本书。

她先看到他的书,深奥却熟悉的研究领域,然后才看到那拿着书的男子。对方停下脚步,她也顿住,男人的眉眼出众,额头饱满,一看就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人。

当年的张扬已经隐藏在沉淀后的目光下。他现在西装革履,当年他却很少穿西装的,总是一件休闲衫。一条运动裤。有一次,系里让他去迎新晚会上致辞。一大早,他穿了一身西装,一直站在镜子前面照,还一面系着领带一面问她:“是不是没穿好?怎么感觉这么怪异?”见他这副样子,她凑到他面前,在他颊上响亮一吻,“我的男朋友很好看。”他咧起嘴,露出雪白的牙齿,竟然有一点儿傻气。

只有在她面前。她眼里,他才会偶尔露出这么一点儿傻气。

迎新晚会他给她在安排台下第一排的位置。那是大学生活里他第一次当众演讲,自然盛情邀请她出席。

她坐在下面,听着他响亮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扩散到整个礼堂。她旁边的新生代表在小声地说话:“那个男生长得真好看,名字也好听,方懋扬,是哪个'mo'?”她很想回答是“予懋乃德,嘉乃丕绩”的那个懋。可是毕竟人生地不熟,她不好意思太嚣张,只得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周围的人议论他。

那时候她多自豪,为了他的成就而自豪。他的出色仿佛就是她的荣耀,再没有比这更值得她高兴的事情了。她从来都觉得那是无上光荣。

她看着他在台上的一举一动,真是优秀呀,哪个学校里的男生还有她的方懋扬那么耀眼呢?他站在台上意气风发,声情并茂地演讲,只有她看得出他细微处的小动作。只有她知道,他懒得连条内裤都不愿意自己洗;只有她知道,他就是喜欢这样压榨她,压榨她的一切,而她也愿意被他压榨。

从她的角度看过去,正好可以看到他放在台下握成拳的手。

她嘴角扬起笑,等着他致辞后走下来坐在她的身边。

身边一直在议论的两个女生突然没了声音。他当然不会知道这样的小事,他只看着她。

“半夏,我刚刚讲得好不好?这西装估计是买小了,紧紧的,不合身。”“很好呀。”她仰起脸,脸上笑容明媚。

他的西装明明合适,穿在他身上很好看,他不过是不习惯罢了。

可是那些美好已经离她很远了。她眼前的这个人,是另外一个方懋扬,潇洒地穿着西装,反倒是休闲衫会让他不自在吧?

她凝神想得有些久了,久到他的面色也微微变得抑郁。

这是她希望看到的神色呀。如果他能坦然面对她,那不是太叫人伤心了?

“一起去喝一杯咖啡?”她收回思绪,为了表示让他等待的歉意,她提出邀请。结了婚的是他,不是她,她完全可以随心所欲。

他点头,“你可以先买书。”是了,她是来买书的。她走向医学区,细长的高跟鞋衬托着她的身姿更为窈窕。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走路的姿势也变得风姿绰约。

方懋扬跟在她后头,只相差一步。在旁人眼中,这完全是两个气质出众。外形相配的男女啊。可惜他们不过是两个没有多大关系的人,旧欢不如陌路!

她很快找到要买的书。他非常有风度地接过去,替她排队买单。她感慨道:“现在的书都不便宜。”他闻声轻笑,从皮夹内抽出银行卡付账。两人脑里却不约而同地想到以前两个人读书的时候,她什么都嫌贵,看到喜欢的东西,先不拿起来看,而是似模似样地问价钱。无论对方开价多少,好像都无法得到她的认同。“这简直是天价!”“好贵,我们再看看好不好?”咖啡厅里很明亮,轻柔舒缓的音乐慢慢流淌,温暖的光线透过玻璃窗照进来。她没有看他,而看着窗子外面人来人往的大街。

他们都有千言万语想说,那些哽咽在喉咙里的问候太多了,所以无从说起。

没有我你能幸福吗?你已经是父亲了,知道吗?如果我们的孩子生下来,都应该上小学了。

窗子外有北方常见的老槐树。孔半夏缓缓开口:“国槐,学名SophorajaponicaLinn——性耐寒,喜阳光,稍耐阴,不耐阴湿而抗旱,在低洼积水处生长不良,深根,对土壤要求不严,较耐瘠薄,在石灰及轻度盐碱地上也能正常生长。但在湿润。肥沃。深厚。排水良好的沙质土壤上生长最佳。耐烟尘,能适应城市街道环境。病虫害不多,寿命长。”她一一列举国槐的好处,仿佛是在上高中的生物课。

方懋扬耐心地听着。她说完,笑问他:“你有什么想补充的没有?”他的嘴角已有淡淡的纹路。他闭上眼睛,眼皮跳动,喉咙微涩。

她的声音缓缓冲击着他的耳膜,带着熟悉的语调。

他全身无法抑制地震颤。这样的震颤很轻微,她没发现。最后他说:“没有,我生物学得不好,你知道的。”她笑,当然知道。

生物好的是她,记忆力好的也是她。

“我喜欢生物,以后可以做什么?”“可以做的很多呀,营养。制药。生态。环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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