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悦雅转过身,悄悄抹去了冰凉的泪水,为什么会这么怀念呢?这样的怀念?前所未有的怀念?也许,是因为现在这样的幸福,也希望,小的时候,能够有。
如果小的时候,能够有这样的幸福,那么这一生,就会不是这样吧!悦雅睁开眼睛看着白而细的沙子,那里,有几滴眼泪的痕迹,Mummy,我为你设想了那样美好的一个死亡结局,可是,总有人,要破灭我的梦想,如果当初你不打开那道门,我永远也不会杀你的。
“悦雅睡着了。”门边那红色的影子轻轻闪动,一个满面皱纹的面孔出现在门内。
“是吗?那太好了,你出去吧!”
女人拉住了那张脸,“Connie才……岁,你……。”
那张脸挣脱了女人的手,那苍老的声音冷酷得令人心底发寒,“你已经答应,只要这一次,只要一次,我就让你留在文滔身边。”
女人犹豫了,那张脸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咦,怎么她不在床上?”
女人抬眼看了看空旷的大床,慌了,“Connie,Connie,你在哪里?快出来,快出来啊!”
精致得如同烤瓷娃娃的悦雅,躲在屋外的大花瓶旁,心里拿着那条细细的绳头,Mummy,你快出来吧!
女人惊慌的跑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焦急,悦雅冷酷的想,也许,在那个时候,她仍在为不能留在Daddy身边而焦急吧!
女人绊到了绳子,身子摇晃着,女人努力的不让自己滚下楼梯,悦雅站在她身后,轻声的叫:“Mummy。”
女人欣喜的转过头,“Connie,拉住Mummy……。”
可是,女儿只是伸出纤长而稚细的手,轻轻的推了推,女人滚到了楼下,仰面向天,在她满是血污的脸上,悦雅看到两道细细的泪痕,原来,Mummy也会伤心啊!
然后是那个老头,他才跑出儿童室的门,就倒在地上,浑身痉挛,那瓶药滚到悦雅脚下,老头子竭力的伸出手,想拿到那瓶药,可是悦雅轻轻的动了动脚,那瓶药顺着楼梯滚到了Mummy身边,老头子绝望的看着她,“我诅咒……。”
那苍老的声音,时间回响在她的耳边,在她最虚弱的时候,侵袭她,也许这一生,真的就这样被诅咒了吧!
悦雅冷冷的笑着,奇怪,怎么变冷了呢?
“欢欢,悦雅睡着了,来吧!”
是辉叔的声音,他站在屋外,然后,她听见欢欢蹑手蹑脚的爬了起来,然后飞快的消失在门边那道昏黄的灯光中,门关紧了,随后,隔壁传来男女亲热的声音。
是这样的,一直是这样的,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辉叔和欢姐的关系了,她可怜欢姐,因为,从认识他们开始,她就明白,欢姐从来没有爱过辉叔,可是她没有任何的生存之力,所以,只能听从辉叔的摆布,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走开,我让你走开,不要一天的缠着我。”是欢姐醉酒的声音,带着那样的不耐与厌恶。
“阿欢,刚才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是谁?”是辉叔微带嫉妒的声音,那声音里,充满着无奈与悲伤,还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悲愤。
悦雅安静的关上台灯,锁好门,她知道,注定又是一个不眠的争吵之夜,在这如同急风暴雨般频繁的争吵声中,她深刻的了解了辉叔和欢姐的关系,原来,辉叔竟然是这样的爱着欢姐,而欢姐,又是这样的讨厌他。
也许在去龙城之前,已经有预感了吧!辉叔一直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而辉叔看欢姐的眼神,却充满了狂热和爱怜,悦雅知道是为什么,因为,她抢走了她的心爱——那个穿白色休闲服的男孩。
悦雅从来不知道,引起一个男孩的注意力竟然这样的容易,她只是微微的对那个清雅的韩国男孩笑了笑,他就向她缴械投降了,完全的忘记了欢姐。
悦雅笑了,至今,她还能想起那个男孩稚气的笑容,充满着一种向上的激情和渴望,第一次约会,他对她说:“Connie,你放心,我会努力的赚钱,努力的买一幢房子,然后,我们就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那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在那个结冰的小湖上,他拉着她的手,快乐得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雪花不停的飞旋而下,几乎要将整个天地淹没。
然后,就是樱花绽放的季节了,晚上很冷,他和她并排坐在一间小学校里,傻瓜般的盯着那一树绯红的花瓣一片一片的在月光下掉落,如果秋风中飞舞的蝴蝶,她感到了那些翩跹飞舞的精灵中,那一道冰冷的目光,就像那年冬天结冰的湖面。
不久之后,辉叔说要做一票大一点的生意,然后到中国去定居,她知道,一定是欢姐有了一个缜密的计划,要摆脱她了。
没关系,一切都关系,只要辉叔过得幸福,即使是要她做出一辈子的牺牲,又能如何呢?可是,欢姐最终还是辜负了辉叔,可怜,可叹!
在读到辉叔遗书的最后一句,她已经预计到了辉叔的用心,他这样的费尽心机的为欢姐畴谋打算,可惜,欢姐永远不会了解他的一片良苦用心了。
泰国的海滩?
怎么又流泪了?悦雅静静的拭去眼角的泪水,好了,这次没有泪水流下来,到了下次,应该不再有泪水了吧!
泰国的海滩,不过是一片虚幻的梦境而已,辉叔以为把自己的行踪买给龙皓,就能得到足够的钱,为欢姐营造一个丰裕的下半生,可惜,他没能成功,他没有采乐聪明,采乐断了所有的线索,本来,在滨海,她就应该被龙皓抓到的,可是,她有采乐。
采乐永远不会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所以,他重新造了一份遗书,可是他不知道,她能够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所以,她还是看到了最后的那句话:嘉世广场1314。
嘉世广场1314,是龙皓的住所,从回到滨海,她就知道了,辉叔,你真的是老了,竟然不知道,你的养女会这样的聪明,中国的古人说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所以,从一开始,我就密切的关注所有关于龙皓的消息,不止是我,还有采乐。
这世上,只有龙皓才是采乐的对手吧!
看着远处采乐和Apple嬉闹的身影,悦雅由衷的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可是禁不住,两行热泪流了下来,采乐,如果没有你,也许我早已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吧!
在泰国的种种,就像电影一样掠过眼前,Apple指着街对面的银行,“Mummy,这是什么?”
对啊!这是什么?这是采乐爱她的一颗真心啊!他大费周章的买下了那间银行,绞尽脑汁的想出了这个办法,告诉她,什么是1314?
采乐,他真的很聪明,他知道,普通的解释她不会接受,所以,才有一个这样令她伤心的安排,无论如何,那封信所揭露的,都比不过辉叔将她出卖给龙皓来得大。
可是采乐,他不知道,和辉叔生活的那十几年中,她对他的了解,辉叔绝写不出那样情真意切的书信,不是他没有这样的感情,而是以辉叔的受教育程度,他不可能想出信中信这个方法,因为,辉叔只会说英文,不会写。否则,她是不可能用那么长的时间,才看到那封信的秘密的。
可是Apple,他竟然能够看出那封信的秘密,还有,Apple已经有几次令她意外的举动了,到底,Apple是她和采乐的孩子啊!
原来人的心,竟然可以承受这样的伤痛,悦雅闭上眼睛,又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不要伤心了,再也不要伤心了,尽管心痛得就如同被一把锋利的小刀,轻轻的切割着、轻轻的滑动着,在那些细如牛毛的伤口中,鲜血一滴一滴的溢了出来,慢慢的形成一汪血色的湖泊。
正文 十二章 五节 渴念
“各位游客,欢迎大家来到英国。我叫Nancy,在今后的五天时间内,我将带您游遍伦敦的大街小巷,让您充分的了解伦敦的风土与人情。在此期间,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或要求,请随时与我联系。”这位年轻的导游小姐,满面职业化的微笑,就像一个会活动的木偶。
余梦杨拉着行李,跟着同团的人上了西思罗机场外的大巴车,余梦杨找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了下来,终于到伦敦了,现在,就一点一点的靠近梦想吧!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容,“Hi,一个人来旅游吗?”
这对新婚夫妇看上去相当平常,中年男子,微微有点儿发福,带着中年人的志得意满和一点点的傲慢,而那个年轻的、艳丽的妻子,虽然举止显得很有教养,余梦杨还是从她注视他轻佻的目光中,看到一种风尘的气息。
这样的一对夫妇,和他们在一起,一定会很有趣的,他真心的笑了,“是啊!”
“18世纪,享誉英国文坛的大师萨瘳埃尔&;#8226;约翰逊曾经这样感慨:当你对伦敦厌倦之际,就是对人生也已经厌倦了。
也许,您已经觉得这句赞誉名不副实,的确,伦敦街道的仍然有被烟熏的迹象,那是过去的浓烟重雾造成的,您现在仍能看到,主要建筑物都在进行洗涮烟尘的工作。
无论怎样,伦敦自古罗马帝国以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骄傲与传统,曾经被称与‘日不落帝国’的英伦首都,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的沉淀,默默的诉说着属于自己的过去。
伦敦的每一条大街小尽,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呆会儿,当我们漫步在伦敦塔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时,每一步,您都能感到时光,在我们的身边,慢慢向后倒流……。”
在余梦杨眼中,这大巴车上的十几个人,除了他之外,没人真正的在听Nancy的讲解,有个日本的老太婆用生硬的英文问导游,“伦敦有哪些比较好的购物场所?”
Nancy微微一笑,“说到购物,伦敦的购物场所分为五种,怀旧、另类、昂贵、乡野和特色。
怀旧的购物场所,是位于邦德街上的Potnum&;Mason 广场,它出身高贵,曾经是王室杂货店。这里的橱窗设计最具古典的贵族特色,今年圣诞节后,有几个橱窗像漫画一样演绎了浮士德的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可以一块儿去感受一下。
而另类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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