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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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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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为何认定我有困难?”

“我方才听到了你的叹息。”若不是有困难,又怎么会发出那么无奈的叹息声?

“叹息?”厉千孤一愣,随即摇摇头。“妳想太多了。”

“不,我真的有听到。”她十分肯定。

“我真的没事。妳走吧!”人家如此热情对待,他自然也不能太不近人情,所以只叫她“走”,没叫她“滚”!

“没事?怎么会没事呢?”风筝才不信。

他越是矢口否认,越是有鬼,说不定对了,说不定他和家里那群人一样,全都认为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能够做只供人欣赏的花瓶。

“太过分了!你怎么能”咦!人呢?她四下观望,才发现那高魁的身影已离开她有数十步之遥,走进一家客栈去了。

她二话不说,也跟着跑上前去──

第二章

“怎么又是妳?”厉千孤才刚刚坐下,喝了一杯酒,抬头便看见了那张笑盈盈的脸蛋站在自己面前。

“唉!藉酒浇愁愁更愁。这道理你不会不懂吧?”这下子风筝更认为自己身负重任,必须替他解开满腹的苦楚。

她究竟是发哪门子疯啊?竟然如此关心一个陌生人?厉千孤真不知道该哭该笑。

只是往事历历,女人啊,是他这辈子绝不愿再招惹的了,就算是萍水相逢,他也要保持距离。

“妳走吧,免得遭到不测。”靠近他的女人都没好下场,他有必要警告对方。

“哎呀!”风筝瞠大了一双好奇的水眸,激动地大叫。“真的有人在追杀你?多少人、对方是谁呀?你们有什么仇恨?”

哇呀!剌激,真是太刺激了,让人追杀的滋味还没尝试过,她决定与他同甘共苦,做一对“难兄难弟”。

他若真被人追杀有那么值得高兴吗?厉千孤开始怀疑她的脑袋出问题了。

“怎么不说呢?大哥,小弟愿意跟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风筝脸上的笑靥,比午后的太阳还要炽烈灿烂。

怎么越说越离谱了?厉千孤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

“大哥,难道你不相信我吗?虽然我武功普普,但是要撂倒几个喽啰绝对不是问题。”换言之,如果是狠角色,她就只有逃命的分了。“你快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好让我有心理准备呀!”

说着,她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似乎真有那么一回事。

“唉──”厉千孤实在很难相信,这样“天真无邪”的人居然还能平安地活到现在,莫非是受到她家祖先之灵的庇佑。

“唉?唉什么呀?”她连连安慰。“别担心、别担心,如果我对付不了那些人,还有我小弟祖儿呀!呃对了、对了,我家四妹火雁也很厉害,她的功夫尽得我娘真传,不需要担忧。”

嗯嗯!事情一定很严重,要不然他的眉头不会越锁越紧。

“怎么,真的到了生死关头了吗?要决战了吗?你们约在哪里?我绝对不会弃大哥于不顾的,我”她摆出很有义气的模样。

“妳是谁?”厉千孤很想知道,究竟是哪家人这么厉害,居然能教养出这种既天真,又幻想力十足的笨娃儿来。

“我?你不知道我是谁?”啊啊啊!对了喔,她从头到尾都没自我介绍呢,他当然不知道啦!

风筝笑弯了一双眉,她知道了,一定是他还在顾忌她的身分,担心她是敌对的同伙人,才不敢轻易泄漏秘密。

唉,早说嘛!

“大哥,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坐不改姓、行不改名,姓花,名风”对了,她不能告诉他自己叫做“风筝”,那名字太女性化了,不适合她这“堂堂男子汉”使用。

“什么?”厉千孤毫无表情的脸上总算出现不同的表情了。

啊哈,想不到自己的名字如此有震撼力,风筝依旧甜甜地笑着。

“是啊,我就叫做花风”咦!花风?花疯?不不会吧!

她甜美的笑靥垮下。

“哈哈哈──”同时,厉千孤那张长久冷峻的脸,终于融化了。

她的名字,还真是震撼力十足哩!

“嘿嘿,嘿、嘿、嘿──”风筝脸上挂着尴尬无比的苦笑。

死老爹,就知道他没安好心眼,居然帮她取了个这么“好笑”的名字,要不眼前这座冰山也不会融化,还如此“笑容可掬”,差点喷泪。

“你你笑够了没有啊,我的名字真有这么好笑吗?”她小心翼翼的口吻中带着委屈。

“哈哈咳咳咳!”厉千孤克制住自己想笑的欲望,摆出正襟危坐的模样。

真难得,想不到自己居然还会笑,还懂得笑,这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对不起。”他诚心地道歉。毕竟名字要取作什么,并非是自己能够作主的。

“没没关系啦,反正我也觉得这名字很很难听。”随便姓什么,配上个“风”字都不错,就是姓“花”不好,害她平白无故让人笑了一顿,太委屈!

不过说真的,他笑起来的样子,比他冷着一张脸时好看太多了,想想也是挺值得的,不是吗?

“厉千孤。”他忽然道。

“嘎?”风筝心头一震,好熟悉的名儿呀,好象在哪儿听过呢!

“我的名字。”对方因他的情绪失控而显得难过,他其实是有些自责的,毕竟她看来诚心十足。“也不怎么好听,是不?”

她十分诚实地连连点头。

“是啊,千孤,听起来就很可怜的样子,也难怪你会被追杀。”幸好她爹没真的心狠手辣,让她真叫“花风”,想来她老爹还是挺不错的。

不过这名字到底在哪里听过呢?她还是想不起来耶!

厉千孤闇黑的眸子闪过一丝感动,这娃儿,不但天真,而且坦率。只可惜,自己心如止水,谁也帮不了他。“这顿我请客,小姑小兄弟,往后遇见陌生人,可千万小心。”他丢下银两叮嘱道。

“等等。”风筝拦住了他的去路。“你还没告诉我,你的仇家是谁呢!”

“我没有仇家,也没有人追杀我。”

“啥?”换言之,一切都是她的幻想?“不会吧,我明明看见你”

“真的没什么。”厉千孤甩过头去,有些狼狈。

他总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以冷漠的面具作为武装,不让人窥探自己的真心。不知这小姑娘究竟是怎么看见他层层包裹住的心,不过他可没对陌生人掏心掏肺的习惯。

习惯孤独、也注定孤独。人来人往,都与他无关,他是孑然的、是遗世的,人世间的纷纷扰扰都不与他相干,如此萍水相逢的缘分,更是不必要。

他转身就走,毫不理会背后的叫嚷。

“厉厉大哥、厉大哥”风筝也跟着追出客栈。

可是──人呢?才转眼间而已呀,那抹孤独的颀长身影,就像是平空消失了般,再也寻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痕迹。

“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所有人都不肯让我帮忙?家人如此、陌生人也如此,难道我真的那么差劲吗?”一向乐观的她,也忍不住怀疑起自己来。

※※※※※

花祖儿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弟弟,一看见向来活泼开朗的花大姑娘竟然也会愁眉苦脸,立刻编派了几项事情让她去处理;另一方面还派人搜寻火雁的下落,好让花大姑娘堂而皇之地有事可做、有忙可帮,免得她一天到晚乱幻想,睁着一双楚楚可怜的眼睛,责怪小弟害她成为一只无用的米虫。

此时“逢春堂”像往常一样,拿药看病的人来来去去,络绎不绝,而风筝就穿梭在其中,穿著小厮的衣裳,忙得不亦乐乎。

果然还是祖儿了解她,一忙碌起来,便将之前的不愉快忘得一乾二净了。

“大小不,阿筝,妳在做什么?”急忙大喊的正是“逢春堂”里的管事,名叫花孝,他在花家工作也已经一、二十年了,算来也是花家的老忠仆之一。

花孝一听见大小姐风筝要来“逢春堂”当小厮,已经很无法接受了,没想到这大小姐还真是随和得彻底,连求医患者的痰盂也争相帮忙倒。

老天爷,打道雷劈死他吧!让大小姐纡尊降贵的做小厮已经很十恶不赦了,他怎么能让一个千金小姐沾那种秽物呢?

“我在倒”风筝话都还没说完,旁边懂得看眼色的其它小厮早已抄走了她手上的痰盂,不让她多沾手了。“喂!你怎么”

“我的大小姐呀!妳能不能安静地坐一会儿,休息一下,我求求妳啊!”花孝连忙将她推到一旁的椅子上。

说起花家的四位姑娘,算来还是三小姐涟漪正常些,说话秀秀气气、个性温温柔柔,总是安静地躲在绣房里,几乎足不出户,瞧!多令人称赞的大家闺秀啊!

反观热心的大姑娘,也不是说她不好,只是总是女孩子嘛!老爱拋头露面的,实在有违礼教。

“孝伯,别叫我阿筝,这名儿太女孩子气了,更别喊我大小姐。”风筝直接地道。“我现在是个小厮啊,我看你还是喊我阿风,就喊阿风吧!”这名字感觉比较潇洒。

“阿风?”花孝摇摇头,完全不愿苟同。“大小姐,我看妳还是”

“是祖儿让我来帮忙的。”风筝知道他要说什么,立刻抢先道。这一次她可是帮得名正言顺呢!

“是,这我也知道,但但妳是千金之躯呀,出入药堂的又大都是些病患,万一这要万一妳被传染到了,可不得了啊!”他有捍卫小主人的责任。

风筝终于弄懂了他的意思,她努起了小嘴。“那依您之见呢?”

乖孩子,总算没白疼她一场,一点就通啊!

花孝那张老脸总算露出了笑容。“依我看呢,妳就乖乖地待在内堂里喝喝茶、嗑嗑瓜子,如果再无聊呢?那我唤人到客栈里去帮妳找两个唱小曲的来唱些歌儿为妳解解闷,妳说可好?”

风筝瞪大了眼,实在难以置信。

“先前下了好几场大雨,药堂里现在忙碌得很,你要我在这儿喝茶、嗑瓜子、兼听小曲?”有没有搞错?

其实“逢春堂”的生意会如此好,主要是因为这里药品齐全、价格公道,且有数字一流的名医坐镇看诊抓药,和勤快又亲切的小厮在旁提供病患及其家属所有协助,也因此“逢春堂”才会成为苏州城里最主要的药铺子,大多时候可都忙碌得不得了呢,她哪能休息呀!

“那是我们的事,我们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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