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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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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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金乡知县沈渊记载了当地的一件掌故:“犹忆闻之老者,谓当崇祯甲申三月有号翻天鹞子者,高杰麾下将也。挟逃兵数千人假名‘闯王安民’,兵薄金乡城。方是时,寇贼充斥,金乡官民守城,城门昼夜闭,而见贼言如此,喜其安民,方谋牛酒迎劳,且遥问安民何如?贼且作宣诏状,有‘禁掳、禁杀,敢违者斩无赦’诸语,彼军士则狂走如骛,汹汹不可遏,守者方疑之。”

高杰在夺路狂奔之际,派使者到寿州同凤阳总督马士英联系。马士英得知他部下有兵三万、马骡九千,立即回信招揽:“将军以身许国,当带砺共之。”同时让高杰部屯驻徐州,听从自己节制。高杰赴寿州谒见马士英后回镇徐州,不久就由于太监卢九德的穿针引线,成了“定策”元勋。

黄得功,字虎山,辽宁人,出身行伍。他自少从军于辽阳,并因战功而不断晋升。崇祯年间长期在南直隶江北、河南一带同张献忠、革左五营等部义军作战,升至庐州总兵。明亡前夕随马士英平定河南永城叛将刘超,论功封为靖南伯。

刘良佐,字明辅,北直隶人,因常骑一匹杂色马,人称花马刘。崇祯年间统兵在宿松、庐州、六安一带同义军作战,升任总兵官。北都覆亡时他带的军队驻在河南正阳地区,甲申四月应凤阳总督马士英邀请率部进入南直隶,“沿途淫劫,临淮民闻其将至,严兵固守。良佐怒,攻之,不下”。马士英让他移驻寿县一带。关于刘良佐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他的弟弟刘良臣早在1631年(明崇祯四年)大凌河之役时任游击,就已随总兵祖大寿投降清廷。后来清军南下时,他不战而降当与此有关。

刘泽清,字鹤洲,山东曹县人,出身行伍,崇祯末年升至山东总兵。大顺军迫近北京时,崇祯帝命他率部火速入卫京师,他谎称坠马受伤,拒不奉诏。不久大顺军进入山东,他带领主力向南逃至淮安。在南京诸臣商议立君的问题上,他起初迎合东林党人钱谦益、吕大器等主张拥立潞王朱常淓,后来得知黄得功、高杰、刘良佐和马士英已经决策拥立福王朱由崧,他自知兵力不敌,立即摇身一变,加入了拥福的行列。

四镇中数高杰、黄得功兵力最强。其中高杰彪悍骁勇,最受史可法器重。史可法认为高杰的部队虽然纪律涣散,却是江北各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

高杰、刘泽清是望风而逃的败将,本应受到朝廷的惩罚;黄得功、刘良佐在1644甲申年间也无“功”可录,只是由于他们以兵力作后盾使朱由崧得以如愿以偿登上皇帝的宝座,因此都成了定策功臣。弘光皇帝登基后,黄得功进封为靖南侯、高杰为兴平伯、刘泽清东平伯、刘良佐广昌伯;世守武昌的左良玉虽然没有参加定策,但他兵多将广,拥兵二十万,也进封为宁南侯。

四镇都拥有独立的财权和军权。各镇有权自行征税,所得收入不必上缴南京,还有权开荒、采矿和征收商税。各镇若能从农民军手中收复失地,则亦划归该镇管辖,并享有同样的财政、军事特权。一旦天下重新统一,四镇统帅将皆进爵为公,并子孙世袭。这样,四镇将领就成为实际上的割据势力。四镇总兵中立即有人开始通过控制盐商来经营盐业。他们还设立关卡,对过往的货物征收关税。

分封四镇之举在当时遭到严厉批评。明朝的将士,特别是曾在前线作战的将领,纷纷抱怨说,原来的叛贼因杀人劫掠而得封赏,他们反而一无所获。文职官员也群起反对。左都御史刘宗周从杭州上疏朝廷,请抑藩屏:“一重藩屏。刘泽清、高杰有寄家江南之说,尤而效之,又何诛焉。一慎爵赏,败逃之将而得封,谁当不封者?”

但此时军人专政已成定局,弘光帝也叹气说:“事已成,奈何?”南明之所以不像南宋还能偏安一百多年,其源全出于此。弘光政权一开始就是在内讧中粉墨登场,一年后又在内讧中崩溃瓦解。

『注:刘宗周是黄宗羲的老师,在不久后的党争中辞职。据《明史》载,高杰和刘泽清怀恨刘宗周曾经上疏请抑藩屏,派刺客去暗杀刘宗周,但据说当刺客面对这位年高德劭的老人时,竟慌得不知所措。』

因为四镇在出产和收入上的不均衡,加剧了将领之间的地方性对抗,四镇之间因而矛盾重重,勇于私斗,怯于公战。老百姓们也普遍鄙视南明军队,而黄得功的部队则鄙视其他的部队,认为高杰等人是吃皇粮的土匪。

镇守徐州的高杰一直垂涎扬州的富庶,要求将部下将士安置于城内。扬州的百姓见高杰部下士卒在附近村庄到处抢掠焚杀,“烟火蔽日”、“僵尸遍野”,纷纷罢市登陴,不让高军入城。高杰恼羞成怒,于六月初七日下令攻城。同时,他还派兵于城外到处抢掠妇女,奸淫抢劫,无恶不作,使得“民益恶之”。

扬州进士郑元勋居中调停,出城同高杰面议,同意只让官兵家眷安置城内,但不在城内驻军。不料郑元勋刚回到城里,扬州百姓群情激愤,当场击杀郑元勋。扬州巡抚黄家瑞见大势不好,也逃之夭夭。

高杰大怒,加紧攻城。与此同时,扬州士绅向南明朝廷紧急求援。他们指责高杰的军队“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

高杰如此行径,如果在平日,不等御史纠劾,朝廷早会有人挟旨而来,光是高杰攻城抢掠人民的罪过就够杀他一百个脑袋了。但当时南明内忧外困,朝廷正倚重武将,对他也无可奈何。

督师大学士史可法亲自来到扬州城外的高杰军营里,婉转劝说,一味姑息牵就。“阁部之行也,以川兵三百自随,杰疑之,可法即分与二百人,然杰疑如故。……杰防可法甚严,一切出入文移必呈杰始达可法。……可法留杰营月余,不得要领”。史可法还一度遭到了高杰的软禁。

刚好有个叫德宗的和尚在高杰军中。这个和尚因为“谈祸福奇中”,高杰也折节称弟子。德宗很佩服史可法的忠义,劝高杰说:“居士起扰攘,今归朝为大将,为通侯,此不足为居士重。惟率从史居士,儒家所称圣人,我法所称菩萨,居士与之一心并志,可谓得所归矣。”高杰听了,若有所思。

高杰的妻子邢夫人机智有谋,当年李自成也曾经让她管理后勤调度。高杰经常对人说:“邢有将略,吾得以自助,非贪其色也。”意思是说他老婆有大将之风,才智还在容貌之上。邢夫人见史可法至诚,厚为调护,劝高杰归心。高杰这个人虽然桀骜不驯,对邢夫人却是言听计从,于是开始礼敬史可法。高杰在江北四镇中最强也最难驾驭,史可法大喜说:“吾诚得高而驯扰之,大事集矣。”为了表示感谢,史可法还将自己的府邸让给了邢夫人居住。

经过反复磋商,高杰同意不再坚持进驻扬州,史可法最后决定把扬州附近的瓜州作为高军安顿之地。

然而,史可法收服了高杰,局势并未完全稳定。1644年夏天,黄得功率军由庐州北上。高杰怀疑朝廷劝他撤离扬州是为了将此城交给黄得功。为了阻止黄得功向扬州推进,他在南京东南的土桥对黄得功发起了突然袭击。在这场冲突中,黄得功险些丧命,部下死亡300余人。黄得功愤怒至极,认为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叛乱,准备与高杰决一死战。史可法竭力劝解,据说他拿出自己的钱作为赔偿(虽然形式上是由高杰偿付的),以平息黄得功的怒气。由于史可法苦口婆心地充当了和事佬、老媒婆的角色,这些镇守通往南京之要冲的将领们表面上暂归于好。

江北四镇是这样跋扈自雄,世镇武昌的宁南侯左良玉在崇祯年间就已尾大不掉,自行其是。弘光监国和即位的诏书颁到武昌,他一度拒绝开读,在湖广巡抚何腾蛟、部下监纪副总兵卢鼎等人的劝说下,才勉强开读成礼。南明其他将领如郑芝龙、方国安等人见大将如此,也各自盘算自身利益,不以国事为念。

围绕南京的四镇布防基本上是针对农民军的。直到这时,南明仍然将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军视为不共戴天的死敌,并未意识到满清才是最大的敌人。而满清的多尔衮则清醒地认识到农民军是满清的首敌,所以先派兵追击李自成。果然如多尔衮所料,南明并未乘机北上,但南明按兵不动的根本原因却是忙于内讧。

【四 党争再起】

史可法离开南京亲临扬州,暂时缓和了四镇之间的矛盾,但他过早离开朝廷却加速了党争的到来。明后期的党争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它贯串于万历以后整个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续到南明。

满清这个时候,原只望占据北京,并不敢想全吞中国;在吴三桂的接引下,占领了北京和畿辅地区已属意外。所以多尔衮入京后一日,就下令强迫百姓剃发,到二十四日,即又将此令取消。而其传檄南方,亦说“明朝嫡胤无遗,用移大清,宅此北土,其不忘明室,辅立贤藩,戮力同心,共保江左,理亦宜然,予所不禁”。

多尔衮初期的意图是勾结南明,共平“流寇”,实现南北分治。这对于南明弘光政权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他们鉴于自身的腐败无能,苟且偷安,因而对清方代平“流寇”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以为此策既行,自己坐享江南财赋充盈之地,依然可以过着纸醉金迷的太平日子。因此“联虏平寇”就成了弘光朝廷一厢情愿的上策。

然而,满清的政策很快发生了变化。根本原因在于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南方的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宋代以前出现过的南北分治的经济相对平衡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北方对南方有经济上的依赖性。从元代以来,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地区都仰赖于南方漕运的粮食和其他物资。

1644年五月,大顺军西撤以后,山东、河北等地的大顺地方政权被明朝官绅颠覆;清军占领了北京附近地区,由于强制推行剃头等政策,京师附近的居民惶惧不宁,许多地方揭竿而起反对清朝的统治。三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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