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滔微微一愣,一下没有明白唐旭宸的意思。
“告诉他们,不管是谁,都不能阻止我们回到家人身边。既然‘上帝之子’的人挑起了这场战争,我们就奉陪到底。”唐旭宸看了眼谭滔,说道,“这不是为尼古拉斯他们报仇,而是在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家人战斗。虽然我们不想为此赔上一切,但是我们也不会因此而畏惧退缩。”
“就这么说?”谭滔仍然有点疑惑。
“从现在开始,我需要每一个人为战斗做好准备。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也是决定结局的战斗。”唐旭宸稍微停顿了一下,才说道,“告诉他们,在打完这一仗之后,我们就能跟家人团聚。”
谭滔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唐旭宸把目光转向了窗外,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可是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如果说,在此之前的所有行动,都是唐旭宸积极主动的参与,那么这一次,他是被迫接受了“上帝之子”的挑战。
其实,在把证据交给尼古拉斯的时候,唐旭宸就萌生了退意。
在被欧阳凤鸣他们救出来之后,唐旭宸想了很多,特别是过去五年里的经历。虽然他并不后悔,但是也意识到,不管他做出多么巨大的努力,不管他多么拼命,恐怖威胁并不会彻底消除。只要中国还在发展壮大,只要中国的发展壮大跟西方利益集团发生冲突,那么针对中国的恐怖威胁就始终存在。仅靠唐旭宸,靠他率领的团队,永远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恐怖威胁。做为一名中国人,他已经做得足够多了,至少问心无愧。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他,还有其他很多人。他们不可能一直战斗下去,迟早都有结束的一天,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追查“上帝之子”的存在。
正是如此,唐旭宸才决定就此结束。
可惜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当然,唐旭宸也意识到,他的想法有点天真。五年前,在他决定对付“上帝之子”的时候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结局只有两个,一是他被“上帝之子”派来的人干掉,二是“上帝之子”被他摧毁。在这两个结果之间绝对没有第三种可能,因为在战火点燃后,停不下来的是“上帝之子”。
想明白这一点,唐旭宸也做出了决定。
既然要拼个你死我活,那就好好的干上一场吧!
第1024章 理想工具
加拿大,圣约翰斯。
虽然是纽芬兰…拉布拉多省的首府,但是这只是一座海港小城,人口不到三十万,大部分居民都是渔民。这也是一座很宁静的城市,即便在周末也很安静。相对于繁华喧嚣的大城市,这里就像是世外桃源。
其实,几十年前,圣约翰斯非常有名。
依靠纽芬兰渔场,圣约翰斯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之前是全球最有名的渔港之一。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即西方的工业革命时期,纽芬兰渔场出产的各种鱼类为欧洲,甚至是整个西方世界的数亿平民提供了生存必须的蛋白质。按照历史学家统计,英国在工业革命时期,平民食用的蛋白质有三分之二来自纽芬兰渔场。一些历史雪茄甚至认为,如果没有纽芬兰渔场,就没有英国的工业革命,因为没有充足的蛋白质供应,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拥入城市成为工人,会有更多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英国也就不会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
只是,过度捕捞导致纽芬兰渔场的资源迅速枯竭,也就葬送了圣约翰斯。
在鼎盛时期,驻泊圣约翰斯的渔船超过五千艘,从业渔民多达六十万。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后期,随着纽芬兰渔场的最后一次鱼汛结束,圣约翰斯开始走下坡路。虽然部分渔民坚持了下来,但是剩下的渔船已经不到一百艘,而以捕鱼为生的渔民不到一万人,大部分居民转做他行。
其实,这也成就了现在的圣约翰斯。
做为一座宁静的小城市,在此生活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对于一名职业杀手来说,这里也是避世的好地方。
劳伦斯就是一个这样的职业杀手。当然,“劳伦斯”是他的化名,而他的真名,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用过了。
十四年前,在干这一行的第二年,劳伦斯就在这里买下了一套面朝大西洋的房屋。
算不上豪华,与附近的其他洋房没什么两样。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此居住,所以装修得也很简单。
做为一名出生在德塔的加拿大人,劳伦斯早就习惯了孤独。
当然,在成为职业杀手之前,劳伦斯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德塔是加拿大西北地区首府,而那里是世界上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死于车祸,由祖父将他抚养成人。与很多本地人一样,劳伦斯的祖父平常为伐木公司当向导,主要工作就是为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带路,去森林深处寻找昂贵的木材,有的时候得用猎枪对付神出鬼没的狼群。在当地,有很多人以此为业。在工作之余,劳伦斯的祖父经常带他去打猎。特别是在冬季,即伐木公司歇业的时候,劳伦斯往往跟随祖父到森林里住上三个月。受祖父影响,在五岁那年,他就学会使用猎枪。七岁那年,祖父为他买了一把小口径猎枪。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用猎枪击毙两百米外的兔子。十六岁时,他成了当地最有名的神枪手。只是,在他十八岁那一年,祖父在护送伐木工人去森林里的时候,遭到狼群围攻。等他赶到医院,祖父已经去世。留给他的,除了几把猎枪,就只有那栋根本不值钱的房屋。
安葬祖父之后,劳伦斯去了多伦多,在那里通过了兵役体检。
在军队里,劳伦斯找到了归宿。他不仅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职业军人,还与连队里的战友建立起了极为牢固的友谊。
当然,这得益于那场由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
在阿富汗,劳伦斯做为连队里的狙击手,创造了二千四百五十米的射杀记录,还保持了数年之久。
只是,他没有在这场战争中获得更多的机会。
在服役的第六年,他回到加拿大。不久之后,他就收到了退役通知书。虽然他是连队里最厉害的狙击手,而且通过了特种部队选拔考核,但是反恐战争已经结束,加拿大国防军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军人。因为不是军官,只是一名枪械士官,加上扩编特种部队的计划在加拿大议会遭到否决,所以劳伦斯,以及很多跟他相似的军人成为了重点裁撤对象,也就丢掉了饭碗。
离开军队之后,劳伦斯回到了德塔。
最初半年,他的生活过得很平静。虽然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他有一笔积蓄,足够让他安稳过上好几年。如果他愿意,还可以用这笔钱买一片森林。只要给他一把猎枪,他就能靠狩猎维生。
只是,一件意外的事情,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个找到他的人,自称是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要去被冰雪覆盖的森林里寻找一种用来制造名贵家具的木材。因为不熟悉当地的环境,还要面对在严冬里受到饥饿逼迫,敢于攻击棕熊的狼群,所以他需要一名向导,还是一个胆子足够大,枪法足够好,非常了解狼群生活习性的向导。
显然,劳伦斯就是最佳人选。
当然,他也开出了一个让劳伦斯无法拒绝的条件。即在一个月内,无论有没有找到那种名贵木材,都给劳伦斯两万美元,而且预先支付一万美元,在劳伦斯把他送回德塔之后再给一万美元。此外,他还明确提到,如果这次合作愉快,他会向伐木公司推荐劳伦斯,让劳伦斯当伐木公司的向导。
虽然劳伦斯不缺钱,但是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做得了的工作。
对劳伦斯来说,当伐木公司的向导,正是他做得了的工作。
收下对方给的一万美元之后,劳伦斯就带上全套武器装备与野外生存用品,带着那个自称“张伯伦”的人进入森林。
在森林里,时间过得很快。
几天之后,劳伦斯就发现,张伯伦找的不是名贵木材,而是另外一种东西,准确的说是某个人。
十多天后,劳伦斯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那个晚上,张伯伦说出实情,让劳伦斯做出选择。
这就是,张伯伦在寻找一群藏在西北森林里的人,干掉他们的话,能够拿到一百五十万美元的佣金。如果劳伦斯肯帮忙,能分到五十万美元。当然,如果劳伦斯不肯帮忙,就得永远留在这片森林里。
显然,张伯伦是一名职业杀手。
劳伦斯别无选择,而且他要做的,只是用带来的步枪掩护张伯伦,干掉那个营地里的所有人员。
因为是突然袭击,而且张伯伦早有准备,所以战斗进行得很快。
在退役之后,劳伦斯第一次杀人,而且干掉的不是塔利班,也不是恐怖份子。只是,他没有半点慌张,甚至没有任何感觉。
只是,张伯伦犯了一个极为低级的错误。
在他们发动袭击的时候,有一个家伙离开了营地,张伯伦却没有察觉到。结果就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那个家伙突然出现。当时,劳伦斯还没有赶过去。等他听到枪声,赶到营地的时候,张伯伦已经倒在血泊之中。虽然张伯伦干掉了那个家伙,但是在此之前,被对方射出的子弹打中。
不是致命伤,只是恶劣的环境害死了张伯伦。
三天之后,张伯伦的伤势严重恶化。虽然他忍住剧痛,让劳伦斯砍断了被子弹打中的左腿,但是严重失血,加上极度虚弱,张伯伦没有支撑下去。当天晚上,他就请求劳伦斯给了最后的解脱。
必须承认,张伯伦是一个很慷慨的人。
临死前,他不但把这次行动的佣金全都给了劳伦斯,还留下了在职业杀手组织的网站上接任务的账号。当然,他也有所求。这就是,恳求劳伦斯找到他的家人,把他的存款交给他的儿女。
走出森林之后,劳伦斯找到了张伯伦的家人,把上千万存款交给了张伯伦的儿女。
此后,利用张伯伦提供的账号,劳伦斯成为了职业杀手组织的一名成员。
与所有的职业杀手一样,劳伦斯从头做起。在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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