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
瞬间跳起的我用抢夺而来的撒布列的菜刀将北灵从左肩到右肋斜切成了两截。
我看到北灵空洞的眼神,他的嘴无力地张了一下,他连着大半个肩膀的头在空中划过一道利落的弧线,砸扁于地面。而他的身体兀自站立,伤口处“咕嘟嘟”冒着红色气泡。
幽灵们围了上去,贪婪地吸允着那难得的美味。我则让菜刀在发愣时从手中掉下,并扑通跪倒在北灵的残躯前。这,是英雄的了结手段——表达惜痛与绝不后悔的内心情感,并在必要的时候,舍身成仁。而在此前,先需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合理的解释。
“你很奇怪吧,我的做法。”在嘴角扯起一抹符合语气的自嘲般的冷笑,我微微转头,当看到撒布列条件反射般的点头动作时后又继续回头悲伤地看着北灵道,“他被幽灵附了体,已是魔王的傀儡。”
“附体?”可以想象得出撒布列大张着嘴的样子。但我不愿对此多废口舌,便将其忽略,把倾诉对象转换成了北灵,用从心底涌出来的悲痛,化作唇边那几乎要扯坏嗓子的悲戚之音。
“你恨我吗,北灵?你救了我,我却亲手了结了你的生命。可是你知道我内心的挣扎吗?我们曾是那样亲密的同伴……”我适时地摇头苦笑,“你走了,是我,是我做的。如果你不甘心,我也情愿去陪你。不管怎样我都犯下了无法饶恕的错误……一起去吧……如果这样你能原谅我……”
该是英雄发狂的时候了,先失神地拣起菜刀,然后往脖子上砍。撒布列在愣了一下之后才来阻止,不过他当然成功地把住了我的胳膊。
“你冷静一下!”他大喊着。由于这话喊的并不到位,我依旧处于癫狂状态。直至他吼出“军师的任务还要靠你来完成”时,我才当机立断地松了手,在影子们的“完成!完成!完成!”中抹去眼角边的一滴泪水,又朝北灵的身体鞠了一躬,之后才带着尚未散去的悲痛容颜哑着嗓子对撒布列说:“谢谢你提醒我,方才是我错了,没有顾全大局。你放心,我拼死也会救出公主的。”
“英雄!”撒布列热泪盈眶,“我撒布列此生遇你真是不曾枉活。现在我决定了,只要你救出公主,我就把公主……让给你!”
“万万不可!”我惊慌道,英雄怎可夺人所爱!“在下只是一介草民,万万不敢高攀公主。况且撒兄对公主情深意重,我怎敢有妄求之理。撒兄若是再提此事,小可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英雄!”撒布列激动得嗓子都哑了,“英雄你如此付出……”
“英雄做事,不求回报!”话已至此,英雄的做法应该是为避免节外生枝而扭身就走。而事实我也这么做了,并且不是走,而是狂奔!
天已经亮了。就在我的脚后跟触到地面的那一刻,满脸笑容的魔王出现在我身前几米处。我看看他,用符合英雄身份的略带疲惫又不低卑的声音问道:“现在我们可以继续关于公主的事情了吗?”
“当然,”魔王笑道,“除了那个洛加,任你选。”此时他身后已站了一排不知从哪冒出的美女,各个眼波流转,身材婀娜。我犹豫了一下,道,“不,公主不是这个长相的。”
“脸肿了就像了。”魔王道。
我想了想,上前去,围着美女们转了几圈,先选中一个*的,照脸上给了几拳,不行,效果不太好,留下了指痕。于是我又试了第二个,第三个……当现场哭声一片时,我终于找到了脸肿的恰到好处的合适人选。英雄就这样救出了受尽折磨的公主,虽然红了拳头,却是值得的。或许还该杀了魔王,但看在他还未泯灭良知,也就罢了,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于是我终于没有动手,仅仅是看着魔王与一众美女们消失在了空气中。
撒布列一行人很适时地钻了出来,公主立即用含情脉脉的目光注视着他们。撒布列瞪大眼睛愣了好一会,终于反应过来,快步走向脸已肿成馒头的公主,心疼地道:“公主,您怎么会瘦的这么厉害,幸好脸还没变,否则,您让我们怎生是好……”撒布列说着竟已呜咽起来,被碰到脸的公主也抽噎着,实在是感人至深的一幕啊。而此时此刻,英雄该默默抽身了。转身,跨步,但腿却滞住。最后一眼的凝望寄托了我对他们的祝福。先停顿,然后在撒布列惊觉之时迅速转身。英雄的预见是在迈步的前一秒——
“英雄!你要去哪儿!”撒布列急切的声音响起,“你不能走!”
“可是我留下来已经没有必要了。”我用英雄招牌的淡然声音道。
“可是我们需要你!”莽夫撒布列一把扯住英雄的后脖领子,“你一定要跟我们一起回去!”
“英雄是与自由共存的。”我沉声道。
“可是你走了,谁来守护我们?”公主有很条理地接道。
“……”是这样,是的。原来我还没有尽到英雄的义务。看来,我只有与他们一起回去了,尽管这是违反我本心的。我理所应当护送他们,尽我英雄的责任。
经历了万千险阻,英雄终于与他的队伍救出了公主,踏上了归途。虽然在归途中也有磨难,有艰险,但英雄总会带着同伴们冲破黑暗,奔向光明。英雄是超越万物的,英雄是俯瞰众生的。就象现在的我,正站在卡第鲁斯山的山尖。头顶着银色的皎月,脚踏着潮湿的黑岩。刚刚,我拒绝了国王要把公主下嫁的提议,拒绝了那一人之下的大将军职位,也拒绝了一大袋的金银财宝。
是的,我是英雄。所以我不爱美人,不爱名利,不爱财富。我唯一带走的是一袋石子,那是为了不让他们难堪勉为其难收下的一点纪念品。
夜,深了。我伸展出一直叠在肋下的翅膀,轻轻扇动。纵然一跃,我融入夜色之中。英雄的逍遥激荡了我,我要飞向那未知的远方,飞向我英雄的天堂。
后记:
“听说昨天那个鹰妖又来赌钱了?那眼睛的精准劲儿,几乎把赌场给卷走。”
“什么鹰妖,明明是个熊精!不过你看过他带来的抵押品没有,一颗颗闪亮的……”
“——钻石!据言是从卡路那第带来的。以他的本事,怎么可能弄到那些宝贝?”
“卡第鲁斯山上有几个白痴小国把钻石当石子,把一堆破玻璃烂铁块当财宝,保不准就是从那猪脑国弄的。”
“——嘘,瞧瞧,谁进来了。”
“那不是灭绝一切的英雄嘛。”
番外小卷 小贝的一天
清晨。
清脆的闹铃声响起。现在是北京时间,六点整。
“汪!”最先起床的是就是我们最可爱的长耳朵白狗,小贝。只见它从沙发檐上爬起来,先是仪态万千地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仪态万千地去盥洗室洗脸漱口,再然后仪态万千地慢吞吞地踱到冰箱前面,动作灵活熟练地打开冰箱门。话说小贝仪态万千地叼出一袋牛奶正要仪态万千地享用,突然仪态万千地听到——作者被一砖头拍飞——沙发上有身体翻转的声音。说时迟那时快,白狗小贝立即不再仪态万千地以火箭发射般的速度将牛奶藏进了冰箱下面。
“小贝——”夏小姐的声音远远传来。小贝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牛奶,大步向沙发跑去。
夏小姐本名夏边,不过夏自己很不喜欢这个名字,曾威胁小贝不许直呼她的姓名。小贝真的很想说我这么一只只会汪汪叫的狗要怎样直呼你的姓名,结果夏用拳头告诉它我能在你的眼神里看出你对我的称呼。罢了,小贝想,人类的思想很难捉摸的。
费力地把拖鞋拖到沙发前,又叼走夏昨天换下的脏衣服,小贝不禁哀叹自己怎会摊上这样懒惰的主人——谁见过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天天窝在家里,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家里身长不足一米的白狗去做?(作者:小贝啊,这跟身长和颜色没有关系的)不说洗衣服,叠被子,刷碗这些简单的工作(简单?)就连做饭居然也不肯自己动手,你要一只狗怎么去持铲刀,掌火候?
鉴于以上原因,导致夏家厨房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种食物是:
——泡面。
不过好日子总是不会长久的。自从某个古里古怪的家伙住进来后,小贝就不敢再用泡面充数了。
那个怪人长了一双比墨水还要黑的眼睛,比牛奶还要白皙的皮肤,有着比冰箱还要冷的目光,比乌云还要暗沉的脸色。他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彷佛都凝结了一层冰;他所经手的每一件物品,似乎都染上了一股血腥之气。
这是个不能反抗的家伙,除非你想被做成狗肉火锅。小贝对某个从浴缸里钻出来的名叫望北的人下了这样的定义。在这么一个可怕的家伙的监督下,吃泡面这样消极怠工的事自然是不可能再发生了。而夏某做饭虽然手艺尚可,但她经常把盐罐和糖罐的位置搞错,以至于菜的味道千奇百怪。终于有一天在望北继嚼完加糖荷包蛋加花椒面荷包蛋又领略到了加洗衣粉荷包蛋的滋味时掀翻了整张桌子后,小贝不得不亲力亲为,担负起了夏家的厨师一职。
给夏弄好洗脸水后,小贝就颠颠地赶向厨房炒起了鸡蛋,炒完了鸡蛋切面包,切完面包洗青菜。一切打理完毕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了。小贝刚想休息一会儿,夏却提着里面装有钱和纸条的小篮子走了过来。
拐弯抹角说了半天,小贝终于明白了夏某话里的含义,原来是要它下楼去买牙刷!
望北那家伙又在刷牙时把牙刷咬断了。
对于一只没有吃早饭的狗而言,上下五楼真是件繁琐的工作。而等小贝买完了牙刷牙膏和一瓶夏丫头特地交代的薄荷味的沐浴露后挎着沉甸甸的小筐好不容易爬回五楼时,门却怎么也敲不开了。
因为夏那个丝毫不知道对狗负责的丫头已经匆匆地跑去赶公车上课去了。
用爪子拍门,望北是不可能听见的。小贝只好疯狂地用头砸门,几乎把左邻右舍都敲出来一遍之后,小贝才被望北揪着后颈的毛扔进了屋子里。
把买的东西整齐地摆到洗手间的台子上,小贝径直奔向餐桌,却只看见空荡荡的桌面。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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