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慈也知道头部麻醉可能会对儿子的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可她实在不忍心生生地给儿子缝伤口,“小歌,你再考虑考虑,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不用考虑了,我是特警,妈你快缝吧,我没问题!”
曲慈的手微微颤抖,从医30年,经历过无数次大小手术,她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心慌意乱。她像一个刚毕业的小护士一样不敢下针,在白歌的催促下,她手中的针刚刚穿过儿子血肉模糊的皮肉,心就像刀扎一样疼。这是自己的儿子,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啊!
白歌躺在病床上,紧闭双眼,一声不吭,嘴唇却咬出血来。
曲慈心里说,儿子你叫啊,你喊啊,你有点反映好不好。她又后悔让儿子去当兵,要是当初让儿子考地方大学,现在可能天天都陪在自己身边了。她怕影响白歌的情绪,不敢说出来,只能任凭眼泪从脸颊上滑落。
曲慈手指飞舞,白歌的伤口被细细地缝了7针。
韩雪捅了捅站在门口观望的邱鹰,“走吧,先让人家休息,我去告诉小菲,让她过来。”
邱鹰点点头。
韩雪和邱鹰刚走到医院门口,一辆猎豹吉普车风驰电掣地开过来,“嘎”的一声停在医院门口,从车上急匆匆跳下一个大校,直奔医院门口。
韩雪不认识他,邱鹰却停下脚步,向他敬礼问好,“白主任,您好!”
白正林愣了一下,“哦,小邱啊,你怎么在这里?住院了?”
“是,受了点小伤,现在快好了。”邱鹰回答。
“好,改个时间我再去看你,今天我有事。”白正林对他打了个招呼,快步走进医院大楼。
韩雪在旁边问,“他是谁啊?”
邱鹰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说道,“白正林,昆明警犬基地主任。”
“曾经是一代犬王夜歌的主人。”
第44节
陆芳菲正带领着女战士们在训练场上做俯卧撑。
“51,52,53……”陆芳菲趴在地上,大声喊着口号。
一个女兵从远处跑来,站在训练场边上喊,“陆排长,韩队长电话!”
“知道了。”陆芳菲喊,“郭丹!”
“到!”一班长郭丹留着短短的齐耳发,起立回答。
“组织训练!”
“是!”郭丹跑到队伍前趴在地上,继续带领大家做俯卧撑。陆芳菲甩甩双臂,满意地看了看战士们,转身跑向宿舍楼。
昆明军区总医院的病房内,白正林看着头上缠着绷带的儿子,心里一片酸楚。但他不愿显露出任何心情,大度地摆摆手,“儿子,这点伤算什么!当年我在前线上……”
“别提你的英雄往事了,现在是和平年代!他是你儿子,不是你的兵!受了伤再做思想工作有什么用?”穿着白大褂的曲慈在一边瞪着白正林,揣着双手,阴沉着脸。白正林刚想解释什么,却被妻子冷冰冰的表情给噎了回去,他知道现在还是保持沉默为妙。
白歌对母亲挤挤眼睛,转移话题,将受伤的经过对父亲讲述了一遍。白歌讲完后,沮丧地对父亲说,“爸,我怕我带不好它了,它经常不听我的话,我担心它对我排斥心理。”
白正林笑了笑,语重心长地说,“训犬要分析警犬的性格,是人去适应警犬,相互之间真诚相待,才能带出真正有战斗力的警犬,你摸透‘战歌’的性格了吗?”
白歌摇摇头,说,“它的性格太古怪了,有时候像个调皮的孩子,有时候却像个勇敢的战士,它常常能做出一些恶作剧,却从来不知道后退和害怕,三米台啊,多少成年警犬都胆怯的科目,它想都不想就向上冲,我拼命地喊它,它理也不理,像发了疯似的。”
“‘战歌’的出身和别的警犬不同,它身上是有狼性的,而且它非常聪明敏感,当它受到外界的刺激,身体的潜能就会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出来。这是它的优势也是劣势,我们训练的目的就是要将它身上瞬间爆发的狼性转化为平稳持续的犬性。”白正林说,“它和夜歌不同,夜歌是出生在明亮宽敞的犬舍里,而它是在危机四伏的森林狼窝中长大的。”
“英雄不怕出身太淡薄。”白正林握着儿子的手说,“它会成为一只最优秀的警犬,要看你怎么去训练它了,这需要时间,人和犬要互相信任,互相了解,别着急,慢慢来。”
白歌感到一股暖流从手掌传遍全身,渐渐恢复了自信,他想了想,说,“爸,你放心,我肯定会坚持下去。”
“好儿子!”白正林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脸。
曲慈没好气地对丈夫说,“行了,你别在这碍事了,干点正经事去,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是,遵命遵命。”白正林讨好地向老婆笑笑,回头问白歌,“儿子,想吃什么?”
“我想吃昆明FC。”白歌拍拍肚子,“还真饿了。”
“昆明FC?什么昆明FC?”白正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回头看了看妻子。
“真是训狗都训傻了!”曲慈看着丈夫一脸迷茫,“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昆明FC就是肯德基,医院对面就有一家,快买去吧。”
“好咧!就是洋快餐嘛!老婆放心!”白正林笑呵呵地打开病房的门。
门外站着一个人。
白正林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东西,愣住了。
曲慈也愣住了。
白歌看着白正林站在门口没动,以为有中队的人来看他,就在喊,“爸!怎么了?谁来了?”
白正林宽容地笑着,慢慢移开身体。
白歌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姑娘,她的军装上还沾着斑斑点点的泥水。
女子特警队中尉排长陆芳菲抱着一大盒昆明FC快餐,泪流满面地站在病房门口。
第45节
战歌孤零零地躺在犬舍的角落里,眯缝着眼睛。
它心中隐隐感到疼痛,白歌受伤与自己的一意孤行密不可分。这种矛盾的感受使战歌觉得自己确实太冲动了,冲动得像一只疯狗。到部队后的日子里,白歌每天照顾自己,带着自己训练,陪自己睡觉,一刻不曾分离。现在他忽然暂时离开,战歌感到生活中缺少了什么,孤独和寂寞一起涌上心头。
当它看到白歌从地上慢慢爬起时,鲜红的血水从额头上汩汩冒出,它突然有了一种窒息感。这种感觉还不同于它看到母狼受伤、公狼死去时的悲愤。
关于公狼和母狼的故事,它永远不会忘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黑夜,自己受到一只小野猪的追逐。野猪年龄虽小,却身材庞大,足足比年幼的它大了3倍。当自己筋疲力尽的时候,两只森林狼突然出现,赶走了野猪。它曾鼓起最后的力气,准备与两只狼决一死战,虽然它明明知道后果,但是它还是耸起肩膀,露出未发育完全的乳牙。两只狼却露出慈祥温和的眼神,母狼舔舔它的头,公狼轻轻叼起它,带它回到温暖干燥的狼窝。在狼窝里,它看到一只小狼的尸体,它猛然醒悟,原来,它们是把自己当作孩子了。渐渐的,两只狼对它的好,一点一滴汇聚成亲情,它也承认了这对“养父母”的身份,一心一意过着自由自在又刺激危险的丛林生活。所以,当“养父母”出事后,它心里又愤怒又悲伤,它曾以为失去了唯一的朋友和亲人,到部队后,除了白歌和“风翼”,它曾痛恨一切人和犬。因为它清楚地记得,它在狼窝里不知所措的时候,白歌第一个向它伸出双手,“风翼”拼命地保护着它。白歌和“风翼”对它的好,一点点瓦解了它的戒备心。在它心中,逐渐将白歌视为自己的主人,将“风翼”当作自己的叔辈。可今天白歌为了自己出事,战歌却有了另样感受。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感,是一种丢失了一大块肥美牛肉而拼命想将牛肉找回的急切心情。
战歌不是人类,它并不知道,在人类的字典里,这种感受叫做“后悔”。
晚饭是莫少华送来的,这个人看自己的眼神冷冰冰的,扔下饭盆就走了。战歌没有胃口,半盆牛肉摆在面前连碰都不想碰。它开始怀念白歌在的生活了,要是平时,白歌不仅会给自己牛肉吃,还会给自己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牛奶啊,鱼肝油啊,骨粉啊,还有几片圆圆的维生素片,说不定还有一块巧克力,想到这里,战歌的嘴里都是口水。它还不知道,这些额外的美味,都是白歌从每月1000多块的工资中掏出一大部分买来的。
战歌想,白歌在的时候,自己现在肯定正一边享用美食,一边看他打扫犬舍。白歌每天晚上都要将犬舍用清水冲洗一遍,还要用苦艾草和蚊香把蚊子都熏跑,睡觉时又凉快又干净,多舒服啊,比在丛林里生活舒服一百倍。战歌不敢再想下去,它怕自己会心疼。
后腿有些疼,战歌神情沮丧地站起来,抖了抖身体,伸直后腿,还是隐隐作疼,可能是今天翻障碍时用力过猛的原因吧。它慢慢走到白歌睡的褥子上,闻着白歌的味道,用小脑袋蹭着枕头,呜呜地低咽着。
它的耳朵抖了一下,有人。
有人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这脚步声太熟悉了,这气味太熟悉了!战歌立刻扑到门口,恩,不对,有生人的味道,它立刻对着犬舍木门大声吠叫。
犬舍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拍着战歌的腰身,它看到一张苍白温暖的英俊面孔,头部缠着厚厚的白色绷带,正对它微笑,“小赖皮,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战歌全身颤抖着,所有的痛苦在这一刻变成快乐和惊喜,它腾的一下抬起前爪,扒住主人的腿,兴奋地扑在主人的怀里。
白歌回来了!
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眉目清秀、皮肤微黑的女警官陆芳菲。
第46节
白歌带着陆芳菲回到犬舍,着实让战歌又惊又喜。它趴在白歌怀里,不一会就呼呼大睡。白歌轻轻抚摩着它颈上的毛,疼爱地说,“这小家伙多乖啊!像孩子一样。”
“一点也不乖。”陆芳菲撇了撇嘴,“它都不听你的话,你知道你头缝了几针吗?七针啊!”
“嘘,小点声,不就破了个口子嘛。”白歌笑着说,“干咱们这行的流点血算什么啊!”
“是啊,我们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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