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著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著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烟,注视著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著,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著,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著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的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著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著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的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著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著,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著,彷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著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著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著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著?”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著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你没有亲我,我睡不著。”小枫轻声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著她,低声的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著柔和的光线,四壁有著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著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著咖啡杯子,他对著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著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著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著,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
“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再也忍不住,他用力的张开了眼睛,望著小枫说:
“一定!”孩子堆了一脸的笑,背著书包跳跳蹦蹦的走了,到了房门口,还旋转身子来叫了一声:
“再见!爸爸!”终于安静下来了,梦轩裹好了棉被,这下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但是,美婵走了进来,在床沿上坐下,她找了一把小锉刀,一面锉著指甲,一面说:
“梦轩,你是睡著的还是醒的?如果你是睡著的,我就不吵你。”梦轩不哼声,表示自己是睡著的,可是,美婵自顾自的又说了下去:“你昨天几点钟睡的?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是十点钟不到就睡了,昨天电视里有宝岛之歌,那个矮仔财真把人笑死了。喂!梦轩,你听到我吗?”紫贝壳4/44
她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个吗?梦轩不耐的翻了一个身,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一声已经够了,美婵热心的接著说:
“你是醒著的?是吗?梦轩?你答应今晚带孩子出去玩,是不是?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好久都没有看电影了,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好不好?是根据绍兴戏改编的。”
棒打鸳鸯?这是个什么鬼电影?他听都没听说过,也懒得开口答腔。美婵并不需要他说话,她依然一个劲儿兴致勃勃的说著。美婵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能够自得其乐。以前贫穷的时候,她把家里弄得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