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迦与小阿菜两人记着那玛尔斯对凝渊神焰的描述,立时开始四处游移,反正这两人修为高,体力好,速度快,在千万个星河中转悠起来,虽说不上等闲视之,但也不会看作是太了不起的事,只是多花些时间而已。两人一路奔来,凡是经过的地方,到处都撒下用梵天诀做的禁制,一旦有人经过这些禁制点,两人立时便会知晓。
咱们不妨来瞧瞧当时发生了什么事。那日欣悦禅等人被带进火焰光团后,欣悦神立刻醒转。正见一个白衣大汉坐在光团之中,双目炯炯有神,头发和胡子又长又白。
不待欣悦禅说话,已听见达摩利斯嘿嘿笑道:“普罗米修斯,你这是干嘛?我不记得咱们有仇啊。”一旁干玉忍着刚才被崔晓雨击中的伤痛,强颜笑道:“修斯,我也没听说过天幽宫和你有仇啊,你这是干嘛?要把咱们带到何处去?”欣悦禅在一旁冷笑道:“你就是普罗米修斯?古神的后代?原来是趁人之危的无耻之徒。”普罗米修斯任那光团急速飞奔,微笑地看着众人说话,他却不作回答。
玉灵子被人拉进后,心中也感惶恐,但未见此人发威,以为这人只不过就是力气大而已,当下鼓足勇气叫道:“你这大汉,快放了大家伙,否则老道扭断你的脖子。”普罗米修斯面对欣悦禅等人的说话,尚不以为意,但听了玉灵子这一句,却不由得一愣。
各位想想吧,老虎对狮子说:“哥们儿,你抢了我的兔子肉,这事咱俩可没完!”大家级别相当,说这样的话,对手听着也不会觉得诧异。但倘若小白兔对狮子说:“你这长发大头鬼,居然敢吃我的窝边草,小白我今天可要教训你。”那狮子听在耳中,定会觉得小白兔的话比老虎的话听着要让人惊诧得多,起码狮子老大会想:“这兔崽子定是吃了摇头丸,否则哪来这般勇气跨级别说大话?除非他是活腻了。”虽然说老虎和狮子生活的地方不同,但咱们只是打个比方、举个例子而已,认真的哥们儿,千万别顺势就去追究丛林中的老虎为什么会有机会向草原上的狮子说这样的话,否则大家都累啊。
因此,那普罗米修斯听了玉灵子的话,忍不住指着玉灵子对达摩克利斯失声笑道:“这小孩子是谁?”达摩克利斯呵呵乐道:“这人是圣妖的师叔祖,也是杀了这修罗天创世者的高手,同时也是我天幽宫宫主的师兄,大号玉灵子。”普罗米修斯浑身一颤,看了看玉灵子,又看了看达摩克利斯,怪笑道:“这怎么可能?我虽然没见过圣妖,但那妖界之王的修为何等深厚,怎么可能是这小孩子的徒孙?这人又杀了修罗天的创世者?还是你家宫主的师兄?这种鬼话你都说得出口?达摩克利斯,数年没见,你变得越来越幽默了啊。”
干玉在一旁似笑非笑地说道:“修斯,我能证明达相没说谎,而且,你一旁躺着的那个女子,便是圣妖罗。”普罗米修斯闻言色变,转头看去,良久,忍不住苦笑道:“这又怎么可能?这明明是一个快成仙的修真者,你们居然说她是圣妖?这。。。。。。到底是我见得世面太少,还是你们全都疯了?难道说这世道变了,修为越低的人,名号却越是大得惊人?我可没功夫和你们开玩笑。”
玉灵子见普罗修斯对他一副鄙视之意,心中恼火之极,待要用无极游魂手,又担心打不过眼前之人,便在心中自我安慰道:“这光团内空间太狭窄,无法施展我的绝技,待我出得光团后,再与这人算账。”一时竟忘了无极游魂手本来就是近身互搏的绝技,越是狭窄处,越该大见其功效。倘若真到了宽敞地带,别人大老远的放一把火过来,哪还有用无极游魂手的机会?但他善于找借口自我安慰,哪会去想这念头的不合理处?总算让自己开心就好。
却听戈帛在一旁笑道:“原来你就是普罗米修斯,听达相数次提起过你,却无缘相见,在下戈帛。”普罗米修斯点点头,笑道:“原来这位就是戈相,幸会幸会,天幽宫三相在此。。。。。。”说到此处,他忽然想起,既然有三相在此,为什么不可能是四相在此?更何况那蒙面女子的修为奇高。。。。。。念及此,看看了欣悦禅,忍不住向达摩克利斯问道:“这蒙面女侠。。。。。。”达摩克利斯知其心意,当即笑道:“你猜得不错,这位便是天幽宫中相欣悦禅。”
普罗修斯恍然大悟,转头对欣悦禅正色道:“在下普罗米修斯,向欣女侠问安。”众人闻言大奇,这普罗米修斯自恃古神家族后裔,一直桀傲不羁,虽说没有看不起众人的态度,但也是自重身份,一副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没想到他听欣悦禅的名号后,竟是前倨后恭,对欣悦禅甚为尊敬。
干玉忍不住在旁笑道:“修斯,这些年没见,你变得机灵了啊,面对咱们天幽宫第一美女,也学会拍马屁了。”欣悦禅也自奇怪,双眼靓闪,一时不知普罗修斯何以对自己另眼相看。但像她这样的超级美女,修为既高、地位又显,被人敬畏,那是家常便饭,倒也不以为意。
普罗米修斯见欣悦禅没有理会自己,当下笑问道:“欣女侠可是杀火神维斯托之人?”(维斯托被欣悦禅所杀一事,从雅典娜口中述出,大家可查第十五部第二章)。欣悦禅闻言微怔,冷冷道:“是又如何?”普罗米修斯笑道:“在下可否问问欣女侠为啥要杀维斯托?”欣悦禅垂眉冷对:“瞧着他不顺眼,顺手就给杀了,你问这个干什么?”普罗米修斯哈哈大笑,朗声道:“痛快,好一个瞧着他不顺眼!”
他见众人不解,当即笑道:“达相、干相,两位当知,我普罗米修斯是古神后代,自从家族先人飞升以后,这千万年以来,为了得到我家族古神秘笈的人,可真是数不胜数,什么偷蒙抢骗的下三烂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两位也不例外。”干玉莞尔笑道:“我可没这般无耻,我当年可是拿了一堆宝物来找你交换的,可你不愿意。”达摩克利斯笑道:“哈哈,我算一个,只是没偷到手罢了。”
普罗修斯笑道:“达相,大丈夫敢作敢当,率性使然,你这么说,我又佩服你几分了。”他接着道:“这些年以来,来我家挑畔的人超过数十万,其中不乏诸界高手,我全凭着家族所传的凝渊神焰,才保住了性命。可偏偏是那火神维斯托,险些要了我的命。”戈帛奇道:“我听说你也是用火高手,那火神维斯托比你还厉害?”
普罗米修斯摇头道:“修为之间的差距,并非是决定胜败的唯一因素,想来几位都该明白这个道理。来我家寻宝的人中,比我修为高的人还少罗?但为何没能得逞,反都被我的凝渊神焰给烧成焦炭?一方面是凝渊神焰固有的特质,无坚不摧,另一方面也是我这人聪明机谨,善于灵活应变。”达摩克利斯笑道:“没事就夸自己聪明的,你老弟算是一个。”普罗米修斯点头笑道:“是啊,要夸就夸自己,没事夸别人干嘛?我有病啊?”
戈帛摇头笑道:“果然是一个至情至性之人。”普罗米修斯继续说道:“可天下总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那火神维斯托的修为明明远不如我,居然也敢跑到我家来抢东西。我见他是宙斯家的人,想到玛尔斯曾带着一帮神棍拆了我家族的祭台,心中气不到一处来,便打算杀一儆百,让大家知道我普罗米修斯也不是好惹的。”干玉听到此处,似笑非笑地补上一句:“你定是没维斯托聪明,被这人给算计了。”
普罗米修斯一本正经地摇头道:“没这回事,我比他聪明。”众人见他对干玉的话如此认真,不觉尽在心中暗道:“这人自大之极,倒是诸界罕见。”却不知,那普罗米修斯为了家族的秘笈,自小就被形形色色的人欺负惯了。这种人一生都在与社会、与大众抗争,要么就是觉得世间险恶而陷于自卑情绪,要么就是努力自强,在奋斗中树立自信。就像学校中的小孩子,经常被其他同学打,时间长了,要么性格孤僻,变得更加懦弱,要么便是在顽强抗争中越来越强大,最后别人不敢欺负他了。但这强大的结果却很容易导致一个事实,他本人在不断战胜对手的过程中也变得自大起来。可见世事都有两面,正是《道德经》上那句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偶常常也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穷兮,富之所倚。不妨再穷、更穷、还穷。。。。。。穷到极处,物极必反,定会财源滚滚而富甲天下。
普罗米修斯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没想到维斯托那清源天火正是我的克星,我反被他打败,幸好我逃得快,没被他烧死。但更没想到的是,我在逃命途中又遇到宙斯,被他用神电击出了神界。”他说得轻描淡写,似乎此事在他心中确实没啥大不了一般。但众人却在心中暗道:“这人自大得很,被一个修为不如自己的人打败,那自信肯定大打折扣,同时又被修为比他高的宙斯打跑,那心中的郁闷自难解脱。可他又不愿显露出由此而来的自卑情绪,所以故意将此事说得平平淡淡。”
普罗米修斯面色平静,稍后,忽然一脸兴奋道:“后来,我听说欣女侠替我杀了这仇人维斯托,当然开心之极。”达摩克利斯见他脸上虽然大现喜悦之色,但双眼异彩斑澜,心中暗道:“这人心头毛病也不少,他真正高兴的是,欣悦禅替他解决了这唯一的克星,让他重新摆脱自卑而自信起来,他却只是提到复仇二字,定是不愿让人知道他的心事。这人心态多少有些不健康。”
忽听欣悦禅哼了一声,冷冷笑道:“我还没见过这么自大的人,你以为没了维斯托,你便是天下无敌了?你竟有这种想法?”普罗米修斯笑道:“你们不明白的,这世上因为修为差距而被人打败,那是正常之事。可我一生被人算计、被人欧打、被人恶整,却从未因为修为差距死在别人手上,一直都是以弱胜强,以寡敌众。就算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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