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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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身-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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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县里置办东西了!”曹雷笑道:“这洞房花烛夜,有很多东西要置办的嘛!特别是……是这个‘杜蕾斯’,少不了!少不了!”

这话一出口,整个大厅都荡起了一片红云!有一大半是归于舒羽,而另一小半则分担到了曹克和高洋的脸上!

至于我……活了这么多年了,这点厚度的脸皮还是练成了的。

“什么是杜蕾丝?”小妖突然拉了拉了我手问道。

我心下大骂,这个老不修的!这叫我怎么跟她解释嘛!我只好咳嗽两声:“这个……这个,是一种新婚的用具。”

“喔!怎么用的?”小妖一再在这个问题上追究。

她这话音刚落,顿时整个花厅都笑了起来!小妖顿时也知道问了不该问的事,连忙用手刮刮脸,对着曹雷大叫道:“不要脸!”

“行了!大家就先在这里等着吧!我还有事,先出门了!这个……谢先生!”曹雷转过头来看着我。

“嗯?”

“晚上闹过洞房了,我们再谈!”曹雷说完一拱手走出了花厅。

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要找我谈什么!但我希望他是谈与楚新月有关的事!因为按舒羽的说的,当时救他们的人一共有两个,其中一个就是这曹雷,而另一个则带走了楚新月。还有,就是他大半天的带着个人皮面具也不嫌累得慌。

虽然说高人自有怪癖,可他……这怪癖也偏了些。

曹克早已经拉了一张椅子和高洋舒羽他们坐在一起,分诉离情,而小妖则还是巴着我,像是一块牛皮糖一样。

我一走过去,曹克就殷勤地拉过两张椅子,我还没坐下,小妖就先坐下了,还“哼”地一声,别人看到以为她还是对曹克的话耿耿于怀,其实我知道,她也就是小孩子脾气罢了。

高洋这时刚讲到从乾陵里穿越到唐朝的事,见我来了,就打算让我说,我笑着摆了摆手道:“我听着就好了!”

高洋也就不再客气,当起了说书先生!当他说到我带着薛仁贵,李淳风大闯朱雀门的时候,曹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大叫道:“太亏了!早知道就让雷叔放我去找老大了!”

我笑道:“机会有的是!跟着我,还怕没事出!”

这话一出,场子立马冷了下来!我只好道:“每次都化险为夷,而且都有不菲的收获。你看这次,高洋就得了小妖受的‘秘印’,真是因祸得福啊!”

高洋也是一副得意的样子,而曹克看上去就失落了很多,他叹了口气道:“本来我以为在雷叔的指点下,就算赶不上老大,那至少也会有洋哥的水平了嘛!谁知……唉!”

大家都是一笑,谁都知道曹克这是在说笑,他可不是这样的人。

笑完过后,曹克突然皱眉道:“如果说你们穿越到过去的时候能够改变历史的话,怎么我在书上从来都没有看过有关你们的事呢?”

高洋和舒羽都是一呆,纷纷道:“是啊!我也觉得这事奇怪呢!”

我却是神秘地笑道:“我知道!”

“老大知道?”曹克愕然道。

“嗯!”我点了点头:“你们可知道李世民改起居注的事?”

这里除了小妖这个标准文盲外,基本上都是大学毕业。而高洋和舒羽又都属于是高级的文物工作者,这点常识肯定有。

果然,他们点头道:“知道!”

我笑道:“他改起居注其实就是为了改这一件事!”

“什么?”高洋和舒羽骇然失声道,曹克也是满脸地不敢置信。

“那你说……李世民还有什么值得改的?”我摊开双手笑道。

“玄武门之变啊!”高洋力争道。

“玄武门之变?哼!李世民不是那样的人!你们是没见过他,他绝对不是一个敢做而不敢当的人!”我冷然道:“只有我这件事!面子丢大了!纵横一生,最后被个道士弄了!他只有改了,不给后世留下笑耻之处,做个完美的君主!”

他们听到我这番言论,个个瞪大了眼,一副看见怪物的样子。

“好啦!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想想晚上吃什么!”我笑骂道。

气氛终于又轻松了下来!高洋一听到吃的,口水就横流,不住地打听晚上有什么好菜,听到好吃的,那两眼就“嗖嗖”地放光。

而舒羽则在打听晚上有什么人来参加婚礼,曹克十分明确地回道:“没有别人!就这里这些人了!” (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玄幻奇幻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我皱眉道:“你们没别的亲戚吗?”

“都死了!”曹克叹了口气:“我从小就在这宅子里长大!我父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去世了,我母亲更是难产死的!从小我都没见过别的亲戚,至于高澄那边……老大,你也知道,高澄自小就是孤儿,所以……”

我苦笑着点了点头,这些人身世可都怪可怜的,都是苦命的孩子啊!

小妖突然抬起头,讶异道:“你也是孤儿?”

曹克摇了摇头:“我从小跟着雷叔雷婶,他们都对我很好,也不算是孤儿了!”

“喔!”小妖松了口气道:“我还以为和我一样呢,原来不是,我放心了!那我就不打你主意了!”

此话一出,桌上倒下一片。

我也有些头疼,正想说些什么,突然从花厅外传来一个声音:“老大!谢老大!你来了!?”

→第十集 四圣灵(三)曹雷的往事←

从下午五点开始,婚礼直到晚上八点才结束。婚礼是采用汉代的周礼举行的。高澄头戴玄冠,身着黑底红缘的爵弁玄端,曹倚红则穿玄色纯衣纁袡,喜娘与伴娘的角色自然就落在了曹偎绿和舒羽的身上。小妖也吵着要掺和一把,最后只好安排了她一个赞者的任务。

而曹雷当仁不让地是坐在了女方家长的位置,高澄也把我让在了男方家长的位置。高洋熟知历代典故,作为司仪真是再合适不过。曹克则成了执事。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然人数刚刚合适,少一个人大礼就完不成了。

婚礼很繁琐,更多的是庄重,类似的婚礼在现在的城市里已经很少见了。很多的新人都是在酒店里搬个几十桌,然后发请柬把亲朋好友请到。男的一身西服,女的一身婚纱,在大厅里敬完酒后,有兴趣的再去新房里闹闹,就算是结束了。

说实话,这样的婚礼有些不中不西的,新人一般感觉都很累,可又没有什么法子,这毕竟也成了一种“传统”。

婚礼完成后,高澄和曹倚红自然进了洞房。而我们剩下的一些人,除了我和曹雷,喝了几杯酒,就都各自回到了房里。在其间我不经意发现曹偎绿和曹克竟然也有了一些意思,难道他们不是亲戚吗?

“再干一杯!”曹雷的一句话把我拖了回来。

我无奈地举起酒杯,这家伙酒量就跟身材一样,又高又大。我已经不记得这是他第几回劝酒了,虽然我还没有到醉的地步,但也有些熏熏地意思了。而他,双目依旧亮锃锃地,就更没喝时一样。

“你的人皮面具可以取下来了吧?”我放下酒杯,笑道。

曹雷笑笑,手抬起来,放在脸上,一抹,撕下一张薄如羽翼的东西。我这时才明白,为何他大白天的要戴着这东西,原来是为了挡住脸上的伤痕。

他脸上的伤痕不止一处,而是很多处,几乎满布了整张脸。但很幸运的是,所有的伤痕都没有伤到要害,可依然十分骇人。任何一个人,长了这样的一张脸,全文字小說閱讀,盡在WWW。學網!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果然,曹雷长叹了一口气,从五十年的一件事开始说起。

那时曹雷只有五岁,虽然生得聪明伶俐,可在这个曹氏的大家族里,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直到他十八岁那年,那是一九六一年的夏天,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这在家族里可算是一件大事了。

曹氏虽大,不过也只是偏于一隅的土豪。自清末以来,倒是出了几个军官,可大学生这样的知识分子,那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当时的族长立马把所有人都聚集了起来,为曹雷举办了一场隆重的欢送仪式。

曹雷到了北京,不负重望。头一个学期就得到了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并且获得了当时的校长接见,可谓是一帆风顺。

但到了第二年,席卷全国的自然灾害发生。吃饱饭一下子成了重中之重,学习倒放在了次位。那个年头,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河里鱼虾,野外草木都变成了奢侈。

而在这个时候,曹氏家族也帮不了曹雷什么帮,在之前的“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中,家里已经被掏了一空,光剩下个架子。光是自然灾害的头一年,这个大家族就死了几十口人,人减锐减一半。

到了第二年的时候,伟大的校长终于发明了一项现在看来愚蠢无比的方法……“双蒸饭”。可在当时,这个办法不但得到了肯定,而且明令上下大力推广。

曹雷也吃这东西,吃了三个月,到后面,真的扛不下去了,再下去人就要死了!在吃饭比什么都重要的年代,他放弃了学业,打算出去,走出北京,到别的地方去。

曹雷抱着一种吃饱了比什么都强的想法离开了曾经给他带来过辉煌的北京城。他一路向西,最后走了内蒙古的科尔沁大草原!

他像牛羊一样吃着地上的草根,竟然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

但没过几天,“双蒸饭”地后效力发作,曹雷全身上下都开始浮肿!紫色的斑点布满了整个身体,人则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正当他躺在草地上等死的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个窝窝头,对他说:“起来吧!小伙子!还不到死的时候!”

那个年代,别说窝窝头了,就是一碗全汤的稀饭都是一种奢侈啊!曹雷看到了窝窝头,当时就像看到了希望一样!他二话不说,爬起来抓起就啃。

那人看着他笑道:“慢点!别噎着!”

他一连啃了三个窝窝头后,才仔细打量起那人的模样。那人看上去比他要大十几岁,长着一副算命先生的长相,而身上也穿着一袭灰色的道袍,上面打满了布钉,泛白的衣角像是洗过了很多次,但整个人还是非常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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