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显得漠不关心。
“好吧,聪明的人类,我承认,你的诚意打动了我,是的,小小的勾起了我的兴
趣,但是这还不够,仅凭这些武器就要我们帮你抵御未知的敌人,这些武器,远
远不够,我的意思你明白吧!”半兽人酋长眼睛一直贪婪的盯着格里菲利身后的
武器,眼神狂热的就像凝视着他的初恋情人。
格里菲利夸张的做了个擦汗的动作,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半兽人的坐地起价
,就半兽人酋长那可怜的智商,他们应该祈祷格里菲利不是来拐卖他们的。
格里菲利身后的所有的战士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一直紧握在佩剑上的手这是已经
下意识的松开,就连康朵也是悄悄的吐出一口气,不知怎么,她心底对于痞痞的
格里菲利,从一开始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正如您所看到的,我们是一群逃兵,除了这些武器,我们
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奥苏帝国的敌人杀入了我们的家园,他们抢走了我们牛羊以
及我们所有的粮食,杀光了我们所有的亲人,包括老人和妇孺,我们拚死抵抗仍
然伤亡惨重,不得不退到暗黑之地来寻求庇护,我们不是懦夫,总有一天,我们
要凭借手中的剑讨回我们被敌人践踏的尊严,我发誓。”
格里菲利说道这里狠狠的捏了一把大腿,终于痛的挤下了几滴眼泪,他的这番煽
情的话,说得身后很多道拉斯本地的战士已经泣不成声,就连康朵眼圈也是微红
,不过总算想起他的胡扯,忍不住的在背后给了他一个白眼。
俗话说“坐地起价,就地还钱。”格里菲利并不指望半兽人酋长会被自己一番言
语打动,虽然他现在确实拿不出什么打动半兽人的物品了,但是不要忘了,这个
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比实物更能勾起人们的yu望,这个东西叫许诺。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如果您帮我们消灭了追击者,我以战神阿瑞斯的名义起誓
,等我们回到人类的国度后,将会给你们送来足够你们部落吃喝一年的粮食和美
酒。”
格里菲利无心的誓言,一下子戳到了半兽人酋长的痛处,他们这个部落从北方的
高原迁徙到这里,世代就缺少粮食,一直靠狩猎和采摘野果为生,为此部落里每
年有至少一半的新生的半兽人被饿死,粮食,此刻相对于武器而言无疑是他们更
想要的,半兽人酋长连忙说道:“不行,至少要三年的粮食,嗯…还有美酒!”
“成交!”格里菲利深怕半兽人酋长反悔,以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等我们出
去后,将以最快的速度运送过来。”
“但是,狡猾的人类,我凭什么相信你的承诺,要知道,你们人类背信弃义的程
度仅次于地底的卓尔。”事实证明,任何一个掌权者,都是具有一定智慧的,哪
怕是还没有完全开化的半兽人。
但是,这依然难不倒格里菲利,事实上他也没有打算让自己的家族去承担这笔数
目庞大的报酬,他转过身朝后面的康朵招了招手。
康朵不解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把一对秀眉紧紧皱起,事实上她很讨厌跟格里
菲利这样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瞩目,偶尔的信任依赖,并不代表喜欢欣赏。
但是格里菲利却不管这些,他一把拽住康朵的小手,来不及消受微凉的滑腻,赶
紧想半兽人酋长说道:“您看,这是我美丽的妻子,为表示我的诚意,战斗结束
后,我将把她暂留在您的部落,直至我们送来报酬为止。”
不错,格里菲利的算盘打得很精明,那该死的报酬,天知道半兽人有多么的能吃
,就让那挨千刀的乌尔萨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吧!
康朵也知道格里菲利在演戏,但是这样被一个男人握着还是第一次,虽然知道格
里菲利这样等于把自己卖了,不过总算清楚谈判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不管半兽人
能否杀死血玫瑰高飒,重创血玫瑰那是肯定的,这样变相等于给了身在主战场的
父亲减轻了压力,所以她只是红着脸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格里菲利握着,
同时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战争结束,非要把他的狗爪子砍下来,嗯。。还有他的
舌头。
他们这一亲呢的动作,看的身后的战士顿时目瞪口呆,埃弗顿如果不是顾及身后
的追兵,都想暴起杀人了。
半兽人酋长很是怀疑的看了看康朵,眼睛里满是鄙夷,看向格里菲利时眼睛里充
满了同情,显然,身材相对娇小的康朵在半兽人眼里那是一个丑八怪,纯粹是审
美观不一样。
“好吧,人类,就像你说得那样,交易达成。”半兽人酋长挥了挥手,他周围的
战士瞬间从山坡上奔了下来,嘴里“嗷嗷”着疯狂的扑向了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
,他本人则大步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朝格里菲利伸出了一双大手,脸上露出
友善的笑容,“欢迎来到嘎乸半兽人部落,我叫嘎乸。”
很绕口但是毫无新意的名字。格里菲利万分不舍的松开了康朵的小手,握上了半
兽人酋长那双毛茸茸的巨手,瞬间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心传离,他甚至怀疑手骨
已经裂开了。
看着他痛楚了模样,所有的半兽人都开怀大笑起来,人类,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
样弱小。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为了交易我们干一杯。”嘎乸从身后接过两个木质
酒杯,当然,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个特大号的酒杯算的上是酒桶了,一想起欠
下的三年的美酒和粮食,这就愈发坚定了要把康多留在这里的决心。
格里菲利接过一杯,与嘎乸碰了一下后,才看清里面装的是绿色的混沌状液体,
散发出浓浓的果香味,这就是果酒吗?格里菲利充满期待的抱着酒杯喝了一口,
一股浓郁的酸麻味呛的他差点吐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到嘎乸喝的津津有味以及周
围半兽人羡慕的眼神,格里菲利差点认为这就是毒药。
不管怎么说,为了交易,为了活着,格里菲利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了。
以粮食的名义,你们都下地狱去吧!格里菲利心里喊着口号,一副慷慨就义的模
样一口喝干了手中的“毒药!”
第八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一
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
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
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
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
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
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
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
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
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
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
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
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
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
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
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德
隆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
,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
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
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
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
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
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德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
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
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
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
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
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
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
、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
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