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赤然将军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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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赤然将军回忆录-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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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总政组织部副部长胡友之和青年部部长出席,我感到遗憾。可看到与会的77个同志殷切期待的眼神,我的决心更坚定了。吴法宪宣布开会后,首先让我发言。

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预祝其圆满成功。接着我说:从会议简报中,我了解到19天的揭发批评,绝大多数与会同志都是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与人为善的原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中我受到很大启发。这毫无疑问将会对空军今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我有一些极不成熟的看法,提出供参考。

第一,空军在以刘亚楼为中心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我们目前已具备了强大的空中力量,为确保祖国的领空安全打下了基础,这些必须肯定。

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对毛泽东军事路线的执行就有些偏离。自从聘请苏联顾问以来,形成“业务一边倒”的现象。强调“一长制”,使“政治委员制”名存实亡。可想而知,为什么群众称吴法宪政委是刘亚楼司令的“背皮包的秘书”。

对于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群众路线,也只是在口头上强调,实际上却我行我素。如南京军区空军余立金、江腾蛟等,既不了解实际情况,又自以为是。几个所谓“秀才”坐在办公室里,就拟出“十七条经验总结”,既没有征求基层意见,又没有通过实践检验,就电告空军。空军立刻转发给各军区学习,并树立南京军区空军为各军区的标兵,树空四军为军的标兵,空三师为师的标兵。我和聂凤智对此曾提出异议,他们非但听不进,反将我俩载入“另册”。

林彪任国防部长后,把原来常学的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束之高阁,也不张贴了。却限期贴出林彪的“做事要认真、措施要落实”等。每个办公室都要按规定的尺寸、字样张贴,并要求人人必须熟读、牢记。

第二,宗派主义严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第三,违背党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第四,……

会议规定,发言不得超过半小时。但这次准许我谈了3个小时。到会的77人中,70人表示同意我的意见。我发言过程中,掌声不断。我还一再表示,所说的每件事都与当事人核实过,如有出入,可请当事人进行反驳。文人小说下载

28日晚,参加了当天下午会议的同志,络驿不断来医院看我,大家一致认为我的发言替他们把长期埋在思想深处而不敢讲的话讲了出来。他们认为我的讲话有内容有水平,有说服力。并认为我有胆量。但我说:吉凶未卜,还要看下一段会议情况。我已做好思想准备,大不了解甲归田去当农民。我本来就是农民之子,早就想念我的家乡了。

●林彪发难

1966年7月初,杨成武传达了林彪的指示,其详细内容因我住院没有听到。但会议180度逆转,被批判对象余立金、江腾蛟、吴法宪等一变成为党委扩大会的主宰,反将空军党委常委成钧副司令员等六人作为“篡党夺权”的对象进行揭发批斗。同时把我列为“陪斗”对象,“罪名”是为他们六个人提供了“炮弹”。

原来,成钧等六人曾给林彪写过报告,反映空军的情况。他们的报告是按照正常渠道、合法呈送的,先送交国防部查阅,属正确意见就请采纳、不正确的改正、批评。他们所做的是符合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目的是为了加强领导、改进工作的,不可能是反党夺权。否则,六常委的报告内容,为什么直到会议结束都没敢公开披露呢?

至于我,对六人报告丝毫不知情,他们的报告在前,我的发言于后,硬把我们拉扯到一起,这又叫什么呢?对会议主宰者编造的这一套莫须有的“罪名”,我理直气壮地进行了驳斥,他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人们心中明白是非,诬陷反而增添了我的光彩,提高了我的威信。“提供炮弹”一说、“陪斗”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会议形势如此急转直下,使与会者有的检讨,有的旁观,有的同流合污。少数人甚至成了吴、余、江的打手,以至后来成为林彪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骨干。

1966年7月整整一个月,空军的主要斗争锋芒指向空军党委常委六个人。成钧被诬陷为贺龙派到空军的代理人,并说其他五个人也各有政治背景。

而真正要篡党夺权的林彪,早有预谋的把空军党委扩大会议作为“试验田”,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其死党操纵了空军大权。既无德又无才的吴法宪当了空军司令,官欲横流、以“献美女”邀宠的人被委以重任。阿谀奉承、做尽坏事的江腾蛟被委任为政治部主任,但因其太过于卑劣,以致命令没敢宣布。有的干部虽然当时曾委以重任,但在文革中也受到了林彪的迫害,这就是后话了。如此等等,军委空军由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变成林彪的“私营部队”,他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任意生杀予夺了。

●开罪叶群

南京军区空军领导机关,就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开展了所谓的“文化大革命”。

1966年10月,江腾蛟任南京军区空军政委。他纠集了空军原四军的王绍渊、李道之和气味相投的保卫部长主父光、干部部长刘更生、组织部副部长阎成玉、宣传部部长王知十、青年部部长郝宝章及司令部副参谋长等人,根据林彪的“打倒一批,保护一批,提拔一批”的指示,向聂凤智、李赤然、顾前、朱火花等人展开了残酷无情的斗争。

在他们灭绝人性的野蛮迫害下,得才兼备、参予编写空军各种条例条令的参谋长顾前,不幸斗死。精通工程技术的工程部部长朱火花,被他们口中堵上毛巾、推进粪坑溺死。经过长征的蔡永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几乎死去,他们把聂凤智装在麻袋中任意摔打,后秘密转移到云南、贵州、广西的十万大山中去养猪,致使其精神失常、半瘫半痴生命处于垂危之中。

我被关押在南京空军大操场地下室里,又脏又潮,室温零下十几度。他们昼夜批斗我,采取软硬兼施、攻心与严刑并用的手段。不是打耳光、坐“喷气式”、顶砖头;就是拔头发、罚两腿向前弯曲站着;不是套供、逼供,就是诱供、劝供。他们所采用的刑罚手段,不亚于我在国民党监狱中所遭受的折磨。我难以料到共产党内会有如此败类。

幸亏我平时一心为工作,一心为群众,行得端,站得正,批斗时虽然也挨打,但较轻;头发也被拔,但只是虚晃几下;行刑少而短,若遇上训练部部长鲁明的老婆吴纲桥不在场,我还可以坐在凳子上。

我被折磨了三个月,空军的领导和江腾蛟等毫无所得。在广大群众压力下,不得不同意有条件的“解放”我;就是要我承认是“三反分子”。说是只要“名义上”戴上这顶帽子,不讲具体内容——因为他们根本不讲根据什么把我定成“三反分子”。对此,我斩钉截铁的回答:“不行!”

原来,叶群曾于1964年在江苏太仓搞“四清”,她不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参加“四清”人员应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工作、同学习”的“五同”规定,与江腾蛟鬼混在一起。白天到田里照像,晚上吃喝玩乐,在当地群众和南京军区空军指战员中反映极坏。

他们又曾到上海胡混,仅在锦江饭店用餐就花费了6000余元。江曾要我签字报销,被我坚决拒绝。他又提出从上海空四军卖蒸馏水的帐中报销,帐目可不进出,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问题。他要我点头同意,我说:如果这样做了,你不告知我,我要负官僚主义责任;如果你先告知我,我点了头,你报了帐,等于我犯了同流合污的错误。江顿时翻脸,一反常态的说:你真是笨到不可挽救的地步,把送上门的升官的机会都不要,你会后悔莫及的!我当时就表示:以出卖党的利益、出卖群众利益而换取个人利益,我一向深恶痛绝。不久,叶群途经南京,点名要见我。在同我握手时,她阴阳怪气的说:“你就是那个同我坚持原则的李赤然,你很有本事么,原则性很强么?”我未置可否,我深知他们的为人品质,但是我不害怕,也不后悔。

“文革”时期的“真理”之一就是:谁不尊重叶群就是不尊重林彪,不尊重林彪就等于不尊重毛泽东。由此空军的领导人把我列入“三反分子”是有“根据”的。我当然拒绝以此作为“解放”我的先决条件。

余、江想再找出其它“证据”。他们说我在空军党委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发言是“诬蔑”了“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干部等等,是“不折不扣”的“三反”言论。

我很清楚,和余、江之流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只有斗智斗勇。我提出给我戴“三反分子”帽子也是要有条件的,即必须将我的“三反”证据——我在空军党委扩大会议上的发言——公布于众,也好向群众和干部有个交待,让大家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三反分子”。

越是坚持拿出证据,他们越是六神无主、生怕引火烧身、暴露他们的卑劣,他们只得不讲条件的“解放”我,让我“站出来工作”。

此时,我表示,我本来就没有“犯罪”,也就无所谓“解放”,一切都是余、江之流在搞鬼,他们想夺权,就必须加“罪”于真正的革命者,打倒一大批真正忠于党和人民的领导干部。我质问他们:你们批斗我三个月,无所不用其极,如果我有一句反党、反群众、反领袖的话,你们早就拿出来“曝光”了。你们派干将5次去我家乡子长县,索要所谓的“叛徒材料”,逼得县里拿出邓宝珊起义后所得到的敌伪档案。如果从中能找到可定为“叛徒”的蛛丝马迹,你们早就大肆宣扬,早就用此致我于死地了。事实彻底粉碎了你们的“欲加之罪”的阴谋。无计可施了,又想用“解放”、“站出来工作”等掩盖你们的勾当,这是不行的。你们只能说“请你继续工作”,我才有可能考虑。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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