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起层层土灰。
一声巨响过后,中年男子慢慢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尘土飞扬,灰尘呛得他咳嗽不止。过了一会儿,尘土消散。中年男子到篝火边点燃了一火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握着长刀,向刚才光亮下落的地点走去。在火光的照耀下,一个人型大坑呈现在中年男子面前。他走近一看,发现大坑内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人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到了已经不能遮住身上关键部位的程度。中年男子把火把举近,见坑中男子,面若玉琢,皮肤白皙,一双剑眉微微皱起,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真一佳公子也!虽是衣裳破烂,但也丝毫没有遮掩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华贵。“不想天下有此等俊杰!”中年男子发出一声感慨……
坑中的佳公子正是郑永圣。当永圣醒来已是翌日清晨。永圣睁开双眼,发现躺在土坑里,他立起身子,发觉后背好似被撕裂了般,疼痛无比。永圣咧了咧嘴,倒吸几口清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永圣忍着疼痛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已不是身在翼王府,而是在荒郊野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一件粗布的麻衣盖在身上,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留下的。
“这位兄弟你醒了啊!”中年男子手中提着几只山鸡,腰间别着一把长刀,刀尖的血液,一滴滴往下渗。永圣转过脸看见一身长约有八尺,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正口方,气质严毅威重,头发上用青色麻布还绾了一个辑,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向他走来。永圣心中定论“此人乃忠义之士也!”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永圣忍着后背的剧痛,站起身子,躬身作辑,开口谢道。
“这位兄弟你有伤在身,就不需如此多礼,昨夜某家见你从天而降,身受重伤,也只不过是为你盖了一件麻衣尔,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坐下说话。”那中年男子道。
“兄台真义士也,如若换作是其他人,怕是置之不理了,要是没有这麻衣,我岂不是冻死荒郊?救命之恩之谢兄台受之无愧。(PS:其实就算没有这麻衣郑永圣也不会冻死,后背受了那么严重的伤都没有死;而且现在正是夏季——会活活冻死吗?真是笑话,他这么说只是客气,为了下面好问话而已。)在下郑永圣,不知兄台任何称呼”
“哦,某家高顺!”高顺放下手中的山鸡,走过来,坐在永圣身旁。“高顺?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挺熟的。”永圣心道。
“高兄,不知这里是何地界?”
“据我所知,此乃并州太行山山脚。”
“并州太行山?没听说过,异域大陆好像没有这山吧。并州,好像在《三国演义》里见到这个名称,等等!《三国演义》,高顺!莫非!”郑永圣好似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高兄,今时几时?”
高顺看了看太阳,答道:“现已辰时。”
“我不是问你时辰,而是问今夕是何年?”
“哦,现是光和七年六月初九,郑兄弟,你有何要事?”高顺询问道。
“光和七年六月初九?!光和七年!”郑永圣喃喃自语,忽地大笑,心道:“成功了!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哈哈哈……”
高顺不解的看着大笑的郑永圣,听了个时间而已,至于大笑成这样吗?等到郑永圣平复大笑后,高顺问道:“郑兄弟,不知昨夜为何会从天而降,而且身上还发着蓝光?”
郑永圣身受重伤,开始心情比较沮丧,可是知道自己成功空间移动后好不容易高兴一回,听到高顺的问题后立马在脑中思量着怎么应对。“怎么办?难道和他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啊,因为空间移动的缘故,所以才会从天而降。这大大的实话,说出去打死高顺都不会相信,干掉他!干掉他不就没人知道我是怎么来的吗?可是现在身受重伤,能不能干掉他还是个问题,体内魔力没有恢复,利用魔法杀人更是免谈。只能硬着头皮编一个理由了。”
郑永圣想好后,傻笑道:“这个嘛……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本是官家子弟,但因家父得罪了十常侍的某一个亲戚,我们全家被安了个罪名,被发配到边疆,父亲为了不让我这不孝子受这等苦头,就买通了一官员偷偷将我放了,可是父亲因为老迈,在途中病死。可怜我那父亲,还未等到我这不孝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他就离我而去。得到父亲病死的消息后,我变卖了家产,拿出了父亲偷偷交给我的钱财,费了许多精力托关系将父亲的遗体赎回,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就靠着父亲留下的钱财,开始了游荡求学生活。以求出人头地,为父亲报仇。(答非所问!永圣:“先打好悲情牌,让人同情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前天夜里本来还客栈好好的在睡觉,谁知道今早一醒来就成这样了!”(PS:晕!这样也行。)
高顺听完郑永圣的悲惨经历后,羞愧道:“不想某让郑兄弟,想起此等伤心之事,吾之过也。”
“高兄不用自责,我也是豪爽之人,陈年往事,早已不再伤心了。”永圣轻松的说道。
“兄弟真男儿也,汝突然从天而降与某相遇,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这朋友,高顺交定了,某表字子昌(PS:网络上找不到高顺表字,顺应潮流,自己杜撰一个吧!所谓‘顺者昌’故高顺表字子昌。)兄弟只需称呼我表字即可。”高顺说道。
“呵呵,子昌兄如此好(念4声)友,我岂能不交?子昌,只需称呼我表字明德(PS:孔子曰:所谓圣者,明并日月。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即可。”就这样两个人七七八八地说了些话。
“时已过辰时,想必明德贤弟已经饿了,稍等片刻,待某将这些山鸡处理掉……”高顺说完,捡了一堆树枝,点起篝火……永圣也实在很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陪聊了这么长时间,不吃点东西进补一下,那怎么行呢?看着高顺忙碌着,他坐在坑上,先慢慢的用光系魔法修复自己的伤口。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高顺将烤好的山鸡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山鸡,嗅了嗅,觉得还算不错,猛地咬了几口。高顺看着永圣的吃相,觉得满滑稽的。自己也吃了几口山鸡。用袖子擦了擦嘴,问道:“不知明德接下来有何打算?”
永圣舔了舔嘴角的油水,答道:“我也不清楚,当务之急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再说。”顿了顿,咬了一口手中的山鸡又道:“子昌兄看你带有行囊,不知前往何处?”
“现天下祸乱四起,某欲往并州刺史丁原处投军,以求闯出一番事业。”高顺自豪地答道。
第二章 开始旅程
第二章开始旅程
光和七年六月十二日,又是一个悠然的清晨。,太行山上,山林中一群鸟兽相互嬉闹着,初晨的太阳向宣告他的存在般绽放着自身耀阳的光芒。大自然的美丽是如此的和谐,浑然天成。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山顶,一悬崖边一位身穿黄色锦袍的男子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笼罩在清晨的阳光下,人是山,山是人,山与人合为一体般,在阳光的照耀下男子身上的锦袍反射着金光,如若此刻有人从此经过的话,定会以为住在山上的仙人下凡来了。
此等如若仙人般的人物就是在三日前,使用空间移动来到这个世界,但后背严重摔伤的郑永圣。自初九那日与高顺吃过食物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虽然高顺一再要求留下来照顾郑永圣,直到背伤痊愈为止。可是郑永圣毅然搬出一大堆理由来绝了高顺的好意,像什么你照顾我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啦,我不能影响你的前程啦……可是高顺是个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人,他无视永圣的拒绝之辞真正做到了沉默是金。任永圣怎么赶都赶不走。如若是平时的话,有高顺这个免费劳力,永圣会赶他走?可是现在不是平时。第一他现在受伤了,需要找个隐蔽的地方治疗,高顺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第二他也是为了高顺着想,不影响他的仕途。最后永圣不得不以绝交来威胁高顺。高顺终于打破沉默妥协了!。高顺为永圣采了些草药,留下了大部分的水和肉干,将自己身上最好的衣服赠给永圣。
与永圣道别时高顺蹲下对永圣说道:“明德贤弟,这荒郊野外的,汝又身受重伤,将你丢在山野,叫我如何安心?何不……”高顺还未说完,永圣就打断道:“子昌兄勿须再言,你可知道天下似你这等好人已不多矣,兄弟我只有一句话送与你,对事对人都要认真谨慎,勿要轻信他人,切记!一路多加小心,他日若有缘相见,今日之恩定当相报!”永圣本想拍拍高顺的肩膀,可是自己趴在地上手够不着他的肩膀。“子昌兄,麻烦将肩膀靠过来点!”高顺依话照做。永圣如愿以偿地够到了高顺的肩膀道了声!“保重!后会有期!”高顺也学着永圣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应道:“后会有期!”
高顺这一拍触及到了永圣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了几口凉气,痛苦道:“子昌兄,轻点!”高顺闻言抱歉一笑,站起身来,又说了声后会有期,提上包袱与长刀,在永圣的目送之下,迈着他那沉稳有力的步伐离开了。可惜现在不是傍晚没有那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滴那种离别的沧桑与悲凉。
看着高顺离开,郑永圣趴在地上回忆《三国演义》书中有关高顺的资料。书中的高顺是一忠义之人,高顺于有勇无谋的猛将吕布麾下后,真正的出人头地,虽然官职不是很高,但是有自己的曲部(八百人的陷阵营),这是身为武将地位的体现。但在书中最终吕布的失败从而导致高顺的为忠而死。但刚才,郑永圣所感受到的是高顺的淳朴与仗义,他是有情有义的大丈夫,他能如此对待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如若换作其他人会像高顺那般热心吗?书永远不会是百分百真实的,书中的人物也不可能像书中所写那么的完美。这一点郑永圣十分清楚……但是再过十年以后,高顺就会死去。好歹高顺也算自己的恩人,为他做些什么?永圣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罢了,说得通俗一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