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自己的恩人,为他做些什么?永圣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罢了,说得通俗一点只是一个来祖先世界的旅游者而已。最多一年,观光完了以后,还是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去,那里才是自己的根。自己回去了,高顺的事也就管不着了。如果有机会碰到高顺的话,给高顺一大笔这个世界的财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
画面切换到六月十二日。首段写到郑永圣穿着黄色锦袍在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悬崖边当和尚,额!不是,应该是老僧入定。有人可能提出质疑以高顺的经济能力给永圣留下的衣服会是黄色锦袍?的确以高顺的经济能力根本就不会有件锦袍给郑永圣的了,充其量赠送件布衣。那郑永圣身上穿的黄色锦袍是哪来的?答案揭晓:这锦袍是郑永圣从自己的自属空间里拿的(详见序章注解部分。)高顺离去一天后,永圣就渐渐恢复自己体内的魔力,施展一记御风术,飘到小五台山悬崖边来吸收太阳光,以便光系治疗魔法更快地治愈自己后背的伤。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后背的伤口才完全治愈,恢复如初。
此刻老僧入定的郑永圣,他在冥想,盘算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自己来这个世界看看,那么第一站要去什么地方?去哪呢?先去家中族谱中提到的新郑。(荥阳一带)。(作者注:书友们如果以前看过还未重写的版本,应该明白郑永圣为什么这样想,但是现在有所修改。作者为未看原版本的书友重申一遍。)郑永圣的祖先辈是中国大陆春秋时期郑国的诸侯王室,因为郑国后来被韩国灭掉以后,郑国的诸侯王室们为逃避韩国追杀,而四处逃离。而有一个郑王室的家族为逃避韩国的追杀,而很巧的在那时被巨雷击中,那时真巧是九星连珠,从而跳跃了空间的缺口,来到了异域大陆。那个郑王室的家族的子孙辈在异域大陆与当时还处在原始社会的人们混居繁衍后代。在异域大陆郑氏族谱中先祖篇有这么一段话:“记忆当年(公元前375年)韩军攻占新郑,我等仓皇而逃,不想一声巨雷,使我等来到这大陆。此乃天之意也……”
郑永圣一记御风术飘至山脚,他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搞份地图,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一无所知,那如何前往目的地?就这样郑永圣在万米高空飘啊飘啊,(不要问我他怎么会飞那么高。)终于让他看到了个较有规模的城郭。(视力这么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缓缓降落。走过城门,询问了好几个路人,才搞清楚要想弄到地图,必须找些有地图的人,第一选择就是官府,不过到官府弄地图会比较麻烦,其次就是一些大型的商会或多对外经商的商人,他们常年在外经商,自然会有地图在身。
永圣又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一家甄记米店,永圣心想这米店常年贩米,手中应该有张地图吧。走进去瞧了瞧。店小二正无精打采地坐在柜台边上发着呆。现今黄巾贼乱闹腾得如火如荼,米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只有些达官贵人这些老主顾光顾此店,如若一天黄巾贼攻了进来,这米店还不是被他们洗劫一空。店小二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他只是个打工仔,这些事情不是他考虑的。店小二停止他的思路,抬起头忽地见一衣着光鲜,长得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年轻公子走进店里。店小二敢对天发誓,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额!应该是这么帅的人,就算是有着俊美之名的甄记大老板与此公子相比较,如果这位公子是绫罗绸缎的话,那么他的老板只是粗衣麻布而已。店小二看了看永圣的装扮,心想如此俊美的公子应该是个有钱人,肯定是大主顾。于是热情地上前招呼道:“这位客官来买米么?不知要买那种米?”
“哦~我不是来买米的,我是来买地图的。”永圣回答道。“买地图?”小二十分诧异,这人来米店不买米,反倒买地图?心中这样想,但还是拿出小二特有的热情说道:“这个小店是有两幅地图,但这是运货时用的,客官如若想买,这个小的可做不了主。须请示掌柜。”小二说完。掌柜的就从柜台的帷幕中走出。掌柜是大约五十岁上下的老叟。眼睛不大不小,但却透出生意人特有的精明。
掌柜的开口对永圣道:“客官要买地图,本店是有,但这价钱嘛!”永圣一听掌柜的说道价钱,就从怀里掏出一块金砖,递给掌柜的。掌柜看到金砖,两眼冒光。接过手掂了掂重量。大约十两左右。永圣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没有概念,在异域大陆一张精美的地图需要十两黄金,那是因为异域大陆黄金资源丰富,而在这个时代用十两黄金买一幅不怎么样的地图,真是太浪费了。
永圣说道:“这个应该足够买张地图了吧!”“足够了,足够了”掌柜的说完立马将金砖收起来,打开柜台取出地图,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地图看了看,没找到新郑的位置,便询问道:掌柜可知新郑在何处?为何地图上没有标注?”
掌柜答道:“商人们买卖只往大郡县,故此地图只标一些大郡县,新郑小县自然不会标注、至于新郑的位置,大概距荥阳不远吧。”
永圣向掌柜的道了声多谢,便离开米店,前往新郑。
第三章 无心插柳
第三章无心插柳
郑永圣终于飘到了荥阳,找到了新郑。用了整整两个时辰。但是来到新郑,他所见到的景象,让他对祖先故乡的美好幻想破灭了。在他的脑海中祖先的故乡新郑应该是个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百姓人人家有余粮,安居乐业,路边的小孩玩闹嬉戏,人们无忧无虑的世外桃源。但是,来到新郑以后,看到真正的新郑,他失望了,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简直与脑中美好蓝图天差地别。新郑土地稀稀疏疏,房屋不多,但大多已经破旧。只有县令的办公场所还像样一点。这根本没有一点点世外桃源的模样。农田中,时值六月田中农夫正忙于除草,农夫个个面黄肌瘦,劳作之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无精打采的样子。路上偶尔看见三五成群的青壮猎户们拿着捕猎工具面露忧色地走着。好似在想今天是否会有收获。只有孩子们在田边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着。如此景象的新郑怎会是先祖的故乡?郑永圣无法相信在族谱中描写极为繁盛的新郑,四百多年前的新郑尚能如此,现在怎么如此的落魄凋零?
从新郑离去,永圣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看看风景,听听一些流民的小道消息,偶尔碰到黄巾军与官军的小规模斗殴,驻足观看一番。黄巾军武器装备都要逊于官军,在人数方面却比官军多出数倍,但是多数为老弱病残。在四月时,皇甫嵩火烧长社,黄巾军声势锐减。此刻的黄巾军已经是不堪一击。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胜负不言而喻。黄巾军遭到官军的屠杀,惨叫声四起,血花飞溅。在空中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永圣也是感慨不已,这个世界的战争也不过如此,若是要论精彩程度还未及异域大陆的漫天魔法战。感叹自己被一本《三国演义》所蛊惑啊!~~实是应了那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历时两个月后,永圣走过三山五岳,寻访七国古都,这种游历的生活开始还觉得新鲜,但时间久了也觉得甚是无趣。想来离开异域大陆已有多时,也是时候买些旅游纪念品准备回去了。
八月二十九日,这日郑永圣来到并州境内,召唤出自己的第二坐骑‘列云’。列云可是一宝马,其周身洁白无暇,宛如天上的云朵,速度可日行万里,呈追云之势,遂取名为列云。郑永圣长途使用御风术飘荡,短的路程则是骑马,好游览周围景色。这次他欲前往晋阳寻找高顺,一路悠哉悠哉,细观沿途景色,走走停停,在路上买了诸多东西,像这里的丝绸锦帛,锅碗瓢盆,刀枪棍棒,胭脂水粉、百家书籍等杂物作为纪念品。
九月初五,永圣正到上党郡,骑马来到集市。众商贩们见永圣身上穿着用肉眼观之极为名贵的服饰,骑着一匹神骏,周身散发着普通人无法拥有的高贵气质。他们凭借经验断定这骑白马的年轻人非富即贵。商贩们纷纷避让,生怕挡住骑马青年的道路,从而得罪贵人,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汉末的普通百姓与商贩们皆是如此,自古民不与官斗,加之汉末一些略有势力钱财的高官权贵,横行乡里、**妇女,无恶不作,无法无天。所以一些看上去像是权贵之人,普通人不敢得罪。永圣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驱马从容地在市集中搜寻有特色的货物。
突然,列云停下脚步。永圣诧异。列云颇有灵性的宝马,不会无缘无故停下。永圣向前一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子跪坐在地,大概十四五岁,明显发育不良,面黄肌瘦,两眼无神,嘴唇干裂,头发十分凌乱,发上满是污垢。在她的边上,一张穿了洞的地草席裹着一具尸体,发出阵阵的尸臭。如此情景,永圣在异域大陆不知碰到几回,老桥段了,肯定又是卖身葬XXX。“喂,我说姑娘你挡着道呢!请让开一点,让我的马过去!”那女孩抬头看了看永圣,永圣给她的第一印象是,帅,非常的帅,没天理的帅。,面似玉雕,衣着光鲜,气质高贵,给人上位者的感觉!肯定是个有家底的人。心想:“如果能被这公子买下那该多好啊!”
“这位公子行行好,花十两银子(十两银子=10贯钱=RmB2000元)将我买下,好让我能买口棺木将我娘安葬。”女孩哀求道。在汉末每个奴隶根据年龄、长相、健康状况等条件,价格为10—50贯钱不等,奴隶主买下奴隶后会与奴隶们签订卖身协议书,通俗点说也就是那万恶的卖身契,然后再去官府将奴隶原有的户籍转入奴籍。如果在奴隶市场交易,那么价钱会比一些自卖者贵,但必须向官府缴纳两成的税金,官府会为奴隶们免费办理入籍手续。奴隶市场的奴隶质量相对而言要比自卖者高上许多,奴隶市场是专卖店,而自卖者则是摆摊卖盗版的。
市集上一众商贩见到女孩挡住了永圣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