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牌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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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牌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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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迈克尔·道布斯

【由文,】

前言

世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欢笑不长久,欲望不长久,生命本身,也总会走到尽头。这真是至理名言。所以,人生在世,最要紧的就是及时行乐,活在当下,把手中的东西紧紧抓住。

为什么要虚度一生去换取入土之后碑头的空文呢?“永存我心”,什么样的蠢蛋才会希望自己的坟头铭刻这样一句空话?这不过是无病呻吟的多愁和伤感,毫无意义。我们还是面对现实吧,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永远被亲朋敬重和怀念”,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俗套碑文。千万别刻在我的墓碑上。一个人要拼搏奋斗,动力绝不来自于敬重,而是恐惧。恐惧于一无所有间诞生泱泱帝国,于乱世狼烟中催生惶惶革命。恐惧是伟人成功的秘诀。如果别人害怕你会将其毁于一旦,彻底打倒,那自然会对你毕恭毕敬,俯首帖耳。最原始的恐惧令人陶醉其中,势不可挡,冲击力过人。恐惧之力,永比尊敬更甚。

永比尊敬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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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离灯光越来越近了,它的心不安分地翻腾起来,贪婪、热情、野心交织在一起,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剩下那紧紧吸引着它的灯光,这灯光的力量超越了它一切的梦想,让它无法抗拒,让它别无选择。〕

【六月十日 星期四】

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家,跌跌撞撞地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筋疲力尽地阖上眼睛。好像才过了一秒钟,清晨的阳光就爬行到窗帘边缘,泰然自若地落在枕头上,刺着她的面孔,仿佛无形的手指,要掰开她沉重的眼皮。她心烦意乱地翻了个身。头昏昏沉沉的,双脚依然酸痛,身边那张床空荡荡的。昨晚帮别人干掉第二瓶莱茵白葡萄酒真是个错误的决定。酒精让她松懈,让她卸下防备,结果被《太阳报》一个满脸粉刺、说话阴阳怪气的家伙堵在了墙角。她被逼无奈,把所剩无几的一点酒倒在他上衣里,才逼退了这个讨厌鬼。此时她迅速掀起羽绒被看了一眼,确定没有在半醉半醒中彻底委屈了自己,让那人在被窝里一夜春宵。这一看之下,她叹了口气,坠入梦乡前竟然都没来得及脱袜子。

玛蒂·斯多林狠狠地在枕头上捶出个窝,又躺了下去。多睡几分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她知道今晚又要一夜无眠了。今晚是大选夜。实在是被诅咒的一天。选民们要举行盛大的复仇。过去几个星期对于玛蒂来说简直称得上凶残,编辑每天围追堵截,狂轰滥炸;被赶不完的截稿日期搞得焦头烂额;情绪在兴奋刺激和精疲力竭之间大起大落。也许今晚过后她应该请几天假,理一理生活的头绪,找一瓶品位稍微上乘的酒,和一个质量稍微好点的男人共度良宵。她拉了拉羽绒被,把自己裹得更严实了些。尽管初夏的阳光如此耀眼,她还是感觉浑身发冷。

自从大约一年前离开约克郡之后,这种感觉就一直如影随形。她的初衷是把那里的一切谴责与愤怒都甩在脑后。但无论走到哪里,她还是能感觉到过去冰冷的影子紧紧跟随,特别是在睡觉时,床上就跟冰窖一样。枕头套下面的棉絮已经结了块,她打着哆嗦,把脸深深埋进枕头里。

她一直试图冷静下来。毕竟,现在的她已经可以心无旁骛,毫不受情绪干扰了。在这个竞争残酷,男性主导的世界,她野心勃勃,想成为最出色的政坛记者,在这条路上,她已经扫清了障碍,摩拳擦掌,只待试一试自己是否真金。现在她唯一需要超越的就是自己。然而,双脚冰冷的时候,头脑是很难冷静的;脏衣服遍地,没时间清洗的时候,怎能一身轻松地上路呢?她把羽绒被子往身后一掀,勉强爬下了床,结果发现放内裤的抽屉空空如也。这件事她是失算了,把这茬整个忘得精光。一大堆事情等着去干,时间又少得可怜,怎么抽得出空去洗该死的衣服呢。她在其他抽屉里翻箱倒柜,一个角落都没放过,把房间弄得乱糟糟却一无所获。真是烦死了。但她还是很高兴现在没有什么男人目睹自己的窘态,现在只好伸手翻找脏衣篮了。翻了又翻终于找到一条一星期前换下来的短裤,不过当时只穿了一天。她把短裤翻到反面,双腿套了进去,进入战斗状态。玛蒂·斯多林叹了口气,狠狠推开洗手间的门,开始了奔波劳累的又一天。

黄昏的暮色开始在六月的天空中蔓延,四排为大屏幕照明的水银灯随着枯燥的“咔哒”一响,应声而亮。大楼的正面被这高度密集的灯光照得亮如白昼。这里是党派总部,建筑物正面的外观仿制了乔治亚时代的风格,此时仿佛被灯光穿透了似的。三楼一扇窗户的帘子被掀了起来,有人匆匆瞥了一眼外面的情景。

同时被灯光吸引的还有一只飞蛾。这只飞蛾已经在附近教堂一座塔楼的缝隙里静静等待了好久,只等夜幕降临就伺机而动。这座名为圣约翰的优雅教堂伫立在史密斯广场中央,由雷恩设计修建,很久以前就改作俗用,放弃了“圣约翰”之名。但其四座石灰岩的塔楼仍然是这个再没有神座的广场上最显眼和重要的建筑,而这座广场又位于威斯敏斯特的中心地带。往外看的人们盯着那些灯光,不以为然地皱了皱眉头。但飞蛾可丝毫没有不乐意,反而兴奋地颤抖起来。在一万瓦特灯光和千百年来本能的激励下,它张开了双翼。

刚刚入夜的冷冽空气令飞蛾浑身一紧,不由自主地靠近那片灯光的海洋。它飞过灯下越聚越多的人群,飞过那些迈着匆匆脚步,喧嚣吵嚷地准备着什么的人们。离灯光越来越近了,它的心不安分地翻腾起来,贪婪、热情、野心交织在一起,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剩下那紧紧吸引着它的灯光,这灯光的力量超越了它一切的梦想,让它无法抗拒,让它别无选择。

飞蛾的身躯扑到灯罩上,明亮的闪光一晃而过,它用双翼紧紧拥抱那炽热的玻璃,在千分之一秒内,就汽化蒸腾了。飞蛾被烧得焦黑的尸体连一点绝望的青烟也来不及冒出,就迅速翻滚着往地面坠去。黑夜吞噬了它的第一个牺牲品。

另一个甘愿早早被黑夜吞噬的牺牲品此时正靠在“格兰比侯爵”漆得闪亮的吧台旁。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喧闹,而酒吧就位于这一片熙攘的街角。格兰比侯爵本是两百多年前一个德高望重,颇受爱戴的军人,这片土地上以他名字命名的酒吧比其他任何人都多。但侯爵本人在政治斗争的大风大浪中误入歧途,败下阵来,最终在累累负债和悲伤苦恼中凄然辞世。同样的命运也即将降临到查尔斯·科林格里奇的身上,这传言来自他的很多还算宽容温和的朋友。并不是说查理·科林格里奇就曾经赢过选举,问鼎过权力的巅峰;格兰比伯爵也没有,那时候这可不是什么合规矩的事情。科林格里奇年纪已经五十过半,看起来还更要显老,一副疲倦潦倒的模样,军中生涯也不是特别辉煌。两年在国家军队服役的经历只不过让他认识到自己在生活方面是多么低能。查理一直努力想做些体面光彩的事情,但却总是状况连连。当然,如果你是个酒鬼,这也没什么稀奇。

他今天早早起了床,刮了胡子,系了领带。但现在嘴边又有了些胡茬,领带也像“下半旗”致哀一样半死不活地悬在胸前。酒保给他的伏特加,已经咕嘟咕嘟灌下去两杯;不过酒保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这一天可不止喝了这一点。但查理是个很温和的酒鬼,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嘴里说尽好话。他把空空如也的酒杯推回到伙计面前。

“再来一杯?”酒保有些犹豫地问道。

“你自己再来一杯,我请,好兄弟。”查尔斯一边回答一边伸手去拿钱包。“哎呀,不过我钱好像不够了。”他咕哝着,有些不相信地看着包里那张孤零零的钞票。接着他又把口袋翻了个底朝天,拿出一串钥匙,一块灰色的手帕和几枚硬币,“我肯定还有些钱的……”

“那一张就够了,”酒保回答道,“我就不喝了,谢谢。今晚还有好多事情呢。”

“哦,是啊。我弟弟哈尔,你知道吗?”

酒保摇了摇头,把重新装满酒的酒杯从清漆台面上推给查理,暗自庆幸这老醉鬼没钱了,很快就可以离开他的酒吧了。

“你不知道哈尔?”查理惊讶地问,“你肯定知道啊。”他抿了一口酒,“谁都知道哈尔。”又抿了一口酒,“他是首相啊!”

第二章

〔目光远大是从政者之大幸。当然,远大的目光只能算是敲门砖一枚。然而其作用非常之大,用途非常之广。你难道不这样认为?如果天气晴朗,很多政客的目光所及,能达到——嗯,我认识的一些人,甚至能看到巴特西去呢!〕

弗朗西斯·尤恩·厄克特可谓身兼数职,议员与枢密院委员的身份让他赢得了“阁下”的尊称,同时他还是内阁阁员以及不列颠帝国勋章的获得者。他就是这样一个满载着荣誉与辉煌的佼佼者,而这也是属于他的夜晚。然而,他却丝毫没有纵情享受的闲情逸致。此刻的他被迫挤进这间闷热小屋的角落,靠着一盏难看的,而且仿佛马上就要轰然倒地的六十年代风格落地灯。一群絮絮叨叨的妇女将他团团围住,紧接着有一群属于他选区的工人也围了上来,彻底堵住了他企图逃出的去路。这群人骄傲地高谈阔论着自己最后关头力挽狂澜的投票和对他获胜起到的关键作用。他心里想的却是,这些人为什么要费这个劲。这里是位于郊区的萨里郡,在民意调查使用的专业术语中,这里的主要社会阶层是A和B,想出国护照随时拿着就可以上路,车道上停着一辆辆路虎揽胜。不过为什么要买这样的越野车呢?它们唯一可能碰到泥土的时候,不过是主人在某个尽兴吃喝的周五晚上驾车时不小心碾过了门前的草坪,或是送他们的小约翰尼或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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