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丫更惊讶了,眼大睁,嘴大张。好一会儿才说:太突然了,容我考虑考虑好吗?
我很冲动,重重地关上了门,把老丫关在外面。
老丫在外面敲了一阵我也没开。
后来敲门声没了,我在窗口看到她走了。
心在一个女孩消失在街角的刹那,在没病没灾健康状态下,猛然疼起来,疼得无法呼吸。
我像个突发心脏病的人,捂着胸口倒在地上,在破地板上的灰尘中打滚,张着嘴叫不出声,只能流泪。
和老丫在一起时,我有了很多第一次,但都是美好的。
这也是第一次,却是痛苦的。
第一次失恋。
不知不觉恋了爱,突然之间失了恋,这对一个没准备的人打击很大。
看过很多书和电影,里面失恋的人除了自杀就是喝酒。
如果自杀,我建议自己要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枪,没有就不自杀。
但一定要喝酒。
失恋也是一种体会,活着就要体会一切能体会到的。
所以我一定要在失恋的时候喝酒。
明知道屋子里没有含酒精的任何液体,我还歇斯底里地乱翻一通。
我总是很冲动。
最后只找到半瓶子酱油半瓶子醋,我很失望,就带了些零钱去找酒吧。
城市向来不缺酒吧这种东西,因为城市每分每秒都会诞生像我此时这样的人。
地球上造出的酒,一多半都让失恋的人喝了。
而喝了酒的人一部分进了监狱,一部分出了车祸,剩下的一部分痛苦着。
在去酒吧的路上,我遇到一对正在吵架的恋人。
女的个子高得像骆驼,男的矮得像秤砣。这就是冲突的原因。
女的喊:求求你了!别再缠着我了,我们不合适!我比你高耶!
男的喊:难道我们在一起时不快乐吗?
快乐呀‘‘‘‘‘‘
那不就行!
唉!怎么和你说!我受不了我们逛街别人说是领着孩子买菜!
这本不关我的事,高女矮男合就合散就散死就死活就活,我走我的路就好。
可我偏偏很冲动,突然脸红脖子粗地冲高个子女大叫:你以为个高就可以当模特他矮就不能打篮球?你以为别人的屁话就可以代替你们的快乐?那是因为你有一双健康的长腿眼睛却是瘸的!不知道什么更重要!
矮个子男也挨了我的骂:还有你!天涯何处无芳草,不是你的随风跑!得不到的求也没用!男人不是为不爱他的女人而活的。
骂完两个人,我就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向前走了。
不一会儿,矮个子男追上来,说:哥们儿,我想请你喝酒。
我说:想通了?
矮个子男说:想通了。累!太累了!长征咬咬牙就挺过去了,挺不过去也是烈士。可追女人,不只咬碎了牙还挺得难受,累呀!
我们不认识,当然不可能没完没了地滔滔不绝海阔天空,发两句关于女人的牢骚后就默默无语了,喝着苦水般的啤酒发呆。
听着酒吧里别人听着快乐,我们听着悲伤的爱情小调,我心烦意乱。
正当心烦意乱的时候,蹬了矮个子男的高个子女突然出现。
她热泪盈眶,楚楚动人地望着矮个子男。
矮个子男二话不说站起来踮着脚尖和高个子女拥抱,还接吻,竟然还有掌声。
鬼才知道他们从我歇斯底里的话里得到了什么启示,闪电分手又闪电复合。
或者他们根本就是藕断丝连,丝的弹力十足,将分开很远的断藕拉回来,又合成一只完藕。
总之在博得掌声后,高个子女搂着矮个子男的短脖子,笑着对我说:谢谢你!我知道了活在世上快乐最重要!他就是我的快乐源泉,我真的不想失去。别人放的屁再香我也不会闻了。
说完高个子潘金莲低头拥吻矮个子武大郎,换来一片掌声和口哨。
我心里有问题,我自己失恋也想所有人都跟着陪葬,我知道我本来想把潘金莲和武大郎拆开的,气头上我甚至想把母的都消灭。可却合了一对本应要散的,这让我很窝火。更窝火的是,刚合的一对还不断在我面前表演什么是甜蜜和肉麻。
我闭着眼难过地对眼前的男女说:正快乐的你们不要再刺激不快乐的我好吗?
我感觉肩头被轻轻拍了一下,再睁开眼时,那对情侣不见了,但我却没勇气转过头目送他们缠绵着的背影。
该死的家伙,说请我却高兴地跑了,白喝酒还得我付钱!出门摔死你!
想喝醉都不能尽兴,虽然酒吧里总有身单影只的失恋者,但却总为成双结对的放爱情歌曲,一点也不顾及我们的身心感受,想投诉消协都不受理。想摔个杯子,可保安们的身体状况都很好,想撒泼都不行。
我又坐到了街心公园里的长椅上,看一对对男女亲亲我我,夫妻勾肩搭背,老头老太相互搀扶,连花乌鸦都一双双对歌麻雀俩俩地啄食垃圾。
这是一个像日记的一天。
2008年7月9日,星期六,晴间多云,晨有雾,北风转南风没有,最低温度25度,最高温度29度,紫外线强。
有个失恋的人,喝了些酒,微醉。
在公园的长椅上,雕塑般坐了一天。
他屁股不麻吗?当然麻,那可是我的屁股。
不饿吗?当然饿,所以没坚持到午夜就离开了。
天很暗,像涂了层黑漆,远处的天空有几粒亮度不够的灯泡发着很昏的光。
我知道那是星星。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烦,很烦,好烦。
人烦的时候总得找一点无聊的幽默来安慰自己,否则会干出失去自由的事来。
就像酒后打架的流氓,不关他几天他不会清醒。
就像总有想法冒出的导演,不浪费点胶片他会神经。
就像十几年如一日的护士,不扒人裤子拿针扎人家屁股她会难受。
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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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章 爱你小纸条
有目标有想念,日子会过的快活些。
没目标没想念,日子无聊又漫长,像心在跋涉无形的长征。
熬过无聊的一天,我嚼着当作晚饭的煎饼果子回家。
有个叠法熟悉的纸条系在门把手上,我解开来看。
是老丫写的:
没你陪伴,夜黑无边际,浓重得把我吞噬。
习惯你的陪伴,夜色才美。
夜好黑,心好凉,人很怕,来接我吧!连同撒上辣椒面儿的羊肉串。
后面有个伸着舌头的小鬼脸。
没有泪流出,但鼻子有点酸。
我知道,我希望有目标的生活,有想念的日子。
假如能活到70岁。还剩43年。
如果没有想念地活着。那我还要煎熬大约至少15695天。今年还不算。
每一天都是长征。要经历15695个长征我才欧窝。还不如现在就要了我地小命。
可我又怕疼。不管长疼还是短痛。没有一种方法可以让我笑着见上帝。
所以我只能活着。所以我还要去接她。
鼻子酸过之后。我拿着纸条转身下楼。向雅俗人咖啡馆飞奔。
昏黄的夜色里,明亮的路灯一个个闪向身后,前方成排的还再无限延伸,像在为我指明方向。
咖啡馆里比外面还要昏暗,一对对男女在这种昏暗里窃窃私语。
倒退五十年,他们的父母多半在农村的草垛前凝望星月。
时间改变了花前月下的环境,但浪漫依旧。
昏暗里,低缓的音符和咖啡的浓香一样腻人。
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私定终身,就算不是,关系也会突飞猛进。
或许我和她就是缺少让人昏昏欲睡的调子,和让人睡不着的中药汤。
老丫和另外几个衣着一样的女孩提着精致的咖啡壶,随着舒缓的音乐节奏在过道间缓慢踱步,像保护母鸡下蛋的公鸡。
在她身后的空位坐好,我等着老丫回头。
一个不识趣的小眼女孩过来问我要什么咖啡。
我说要不苦的。
小眼女孩的小眼眨巴了几下没明白。
这时老丫刚好转身,忙走过来。冲小眼挤了几下眼,小眼笑着离开。
没吃到你的辣肉串,你竟跑来喝我的苦咖啡。
边说着,老丫给我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还从腹部像袋鼠似的的口袋里掏出小袋的奶精与方糖。
这让我很不好意思。
原因是我没皮没脸地要求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和我同居,人家没答应我就生气,还摔门。而人家胸怀宽广,又是纸条又是咖啡,还亲自给我放糖拿勺搅和。除了无地自容,我还想钻到咖啡壶里不出来。
对不起!我‘‘‘‘‘‘
老丫冲我竖起食指“嘘”了一声,说:别说了,我都明白,都在咖啡里,喝吧。你等会儿,我今天早下班,咱们出去聊。都说咖啡馆里浪漫,我看是浪费。要不是老站着,我早睡着了。这杯免费,不喝白不喝。我去换衣服。这破衣服,把人包得像粽子。马上来!
说完她走了。
盯着她旗袍紧裹的屁股,我在想:她为什么不让我说?她明白什么?
走出细腻的咖啡馆,来到粗犷的大街。
老丫主动拉住我的手,牵引着我,不知要去哪里。
如果你觉得说不愿说的,那就别说,一点儿也没意思。你不喜欢说,我不愿听。别强迫自己去取悦别人,又假又累。手拉着手静静散步多好。你知道吗!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最累,都会不知不觉为对方着想,顾及这个顾及那个。你和我的家庭状况几乎一样,不信查查书,像咱们这样的人,几乎都有心理障碍。我从小就不愿说话,你也是吧!
她扭头看我。
看着路灯下闪亮的她的眸子,我乖孩子般点点头。
她接着说:其实咱俩在一起是最没意思的。
心好象被螃蟹掐了一下,我站住了。
看到我惊愕的样子,她笑了,说:不分手!看你吓的!你是好人,难得一见都,你会比大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