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猛地向那块黑面包扑去,野狗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急忙往外跳了两下,后来发现是小乞丐把自己的食物夺了去,野狗暴怒了,疯狂地向小乞丐袭来。
小乞丐眼睛里已经没有这条大街,没有这片天、这片地,更没有扑面而来的野狗,他的眼里只有一块黑乎乎的霉得不能再霉的面包,大口大口吞咽着,吃吧、吃吧,就算是死也要做个饱鬼。
身上猛然剧烈抖动了一下,一种钻心的痛在小乞丐身上蔓延,不过小乞丐依然没有停住嘴里的动作,小手小心地呵护着黑面包,然后使劲全身的力气往嘴里送着,不到一会,面包就吃完了,这让小乞丐心满意足,身上也不知道被这只疯狗咬了几下了,小乞丐已经疼得浑身麻木了。
接下来,也许就是安安静静地等死了,如果还有来世,我会成为什么呢?也许就是眼前的这条野狗,也许依然是个乞丐,小乞丐在这个时候还在胡思乱想着。
“畜生,居然敢咬人,”一个宏大的声音突然钻进了小乞丐的耳朵里。
小乞丐努力地睁了挣眼睛,一张慈祥的面孔映入眼前。
他知道,他碰到好人了,更明白自己得救了,再也坚持不住,陷入了昏迷之中。
第2章 幸福的两年
等小乞丐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冰冷的大街上,而是在一张简单而又舒适的床上,至少对于小乞丐来说,这是天底下最舒适的东西了,多么温暖。 “你醒了?”一个中年大叔走了进来,关切地问道:“饿了吧,这里有粥,你先吃着。”
实在是太饿了,来不及道声谢,小乞丐就风卷残云地把眼前的这碗粥喝完了,然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碗的周围。
大叔看到这幅情景,笑了,然后告诉他外面还有很多粥,不够自己添,于是小乞丐欢呼地跑了出去,连喝了6大碗粥,小乞丐的肚皮才鼓胀了起来,打着饱嗝,小乞丐朝大叔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泪珠挂在稚嫩的小脸上,呜咽地连声说着谢谢。
“小家伙,你还没有名字吧,别人都叫我艾格大叔,以后你就叫文森。艾格吧,我以后就叫你小文森,好不好?”艾格大叔依旧宽厚着望着小乞丐,就像是对着自己的孩子一样。
“恩,我以后就叫文森,”小乞丐应了一声。
小文森完全不记得他6岁之前的记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用小文森的话,生活才刚刚开始。艾格大叔总是乐呵呵地看着小文森一点点地长大、一点点地成熟。
“小文森呀,你长大了想做什么呀?”艾格大叔有的时候会问这个问题。
“让我想想,艾格大叔,有什么既威风又有钱拿又可以欺负人的还可以很自由的?”小文森想了半天,天真地问道。
艾格大叔显然被难倒了,以艾格大叔简单的思维,这个问题不是一般的难,要说威风的职业吧,倒是蛮多的。要有钱拿又可以欺负人,也有好些选择,可是加上最后一个条件,那就非常让人头疼了。艾格大叔突然拍了下脑袋,
“我知道有种职业刚好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小文森仰着头。
“佣兵”艾格大叔肯定地说。
“那我长大了就去当佣兵!”小文森握紧拳头,就像发誓一样。
“不过佣兵是很危险的,随时会和死神交手。”艾格大叔还是有些担心。
“大叔,你不是常教导我,男人就要勇敢,既然佣兵是勇敢者的游戏,那我一定要去。”小文森脑子里单纯地认为,只要打架能赢就是勇敢的男人。
艾格大叔被逗笑了,“好,好,好,我们的小文森是个小男子汉,以后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小文森把理想定为佣兵后,积极地寻找各路年龄相似的小朋友们“切磋”,手段也越发狡猾和奸诈。对于小文森来说,只要能赢,什么手段都无所谓,撒石灰、拨冷水、弄陷阱。。。。。。赢得越轻松,小文森就越有成就感。小镇上的小朋友们远远地看到小文森,就立马躲得远远的,跟谁挑战也不能找这个怪胎。瘦猴有句话让众多小朋友心有同感“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小文森下一手会是什么,跟他打架,不是找抽嘛?”
这句话在不久的将来让世人流传,不过流传的原话已经改为,“你永远不知道枪神的下一步是什么,在枪神没有闭眼前,谁都得睁大眼睛看着,费劲脑子猜着,神也不例外。”
如果要评小镇上最老实的人,艾格大叔绝对榜上有名,艾格大叔的忠厚老实,小镇上至90岁老妇,下至3岁小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要评小镇上最狡猾的人,小文森当之无愧,就连小镇最奸的奸商也自愧不如,这也是小镇上至90岁老妇,下至3岁小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艾格大叔有的时候也会很郁闷,我这么老实,这小文森在家里也很乖巧也很老实呀,怎么就有这么不雅的名声呢?小文森在艾格大叔面前当然要装老实,“不老实,艾格大叔不给我烧饼吃怎么办?不给我面包怎么办?不给我零花钱怎么办?”小文森如是回答。不过小文森总体还是令艾格大叔很满意的,
首先呢,小文森四肢健全,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蛮好蛮好的,打了那么多次架也没少什么零件,让艾格大叔很满意,睡觉也很踏实。其实大人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着,所以四肢健全这个蛮可笑的要求其实包含了一个父亲最大的愿望。
也有人问,这天下哪有人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学好,天天去打架的?再次解释一下,拜托,这是艾泽拉斯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男孩子从小要特别健壮,长大才有能力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对于穷人来说,能够变强的方法很少,而打架就是最快捷最有效的路。所以,艾泽拉斯大陆的人们都不会阻止自己家的小孩子外出打架,当然,也得有个限度,至少不能缺胳膊断腿的,不过小孩子打架一般也不会下那个狠手,也没有那个力气,当然兽人除外,兽人天生力气大,就算小孩子打架,一不小心也会少零件,甚至挂掉的。
其次,小文森五官端正,眉毛长在眉毛的地方,鼻子长在鼻子的地方,每个器官单独地看,都不怎么样,但组在一起就格外的和谐。小文森跟清秀无关,但也不是那种丑得可怜,长相虽然很普通,但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亲切”。这个世界就有一种人,尽管你第一次看到他,但你也会觉得你们认识了很久,你会觉得他很亲切,毫无疑问,小文森就具有这样的品格,或者换句话说,那就是亲和能力超强。这一点也让艾格大叔非常满意,至少这说明小文森以后不会遭姑娘讨厌,当然这也令小文森日后的对手们非常痛恨,因为这个貌似亲切的家伙背后藏着一肚子的祸水。
艾格大叔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每次外出卖烧饼的时候,艾格大叔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因为小文森,艾格大叔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步子也迈得欢快了许多。
小文森就这样和艾格大叔幸福地度过了两年时光,小文森满八岁的时候,艾格大叔给他买了把铁剑,很普通很普通的那种,只有3斤重,但这也令小文森高兴异常。小文森一有空就挥舞着他那把宝贝的铁剑,左一下劈右一下砍的,乐此不疲。小文森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去找那些小朋友“切磋”,这也令镇上的小朋友们大松了一口气,于是小镇又恢复了和平。
“多少年了,快两年了,神终于开眼了,终于让这个家伙安静了”,小胖子痛哭流涕,感慨万分。
“这小子不耍点阴谋,我还真不习惯。”这是瘦猴,明显的找抽型。
其实小文森的想法很简单,有武器了,那就是大人了,还跟小孩子玩,多没意思呀。
第3章 倒霉的大叔
有一天,艾格大叔照常去城西的街尾卖烧饼,生意一如往常的好,一架华丽的马车从城西门口赶过来。马车上坐着一个九岁大的小女孩和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周围还跟着三个带刀剑的护卫。 “表哥,听说有个大叔的烧饼很好吃,你买几个让我尝尝,”小女孩叫戴丽丝。
“没问题,宾果,去把那老头的饼子都拿了”,小男孩叫杰西,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
“是,少爷。”为首的带刀护卫应道。
“老头,把烧饼都拿来,”宾果走过去,艾格大叔乐呵呵地,麻利地把所有烧饼都包好了递给宾果。宾果接到烧饼,就直接走了回去。
“哎,这位先生,你还没有给钱呢?”艾格大叔在后面大喊道。
“钱?杰西少爷要吃烧饼是给你面子,你还敢要钱?你找死是吧?”,宾果一听,不乐意了,这么久了,还有敢找他要钱的。宾果把烧饼小心地给了他的少爷,然后大喊道“兄弟们,打死这个贱民,居然敢向我们要钱”。另外两个带剑的护卫也面色狰狞地朝着艾格大叔走来。
“不要钱了,不要还不行”,艾格大叔是个老实人,哪见过这种阵仗,心开始慌了。
“你刚才说要,现在又说不要,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好欺负呀?”宾果招呼着两位兄弟,一起对艾格大叔拳打脚踢了起来。艾格大叔的惨叫声惊动了坐在马车上的戴丽丝,“表哥,叫他们不要打了,那位大叔好可怜。”
“听表妹的,宾果,没听到表妹的话?”杰西朝宾果吼道。
“是,少爷,兄弟们,收工了,”,宾果带着两个护卫扬长而去。
艾格大叔状况很惨,那三个护卫完全没有留情,尽管没有用武器,但拳头打的都是人体的要害。艾格大叔的肋骨至少断了三条,胸骨也断了不少,浑身血淋淋得好不吓人。由于艾格大叔平时的人缘不错,很快就有很多热心的小镇居民把艾格大叔抬回了他居住的地方。
“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