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南城门,上了城楼,往下看去,二里外的地方黑压压坐着一群面黄肌瘦的乞丐,人数大约在万人左右。这些人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个圈,圈里边有总管所说的几堆东西,就是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汉这个国家究竟在什么地方?”多同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臣也问过他们了,那个当事的,自称中郎将的,说藏柯江以北全是大汉的地界!”总管道。
“藏柯江北边不是全是悬崖峭壁们,哪来的国家?”
“大王忘了,极西的巴国蜀国就在藏柯江以北,而且他们所带来的东西,与巴蜀商人带来的东西极为相似,所以臣想……”
“哦,以前那些商人,来咱们这个地方,自称巴人蜀人的,我还以为他们的国家叫巴国或者蜀国,却原来叫大汉!”多同自以为聪明的道,看着两里外的那群人都极其安静的或坐或躺,似乎没有敌意。而且中间那几堆堆成山的货物也着实诱人,道:“你见过他们了?”
“他们夜半三更来的,当时臣不敢惊动大王,擅自出城去见了他们。”
“从他们来到夜朗直到现在,就一直停在那里一动也没动过?”多同道。
“没有动过!”
“不像是有什么敌意。这样吧,你去把他们请入城来!”
“是!”总管领了令,正要下楼去请,多同又道:“慢!”
那些兵卒,虽然一个个面黄饥瘦。衣不蔽体。可手中地家伙闪着寒光,都是能取人性命的兵器。多同迟疑了一下,道:“进城的人数不可超过十人,至于那些兵卒吗,先让他们留在城外。严密监视。咱夜郎是上邦。瞧他们一个个饿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不能让人在咱的地界上饿死,派上送些饭去!”
“遵命!”总管道,却不直接下楼直奔那群衣不蔽体的人去。又在城楼上停了一下,道:“俗话说。狼无伤虎意,虎有吃狼心,我们不得不防。大王仁慈,不忍他们饿死,不过送地饭不能送干饭,送些稀汤寡水地也就罢了,让他们半饥不饱的,就算有什么歹意也使不出来!”
“嗯!此话有理,就这么办吧!”这时,多同又觉得让面前这人当主管还是有些好处的,点了点头。
徐胜利是夜半三更到了夜郎国国都下,一路上翻山越岭几乎没有见到过人,一连走了二十二天。还好,只是多走了两天,要是再多上两日,只怕因饥饿而死的兵卒不在少数。
借着半圆的月儿观看,夜郎国地都城就像大汉境内地一个比较大点地县,城墙修得也不甚高,比大汉中原的小县还矮了两丈。从城的规模上来看,城中住上十万人应该不成问题。再由都城推而广之,一个夜郎国养个二三十万兵马应该不成问题,难怪西边地那些小国都要给夜郎进贡。
夜郎自大这个词语徐胜利是知道的,一个自大地国度通常目中无人,一个目中无人的人你求他办点事情通常很难。所以,徐胜利并没打算从夜郎国借二三十万兵马,这些说词都是骗刘安所说的谎言,来夜郎徐胜利另有目地,而且这一目地一直没有改变。
拿下了夜郎,就等于把夜郎至巴蜀的所有百越小国全都拿下了。拿下了夜郎,就可逼得南越、闽越归降。拿下了夜郎,等于把整个百越拿下。所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迅速的拿下夜郎,迅速的结速百越之行。
最快的办法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现在的夜郎国王,然后扶持一个傀儡。不过,这在徐胜利心里是万不得已之时才用的狠招,他要先看看,夜郎国王是不是真像成语里边说的,狂妄自大,不肯归顺大汉。
三更半夜,前来问询,自称是宫廷总管的那个家伙倒是看着有些顺眼。如果真的不行,到时就扶持他当一个傀儡,此人既然身为宫廷的主管,在夜郎国的威望自然是不低的。
徐胜利想睡,可是肚子里咕咕直叫,痛如刀纠,怎么也睡不着,躺在地上看天上的小星星直眨巴眼睛。月儿慢慢往西移,他便闭上眼睛试图睡着,满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尽快拿下夜郎,精神昂奋还是睡不着,睁开眼继续看小星星眨巴眼睛。一会闭眼一会睁眼,时间慢慢走着,眨巴眼的小星星越来越少,天终于亮了。
远远的,可以看到城楼上昨夜来的那人正对一个胖子对这边指指点点,徐胜利心想,这个胖子一定便是夜郎国的国王了。过了一会,那个总管从城楼上下来,城门支开一道缝,主管一人提着裤子朝这边而来。
徐胜利叫刘一手把那些躺在地上的人都叫起来,不要丢了大汉国威,等到总管过来,向前迎了两步,拱了拱手,笑道:“老兄终于来了!怎样,夜郎国的国王肯见我吗?”
“费尽了口舌!真的,不骗你,我是费尽了口舌才算说服大王,肯见你们一面!”总管激动的道,就差指着天发誓了。他的脸对着徐胜利,眼睛却直往堆得跟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瞟,收都收不回来。
“这是一个贪财的人,一个贪财的人通常怕死,怕死就很好对付!”徐胜利心中暗道,明白总管的意思,叫刘一手又拿两件物件,送给他。总管摇了摇头,眼睛仍盯着堆得如山高地货物。不过停留在金银制品那堆东西上。
徐胜利笑了笑,让刘一手把手中的两件物件放回,又在金银那堆里挑了两件拿来。这时,总管乐呵呵的接了,将两件物件塞入袖里。道:“不过。我们大王有个条件,只许十个人入城!”
“为什么?”刘一手不满的问道。
“城中只有两万禁卫兵马,将心比心的,你们若为我家大王,放心让一万别国兵马入城吗?”总管说完。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马上又补充道:“左近还有我国六七万人马!如果需要。半个月内可调来三十万人马,你们千万别有非份之想!”
徐胜利觉得这个总管不仅贪财、怕死,而且还很愚蠢。竟把城中有多少兵力,城外有多少兵力。一古脑地全讲了出来。一个贪财怕死又愚蠢地人,那将更加容易控制。于是给刘一手使了一个眼色,让刘一手挑十名勇士,连带上赵燕一行十三人朝夜郎国都走去。
“我家大王说了,只能带十个人去!”总管表示出自己的不满。其实十个人与十三个人又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多出来两个来,就是再多出来二十个在夜郎国都也兴不起风作不起浪来。他只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不满,表明一下态度,复述一下多同的命令。
“多出的两个人,一个是我地女仆,一个是我地男仆。到了国都里,我并非去了便走,而要呆上几天,自己地仆人使着顺手,还望多担待些!”徐胜利道,抬头看了看天,一行大雁正巧飞过,一会组成个一字,一会组成个人字,想让这个总管帮忙给兵卒们搞些吃的,低下头时看到城门里出来一队人,推着车,车上装着桶,桶里不时溅出些粥汁,也就不再说什么。
拿人的手软,吃人地嘴软,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总管不再强调非得十个人,嘴上嘟嘟囔囔地嗦起来:“我家大王说十人,你却去了十三人,这事让我挺为难的。十三人就十三人吧,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家大王又是个好说话的人,你瞧,这不就给你们的人马送吃的来了吗?”
在总管的嗦声中,徐胜利进了城,先看守城兵马的装备。夜郎国兵马的弓是那种最原始的弓,就是用竹片直接绑根弦做成的弓,而箭矢制作的也非常简陋,与匈奴人的相比都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更别说与大汉的比了。有的箭甚至没有金属制的箭簇,只是把头削的极尖,靠木头来躲杀敌人。至于兵卒们的盔甲,全是用腾条编成,又在油里浸泡几次,质地还算坚硬,能挡得了矛刺刀砍,不过却让徐胜利想起诸葛亮的火烧腾甲兵来。
夜郎中,没有戟戈之类制作比较复杂的兵器,最少徐胜利在城门口的兵卒身上没有发现,有的只是矛。而且矛头不是全金属的,而是在外边包了一层铁皮。
城墙是用土做的,外边包了一层青砖,进了城,才发现里边的房子几乎全都是用木头加竹子建成,下边中空,养着猪羊等家畜,只有中等或者富贵人家才用竹篱笆圈出一个院落,里边有三两间石头或者砖砌成的房子。
路面不宽,大约四五丈的样子,上边走着行人,穿的衣物有的是用麻织就,有的是用草编成,甚至有的是用树皮砸巴砸巴制成。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穿鞋,偶尔见几个穿鞋的,必定是大富之家,因为他们身上穿着巴蜀产的锦缎。
城门口停着十来头大象,每个象上搭了个凉棚,在多同的再三邀请之下,徐胜利爬了上去,与多同同乘一只象。等象立起身,与地面之间的距离远了,徐胜利才敢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地上的时候他简直不敢多吸一口气,那股猪屎、鸡屎、加羊屎的味道实在让人无法呼吸。
前边是一队兵马开道,后边是一队兵马护位,一行人骑在象背上缓缓朝王宫的位置而去。徐胜利本来的心情不错,毕竟是第一次骑在象背上,觉得新奇又好玩,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例如路上行人的穿着,走路的姿态,房屋的建筑风格,女孩子地美丽风流。这就好比两千年后去非洲旅行,深切体验着异国风情,以及把心中隐藏很深又不自觉的优越感展露无疑,可是旁边多同的喋喋不休,让徐胜利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受。
“你们大汉有鸡吗?吃鸡肉吗。吃鸡蛋吗?”
“有鸡!也吃鸡肉。吃鸡蛋,就和你们夜郎国的百姓一样。”
“你们大汉的百姓家里养猪吗?普通地百姓一年能吃上几次猪肉?我们这里地百姓逢年过节的时候家家都吃猪肉,可热闹了,你来的太不是时候,要是迟来两月便到了我们的年。百姓们唱啊。跳啊……”
“我们大汉跟你们一样。百姓们也养猪,逢年过节的也吃猪肉,平时市场里也有猪肉。有钱地便买来吃,天天跟过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