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野心愈来愈大了。从一开始,他只求有个工作就好,现在他却渴望能过更好的生活,凤春开的条件,他求之不得,这是一个错过就不再有的机会——
「你好好考虑吧。在此之前,你跟我去送小姐出门吧……对了,小姐离家的事,你别跟外人说起。」
外人?那意思是,小姐离家是秘密,而他已经被凤春视作亲信了吗?他总觉得凤春对小姐的态度充满异样,严厉督促她读书,却又心疼她读书,她读的也不是风花雪月的东西,而是扎扎实实的道理。
见凤春暂时结束这个话题,他脱口喊道:
「我愿意!我愿意!」天知道下一刻凤春会不会改变主意?既然能过好一点的日子,为什么他要拒绝?
接下来他沉浸在老天爷赐的美梦里。他隐约听见小姐在叫:
「凤春,你要收二弟兄当义子?那我留下观礼!现在他是不是奇货可居了?」
「奇货可居」不能这样用,以后要当小姐的伴读,恐怕是辛苦了点,但他不怕吃苦,真的。
阮冬故兴高采烈在旁观礼,跑来跑去像是自己被收养一样。
「从今天起,你姓凤,就叫一郎吧。」凤春笑道。
等他敬过茶水,行跪拜之礼后,阮冬故冲上前,抱拳作揖道:
「二弟兄,不,一郎兄,恭喜你喜事临门,认凤春当娘。上次我叫凤春娘,她还打我呢。」语毕,开心地想要上前抱住他。
凤一郎回神,脱口惊叫一声,狼狈地退后数步。她的力气吓人啊!
剎那间,一片死寂。
厅里的家仆个个噤声,有看好戏有同情有讥笑的,还有怀宁的冷眼,全往他这里看来。
阮冬故迷惑地望着他,小脸隐约有抹受伤。
凤一郎急中生智,勉强笑道:
「小姐是千金之躯,虽然一郎已是凤总管的义子,但小姐抱我,总是不妥。」那声音带点微颤。老天爷……不会故意给他一个美梦后又狠狠砸碎它吧?
凤春适时化解厅里尴尬的气氛,开口道:
「小姐,将来你可就有个伴读了。」她笑着抱起小小的身体。「你老爱学卧秋少爷的语气,这可不好,别再叫一郎兄了,以后叫一郎哥好不好?」
阮冬故点点头,看了凤一郎一眼,接着,心无城府地喊道:
「一郎哥!」
《感情篇》凤一郎的冬天 3
三年后
十四岁的少年,饱读诗书,已非当年那个瘦弱卑微的孩子。
一头银发与雪白的肤色,在人群里依旧格格不入,但他已经学会表面功夫,以微笑来面对无知百姓的眼光跟脱口而出的「老头」。
他的五官还带点稚嫩,但因长年沉浸在书香里,气质逐稳,几次府里出了点事,都是他在第一时间拿主意渡难关,仆人们看他的眼神也有些尊敬了。
他想,他是聪明的吧。
这些年来习得的知识如同一把钥匙,逐一开启他的智慧。时常,他不经意想到的法子,外人啧啧称奇,外人心里所想的,他轻易看穿,从无例外。
凤春为此而无比欣喜,为他找来各式各样的书籍,甚至动用她私钱,同时请上好几个师傅教他。
凤春这么栽培他,背后定有原因,只是她迟迟不肯说。
唯有一次,他听见凤春低喃:
「但愿,你的未来在府里,哪儿也不去。」
他还能去哪儿?
不管是阮府或者凤春,对他简直恩从再造。卖身契在认她为母时,已经撕毁,但每逢过年遇节时,她还是送给他一个红包,他不愁吃穿,所以将红包原封不动地寄回家乡。
只是,这几年阮府的运势不佳。阮老爷与外务总管在经商途中客死异乡,接着,阮卧秋遭人毒瞎双眼,他不笨,自然明白那是阮卧秋为人太过正直之故。
正因正直,所以阮府想要东山再起,绝无可能。
正直的阮卧秋,为官铁面无私,不讲人情,如今双眼皆盲又辞官,谁还会念旧情?现在府里权力最大的是凤春,但她毕竟是女子,小姐又太小,将来的阮府……
他已有心理准备,无论如何,他绝不会弃阮家而去。
「一郎哥。」书房的门口,一颗可爱的小头探进来。
他回神,面露惊喜地搁下书,上前道: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早上回来的,刚去看大哥……」笑颜略敛,她沮丧说着:「大哥没发现我。」
「少爷眼睛还没复原,当然不会发现小姐。你喊他一声,他就知道你在场。」
她摇摇头。「大哥现在一定心烦,我还是不要吵他好了。」
「怀宁呢?」
「他肚子饿,先去厨房吃饭。凤春说,有名医来看大哥,我在秋院不方便,所以,要我过来找一郎哥。」
哪来的名医?凤一郎暗自纳闷,随即暗叫一声——东方非来了!
自阮卧秋目盲后,每到秋天,朝官东方非必会带着名医来阮府。
凤春叫她过来,定是要他留住这个莽撞的小小姐。
思及此,他不动声色地微笑:
「既然小姐还不饿,那就让我说几个故事给你听……小姐,为什么你这样盯着我看?」她应该早就习惯他的异貌才对。
阮冬故偏头打量他一阵,搬了张凳子到他面前,当着他微疑的神色,跳上凳子,与他平视。
「一郎哥,半年不见,你变高了耶。」真不公平,明明一郎哥以前比她高一点点,现在她站在凳子上,才能跟他同高。
凤一郎撇开视线,很想笑出声,又不想让她伤心,遂抱起她小小软软的身体,放到书桌后的椅上。
他早就注意到了,从他认凤春为义母的那天起,她就再也没有主动抱过他了。
「我高是理所当然,今年我快十五了,若是矮个儿,要怎么照顾小姐?」
「那我十五岁,也会跟一郎哥一样高吗?」
「也许。」顿了下,他笑问:「好了,小姐,你想听什么故事?」
她开心道:
「我想听一郎哥上次说的那个家家户户敞开大门,也不会有小偷的故事!」
凤一郎也不意外,笑道:
「好,小姐,那你记得上次我教你背的《礼记·;礼运》里头的那段话吗?」
「记得!」她精神十足地背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归……」背到最后,声音愈来愈小。
「小姐能背到这里,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赞美道。
她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说道:
「一郎哥,我是笨蛋,这你是知道的。我讨厌读书,师傅讲得我都不懂,连我写一篇文章,我都写不好。如果我有一郎哥的聪明才智有多好。」她很羡慕,语气也隐有骄傲。
他保持温柔的笑,道:「像我有什么好?」下意识地抚上白发,又说:「小姐生在阮府,足抵我的聪明了,再者,小姐不是笨蛋,只是时常心不专而已。」
她看着他,没有再多说什么,专心倾听她百听也不厌的传说故事。
他特意放慢速度,花了一盏茶细细说完。
故事完结后,她意犹未尽,悠然神往地说道:
「一郎哥,如果咱们皇朝也能这样子就好了。」
他对她的想法早见怪不怪,敷衍答道:「迟早会的。小姐还想听故事吗?」
「想!想!我要听青天大老爷!」
「小姐,其实我的故事,都是从书中得来的。如果你用心读书,不必听我说故事,你也会有满腹故事经的。」
阮冬故闻言;本来抬头挺胸的小身体,自动又缩水成干扁小老头了。就算她再笨,也知道一郎哥准备逼她读书了。
她赶紧跳下椅子,说:
「一郎哥,我想我还是去偷看大哥几眼好了。说不定,这次他的眼睛真的有希望呢。」
「不,小姐,名医多半是不喜欢外人打扰的!」
「没关系,我会在秋院外等着,等凤春拿药方子出来,我陪她去抓药。」
凤一郎抿起嘴,恼她多事。东方非每次前来,必有大批武士跟随,冬故性直又莽撞,难保不会起冲突。只要东方非有心,阮府随时都能自永昌城消失。
思及此,他极力镇定,道:
「小姐,有凤春在场,你又何必过去?不如我再说个故事吧。」
阮冬故看着他半天,内心起疑。刚才凤春似乎在掩饰什么,一郎哥说故事时也心不在焉,这些她都看在眼底,只是没去多想,现在仔细一想——
「是大哥出了什么事吗?」她脱口,瞧见一郎哥面露剎那古怪,她心一急,转身就往秋院跑。
「小姐!」可恶!
今年的第一道秋风刚起,夏日烈阳还没褪尽,他咬住牙根,忍着炙热的高温追上去。
小姐她个头小,但脚程奇快,他追得好辛苦,又不能大喊叫她。
狼狈的追逐战中,他瞥见怀宁自转角处走来,但他无暇顾及。秋院在前,他好不容易要抓住她了,偏她冲力太快,他力气远不及她……就差这么一点点啊!
蓦地,怀宁飞身至他的身边,与他双双用尽力气拽住她。她一时不察,三人同时栽进树丛里。
凤一郎眼明手快,才摀住她的小嘴,一名年轻俊美的青年就从秋院里出来。
那名青年身穿锦衣,头戴玉冠,眼角眉梢带着邪气,面色虽然愉悦,但凤眸显锐,明眼人一看就知这名青年心性残忍且城府深沉。
凤一郎从未接近过东方非,今日一见,他遍体生寒。
「太医,卧秋兄的双眼有救吗?」东方非手持折扇,含笑问道。
「这……大人,下官无能。当年阮爷中毒没有立即就医,就算如今毒素排尽,也是来不及了……」太医摇摇头。
东方非依旧噙笑,但语气已带阴冷,道:
「太医啊太医,你能进太医院,凭的是什么?十天后,本官再来,要是听不到我要的好消息,你也不必回京,本官就在永昌为你买块好地!」年轻俊眉一挑,目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