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之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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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之盛唐-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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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我做的大多数事情一样,这东西在省台间,虽然有些非议的声音,不过看起来无非是在现有的品阶的鱼袋、腰带、服色等基础上,再增加一点细化标志性的东西,并没有触及现有地利益体系,所以最后还是波澜不惊的以战事从权,准颁《龙武军名阶标定诰》,赦所属各部,以现有武散官、职事官、勋职等四十七阶为基础。在袍甲增臂、肩彩标军纹,以明散职、秩官有品。
    而这度支新法,时人皆言,我这龙武军、金吾卫两府用度充裕,以一府之地养兵数万,置民业数十万口,还能赢利,皆是度支得当理财有方,但却不知道,这是一点点地被现实逼出来的。
    龙武军所辖者数万员,再加上流民大营相关的几十万口。人吃马嚼的,其中过手钱粮物资何止千万,虽然有一批尚算忠心也能干的部下,但不代表他们下面的人,也同样能干且直于操守,随着规模的扩大,各种抱着不同心思和抱负者的加入,管理层次中的人群越来越多,体制中管理的边缘化日益严重,期间可能所产生的弊端,光靠自上而下的主动去查检纠举是不够的。
    就象某只白鹿说过,把吏治清明的希望,寄托在官员们品德修养上,本身就是一种笑话。于是一种能人人解放出来又比较可靠的制度,就势在必行,这便是熟知历史的好处了,拥有前人发展延续总结了几千年的经验为基础。
    我不过是偷师了点后世的财务制度和独立审计体系的内容,要知道营私舞弊这种东西来自人类的劣根性,有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后世我哪个时代号称社会制度完善民主第一的美国,照样没法禁绝这个问题。
    我当然不是神了,只是借鉴后世的成熟范例,通过制度
    ,大大增加营私舞弊的成本和风险而已,为了保守秘买一个人乃至几个人容易,但是要收买利益毫不相关的一群人,乃至一个系统,就没那么容易了,毕竟各人有各自的想法和需求,加上相互的竞争关系,这样使得某个人乃至某个群体的舞弊行为,得到的与付出的,实在不成比例,贪墨现象就自然大为减少了。
    把这种体制外的损失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这就足以成为一种上上之政。
    是以最初从龙武军推及流民安抚司,后来又被郑元和请旨试行于成都府,都证明其效率。显然以作为最近的山南大营那位崔节帅,也不可避免的感受到这种变化的冲击,他现在掌控数十州,一边要指挥大军打战,一边还要周顾下头的民生,财政运转上同样的问题,显然比我更严重一些,听说他为了大军供需的粮运周转不力,已经处置了三个太守,杀十几个州下相关的要职。
    这位人称崔三变的节帅大人,虽然人品有点让人诟病,但却算的上是个眼光还不错的能吏,对我这里编撰的《兵行即要》《古今总略》《补训纲作》《律令集总》之类的现成货色,没少拿来主义的暗中借鉴一二过去。
    只是《龙武军标定诰》的内容还好说,因为龙武军是特例,想要推及外军,已经涉及到了《唐六典》中关于擅兴律、卫禁律地明令之条。故必须上请省台,委决中庭的。
    但度支新法,已经涉及国家之财政体制,我这里一个小郡试行,和他那里三道数十州之地颁行,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果真推广出去,不仅仅在军中,在地方产生的后果。那就很难说了,所谓君无戏言,口含天宪可不是说笑的。
    本朝之法律主要来自律、令、格、式四类。
    律是“正刑定罪”的法律,即明确刑名定罪量刑的法律。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基本**,自高祖武德律起,一直修编至今。一般只增补,不删改。
    令是“设范立制”地法律,即规定国家制度和尊卑贵贱等级的法律;其效力相当于现代的政府令、国务院令。
    格是“禁违止邪”,即规定各机关官员职责权限和活动原则的法律;
    式是“轨物程事”,即规定各机关办事程式和公文表式的法律。
    而皇帝各种赦诏的汇集,就称之为格,以补律、令之全,属于皇帝随时可以颁布地补充性法律解释。象这种内容一旦上了诰书,将来没有废止理由,就很有可能会编入格。成为国家基本法度之一。
    要是仅限部门性的“留司格”,那就还好说。但如果是“散颁格”,行于天下麻烦就大了。谁不知道还不见得运用成熟的这东西,要招惹多少意外的反对浪潮,和潜在即得利益受损群体的敌意。
    毕竟淮南,淮北橘,这还是一种新事物,成都府行的好,不等于在其他地方也能照葫芦画瓢,所以我不怎么看好。崔某人这念头,至少在近期内。
    求新革鄙也要看时势和运气。无数的历史先辈用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般因为这种事情青史留名的人,是有很高的几率不得好死。
    诸如商鞅、李俚之流生地伟大,死的壮烈地,完成了历史使命,被五马分尸后让人凭吊固然不乏其人,历史上因为牵涉新事物,被人文明的斗争到岭南、海南岛地蛮荒上去种甘蔗的,在遍地的蚊虫、毒蛇、瘴疫中,一边扎根边疆建设边疆,一边体验与天斗,与地斗的乐趣,却是更多如过江之鲫。
    只是没想到,不知道是背后运动得力,还是成都小朝廷君臣心情颇好的缘故,似乎并没有把这当回事,据说最后得到的是,“既有成法,且行试之”朱批,于是这两件可能影响军事发展史的重要事件,就在这千秋节的和谐气氛中,有意无意地被淡化过去了。
    姑妄的猜测之一,似乎是成都行朝那位宰辅大人和崔使君地一点杯葛,具体化了。
    薛景仙当然不会想到这么远,作为我这个小集体的重要幕僚以及他背后那个以政策研究为名的智囊团体的立场,他首先考虑到的这些东西,扩散出去,对我们现有利益体系的冲击和影响,比如龙武军指挥和后勤上的优势。又如如何规避对方行不得法,所造成风险,比如反过来成为攻击龙武军的借口。
    他的意思很明确,如果不能改变结果,就要考虑把这结果最大利益化。
    “无妨”,我捏了捏下巴新长出来的胡子,倒没有他看的那么严重,我鼓捣这些东西,不过是指望在这个时代生活的更好一些,战乱能够早一些结束,好做我的富家,对后世能产生什么影响,基本不在考虑之列。能维持在可以控制的小范围内固然是好事,流散出去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不过能在垄断期间多捞点利益,总是好的。
    “那就让我们的人也参与好了……成都官学,不是有个政经学的短期培训班快结业了,……有这些条件,成不成都算我们尽人事了,撇清关系了,……对了,听说那位崔节帅管的地方太大了,底下的州县,还有许多代缺的位置……”。
第一百七十四章 钱荒
    “钱荒”,回头陪着小丫头,正笑的前仰后伏的,屁股还没坐热,成都长史代少尹郑元和,又来求见,不免搅扰了兴致,对这厮的敬业精神,有时候实在让人无可奈何。
    “正是钱荒”他一板正经道
    成都乃至蜀中地区,居然开始出现钱荒的问题。钱荒这东西算是太平盛世一大特产,随着开国以来百年盛世,加对外商路的发达密布,造成世面上可以说货殖产品的极大丰富,但与此同时也带来另一个问题通货紧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钱荒,属于官府铸造发行的货币量,始终根不上社会财富增长量,货多币少之结果,造成物贱钱贵,使的更多人持币待购,市面流通货币的持续减少,于是钱荒就爆发了。由于我搞的那些东西,产能急剧扩张,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钱少货多的紧缩趋势,许多人将货币大量囤积起来,观望投机。
    北方战乱,本来应该是通货膨胀的,但居然会出现钱荒,这钱荒的发生,可不是偶然,通货膨胀,谷践伤农的道理,在这个时代也通用,流通衰减,市场萧条,交易萎缩,最终影响的还是靠工商发家的人。
    我是个武将,按道理,这种经济问题应当与我无关的,但是我手下的流民大营,还有大量新兴的事业。
    钱荒造成的后果,如果处理不当,也更容易成为那些新生产业,潜在反对者新的攻击理由,大办实业,过量的倾销,导致钱荒,伤及农本纭纭,在自己自足的庄园经济下,传统的大地主真正受到的影响很小,反而是那些底层承当劳役赋税的农民、手工业者冲击最大。
    毕竟长远的前景什么再怎么口灿如花,摆在眼前的东西才是最实在,被人利用起来,御使大人也不会客气的笔墨和口水的。在此之前,也不是没有暗中的势力,哄抬物价,联手抄市,籍民生动荡以攻击流民大营相关的实业之过。
    直接解决的办法看起来很简单,无非是加大通货投入,但实际上受限于货币原料的产量,这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
    根据本朝的少府志:凡天下银、铜、铁、锡之冶一百六十八所。主要集中在陕、宣、润、饶、衢、信五州,银冶五十八,铜冶九十六,铁山五,锡山二,铜山四。汾州山七。岁采银万二千两,铜二十六万六千斤,铁二百七万斤,锡五万斤,铅无常数。以洛、并、幽、益、桂等州皆置钱监。
    象我手下的商州,有红崖冶铜山,置有洛源钱监,
    一个幅员万里的大国才二万白银、二十六万六千斤铜的产出,这些产量作为货币的支撑,显然严重不够,根本无法满足基本的社会需要,于是就有了“盗铸渐起,私钱横行”的社会现实。
    虽以重罪严治株连,“私铸者抵死,邻、保、里、坊、村正皆从坐”。但始终屡禁不止,“私钱犯法日蕃,濒江民多私铸钱为业”“江淮游民依大山海以铸,吏莫能捕”。各种小钱、轻钱、恶钱、劣钱的横行,严重冲击了社会货币信用体系,更有人融官钱铸器为利,到了唐玄宗不得不下令“绢货丝帛”与钱并行。尽管如此,还是不敷使用。
    但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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