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之盛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幻之盛唐- 第5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又摸了摸小心架树丛中地陌刀,原本细长银色的刃口,也被连柄涂成了绿色,那种生硬和冰冷才有一种安心和真实的感觉,作为执法和压阵,龙武军体系内的每一个标准步队都有几名最长于勇力,受过陌刀训练的老兵。
    由于
    传统陌刀做的过于宽沉厚重,是为了在大力挥舞砍杀后,不易缺损和折断,便于保养,但是对使用地臂力和下盘式极大的考验,哪怕是军中最勇健地军士,使用之后,也需要回气和休息,使用的间断需要别人地掩护。
    再说
    陌刀的战斗技艺虽然不算繁复,但是却有很高地要求,毕竟挥舞的是于自己等身高的两刃利器,要求的是与左右同伴的配合默契,不然未杀敌,先伤己了。象后世大多数崇尚陌刀的YYY小说里,没事就人手一把有事没事耍着玩,更是不可能的,毕竟重达数十斤的重刀,如果不懂的节奏和技巧,使用不当会对腰和手臂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如果是做单刀来使用,又未免太沉重中,对力气有高要求,双手握持之下,又比别人少了一面盾牌,因此要靠穿甲来防护,但是甲衣加兵器是很大的分量,大大影响了行军的机动和作战的持久,所以不得不配马以分
    于是陌刀兵的成本水涨船高,成为这种介于骑兵和特且昂贵的兵种。
    因此陌刀一直是少数精锐部队的专利,象安西都护府能够得以陌刀独自成军,那是因为那里游牧部落众多,从来就不缺少马匹且相对廉价,本地出身混血的番种士兵相对身形高大魁伟,悍有勇力的比例相对高一些,选择余地比较大的缘故。离开了这些条件,就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在历史上,随着国家的崩解离析,而消失在历史中也不稀奇。
    这个局面,直到前些年,由剑南军器工场明的一种相对廉价的,可比百锻钢的材料出来后才生了变化。通过水力机关的反复锻造,陌刀的刀身可以叠打的更细更轻,而不担心激烈格砍中的折损,虽然不敢保证象传统的重刀斩马如飞,但是齐腰斩人如飞是不成问题的。这一点,已经用南诏王家的精锐王卫,身体力行的验证过了。
    自从陌刀轻量化以后,许多习惯冲杀在前的校尉们,也喜欢这种犀利且威猛的武器,起码它不会像单持的横刀、彰刀或是直剑一样,不小心就卡在敌人的身体里。
    太阳国了天半后,草甸的中央,才姗姗来迟一种蜿蜒的队伍,没有任何旗帜,安东典型的皮帽皮袍,偶尔还有极条狐尾,或鹤翎,人人一骑双马,背弓跨刀,夹杂着背心的链甲或是鳞甲,马背上的鞍囊鼓鼓突起,一直沉坠到马腹上。
    正中的那些人,被几只短枪一般的大箭,穿成一串的同时,刹那杀声四起雷,回荡在草甸上。
    许久未见人烟的荒道上,野草已经长的人腰高,象荡漾的绿海一样,淹没了伏进的身形,只有象船过水面地划痕,如汇集的鲨鱼一般的围向中正的队伍。一些散落在外围的游骑,根本来不及策马狂奔,就被掀翻拖倒,就地喷卷起冲高的血泉,将绿色的草海染的殷红点点……
    遇袭的的队伍大多数训练有素,几乎是本能地落马抄弓,反应极快对响动地方向,箭如飞,漫空咻咻如蝗的箭雨,可惜准头也相当有限,不断有被射中了,也只是低低的闷哼一声。
    反而是草中几乎先行一步步飞出的短矢,将一些来不及落马,或是忍不住站身过直的倒霉蛋,轻易地掀翻在地。
    领头的谢翎文面无表情,死死压低着身体,毫不理会身边此起彼伏重重栽到地声音,只有挡格或被射中,才稍稍一晃,带领着同样沉默的队伍,直到逼的极近,才挥刀起身,寒光印着对方连人带马惊慌而狰狞的脸,喷溅起浓浓的血色……
    “找到了……”
    尸体中翻检战利品的士兵,不顾满手血腥,高举着捧过来。
    “果然是渤海人地信使啊……”
    他也不嫌污秽肮脏,抹开血污摊开却是一份帛书
    “以为吞进肚子就能管用么……”
    “这有什么用处,海国中有人私通燕逆,又不是什么稀罕事……”
    他的副手抹了抹被血水浸透地手甲。不以为然的说
    “还要指定我们亲自带队来做……”
    “这是上头指定要地重要证据啊……”
    谢翎文用恨铁不成钢的声音,瞪了眼这个只知道打战缺少情商地副手。
    “对朝廷那些人来说,这究竟是渤海国个别贵人还是王家的意思,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有了这东西,就可以证明燕逆、契丹余党要与渤海合流……”
    “别的不说,我们可以要追加更多的援军和钱粮啊……”……
    当他,回到薄山城中的驻地,从交任务军帐中出来后,沿街是旁晚。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大多数都是军人,偶尔也有一些驱赶着大小群牛羊,前来随军交易的部落人,或是前呼后拥,车载马拖而过的商家,基本都是是一个方向,他们要在日落前回到指定的营地内,不然会被当做奸细处决,街上开张的店铺很少很简陋,大都是提供浊酒的食肆,或卖军用品的铺子,其他都是空洞洞的废墟,还有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不长的沿街边上倒大多数是卖各种零碎的小摊子,夹杂零星的小帐篷,帐篷边上就是洗过脸,穿着看起来不怎么合身裙子的部落女人,木然的望着过往的军人,身后站的就是她们的父兄甚至是丈夫,只有在某人停下脚步揽住其中一位的时候,才会走上前来交涉。
    许多人就站在路中间讨价还价,直到被堵住后面的人大声的起哄吆喝,才悻悻的让道一边。
    他的亲兵也看上了其中一个将裙子撑的满满的女人,用眼色得了本官的同意,才乐颠颠的跑上期与另一个名先来士兵竞价起来,两人推推搡搡争执了半天,又和帐篷边上的男人比划了许久,才各自掏私囊,凑出三小块粮砖一个罐头,携手揽了那个还算年轻的女人进了帐篷。
    突然一个声音突兀道
    “灰熊猫……”
    顿时招惹的一片大侧目,各种惊诧、错愕,幸灾乐祸以及憋笑掩口捧腹,乃至装作不像是转过身去。以及拔腿就跑的表情和动作,在街道的人群中绽放开来,。
    “不准这么叫我……”
    谢翎文脸色铁青,咬牙切齿的从嘴角透出一丝让人脊背冷的声音。
    “说过多少遍了……”
    作为武学的第一期成就卓异的学员,当任龙武三巨头卫伯玉随扈参佐的他,曾经的连同整个学兵队,卷进那场残酷而惨烈的扶风保卫战。
    和极少数幸存一般,九死一生的经历,也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的印记,因为不眠不休拼死作战的疲劳和伤痛,现在只要他一兴奋或激动,眼周就会显出大团青黑淤血的痕迹,酷似雨小姐养地那只宠物。
    但相比那些或伤或残的同伴,他无疑又是要幸运的多,活下来的别人,都是伤筋动骨,只有他才被尸体压出了一些瘀伤,因此叫他得了这个绰号,倒也不是出于歧视或贬义,而是含有幸运意味,因为谁都知道,那位大人家养的熊猫、白狼等,可是并为军中吉祥三宝之一祥瑞。
    甚至许多资深的马、步军的老兵,都会想方设法弄得一根熊猫毛或白狼毛贴身收藏,以期获得好运、勇气加成之类的东西。
    不过显然享受这种称呼的当事人并不是这么想的。他又是战史研究会地资深成员之一,狂热地名将崇拜,每论古人种种,恩怨是非,激动忘我,必以咆哮质之,是以人称纳谏如流灰熊猫。
    “嗯嗯,老谢……”
    在他要杀人的目光中,还敢这么撩拨他说话的,也只有他学军同年出来,号称资格和面皮一样极厚的死党求
    他手中还捏着一折东西。
    “你族姐来信了……”
    听到这句话,谢翎文的脸色变地很古怪。因为这个素未谋面突然冒出来的族姐,这两年来没少被不了解地人,埋汰成连襟擎带的“舅将军”,毕竟那位可是那位府上朝廷明定的正室之一啊。
    虽然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房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不过显然对方对这个唯一在军中效力的远亲,还是保持了足够的关注,但也带来了不少困扰。
    对方虽然从来没有试图干涉或过问他在军中地事情,每次收到寄来的书信和物品,那些同僚和上官地表情,总会变的怪怪地,甚至敬而远之。
    (当然,真相和事实是,阿蛮因为出身新平的关系,过去地家里已经不可考据了,或说没人想考据,为了将来正式成婚时基本的体面,这个时代的女子出阁没有家人亲友的迎送和祝福,对古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于是经过反复的调研和排查,最后选中了这家家世不错,且以书香门第著称,社会关系简单,祖宗三代以内清白,又薄有名声,还有子弟在军中效力的同宗。
    更关键的是,对方虽然不是什么大族,但是出身够正,乃是从江东陈郡谢氏南溪江的祖祠分出来的支系,祖上乃是与琅邪王并称“王谢”的南朝头等望族,虽然自刘宋以后就败落了,但是声名和人望犹在,隋末杜伏威庞据江淮,曾带兵上门辟谢家子弟为幕僚,后来杜伏威归附大唐,他这些僚属也随之被安置到了京师附近,这支谢氏的祖上就在其中,并以起草杜伏威的谢降表,而得叙用官拜五中大夫,
    对于这门天上掉下来的富贵权显亲家,对方自然是欣然若狂了,虽然可能只是在出阁是作为亲族露下面。)
    再看了,他脸色更加奇怪了。
    “难道又有人想给你说亲……”
    求三泰很八卦的再次凑上前去。
    “不是吧,谁敢给杀妻如流灰熊猫做媒,不是嫌命长么……”
    街角的酒肆里,有耳尖的老兵听到,背身嘀咕了一声。却引来另一个人的注意。
    他敬畏的看了一眼站在街上那几位的校尉,拿了个陶杯买了一勺澄净的甘蔗烧,巴结的凑到这位有点醉醺醺的老兵身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