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军事机构都有专门的伤亡人员助理军官,来为在现役岗位上死亡人员的家属提供帮助。这些军官负责通知家属死讯及死时情况,为葬礼安排提供建议和帮助,处理遗体并运送到墓地。
当死者家属选择军队的棺木并把遗体托付给殡仪馆的情况下,在民用公墓举行葬礼可得到4325美元,在政府公墓举行葬礼最高可得到3000美元。如果直接把遗体交给政府公墓来举行葬礼,最高补助金额为600美元。如果家属在民用公墓订购棺木、处理遗体、举行葬礼,最高补助金额为6900美元。
死亡预备役人员的近亲,可一次性获得12000美元死亡抚恤金。如果预备役军人从现役或预备役岗位退役的120天内,由于服役或训练相关原因受伤并导致最后死亡,其近亲同样可以得到抚恤金。
免税
预备役军人在个人收入的缴税方面也有一定的优惠。一般说来,当服役人员拿应征税工资时,军队从他们的工资中自动扣除相应税款。如果预备役军人被动员并送到战区或应急军事演习,他们就可获得免税资格。美国总统之行政命令或公法划定有。不予课征战区”或“资格危险工作地区”。目前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伊拉克、阿曼、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塞尔维亚、黑山、阿尔巴尼亚、亚得里亚海、爱奥尼亚海、波斯湾、红海、阿曼湾、亚丁湾工作的军人都可以获得免税资格。此外,有一部分奖金也是免税的,例如受敌火力威胁工资和临近危险状态工资通常是免税的。军人在战区服役因受伤、疾病、损伤而住院时,在他离开战区两年内,其军队工资也免征税。当然还有很多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
除了上面提到的工资、补贴以及一些基本福利待遇外,美国国民警卫队及预备役军人在社区资源的利用、预备役人员的教育、深造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福利及优惠政策。美国预备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相比,在待遇上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对美国预备役军人待遇的介绍,可以看出,美国对部队战斗力最核心因素——军人的待遇相当重视。这些全面、周到的军人待遇体现了美军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无疑对美军保持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第519章蹈海惊雷
“……水底雷以大将军(火炮、火铳)为之,用大木作箱,油灰粘缝,内宿火,上用绳绊,下用三铁锚坠之,埋伏于各港口,遇贼船相近,则动其机,铳发于水底,使贼莫测,舟楫破而贼无所逃矣”。——明嘉靖二十八年(西元1549年)《武论》
雷,在汉语语义里,最初的意思是指自然界里伴随着天空闪电而发生的巨大声响,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属于自然现象范畴。但是在先民们眼中,这种惊天动地的景象看起来十分具有威势,于是常常习惯给其他一些能产生闪光、巨响的事物,尤其是类似的兵器也冠以雷字,以增加其威武程度。隋唐以后,火药兵器的运用逐渐普遍开来,能产生巨响、闪光,且威力惊人的火器,大都被称为雷,这就引申出了雷的第二个语义。在当时,应用雷这种兵器的领域主要局限于陆地战场,依据朴素的命名法,相关的武器大都被叫作地雷、旱雷等。元、明以后,随着水上作战的日益频繁和水师兵器的逐渐发展,火器开始进入江河湖海,具有代表性的有水底雷、水底龙王炮、混江龙、水底鸣雷等,与陆地的地雷相区别,这些水中的雷泛称为水雷。
和中国相类似,西方的火器也经历了从地雷到水雷的发展过程,由于早期的水中武器大都是静止的水雷,只能被动防守,无法主动出击,属于使用守株待兔战术的武器。因而中西方都在摸索一种具备爆炸效果,但是能主动攻敌的水中兵器。根据明代《武备志》记载,当时的中国水师曾创造并装备了一种独特的武器——连环舟,外观是一艘完整的军舰,实际是由相对独立的两部分组成,军舰前半载有各类爆炸物,类似一个大战斗部,船头还安装了带有倒刺的大钉,而军舰后半部则供水兵操舵划桨。作战时,冲向敌舰,军舰前半部分钉在敌舰上,依靠引爆载运的爆炸物攻击敌舰,而后半部则乘势脱钩,由士兵安然驾驶返航。1585年,亚平宁半岛上的意大利人也有相近的尝试,采用一条小船装载依靠类似钟表的延时机构控制的爆炸物摧毁了一座桥梁。尽管古代这些水中火器的奇特构思都不够成熟完善,没有真正得到普及发挥大的作用,但却标志着海战武器的复杂程度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鱼雷和鱼雷艇的诞生
古代诞生的水中火器在近代逐渐发展完善。在为了各自的信仰而手足相残的美国南北战争中,近代水雷获得了首次充分的运用,南北双方都有大量的舰船命丧水雷之手,“南北花旗之战始为伏雷以捍海口”。当时的水雷外形千奇百怪,大小也不尽相同,通常是悬浮在水中,利用电线与岸上的击发装置相连,由岸上观察站的控制人员控握时机采用电击发引爆。此外也有通过自身的触发装置直接引爆的自动触发水雷,不过这种不长眼睛的水雷经常会六亲不认,干些大水冲了龙王庙的勾当,因而被认为不如电发水雷可靠。尽管水雷兵器自身威力巨大,对舰船有很大的威慑力,但与在古代遇到的挑战一样,存在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就是只能株守防御,用于被动防守港口等,而无法主动出击攻敌。为了解决这对矛盾,美国人在南北战争中创造过勉强能够主动出击的圆柱形鱼雷,以及在水底暗送水雷攻敌的早期潜水艇,不过这些设计复杂繁琐的兵器都并不完善可靠,因而没有多少实用价值。
不久,几种看似简单但更为实用有效的设计出现了。首先是拖雷,即拖带水雷,设计思路非常的简单,军舰用绳索拖曳着水雷航行,遇到敌船时,通过调整航向,使在舰尾之后远远拖着的水雷碰上敌舰,从而达到攻击目的。最初只是在军舰舰尾绑缚1根绳索拖曳水雷,到后来发展为绑缚2根,各与军舰成30度角,比绑缚1根的效果要好。另外还有一种设计,在蒸汽小舢板上安装8-9米长的铁杆,将小型水雷绑缚在铁杆的杆首,平时铁杆缩在艇中,接近目标后骤然伸出,“掣杆发之”,以攻击敌舰,这种爆炸武器被称为杆雷,搭载杆雷的小艇则叫作杆雷艇。拖雷艇经过多方试验后,发现存在使用难度大,成功率小,危险系数高等负面因素,因而没有被大量采纳运用,只有俄罗斯等一些国家早期进行了装备,而杆雷艇虽然较拖雷艇更为可靠,但是这种小型船艇要攻击敌舰,必须冒着枪林弹雨突击到离目标极近的距离上,危险性很大,而且因为杆雷艇的碰杆长度有限,杆雷触发爆炸时产生的巨大余波,很可能波及近在咫尺的己艇,“杆之长度有限,即能掩击,虑难自全”,颇有一些自杀武器的意思,因而各国海军对这种搞不好就会玉石俱焚的玩意也都不同程度持有保留态度。拖雷、杆雷,这两种不够成熟的海战武器,可以看作是近代发展水中自航武器的开端,很快,一种在兵器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特殊水雷就出现了。
罗伯特&;#183;怀特黑德(Robert Whitehead),是英国一个棉花漂白商的儿子,自幼就对机器设备有股子天生的兴趣,14岁时曾跟随一个工程师充当学徒,周游欧洲推销纺织机械,眼界为之大开。1856年开始,落足在奥地利一家机械公司担任工程师、经理,意奥战争期间这家公司受命为奥地利海军大量制造提供舰船机械设备,怀特黑德于是藉此开始涉足海军技术领域。得到好友奥地利海军上校卢俾士(Giovanni Luppis)有关鱼形机动水雷设想的启发,1866年,怀特黑德在奥地利的飞雄门(今克罗地亚港口城市里耶卡)成功制造并试验了世界上第一条自航的水雷,据目击者记录,这个钢制细长的水雷两头尖锐,外形非常像海豚或鱼,当时中国因此就将这类鱼型的水雷命名为鱼雷,汉语中的鱼雷一词就这样诞生了,在后来天津北洋水师学堂鱼雷专业的教材中,对这一命名的来由有十分精彩的记述,“……其身圆长,前后体尖,头有圆嘴,后有双轮,能以行驶。似鱼有翅有尾,能自上下,驶行水中,如鱼之游泳,有鱼之形,有雷之力,行速力猛,能击沉敌船,故谓之鱼雷”。现在看来,当时怀特黑德试制的这条鱼雷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鱼雷的许多重要特征,鱼雷的头部可以使用装满炸药的战雷头,或者采用训练用填充砂石(后改进为内部采用铁饼和木框架结构)的操雷头,鱼雷中部则是压缩空气舱,中国称为天气舱,储存在内的压力为370磅/平方英寸的压缩空气通过带动尾部的双缸V形发动机,驱动仅有的一个螺旋桨叶转动(后期型号的鱼雷上开始采用共轴反转双螺旋桨,即双轮),从而达到自航的效果,尽管这种鱼雷的射程仅仅只有200米左右,定深和航向控制等设计上都存在很多不足,但毕竟这是水中兵器发展史上破天荒的第一次,圆了人类千年以来关于自航武器的梦想,这种能够自己航行、主动出击攻敌的特殊水雷让各国海军界为之震惊,怀特黑德和他的鱼雷由此名载史册。由于鱼雷能够直接威胁当时军舰防护最为薄弱的水下部分,世界海军的舰船设计、战术思想、作战样式受此影响,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怀特黑德的英语单词直译成中文的意思是白头,因而怀特黑德鱼雷在中国又被称为白头鱼雷。经过对最初型号的不断改进,白头鱼雷的设计渐趋成熟,1872年,怀特黑德在奥地利飞雄门开设专门的鱼雷工厂,开始批量生产鱼雷,怀特黑德的母国英国也不惜重金购得专利,在乌理治兵工厂制造白头鱼雷。其他如俄国、法国等国也看到了鱼雷武器的使用前景,纷纷解囊购入,并开始自行仿制,在各国五花八门的白头鱼雷翻版、盗版型号中,最卓有成效的是德国。设计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