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排骨怎么样?”我插了句嘴。“法国大豆炖排骨,做点儿面条,再来点儿朝鲜蓟——听起来怎么样?”
克伦觉得棒极了。“你不会介意的,是吧?”他问莫娜。
“一点儿也不,”她说。“我很乐意。”
然后,好像刚想起来似的,她又说:“我们昨天不是买了瓶雷司令吗?我觉得吃羊排骨的时候,喝上一瓶雷司令才棒呢。”
“对呀!”克伦说。
我冲了个澡,换上了睡衣。想着又要大吃一顿了,我不禁兴奋起来。我准备坐下来,复制几张图表,装装样子。
“你还是歇会儿吧。”克伦说。“明天你就该肌肉酸痛了。”
“那这些表怎么办?”我说,“你知道,我是真想干点儿什么。真不好意思,我太笨了。”
“嘘!”克伦说,“你今天干得挺好的。休息一下,等着吃晚饭吧。”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打开一瓶啤酒,扑通一下坐在了安乐椅里。
我欣赏着大海。宽宽的沙滩,浪涛拍岸,激起阵阵浪花。只是,到处都是沙子。
沙子简直无孔不入,好像连窗格子上都是。
我们游泳都不错,在海水里随着海浪上下浮动。克伦总想玩点儿新花样。他常常躺在一只充气橡胶垫上悠闲自得地晒太阳。中午美美地睡过一觉之后,他会一下子游出去一两英里,吓我们一大跳。
他喜欢在晚上做游戏,不管玩什么,都非常认真。我相信他玩什么都会玩成个专家。你知道。他一贯如此。他是个完美的人。有一次,我和他一起进城二我提议会弹子房打弹子。他让我先打。我想都没想,就说:“不,还是你先来吧。”他就先打了。他一气打了四盘,这才轮到我。轮到我打时,我说我们该回家了。“下次来,还是你先打吧。”他说,好像是说让我先歇一歇似的。他从来就没想过,像他这种老手,有时候输一盘更能显出其运动家风格。和他一起打乒乓球更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只有比尔·蒂尔登跟他打的时候还能反攻几下。我只有玩掷骰子才有希望和他战成平手。可我一向不喜欢掷骰子,太枯燥了。
一天晚上,聊了聊几本关于神秘主义的书后,我想起来,有一次,我们坐游览船沿哈得逊河道流而上去旅行。“你还记得我们把那一块灵应牌板推来推去的吗?”
他的脸马上亮起来。他当然记得。如果我愿意,他愿意再来一次。他可以临时凑一副牌。
我们一直弄到清晨两点,才把那该死的东西弄完了。和平常一样,我念那些古怪的人名:雅各·傅伊姆、斯维登堡、帕拉切尔苏斯、诺斯特拉达穆斯、克兰迪·圣马丁、伊纳爵·罗耀拉、马奎斯,等等。克伦把我们收到的这些信件记下来,说他第二天口述到录音电话机里。我翻了翻卷宗,标号为I352—C2240(18)的是索引运动材料的。我一眼就看见了灵应牌板那一条。我还是在几个星期前提过这码事呢,我自己都快忘了。我又翻了翻别的,发现他有好些东西记在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上,比如纸中、菜单上,记的也都是些琐事。有时候,是写一个朋友来看他,送到地铁站;有时候,是他脑子里一闪即逝的想法。有时候,是从书上撕下来的书页——上面清楚地写着书名、作者、出版商和出版日期。他的书目摘要里至少包括十二种语言,连汉语和波斯语也在其内。
一张很奇怪的图表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打算哪天试探他一下,却没那么做。
我可以看出那画的是地狱边境的某个地方,边上用红笔描着,看起来像是在分析一个恶梦。那地方的名字是用一种无人能懂的语言标出来的。克伦草草翻译了几句,我也读不出个所以然来。
由于一些难以理解的原因,我没跟克伦提过这件事。事实上,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工作范围。首先,是由于这是他的秘密;第二,我一提这事,他只怕又要长篇大论地说个没完了;第三,我被他如此大的知识面吓住了。我决定还是多看看他的藏书,里面的涉及面非常广。他能很轻松地用希腊文、拉丁文。希伯莱文和梵文阅读,现用的语言也很熟练,如俄语、土耳其语和阿拉伯语。光是他那些书的名字就够让我头晕的了。使我惊讶的是,平时我们谈论的时候,他不怎么提及他读过的这些东西。有时候,我觉得他把我当个彻头彻尾的笨蛋看。也有时候,他向我提一些只有托马斯·阿奎纳斯才回答得出的问题。我常觉得他只是一个大脑过分发育的孩子。他没有幽默感,也没什么想象力。表面上,他是个模范丈夫,总是迎合太太的想法,照顾他,保护她,挂念她,表现出十足的骑士风度。有时候,我禁不住想:嫁给这样一个人十机器会是什么样子呢?克伦事事都按作息表上的安排来。毫无疑问,性生活也如此。他也许私下里有个卡片,上面提醒他什么时候该有性生活以及进行性生活造成的影响——精神上的、体力上的、脑力上的。
一天,他无意中发现我正读着一本刚找出来的艾力·弗尔写的书。我刚读第一章“希腊艺术的起源”。他一下子就叫了起来:“什么?你在看艾力·弗尔的书?”。
“是呀?”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高兴。
他踌躇了一下,搔了搔头,支支吾吾地说:“我不知道,亨利……我没想到……唉,我真该死!你真觉得这很有意思吗?”
“有意思?”我重复了一句。“我是个文力·弗尔迷。”“你看到哪儿了?”
他问,手伸向书。“哦,我知道了。”他把那段文字读了一遍,大声地。“我希望我也有时间读这种书——这对我来说太奢侈了。”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说。”
“这种书应该在年轻的时候读。”克伦说:“你知道,这是纯诗。这对读者要求太高了。你真幸运,有的是时间。你还是个唯美主义者。”
“你呢?”
“我猜、我是个工作狂。”
“那这儿的这些书呢?”我朝书房的方向点了点头。“你都读过吗?”
“大部分都读过。”他回答,“不过,我留点儿书等有空了再读。”
“我看见你有几本写帕拉切尔苏斯的书。我只扫了一眼——不过,我很感兴趣。”
我希望他能上钩,可是这次他没有。他只是自言自语似的评论了一句;一个人可以穷尽一生去探寻帕拉切尔苏斯原理的意义。
“那么,诺斯特拉达穆斯呢?”我问。这次,我是想从他那里学点东西。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他的脸一下子亮起来。“噢,那是另一回事。”他回答:“你怎么问起了这个——你读过他的书吗?”
“我当然读过。我最喜欢他在前言里写的那段‘致幼子凯撒’。写得太棒了。
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点点头。我站起身,把那本书拿过来,翻到我要找的那页,上面有段话我几天前就读过了,当时激动得热血沸腾。
“听这个。”我说。我给他读了几个比较突出的段落,然后,突然停止。“这书里有两段……噢,我看不大明白。也许你能替我解释一下。第一句是:‘M·佩尔蒂埃(作者说),想象出,在路易十六的死到反基督教派统治期间,应该实行平民统治。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庸俗的。不过,据书中观点来看,只有实行了平民统治才是诺斯特拉达穆斯的大目标。’这我回头再说。第二句是;‘作为一名被公众接受的空想家来说,他(诺斯特拉达穆斯)不怎么受想象力的支配,不像别的贵族血统的人那样。’”我停住了。“你怎么理解?”
克伦沉吟了好一会儿。我猜他是在心里打着算盘,第一,他是否愿意花时间来对这个问题做出正确解答;第二,他是否值得在我这种人身上浪费精力。
“你知道,亨利,”他开口了,“你在让我解释一仲极其复杂的事。我先问你,你读过A。A。韦特或者伊夫林·安德希尔写的东西吗?”我摇了摇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他继续说。“如果你能看出这些错综复杂的陈述的本质的话,你就不会问我这种问题了。我再问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知道预言家、神秘主义者、空想家和占卜者的区别在哪里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不太清楚,可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我相信给我时间好好想一想,我可以回答得出来。”
“好了,别想了,”克伦说,“我只是想看看你都知道什么。”
“理所当然,我能知道什么?”我说,对他这些开场白有些恼火。
克伦说:“你不要介意我的这种开头方式好吗?这不太友好,是不是?我猜,我这是对付中学生的招数。你看,亨利……智慧是一种东西——我指的是与生俱来的智慧。知识是另一回事。我应该说是知识和培养,因为他们是同时进行的。你所知道的东西只不过是你偶然学会的。我接受的是一种很严格的规则。我这么说,你就能理解我为什么会瞎摸乱碰地问一些别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做出回答。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持不同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请原谅我这种想法——你就像一种高级的原始人。你的智商可能和我的一样高,也可能比我还高,但是,我们接近知识领域的方法是截然相反的。由于我所受的教育和我的背景,我就很容易低估你对我教你这些东西的接受能力。你呢,从你那方面来说,也很容易认为我是在浪费唾沫,做无益又琐碎的分析,卖弄我的学问。”
我打断了他。“这可都是你想出来的。”我说。“我可没有这些先入之见。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只要你能给我一个确切的回答就行。”
“我正是希望你能这么说,老伙计。对你来说,一切都那么简单明了。对我可不然!你知道,我的老师教过我,在确信自己找到正确答案之前,得把这种问题缓一级再答。……不过,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