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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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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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刚为杂志的事情吵吵了一顿,原因是洪晃要把一个客户的连续5页广告放到新版第一期《名牌世界·乐》的《封面故事》里。那个广告的要求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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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4个放在右手页中间的六分之一广告,接最后一个右手页的整版广告。按我的经验,这东西放到封面故事里会很难看,而且不仅仅是难看这么简单,它还会彻底摧毁一期杂志最大选题的内容和节奏。但按照当时洪晃的思路,这东西再难看也比不过钱的好看,所以,我们俩就当着一大帮人在公司里打起来了。
    洪晃是个很有艺术鉴赏能力的人,这一点我后面还要提到;同时洪晃还是一个天才的大Sales,从来不掩饰对钱的热爱。通常是人都有这两方面的特点——跟在艺术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和跟在钱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但人前人后的,总会对前者表现得大张旗鼓,对后者就得有所收敛。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洪晃不行,她不嫌丢人,喜欢什么就大呼小叫一往无前,这就让她旁边的人很为难,因为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小伎俩不大派得上用场。这种情况有点儿像三伏天穿梭在东京、香港写字楼之间的马路上的那些公司职员,天再热也一身职业套装事事儿地穿着。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热,但是看见穿T恤短裤的还是会不屑,可文明社会不就是这么构成的么?偏偏洪晃喜欢把你拉到乌干达,那地方夏天也就一块布裹裹对付了。都是40度的天气,一个香港人西装笔挺地往乌干达农民跟前一站,肯定能体会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洪晃跟我说,她就要这么上广告,完全就是一乌干达农民。而且那种无赖劲头明摆着就是在跟你说,怎么着吧,反正我比你丫凉快。
    在这里我需要插一段说明,就是本文的所有粗口都来自对洪晃的观察经验,每个人有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我不知道洪晃的英文和法文是哪一路子的,但洪晃的中文绝对是比较粗俗的那种。洪晃说粗话的时候比较像她自己,偶尔温文尔雅起来我总不太习惯,觉得她憋着什么坏,肯定是要阴人一道,所以才那么委屈自己。我加上这句话的目的是给本书的编辑看,因为我也没把握写到后面又会想起洪晃说过的哪一句不大文雅的话来,所以事先拜托编辑,为了主题的需要,千万别随便把里面的粗口删掉。
    回来说那个广告。对一个做杂志的人来说,广告这东西除了能给你带来钱这一点之外,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但哪怕就从“带来钱”这一点来说,广告就已经足够可爱了。
    而我和洪晃的分歧在于,你应该为可爱的东西支付多大的代价。比如说,我觉得封面故事的代价就太大了,因为杂志还指着它卖呢。除非这一单广告收入够抵得上这期杂志的销售收入。进一步说,就算抵得上,对读者评价杂志的影响怎么算呢?
    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版人和主编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这事儿恐怕很难完全摆平。一方面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另一方面对出版人来说这本杂志全卖成广告才好,而对主编来说最希望的是人家说,你们杂志真好看。从职业的角度讲,主编的意思有点儿像职业经理人,所以最后当然要听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为我觉得那样上广告对杂志的损失太大,得不偿失,而一旦你的丫头有了前科,再找婆家总不如黄花闺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愿意跟丫头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银子再说,有人要亲一下,然后再在姑娘肚皮上签个名,那也行。我们两个的分歧就在于,我觉得肚皮上的签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签字的是咱们女婿,否则还是再忍忍的好。而洪晃觉得,第一,未必就洗不掉,第二,就算洗不下去,将来的姑爷也未必那么介意。其实出发点都是一样的,就是盼着把闺女养成|人物嫁个好人家儿,但是在怎么教闺女方面,我们打起来了。
    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们俩也没完全达成一致,只能是来来看。以后这种架我们还得常打,打出来的结果往往比假模三道地商量或者叫“探讨”出来的东西更接近真理,但是更多人选择不打的原因,是接近真理的过程容易伤感情。跟洪晃打架的好处是,她不小心眼儿,只要你说得还有点道理,当时脸红脖子粗,明天见面就都忘了。再过两天甚至就成了饭桌上的笑话。这年头大家心浮气躁睚眦必报,小心眼儿的男人都一抓一大把,赶上个女人可以这么大大咧咧,确实比较难得。其实和洪晃吵架需要的主要不是勇气,是智力和判断力,就是你真的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一点很重要。
    具体到那场争论结果,是洪晃拉着美编在电脑屏幕上把那单广告比划了一下,终于放弃了。说实话,那东西放那儿实在太难看了。前面说过,洪晃对钱有强大的热情,但是她还有艺术鉴赏能力,开过画廊拍过电影自己也写东西,一句话,这个女人有脑子,所以即便有时候小不讲理,也反不出大边儿去。
    下面说说洪晃的脑子和前面说过要提一提的洪晃的艺术鉴赏能力。先说艺术鉴赏能力,这个比较好说。
    洪晃最早弄的一本杂志是“《I 
    Look世界都市》”,里面的文章我还记得一点儿。比如有一个是刘索拉的说美国爵士乐的专栏,我还见过一篇文章是说“哥特”式建筑的,而且是一篇“下”,这说明之前至少有一个“上”,弄不好还有“中”。在我见过的时尚杂志里面,这篇文章对“哥特”艺术的说法是最具专业水准的,惟一的问题是,它并不适合一本时尚杂志的调子。
    我没有挤兑时尚杂志的意思,但是显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时尚杂志并不是办给有脑子的人看的。我不想冒犯读者,但我真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白痴,谁会指望到一本时装美容杂志里接受一本正经的艺术史教育,而且还是“中世纪”的?
    伊伟说洪晃(二)
    现在看来,洪晃当时正沉浸在所有脑子里充满自以为是想法的艺术爱好者办杂志的误区里面:我要办一本有思想有品位的杂志,它本身就得是一个艺术品和思想家。其实真的艺术品总是好长时间都卖不出好价钱,而很多思想家终其一生都营养不良,或者孤独到老或者退而求其次找一个文盲老婆了此残生。总之,洪晃当时很丢人地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艺术青年所能拥有的全部幼稚想法和理想冲动,而缺少对杂志市场庸俗本质的基本判断。
    当时洪晃办的杂志没别的毛病,就是通篇都是这种“惟一的问题”。其实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洪晃也不是第一次摔跟头,我记得她讲过一个故事,起头说的是“拍电影开画廊都是千万不能干的事”,因为比办杂志烧钱多了。支持这个判断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回拍一个械斗的群众场面,把四里八乡的老乡们都拉来了,两边都举着铁锨摆好了架势站在山谷里就等开拍,山头上的摄影师突然要上厕所,把机器一架先闪了,偏赶上不知道谁和摄像不对付,成心冲着底下一嗓子“开始”,漫山遍野的老乡们立刻一声呐喊,高举锹锨锄头上满弦似的跑起来。因为和老乡们是讲好了的,每个人跑一趟就是10块钱,这边导演一看不好,赶紧举着大喇叭喊“别跑,这次不算”,但老乡们哪管那些,跑完这趟再说……这个故事让洪晃讲起来比这么写着有意思得多,说得你眼前真有万马奔腾,最重要的是洪晃说起老乡们撒丫子就跑的时候那股惟恐天下不乱的劲儿,是我见过的口头艺术的最高形式,也是我对拍电影这件事最直接的感性认识。
    尽管如此,在很长时间里洪晃充沛的艺术创造热情构成了她不断骚扰编辑部的理由,这种经常性地爆发出来的冲到第一线的冲动,在症状上表现为强烈的编辑情结和美编情结,站在苹果电脑旁边比比划划,这张图大一点儿,那个字用大黑怎么样,或者仿宋,要不换成中等线呢……
    洪晃还自告奋勇当过杂志的栏目编辑,而且每期一定因为晚交稿被罚款。I 
    Look前不久全体去了一趟青岛,经费基本来自内部罚款,里面就有洪晃的基本建设。我替《乐》约过洪晃的电影评论,她当时挺兴奋,一口答应,条件是我给她拿盘,她给我写东西。洪晃信誉很好,交不了稿就交罚款,每天50块钱的罚款连交了3天,而且很有继续交下去的架势,弄得我自己都觉得怪没劲的,说什么也不让她给我写东西了。
    洪晃的艺术热情是被一次一次的残酷现实粉碎的。有一回I 
    Look的美术编辑弄了一个选题叫“菊儿胡同的大丫二丫和三丫”,找的三个模特分别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这种天马行空玩概念的东西当然很拽,但是很容易激怒读者,让他们觉得杂志在拿她们开玩笑,事实是那个选题在激怒读者之前先激怒了评刊的众编辑,这件事好像让洪晃很沮丧。但是这些事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就是让洪晃越来越接近一个真理,你的杂志一定是给人民群众看的,所以个人爱好和品位要服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要求。
    后来这个朴素的道理化成了洪晃告诉我的一句话,这是我在洪晃那儿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编辑永远无法避免自我欣赏甚至是自恋,好编辑和坏编辑的一个区别往往只是能不能时刻提醒自己别陷到自恋里去就是了。这个问题洪晃是这么跟我说的:“你如果喜欢自己,别办杂志,写书去。”很有道理。
    洪晃的模仿能力惊人,像前面提到的学个把群众场面什么的,只是一般发挥水平而已。这部分我不说了,因为很多人都比我更有发言权。兴致上来逮谁学谁而且最可怕的是学谁像谁,所以能在她身边待得住的人,应该都是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洪晃自己的心理素质也极好,这就让大家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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