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之完美替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花花公子之完美替身- 第7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送到电视台负责接待的酒店,他还不忘叮嘱道:“咱们许氏家族,来往都是明星,一般的明星想进入咱们许氏,只怕身价还嫌不够,所以许家三小姐的身份,完全是高过那些破烂明星的,所以我的小甜儿妹妹,一定不能给许氏丢面子哦!”
    说完还拍拍许甜儿的嫩脸,轻轻拧上两下。许甜儿不知怎地,就是喜欢二哥对他这般做些亲密的小动作,也嬉笑着回拧丁小忧的耳朵,骄傲的道:“放心好啦,许家二公子,做妹妹的一定不会给你丢人,宋佳也不会,嘿嘿,我们一定要来个全场惊艳,让那些大明星都傻眼。”
    “好,有志气,不愧为许家三小姐,过几天我就出发直奔长圳市,到时候加油的人群一定会有你家二哥和二嫂!”
    “湾儿姐她也去吗?”
    “当然了,大家未来是一家人姑子的场,总是要捧一捧的。好了,时间不早了,进去吧,等你们这次巡回跟唱下来,估计也就小有名气了。”
    许甜儿妩媚一笑:“那是当然,不过你放心啦,三个礼拜之后,一定赶回来,不会误了你的事业大计。乐总说了,三个礼拜之内,不会有我们的戏。”
    丁小忧笑了笑,拧了拧她的可爱的小鼻子,疼爱的道:“好了,进去吧。”
    许甜儿凑过小脸,香气袭人。
    丁小忧知道这是“阿妹你看”式礼节,许甜儿这是等着二哥亲他呢,当下也不含糊,在她左右脸蛋各来了一下。
    许甜儿这才眼圈红红,依依不舍的挥手离开,前面不远的神农乐队四个小伙子倒也绅士,除了自己一堆乐器行李之外,居然还帮两个美女背了行李。宋佳和甜儿除了各自一个小背包,倒是两手空空。
    送走两队组合之后的第四天,丁小忧携带湾湾,陪同的还有军刀大熊两人,一起赶上了飞往长圳的航班,上午十一点左右到达预订好的酒店,离晚上7点的演出,还有半天时间。
    丁小忧的主意是留在酒店里休息,养养精神,顺便还可以和湾湾酝酿酝酿感情。不过湾湾终究是女孩子,偏要主张逛街,理由十分堂皇长圳身为全国最繁华的都市之一,初次到来就躲在酒店里休息,是对整座都市的不尊敬。
    丁小忧无奈,只好硬着头皮答应逛街,要不是黎叔的四个保镖现在像影子一样暗中保护着,他绝对不会答应到了一个陌生环境就立刻暴露自己的目标。
    只不过这些话不能跟湾湾明否则她心理有阴影,就不能像正常人那样享受生活带来的乐趣了。
    随便的用了些午饭,休息了片刻,十一月的下午温度也不算高,刚才有秋风,多云天气,适合逛街。
    长圳虽然是大都市,可那地方人的普通话,确实不怎么样,交流起来,非常的吃力。千怕万怕,最怕南粤人说官话。看来劳动人民总结出来的经验,那都是智慧的结晶,真理啊!
    去那些高档消费区购物的时候,丁小忧准备着各种银行卡,信用卡之类的,只要湾湾点头,他绝对不讲究,刷卡拿东西走人,否则交流起来,听那满口粤式普通话,简直就是受罪,就跟动物的肉生吃一样。
    可他的主意打的不错,湾湾却偏偏有女孩子那种天赋,虽然这种消费层次不兴讲价,可她对于这类高档消费却十分在行,跟着店主,总能天花乱坠谈上一番,而且专业度往往让店主瞠目结舌,加上相貌清爽,口气甜蜜,谈吐风雅,谁都乐意跟她聊上一段。
    那些年轻的女店主倒还罢了,像那种脸上写满性饥渴的中青年店主,就非常让丁小忧不爽了,可谁叫人家湾湾喜欢聊呢!
    大约两个小时过去,湾湾终于有点收敛,好象良知发现,走出了这些高档消费的街区,顺手打了个的士,居然问人家,长圳这地方,最低档的消费区在哪块?
    司机当然比谁都清楚长圳的地形了,叫道:“陆家湾那一带是百货集散的地方,长圳的低层消费,一般都在那里了。不过那地方比较混乱,治安非常不好,是民工和混混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犯罪的窝点。”
    湾湾眼睛一亮,钻上车去:“带我们去陆家湾。”
    丁小忧骇然道:“做啥去?”
    湾湾一本正经道:“体察民情,关心一下百姓疾苦嘛!”
    丁小忧只得招呼军刀大熊上车,同时抗议道:“整个湾大小姐跟人家国家主席似的。”
    湾湾得意的道:“没准呢,我以后也会步入政坛,多了解民情,打打基础嘛。”
    丁小忧做晕厥状,软绵绵靠在了车座上。
    陆家湾还真他妈不是一般的远,足足兜了近一个小时,打表的计程车足足计了近三百块钱,看着司机离开时得意的表情,丁小忧知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最好宰了。
    远在天边,就在眼前,就是咱们这位湾大小姐啊!
    陆家湾虽然号称是最低级消费地方,但繁华度看上去并不差,不过街上的名牌专卖店确实少了很多,唯一不变的是高楼大厦和拥挤的人群。
    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湾湾却好象真正的旅行才刚开始似的,兴致勃勃的左看右瞧,穿梭在大市场那人来人往的摊位前,问东问西,有时也会购买一些小物品做纪念。
    那司机开车虽然狡猾,绕弯子多逛了一倍的路来到陆家湾,可倒也说了实话,这里的治安确实不好,丁小忧百无聊赖四处闲看,出于他的江湖嗅觉,不到十分钟,他居然成功的发现传的扒手了!
    他从来没如此细心、近距离、全程欣赏过扒手行窃的全过程。
       最新花花公子之完美替身文字章节阅读 尽在! 
第九十四章 难得做回好人
    在中都,扒手也寻常见,但在长圳似乎扒手的水平还更高一些,几个来回,就割走了两只手机了,当然,丁小忧是放心的,像他和军刀大熊这样的派头,即使是抢劫犯,碰到他们也会饶弯走何况是小偷小摸的扒手。
    湾湾一心扑在“体察民情”上,对扒手的举动丝毫未觉。
    丁小忧天生喜欢欣赏犯罪,看着扒手艺术般的杰作,虽然觉得没有地鼠那么好的身手,可还是看的饶有趣味。
    这时候,那个二十多岁的扒手又锁定了一个目标,居然是个老汉,一看就知道是乡下人进城,在一家水果档前跟店主讨价还价。
    讨价期间,右手还不忘在腰间摸几下,看来那里边大有蹊跷。
    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老汉就这么摸几下,完全落在了扒手的眼里,这种老江湖自然知道,如果不是有贵重东西或者巨量现金在那地方藏着,绝对不会那么频繁去摸的。老汉防贼之心虽甚,防贼的手段却十分衰,简直就是招来贼的惦记。
    那扒手显然不再干别的票,专心盯着老汉,也不靠近,看来也不急着一时。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老汉终于买好了几斤梨和苹果,向街沿走去,大概是想去挤公交车了,车站是最好的下手机会,丁小忧倒是诚心想看这出戏,跟随了几步,让大熊和军刀看着湾湾。
    那扒手果然神通,就在大家看着车来的那一瞬间,一下就割开了老汉的外衣兜,再两下就把那腰包的带子割断了。正要趁上车那瞬间顺手勾来,突然一只手搭在了他的手上,像铁箍一样紧。
    “警察!”丁小忧装着声色疾利的道。
    所有人都回头,看到一个如同定格的镜头,一个小偷的手搭在老汉的腰包上,一个“便衣警察”的手搭在小偷的手上。
    “小偷!”群众的零星的有人嘀咕几句,看了几眼,也就上车了,似乎并没当多大的事。老汉却恍然大悟似的,摸了摸腰包,拉开拉链看了一眼,见东西没少,才猛地跪了下来,对着丁小忧猛地磕头:“青天啊,人民好警察,老汉这些都是救命钱,天杀的小偷,连庄稼人的钱都下的了手!青天啊……”
    老汉又是感恩又是跪拜,搞的丁小忧难得做回好事,脸上都挂不住,“您先起来,警察抓小偷,那不是应该的吗?钱没少吧?没少就成,您先赶车去吧,这里没您什么事。下次要当心了。”
    原来这老汉果然是乡下来的,老伴重病住院,需要二万住院费,千拼万凑都在这腰包里了,要是被小偷捞走,那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那小偷显然听出点蛛丝马迹,瞟了丁小忧一眼,嚷道:“契弟,多管闲事,你不是警察。”
    这小偷也是老江湖了,这带的片警个个认识,就没见过丁小忧这么个人,还讲那么一口京片子,根本就不像是警察,而且连手铐都没有……
    “多管闲事?信不信老子真把你送到110去?”
    丁小忧本不打算管这档子闲事,是突然想到蓝蓝跟他讲过的一个关于小偷的故事,当事人是蓝蓝的二伯,当时他揣了八千块钱去城里进钢材建房子,结果车上被小偷扒走了,蓝蓝的二伯一气之下,买了瓶药水,当街就喝了下去,死了。
    八千块一条人命,虽然不值,但也可见这点钱对于农村来的人来可能就是一条性命。丁小忧想到蓝蓝,又看着这老汉显然也把腰里的当作性命一般,所以才天良发现,忍不住多管了一次现实。
    他内心给自己的安慰是:不是老子想做好人,就当是为蓝蓝做下的吧不定那就是一条人命呢!
    结果不出所料,这次还比建房子重要,是救命钱,而且一救就是俩。要是老汉的老伴没这钱动手术,固然是没命了,老汉想不开,估计也活不了。
    积德啊!丁小忧得意的想,松开那小偷的手,甩了他三四米远,淡然道:“去你妈的,以后下手也顾着点江湖规矩,连这种救命钱你都偷,不怕生儿子没屁眼吗?”
    虽然难得做件好事,可是欣赏的人好象并不多,旁边应和的看客更少多的都是一脸漠然,看了几眼也便走了,那种眼光倒让丁小忧觉得小偷比见义勇为光彩。
    他***,什么东西,这地方的精神文明咋建设的呢!丁小忧倒是忘了自己是“比乌鸦还黑的黑道大亨”!却抱怨起长圳公民的公德心来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