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奉太后娘娘之命,送些茶叶过来。”
“朕没空,让她回去。”瞧瞧,天子就是天子,说拒绝就拒绝。
可是虽然拒绝得这么干脆吧,然而门口那阵扑鼻的香风却还是直喇喇地飘进来了。“凤儿叩见皇上……”人未见,声先到。这娇娇弱弱的女声听在耳里,真让人为在场的男人们同捏一把汗,——光听这声音,这样的尤物没几个正常男人抵挡得住吧?就连风扬絮这样的磊落男子,也不禁有些好奇地将目光移向了门口。
门口忽然黯了黯,一道披金挂玉的纤长身影缓缓走了进来,她——她的确是个尤物……她的五官玲珑细致,身形婀娜高挑,北方人的豪爽性格延席到了她的身材上——该凸的地方绝对不凹,该凹的地方也绝对不凸,至于该让人想入非非的地方……那粉红丝绸抹胸裹住的那一小片地方,关键处呼之欲出,绝对是大方得让人一看就觉得活色生香!再加上她盈盈弯腰这么一拜……
风扬絮实在是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了。他是个正常男人哪!面前突然出现了个这么样的半裸女人,怎么可能没有半点尴尬的感觉?
“皇上,这是祖父让我送进宫来的茶叶,请皇上收下——”
相对于风扬絮的正常,李承幻的表现却显得太“不正常”了。面对女人的搔首弄姿,他就好像面对着天天在跟前晃来晃去的孙如海一样,不但没个正眼瞧,更是连面色都平静得不能再平静了。“放着吧。朕还有事要与风爱卿出宫去,你自便!”
“呀,原来风将军也在!”
女人轻轻掩口,娇羞地讶异了一句。看她的样子,就好像风扬絮这个人原本是墙角里摆着的木头花盆一样,不仔细还真看不太出来!
风扬絮拱了拱手,朝他主子道:“皇上,臣这就去召集侍卫,先告退。”于是不由分说,已是低首退了出去。而且不光是他退了出去,宫女太监们也很有默契地跟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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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湖上
如果我说我是个女人,一定没有人相信
如果我说我也喜欢男人,也一定没有人相信
可是
我偏偏就是个披着男人皮的女人……
偏轻松的言情武侠,请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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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女人啊女人
女人似乎很满意风扬絮的识时务,巧笑着向李承幻道:“风将军还真不愧是皇上的左膀右臂……凤儿今日可算领略一二了。!”
说着话,那半裸的身子已经趋近了身前来,使得李承幻几乎已经感觉到了她身上的那股温热……“皇上……凤儿、凤儿几日未曾见到皇上,心里万分思念……”那双白雪雪的手臂缓缓挂上了他的脖子,轻悄的呼吸声也盈入了他的鼻息……
呃,到这里,说实话,李承幻此时是开始有动作了,——他抬起手放在了她的腰上。
为什么不呢?前文提过,他已经二十四了!是个很成熟的男人了!一个成熟而又掌握着整个天下的至尊男人,闲暇时刚好有这么个**的女人来投怀送抱(而且看起来也还干净),他凭什么要做卫道士?
所以,他将放在她腰上的手更加收紧了一些,让她的脸正好能对准他的脸。可是当他看到她那双狭长的眼睛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又僵住了。
女人的眼是勾魂眼,能把男人的心直勾勾地勾走,相信天底下的男人没几个能挡得住这样的眼神。可是,这样的眼神他却看得太多了,满宫满城都是,实在已有些厌倦。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为什么她的眼睛不能清澈些呢?清澈得如同山涧的清泉,轻灵得就像尘世外的精灵……那样的话,也许他还会有兴趣受一受她的勾引。
可是现在,他有些兴致索然地低下了头。
女人觉察到了他的异样,问:“皇上……怎么了?”
他叹息了一口气,握住她的手臂往下扯了扯:“陆大凤,你的胳膊实在太粗了,朕的脖子很酸。”
女人叫陆大凤。
陆大凤就像听到了什么打死也不敢相信的坏消息似的呆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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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胡喜媚也像个傻妞似地呆站在秋月山庄。
当然。她不是像陆大凤那样勾引男人未遂而发呆。而是因为——山庄大门口突然多出了两条牛犊似地大狗!那大狗侧头脑袋紧盯着她胡喜媚。张开地嘴里还不断流出了哈喇子来。
“聂小秋。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倒竖双眉指着正抚摸着两颗狗头地人问。“别怕!”聂小秋轻笑着说。“小五和小六很乖地。我只是想借它们来告诉你。狗也没什么好怕地!你下次再遇见地时候。千万别跑。”
“我不跑?我不跑我难道还站在那儿等它来咬我啊!”说起那天晚上。胡喜媚就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地脖子。
聂小秋站起来。抱着胸说:“我就不明白了。你平时天不怕地不怕。怎么就那么怕狗啊?”
“你见过不怕狗的狐狸吗?”胡喜媚阴惨惨地问。
聂小秋一听她提起这个,于是耸耸肩:“好吧!看来以后有关于你的一切不正常的行为,我都可以用‘你是狐狸’的理由来解释。”
“正确!”胡喜媚赞赏地拍拍他的胸脯(因为拍不到肩膀),将身上的包袱往肩膀窝里勾了勾,“好了,天色不早,我就不陪你了!”
聂小秋捞住她的胳膊:“你要去哪儿?!”
“去找杜若兰啊!我要回江南去了,但因为答应李承幻那小子,又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这儿,让太后知道,所以只能带她一起走。”
“你确定她会跟你一起走?”聂小秋挑起了眉。
“为什么不?”
聂小秋顿了顿,说道:“那我也跟你一起下山吧,去看看就知道了。”
……晌午,热闹非凡的长安街头,走来了胡喜媚和聂小秋两人。胡喜媚挽着个小包袱,跟聂小秋肩并肩走在大路上。太阳虽然很大,可他们俩却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悠然自得地打量着两旁的货摊。
回到聂家大院还有一段路,走完这条街,前面一拐弯儿就是了。虽然下山是为了找杜若兰,但起码还是要先把包袱给放下。
聂小秋的脚步更加缓慢了些,甚至,连胡喜媚都不大感兴趣的糖人摊都留住了他的脚步。“你看,这两个哪个像你?”他拿了支张牙舞爪的黑猫和一支活蹦乱跳的小猴子举到胡喜媚面前,坏笑着。
胡喜媚一瞧,二话不说一把夺过来塞进了嘴里。聂小秋愕了愕,晦气地摸了把铜钱给捏糖人的老头。“常来呀您呐!”老头喜笑颜开地恭送二人远走。
“我本来没想请你吃的!”聂小秋绷着脸说。
“可我救过你。”胡喜媚也很不要脸。“本来你还应该请我吃饭的。”
聂小秋摸了摸下巴,想起了御花园里那狼狈的一幕,讪讪地说:“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好不好?”抬头看看日正当午,又扯扯她的袖子,指着旁边说:“走吧,吃饭去。这家的胭脂鹅脯做得很不错的!”
“一下又这么大方?”胡喜媚眨眨眼,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聂小秋叹着气,“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听说忘恩负义的人将来是要遭天打雷劈的!我聂小秋一表人才帅冠京华,不想死得太难看。”
胡喜媚笑得眼睛都弯得看不见了,拍拍他的胸脯,说:“放心,你一定会死得很好看的!”
聂小秋翻了个白眼,一转身进了那家挂着“天珍楼”的食肆。
就在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以后,在天珍楼前边不远处的大街上,此时也正走来了一行人。要说这几个人,虽然不是什么三头六臂天赋异禀之相,可还是很容易就吸引住了路人的目光。
为首的一个年轻男子头戴金冠,身形俊朗挺拔,儒雅中透着一股隐隐的霸气,一双手就那么随意地背在身后,却又似天下万物尽皆掌握于手,看那模样,就知是个人上人!走在旁边的同样是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公子,他走在略位于金冠男子之后的位置,看模样是个位低一阶的武官,尽管不如金冠男子的王者风范,可还是威武堪比关羽,气度不让赵云,让人心中的敬意不禁油然而生。
他们身后还有四名配刀的随从,也是一副训练有素的样子,步履方正神情严峻,全副心神关注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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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在那菊花盛开的地方
秋天的太阳已不那么猛烈了,即算是正午出来行走,也不会如炎夏般让人汗流浃背。。
但尽管如此,年轻的武官还是恭谨地低声说道:“皇上,眼下都正午了,不如找个地方歇会儿吧?”听他这么称呼,敢情,那束冠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天子李承幻了。
自从那天他心血来潮——啊不,也是很有诚意的——召了风扬絮进宫,说要出来找胡喜媚,然后就真的出来了,天天下了早朝,就带着几个侍卫在城里走来走去,专找那些有可能需要小丫环或者童养媳之类的人家和店铺里搜索。当然也不是堂而皇之地就进去,一般都是由他选定地方,而后由风扬絮带人进去搜。然后又贴了皇榜,悬赏找人。可惜忙乎了五六天,还是一无所获。
武官——也就是风扬絮,在请示旨意的时候,李承幻正在心里犯琢磨。他这辈子就没遇到过这么让人沮丧的事。平时一有什么事儿,手下人全都招呼招呼搞掂了,就是宫里失窃那档子事儿,虽然头疼了好久,但后来也还是弄妥当了,哪像眼下这么让人着急上火的?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正在着急的。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在消磨时间。
“那就……歇会儿吧。”他抬头望了望街道两旁,挑挑眉说道。既然是消磨时间,哪有该吃饭的时候居然不吃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