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阳绝不是那种知恩图报的人,只装出一脸懵懂状态,带着诧异的口吻说道:“老和尚你说什么?什么醍醐灌顶,行了,你没事了吧,刚才你那样子又疯又傻的怪吓人的,没事我先走了啊!”
说着话,不再理老和尚,而是穿过灌木丛,向山下的方向走去。
可是刚走几步,感觉到身后一阵浓郁的灵力波动,一件物事向自己射了过来,心里一惊刚要反抗,却及时发现射来的东西并无危险。
猛然间手腕上一阵清凉,便多了一串佛珠,只听铜钹和尚的声音在耳朵里响起:“施主面目清奇俊朗,福缘深厚,他日绝非池中之物,可是这天生空灵之体,在妖修魔炼眼里乃无上宝贝,只怕今后劫难不断,这窜佛珠乃我南无宗历代传下,当能为施主挡些灾难,请收下,他日如遇烦心之事,可去往南无禅宗寺院,当有僧人给你排灾减难,切记!”
潘阳虽没回头,却已经知道铜钹和尚话落之时,人已经在百里之外了。
抬起手腕往眼前一放,潘阳脸上是一副灿烂的笑容,心想:“万佛珠,这和尚看上去落魄万分连衣服都穿不上的样子,居然出手这么大的手笔。”
要知道这万佛珠可不简单,乃十八位前辈佛家高僧飞升前留下的证道舍利串连而成,何止“挡些灾难”那么简单,这串舍利佛珠绝对是修真界妖修魔炼最大的克星,这十八颗佛珠经过炼化成为一串之后,绝对是上品仙器。
潘阳事先绝想不到,自己无意中又得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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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赤脚狂医(上)
潘阳事先绝想不到,自己无意中又得一宝。
但是,如果铜钹和尚还在的话,一定会为潘阳接下来的动作而大跌眼镜。
因为潘阳已经毫不犹豫的把他赐予的宝贝儿送进了造化石储物空间里储存起来,活生生一副守财奴的样子,脸上笑容未退,嘴里已经唠叨开了:“这老和尚是不是没长脑子,把这玩意儿给我,老子只怕出不了这贡嘎山,就被人分成十几段了……”
潘阳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虽然这串佛珠功能很强很无敌,却没有隐匿本体上品仙器气息的作用,如果戴在手上岂不是明明白白的吆喝给大家听:我是普通人,我有好宝贝儿,你们都来抢吧!
好歹总算是下了山,现在他唯一还挂念的就是芝马了,好在那小东西穿着仙衣,倒也不怕气息外泄成为别人的猎物,所以只好等那些修真者心灰意懒一无所获后,才回去找它。
找准天宝镇的方向,潘阳担心被路过的修真者发现端倪,也不着急一步三摇的慢慢走着,除了要领取那身份证之外,这段时间他还准备就在天宝镇落脚。
然而,步行半小时后的一个意外的邂逅让潘阳大喜过望,他遇上的不是别个,正是自己不久前离开自己的芝马,都不知道那芝马有什么本事,居然在这莽莽林海中这么精准的就找到了自己。
亲密的把芝马抱着怀里,潘阳小心的呵护着,开心过后心里也愁得不行,忍不住说道:“你这小家伙这么丁点,这世上哪有这么小的马儿,连个小马驹儿都比不上,如果要带你去那大城市,只怕马上就要被人家看出不对来,拿去当怪物研究了,该怎么办呢?”
芝马仰起头,一双眼睛紧紧的盯在潘阳的脸上。
抚摸着柔顺的绒毛,潘阳想了想还是说道:“要不……要不你还是留在这贡嘎山上,我把仙衣给你,等有空我就回来找你玩,怎么样?”
芝马忙把头埋进潘阳的怀里,唔唔的摇着头拱着潘阳的胳膊,不愿意的摸样。
潘阳很无奈的说道:“这不是没办法吗,你看看你的样子,在凡俗普通人面前也太另类了吧,如果被修真者发现,只怕就大祸临头了。”
芝马抬起头来,突然腿一蹬就从潘阳怀里蹦在了地上,身子猛然一阵旋转,木土两属性的灵力快速汇聚,很快的,异变陡生,芝马顿时原地消失不见了,那里顿时出现了一条巴掌大小的纯白色小松鼠,毛茸茸的,原本身上的那件仙衣,此刻化成一件小巧的坎肩挂在两个前肢上,宽松适度,居然有些卡通色彩,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小松鼠动作十分灵动,身子猛的一窜,居然跳起一米多高,化成一道白光直接冲进了潘阳怀里。
潘阳连忙抱住,心里一阵惊奇,没想到这地宝成灵居然还有这种化形本事,如此一来可就简单多了,呵呵一乐:“你本事还真大,既然这样,你就跟着我走吧,今后叫你芝马肯定不行,既然你化成松鼠的摸样,就叫你小松如何?”
芝马在潘阳手掌上蹦了蹦,开心的点点头,还学着松鼠的声音“吱吱”的叫了两声,意思自然是很喜欢潘阳给他取的名字,那摸样令潘阳更加爱不释手了,居然勾起了他隐藏在心底数百年的童心,“小松小松”的喊个不停。
既然芝马已经回到自己身边,这贡嘎山也就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潘阳步行回到天宝镇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进镇时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及其普通的,涤纶蓝布中山服,这还是他路过一家农户顺道“换来”的。
说是换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他把那套虎三通的名贵衣裳留在了农家,这倒不是因为潘阳不喜欢,主要是那衣服太大了些,实在是不合身。
潘阳却没想到,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居然暂时给他去掉了一个大麻烦,想虎精是何等精明的妖怪,岂能随便放弃这宝贝儿唯一的线索,只不过惧于铜钹和尚的实力不敢当面乱来而已,但是他在把潘阳交给老和尚时,早已经在衣服上留下了自己特有的气息,这是虎妖特有追踪之术。
现在潘阳把衣服扔了,无意中摆脱了虎妖的追踪,这绝对是虎精事先没有想到的。
直接去镇里派出所领取了自己的身份证,潘阳并没有在天宝镇逗留,而是直接买了一张去往县城的中巴车票。
买车票的钱是当初卖完熬药用的铁锅剩下来的。
说起潘阳做的那简易的乾坤袋,当天在追逐芝马时,潘阳就顺手踹进了身上仙衣的腰包里,倒也没有丢,里面的所有物事,包括在贡嘎山上辛苦得来的药材药丸都还在,那番功夫倒也没有白费。
从天宝镇到了县城,也没出车站,潘阳再从县城坐车去往省城成都,全程花去了潘阳十几个小时的时间,比起他金丹期即使跑步的速度也慢了好多倍,可是潘阳居然显得不亦乐呼。
修真无数年月,除了修炼还是修炼,何时曾这么休闲的时光在凡俗游荡。
坐着车子,这一路上看人生百态,无论是山村粗汉粗俗不堪,抑或是柔弱学子拽文弄字,甚至是市井流氓嚣张跋扈……,置身世俗,这一切的一切都令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当然,这一路之上潘阳也想了许多,这次贡嘎山之行自己可谓获益匪浅,得神剑,炼化造化石,收万年芝马以及得到了南无宗的镇门宝贝儿,可是这有怎么样呢?所有的东西都太好了,好得以他的修为根本就保护不了。
毕竟他现在只不过是金丹期修为而已,如果置身各大灵境之中,连个最基本的自我保护都做不到,大隐隐于市,他现在也只能忍忍,想办法修炼进步,早日真正控制体内的两大神器。
到那个时候,不但这修真界可以横行无忌,即使踏遍三界又有何不可?
好在这造化石的隐匿金丹功能给他创造了条件,而且在神石的帮助下,潘阳也不担心自己身边没有灵力可以吸收,如此一来何必一定要去三大灵境这种是非之地呢?
至于烈阳宗,潘阳既然知道了当初皓焱真人爆体与他的徒子徒孙没有关系,心中的疑惑自然就不存在了,只是他现在还不想回去,既然要隐,还不如隐得干干净净的,如果哪天心血来潮想去看看他们,那又是另一码事。
到了成都,原本身上就没有几个钱的潘阳已经是弹尽粮绝囊中羞涩了。
要想游历红尘,那世俗的钱物自然不能少了,何况现在潘阳还另有打算,他现在好歹也算是金丹期高手,体内两大神剑又不能用,无论是出于方便也好,防身也罢,总得有一把自己的飞剑吧。
飞剑的材料价格可不一般,必须要靠大量的金钱才能买到,所以潘阳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
翻开兜里,当初在天宝镇顺手牵羊得来的,现在一共只剩下十几块钱了。
要行医就得有病人才行,所以潘阳没有过多的犹豫,直接奔一家大医院就走了过去,要问当今这个社会病人最多的在哪里,自然非医院莫属了。
半小时后,位于成都市某知名大医院门诊部门口外,一个柱子旁边围了一大群人,议论纷纷热闹非凡。
原因很简单,只见一个穿着土里土气的乡下小伙子背靠柱子而站,在他身后的柱子上,贴着一张大纸,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二十个醒目的大字:赤脚走过方知天下无病,药丸下肚才晓医界有神。
字迹苍劲有力龙飞凤舞,让所有人情不自禁的眼前一亮,只不过一旦理会这二十个字其中的意思,无不感觉这少年人字写得虽然好点,可是人实在是过于猖狂。
这里是什么地方,这可是成都市有名的大医院,在全国乃至整个亚洲都很有名气,里面教授博士研究生拉出来都能凑足一个连,更别说当今那些超前的科学仪器设备。
这么说吧,如果病人在这医院得不到救治,只怕一条命十成已经去了九成九了,基本上可以宣布死刑了。
如今这土里土气的年轻人在这里这么一站,动作之嚣张,语气之猖狂,那目中无人的样子简直就是无视这所医院的存在,如果用过去的说法,根本就是“踢馆”来的。
赤脚医生提大医院的馆,在众人眼里只有三个字来形容:“神经病!”
不过以中国人好奇围观的特性,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围着这乡下年轻人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了,而且基本上都是来这医院的病人和家属。
那土里土气的年轻人自然就是潘阳无疑了,他心知这办法虽然是嚣张了些,但是以目前他的状况来讲,也是最直接最好用的办法了,总不能站在大街上逢人就说:“喂,你有病,来,我帮你治治!”
如果那样的话,只怕就难逃过街老鼠之危了,还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