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像韩姝的是小男孩的皮肤很白,像雪一样的白,还好她嫁过来的时候顶的是长风公主的身份,别人也只以为这孩子长的像他的舅舅。
“好,母后抱抱。”韩姝抱起五岁多的儿子,慈爱的笑了。感谢上天给了她一个这么可爱的儿子和家庭,起码她过的很安逸。“安麽麽,给夜雪端盆温水洗手。”
“是。”
“南月,今天好些了吗?”她坐到宫南月身边,与其说他们是夫妻,还不如说他们是朋友。
“还好!用膳吧!”宫南月给她夹菜,自己的病自己知道,这些年多亏有韩姝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他才能活到现在。
“嗯。”韩姝扒了几口饭。
“听说今日在朝上宜王又给你难堪,你不用顾忌我,该怎样就怎样办。”他轻咳着说。
“我知道。”韩姝知道该怎么做,毕竟宜王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毕竟宜王是他的心上人,没错他爱上那个人就是他的亲弟弟宜王,也许你会说他们是两个男人,是兄弟,但他们也是人,是曾经相依为命的两个人,在宫南月看来爱是不分性别的,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爱就是爱,爱只是爱。
“什么?”宫南月抬头看她,想知道她说的知道是什么知道。
“我是说我知道该怎么办。”她怎么会不知道了,她知道他爱宜王,因为他看宜王的眼神是不一样的,就像她看江逸轩的眼神一样。她知道他爱宜王,爱到忘记了仇恨,忘记了他的亲儿子宫赫太子,是被宜王派人毒害的。他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吗?她知道也同情他,因为他们是同一种人,是舍得为爱付出的人,就算被伤的体无完肤,他们还是选择了去爱别人,他们都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她可以为江逸轩远嫁他乡,他也可以为宜王忘记仇恨,如果不是她的到来,他也许会将整个南源送给宜王,只要宜王喜欢的他都会给他。可惜韩姝来了,来替他主持王道,而且她做的比宜王更好,更得人心。
韩姝的父亲韩邑曾告诉过她一句话叫:争则愚也,达则智也。
这句话在韩姝看来是说愚蠢的人用争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聪明的人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存在。宜王用扩张势力来证明他的厉害,来达到他的目的,而韩姝则用实际行动证明她的能力,是金子总会发光。
这是宜王比不了的,他败在了起点。他那样骄傲的也会自悲,他的抢夺只是为了引起那个人的注意,一开始就是,他派人毒杀了那个人的儿子,也只是害怕被遗忘,他想要让那个人永远记得他,他害怕那个人会因为娶了新的妻子而忘记他,多么悲哀的一对。他以那样的极端的方式让那个人不要忘记他,让知道的人都为他惋惜。
不久前在侧立太子的大典上韩姝见到了一位故人——唐飒风。
听说唐飒风这些年替大商立了不少战马功劳,被封了大官,也已经是妻妾成群之人。想必他是忘不了长风公主的风采,所以逮着这个机会,求江逸轩任命他为到南源国来给侧立太子大典送恭贺之礼的使臣。江逸轩想必也是想断了唐飒风对长风公主念头才让他来的,想到唐飒风在见到她之后的那种惊讶,和不相信的眼神。相信不久的将来又要掀起一番腥风血雨了,树欲静而风不止。该来的总回来的,躲是躲不掉的。
月缺月圆应有时,散与聚都是命,我们不过是老天手中的玩具,他要我们怎样我们就怎样。就算这样我们也要做最有价值的玩具,逃不掉就接受它。适者生存,不管你如何安排韩姝都会去适应,这也是她与众不同和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和佩服她的原因。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大智慧吧!
南源国很美,是专属于南方江南水乡的那种美。这样的美丽让韩姝也喜欢上了这个国家,大商是她的家,南源也是她的家。她有两个家,都很美,都很好。大商住着她的心上人,南源住着她和他的儿子。
第三十章 利益
“你说什么,怎么可能?”听完唐飒风说的事情,江逸轩软滩在龙坐上。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没死,她不不是服毒自杀了吗?那时他还见到了她的尸体,触摸到了她冰凉的体温,一个中毒身亡的人竟然还活着,不但活着还成了南源国的皇后,还生下了他的孩子。
“是真的,臣亲眼所见。”唐飒风知道他接受不了,但这是事实。本来打算不告诉他的,让风平浪静。可是这件事非同小可,这关系着大商的龙脉,江逸轩至今还没有子嗣,宫夜雪就是他唯一的儿子,将来说不定会成为大商的皇帝。
“那朕算什么?”江逸轩像是在问唐飒风,又像是在问自己。因为自从皇后死后,他再也没有宠信过其他妃子。他学着去爱所有人他的子民,他的朋友,他的大臣,他的亲人,他的国家。他博爱所有人,却是最孤独之人。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凤来阁就寝,他躺在她曾经睡过的床上,看着她曾经用过的东西,要是睡不着他也回上楼去看那些她曾经写的小诗,她的文采真好,字字摧人泪下,凄绝孤冷。他有时还会替她画像,刚开始画的并不好,慢慢的现在他可以画的很像了,她的一颦一笑,他都记的而且画的惟妙惟肖。
“皇上。。。。。。”唐飒风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安慰他,做为一个男人,他也知道要忘记一个人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有忘记两个女人,一个是为他而死的银妃,一个就是长风公主。银妃是爱他的女人,长风公主是他爱的女人。
“朕什么都不是。”他的妻子嫁给别了人,他却现在才知道。贵为一国之主他却不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真是窝囊。
“也许母后知道这是为什么?陪朕去太慈殿。”他一定要知道原因。
从太慈出来之后,江逸轩甩开所有人,疲惫不堪的回到凤来阁。他觉得自己直接从窝囊降级为废物,他明明有那么多机会留住她的,在她回凤来阁的那晚,在她接过玉如意的那一瞬间。他应该想到的,可那晚他醉了,他以为那晚和他在一起的韩姝只是他的幻觉。当看到床上的血迹时他也只以为是因为自己酒后乱性,把别人当成了她。接过玉如意的时候她是故意的,故意伸出左手腕,就是为了让他知道她假的,让他可以安心,让他淡却对长风公主的那份内疚。她是这样为他着想的,而母后却自私的让她成为了代替品,利用她的爱,维护着皇家的利益。她无怨无悔的远嫁南源,注定让他内疚终生。悲喜交加应该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她叩完头,敬了香。虔诚的慢慢的抬头仰视着大殿里的神像,祈求神灵保佑宫南月和宫夜雪的平安。神像的笑容那样慈祥和博爱。
她曾经也动过出家的念头,但是现在和以后都不可能了。因为她有夜雪那样可爱的儿子陪伴她,有南月那样的灵魂伴侣需要她的照顾。只是有些不安,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力量要将她现在平静的生活摧毁。是他吗?他知道了吗?会是怎样的感受,是不是像她一样,想放手却直着。午夜梦回时,伸出手却无法触摸到他的脸,发现自己已经生活在另一个国度,远离了彼此。不知道现在他过的怎么样,好不好。来南源转眼已六载有余,夜雪也被立为了太子。
第三十一章 飞雪
在南源的都城龙城最繁华的大街上,远远地来了有一个很长的队伍在慢慢的向皇宫的方向行去,两旁官兵鸣锣开道,中间一十六人抬的大轿走的是四平八稳的,前前后后跟着的士卫供女不下百人,这排场可真是不一般。
“这是谁的轿子真气派啊!”一路人惊叹道。
“这你都不知道,那上面坐的可是当今的皇后娘娘。”另个凑闹的老大娘提着菜篮子露出那一口黄牙笑道。
“这架式都赶的上皇帝老子了。”另一年轻小伙子说道。
“那可不是,皇后娘娘可是我们南源国的大贵人。”这是人人皆知的,这些年来皇上的身体一直不怎么样,朝上朝下还不都是皇后在打理。
“是么?”一个华衣男子,似笑非笑的说。这华衣男子有一张俊俏却刚毅的脸像是被刀削过一样清瘦,剑眉横飞入髻却显的有些不符年龄的沧桑,琥珀色的眼睛深邃的越发孤独冷傲,棱角分明的薄唇,长长的黑发看起来像绸锻一样柔软。他的身边跟着几个五大三粗的大汉,还有一个年轻的公子。
“皇后娘娘为了替皇上求平安还专呈去了灵州的万佛寺,这不刚回来!”那老大娘说着一脸崇拜,这位皇后娘娘命好心也好。
“听说万佛寺的神仙最灵了,皇上这回一定会好起来的。”
“是啊!是啊!”
“皇上福大命大。”
众人这样说着的时候,队伍已经来到了大家的面前。
一条全身雪白的牧羊犬突然窜到了队伍中。
为首的将领只好将队伍停下来,以免马蹄踩伤那条漂亮的狗儿。从近处看,那轿子豪华的令人撇不开眼睛,桃木雕花的轿梁,饰以金丝银线绣的轿面,陪上珍珠串成的轿帘,真是太漂亮了,简直巧夺天工。
一贴身宫女走到轿子前低着头向轿子里的皇后禀告刚刚发生了什么。
皇后好像说了些什么,另一宫女忙替她掀开了帘子。踩着刚铺上的垫子,从走轿子里走出一位雍容华贵的年轻的贵妇人,瓜子脸,丹凤眼,肌肤胜雪,云髻有序的堆叠在一起,发间插着一左一右两只金步摇,走起路来叮当做响,发出悦耳的声音。着紫色绣着粉红牡丹的长裙,腰间装饰着一块上等的羊脂白玉环佩。
看见她了!他对自己说,她真的还活着。她比起以前更添了几分成熟的,有了以婚女子的风韵,举手投足间更胜当年。他的姝儿此刻正抱着那条全身雪白的牧羊犬,微微的笑着。
“飞雪,是你吗?你怎么到这来了?”韩姝抱着窜到了队伍中白色大狗,这是卓尔王朝当年敬贡给大商国,后又被江逸轩转送给她的那只叫做飞雪的牧羊犬吗?
众人已经看呆了,想不到当今的皇后会为了一条狗走出轿子抛头露面。
第三十二章 梦魇(上)
“娘娘。。。。。。”那宫女忙跟了过来。
“回宫。”韩姝一边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