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近黄昏,地上已经盖满了雪,远处大教堂的屋顶象是铺了一层白毯子,晚祷的钟声刚刚停下。
程盈秋望着大教堂,低低地象是自语般的说道:“原来这里还是法租界,我家离这里不算远。”
黄历脚步略微停顿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道:“回家去吧,记着,把紧你的嘴。”
程盈秋有些意外地回头望着黄历,感激地点了点头,沿着院墙,快步向南走去。
等赵仲华过来时,少一个人便少一番口舌,黄历自我安慰着,领着几个人向北出了巷子,汽车就停在离巷子口不远的地方,上面落了一层积雪,象戴着顶白帽子。
在车里等了一会儿,赵仲华拎着个包袱,兴冲冲地赶了过来,打开车门,看见后面坐着好几个人,他不由得愣了一下,又瞅了瞅黄历,没出声,坐进汽车,关上了车门。
黄历也不多作解释,发动汽车,沿着街道向租界外开去。风雪交加,街上行人很少,巡捕更是一个没见到,汽车很顺利地出了法租界,赵仲华也明显放松下来。对车后座的几个人直接无视,反正他是帮忙的,没有决定权。
“我要连夜回北平,你呢,一起回去,还是留下?”黄历将车停在了一座饭馆门前,转头对赵仲华说道。
赵仲华说道:“周先生交代了些事情,我得留下处理。”说着,他笑了笑,拍了拍放在腿上的包袱,“顺手牵羊,宰了那老娘们,还有些别的收获,黄兄,这也有你的一份。”
“赵兄辛苦了,这些东西全归你,我就不要了。”黄历并不将这些钱财太看在眼里,而且有投桃报李,感谢赵仲华帮忙的意思。
“别介,我可不是吃独食的人。”赵仲华笑道:“黄兄也不必客气,这是不成文的规矩。”
黄历点了点头,让赵仲华在车内等候,他下车进了饭馆,不一会儿拿着几袋食物和几瓶汽水回到了车上。赵仲华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已经从包袱里拿出了几十块大洋,胡乱包了一下,递给了黄历。然后也不用黄历用车送他,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下车走了。
这家伙,定是找个地方数钱,然后去快活了。黄历淡淡一笑,将食物和汽水向后座一递,向天津城外开去。
妞妞连着吃了三个热乎乎的包子,肚里不太饿了,又加上终于脱离了那个想起来就令人害怕的地方,马上就要见到妈妈了,精神头儿又足了起来,连身上还没好利索的伤也不那么疼了。
“吃呀,这包子多好吃。”妞妞笑得开心,使劲让着小琴,小琴嘴里已经塞满了,唔唔地点头,又有些胆怯地看了专心开车的黄历一眼。
“别怕,我舅舅。”妞妞挺起小胸脯,炫耀道:“他可厉害了,对小孩也很好,你到我家住,咱俩睡在一起。你呢,二柱哥,你要到哪去?不如也到我家吧!”
王二柱偷偷瞅了黄历一眼,轻轻摇了摇头,低声说道:“只要离开天津就行,到了北平,我去投亲戚,或者——”
“或者再去当混混儿?”黄历抬眼从头顶的反光镜看了他一下,目光很寒冷。
“不,不是——”王二柱连忙摆手,差点将手里的包子甩了出去,嗫嚅着说道:“我,我还记得您说过的话,就是,就是那次您打我的时候。”
黄历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轻轻哼了一声。他一直在想如何处置车上的人,叫小琴的女孩,倒是好办,送到珍娘那里是可以的。这个王二柱,因为给他的印象不好,他觉得是个麻烦,有那么一瞬间,黄历甚至有杀了他的念头。现在王二柱主动说出去向,不管是真是假,黄历总有了一些自我安慰。已经放走了一个女的,再多一个也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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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飘得疏落起来,风也小了不少,黄历亮出通行证,顺利进了北平城,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雪后的街道上行人寥寥无几。
在路上他便想好了如何安置这几个人,先是开车到了杜百升家里,让王二柱在此先将就一宿,明天让杜百升带着他寻亲或者租房找活儿干,他将赵仲华留下的几十块大洋都给了王二柱,虽然没照顾到底,可这样做以后,他觉得算是仁至义尽,也就心安理得了。
妞妞和小琴在车上依偎着睡得正香,王二柱的离去并没有惊动她们。走的时候,王二柱看了眼小琴,眼神有些复杂,但也不象是难舍难分,毕竟,他们的感情还没到那种程度。
黄历开车在一家药店前停了停,买了外伤药和绷带,小琴的脚伤他是听妞妞路上讲的,心里非常震惊,没想到有人会对一个小女孩下这样的毒手,看来谢宅的人全都给干掉,还真是死有余辜,罪有应得。
这么忙乎了一阵,车子开到家里已经是半夜时分了,没想到屋子里还亮着灯光,一敲院门,珍娘便象早就知道消息,等在那里一样,没命地跑了出来。把黄历抱在怀里的妞妞紧紧抱住,把脸紧紧贴在妞妞的小脏脸上,嘴里喃喃地叫着女儿的名字,眼泪象开闸的洪水一样流个不停。
母女连心,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个时候才体现得淋漓尽致。妞妞半梦半醒,迷迷糊糊地发现已经在母亲的怀里,立刻哭叫起来,半是撒娇,半是诉屈,搂着母亲的脖子,紧紧地缠着,扭着身子,诉说着:“一个胖的女坏蛋,一个瘦的男坏蛋,他们骂我,打我,这儿,这儿,现在还疼呢……”
这时,桂英也披着件棉袍跟了出来,这段日子把她熬得够呛,累得难过,不过看过妞妞回来了,心里还是由衷的高兴,也庆幸自己终于得到了解脱。
“快进屋,在这雪地里说什么话呀?”桂英赶紧向屋里让着,她又看见了黄历背着的小琴,不由得好奇道:“这怎么还有一个孩子呢,黄先生,把她给我背吧!”
“几步路,就不用换人了。”黄历微笑着向自己的屋子走去,边走边说道:“那个,桂英啊,你打盆热水,这孩子受了伤,我先给她抹上药,包扎好。”
“好的,我先把屋里的灯点上,然后马上就去。”桂英爽快地答应着,“您说要上天津找妞妞,嫂子便睁着眼睛数时间了,还把这两个屋子烧得暖暖的,热水预备得足足的,说您和妞妞没准啥时就回来了,还真准,这才不到两天,就把人接回来了。”
黄历笑了笑,转头对珍娘说道:“你带着妞妞先回屋,给孩子洗洗,换身衣服,你们再好好睡一觉,有话明天再说。”
珍娘这才回过神来,嗫嚅着想说些感谢的话,黄历已经转身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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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梦雨之念
纷纷扬扬的雪已经停了好几天,一个严冬的寂静的早晨又来临了。wWw;透过窗户向外看去,枝头挂满了雪花,在阳光的照射下,不时变幻着颜色。
“殷逆汝耕,认贼作父,羞辱祖先,分裂国土,诋毁我中央,是无父无君,乃不忠不义,天下之蝥贼,人人可得而诛之。今杀倭除奸团愤而除之,以儆告尚无幡悔心意之卖国汉奸,如仍思侥幸一逞之心,则将奉之以毒药、利斧、枪弹耳,望三思而后行……”
何梦雨放下刚刚送来的报纸,抿起了嘴角,虽然需要假借什么杀倭除奸团的名义,将刺杀殷汝耕的事情承担下来,但并未减少她发自心中的那种自豪和骄傲。向卖国汉奸打响的第一枪,就有自己亲身的参与,那是何等令人兴奋而激动的事情啊!
殷汝耕在自己的老巢,并且是在日本人开的近水楼被刺身亡,可以说是打了日本人一个响亮的耳光,这也明白无误地向人们传递着一个信号,缩在日本人的羽翼下并不保险,当汉奸,那也是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玩命举动。
起初,日本人为了颜面,曾严密封锁消息,只说殷汝耕是酒精中毒,不幸而亡。但有人却不希望人们误信此言,便把事情借着莫须有的抗日团体——杀倭除奸团给抖露出来,甚至为了真实可信,还给报社寄去了缴获的殷汝耕印鉴的照片,以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原来是杀倭团,现在又多了一项业务,那就是除奸,川崎商社的血案还未了,这个团体又将现在最大的汉奸击毙,可谓是声名大噪,人人议论。听说已经有评书艺人赶时兴,揽听众,而将这两件大事改编后进行了公开演出。
杀倭除奸团,嘿嘿,只不过是两个人的团体,这谁能想到呢?何梦雨自鸣得意地笑着,又拿起一份报纸翻看起来。这是一张小报,不外乎以凶杀猎奇来招揽观众,在以往,何梦雨是不屑看的。但躺在床上又实在闲得无聊,姑且用来解闷吧!
看着看着,何梦雨的表情丰富起来,最后竟忍不住噗卟一下笑出声来。原来这份小报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刺杀殷汝耕的经过,却是满篇的胡编乱造,竟然还搞了个连载。刀枪不入、飞檐走壁、弹无虚发、身轻如燕……,杀倭除奸团的成员完全是评书、小说、仙侠中英雄人物的组合体,或者说是超人。也难怪何梦雨这个当事者,看到这篇报道哑然失笑了。
何梦雨收起报纸,活动了一下,腿上传来了阵阵疼痛,她不禁微蹙眉头,将目光转向窗外。几个男孩子在打雪仗,还有几个女孩子在堆着雪人,不时尖声尖气地给男孩子助战。她羡慕地看着大大小小的雪球,象流星般四处乱飞,叫声、笑声显示着和谐、亲睦的情感。
敲门声打断了何梦雨的思绪,她转过头,说道:“请进。”
门开了,曾澈笑着走了进来,随手关上了房门。
“怎么样,感觉还好吧?”曾澈拉过一张椅子,坐在何梦雨对面,关切地问候道:“如果不行,过两天再走也没关系。”
“今天就可以走,回到天津的家里能更加安心一些。”何梦雨含笑说道。
“好,既然你坚持,那就今天送你回家。”曾澈点了点头,目光在床头的一堆报纸上停留了一下,调侃道:“当无名英雄的滋味不太过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