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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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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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丁巳,朝廷颁布《爵位法》。
    贵族分为有禄贵族和有邑贵族两种。所谓有禄贵族,就是帝国本土常规的能够享受岁禄的贵族。而所谓的有邑贵族,则是羁縻地区的大小头目,例如土司、头人、伯克、游牧民族中大大小小的汗、部落首领,以及海外新开拓领土上的首领。有邑贵族的共同特点便是不享受岁禄,但拥有采邑,而且还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私兵。
    皇族男性爵位依次为:亲王岁禄10000贯、郡王2000贯、镇国将军1000贯、辅国将军800贯、奉国将军600贯、镇国中尉400贯、辅国中尉300贯、奉国中尉200贯。
    贵族爵位依次为:一等公爵岁禄700贯、二等公爵岁禄685石、三等公爵岁禄660贯、一等侯爵岁禄610贯、二等侯爵岁禄585贯、三等侯爵岁禄560贯、一等伯爵岁禄510贯、二等伯爵岁禄485贯、三等伯爵岁禄460贯、一等子爵岁禄410贯、二等子爵岁禄385贯、三等子爵岁禄360贯、一等男爵岁禄310贯、二等男爵岁禄285贯、三等男爵岁禄260贯、轻车都尉岁禄210贯、骑都尉岁禄110贯、云骑尉岁禄85贯、恩骑尉岁禄45贯。
    无论皇族爵位还是贵族爵位均减等继承。贵族爵位只有一子可以减等继承,而皇族爵位,除嫡长子可减一等继承外,余子还可减二等继承。
    所有的贵族都可以享有三项特权。
    一、有禄贵族终生由国库支付岁禄。有邑贵族可依法在采邑内对领民征收赋税,一部分依法向中央缴纳,余下部分由该贵族自行处理。
    二、皇族子弟免费就读宗学;有禄贵族中,伯爵以上贵族子弟免费就读国子监;有邑贵族中,伯爵以上贵族子弟免费就读蕃学,考试合格者免费迁往国子监就读。
    三、《大明律》规定了五种刑罚,分别是笞、杖、徒、流、死。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小竹棍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除谋逆罪外,其余刑罚均可以爵抵罪。对皇族而言,笞、杖、徒、流、死分别对应减一等、减二等、减三等、减四等、减五等爵位。也就是说,拥有镇国将军以上宗室爵位者,可免一次死刑。对功勋贵族而言,笞、杖、徒、流、死分别对应减一等、减二等、减四等、减八等、减十六等爵位。这便意味着,拥有公爵爵位便可免死一次。当然,所谓的“免死一次”只是免一次死刑。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一次杀了甲乙两人,谋杀甲罪名成立,谋杀乙罪名也成立,那么最终还是免不了一死。其次便是所谓的“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了,免了死罪后便减为流刑。以亲王和一等公爵为例,以相应的爵位抵了死罪之后,其爵位便相应减成了镇国中尉或是骑都尉,已经不足以抵流刑了。
    虽说心情不好,但拥有三十多年宦海经历的王钝只一眼就看出了《爵位法》的本质:改为减等继承,无非是为了减轻国库负担而已。减等继承也是很合理的,皇帝的次子可袭亲王爵位,亲王的次子可袭镇国将军爵位,镇国将军的次子可袭奉国将军爵位,奉国将军的次子可袭辅国中尉爵位。也就是说,皇帝五服之内的亲戚都有爵位可袭,怎么也说得过去了。以爵抵罪嘛,对于并不认同“人生而平等”的古人而言,这种做法是很容易被接受的。
    至于说有邑贵族的概念,在王钝看来就是笼络人心而已。因为,凡是能够拥有有邑贵族爵位者,都是朝廷无法直接管理的。既然无法直接管理,那么加封一个有邑贵族爵位头衔对朝廷又有什么损失呢?反正这种所谓的有邑贵族连俸禄都不必支付,为了得到朝廷的册封,有邑贵族反倒需要向朝廷缴纳税金。
    九月甲申,论靖难功,封丘福二等淇国公,朱能三等成国公,张武等侯者十三人,徐祥等伯者十一人,其余子爵、男爵、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共计三百余人。令人惊讶的是,这次封爵中获得最大彩头的却不是北军将领,而是以雇佣军身份参加靖难之役的朵颜三卫。朵颜卫的首领被封为关外兀良哈郡王,泰宁卫的首领被封为关外泰宁郡王,福余卫的首领被封为关外惠宁郡王。令燕王藩邸旧臣们感到欣慰的是,朵颜三卫首领所获爵位虽高,却只是有邑贵族封号。而朵颜三卫其他的大小头目们虽说也获得了一些有禄贵族的头衔,但爵位最高者也只不过是子爵而已。
    又论诶附功,封驸马都尉王宁为侯,茹瑺、陈瑄及都督同知王佐皆为伯,其余子爵、男爵、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二十六人。最令王钝忌妒的是,解缙、杨士奇、杨荣这些六品小官只是因为迎降的功,也混到了云骑尉、恩骑尉之类的低等爵位。
    最令王钝震惊的是,那些被流放海外的左逆文臣居然也获得了有邑恩骑尉之爵!
    虽然有邑恩骑尉之爵只是最低一级的贵族爵位,但这些被皇上视为叛逆的家伙居然能够获得贵族爵位,天理何在?!
    靖难有功,诶附有功,左逆文臣们明明有罪无功,却也获得了爵位,只有那些既未抢先投降又未激烈抵制燕王的官员没有得到丝毫好处。想到自己也属于这类倒霉蛋,王钝一时又气又悔,立时血气上涌,几乎晕倒。
    王钝因病在驿站停了几天。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然而接到另一则邸报以及一道圣旨之后,王钝的病情却立即好转了。
第二十章 由悲到喜的王钝(下)
    之前皇上立太子的那段时间,就在邸报上面说过:皇上起兵本意只是为了清君侧,可惜来到南京后建文皇帝却为奸人所害,结果玉石俱焚。皇上考虑到国无长君于国不利,因此只得勉为其难登上大宝。建文皇帝本身并无大过却不幸陨命,皇上对建文皇帝的遗孤朱文圭甚为怜惜,因此将朱文圭封为一字并肩王。
    而这天接到的邸报则详细说明了一字并肩王的权力和义务。一字并肩王享受双亲王俸禄,受二跪六叩之礼,仪仗与太子相同,而且此爵世袭罔替。
    若只是这些虚礼,王钝倒也不至于那么激动——即便一字并肩王的岁禄高达两万贯,可是这与他王钝有什么关系?一字并肩王又不会分一文钱给他。
    关键之处在于,邸报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皇上已经下令扩建燕王府以便作为一字并肩王的王府,而且,将北平改名为北京,将之定为陪都。此外,皇上还在陪都设置了与六部平级的监察部,监察部由一字并肩王直接领导。从职责上看,监察部几乎可以看成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六部。
    监察部能够监察各级官员倒也罢了,其他的,僻如兵、礼、工、户各部职能王钝也不看在眼里,令他最为兴奋的却是:凡是被监察部察明罪行的六品以下的官员,其职位均由监察部吏局推举人选担任!而且,如果监察部推举的知县占据了大明帝国本土1171个县当中的586个,皇上就会将皇位禅让给一字并肩王——不仅永乐皇帝本人,他子孙后代也必须遵循这条规定!
    作为已经在宦海沉浮多年的大臣,王钝对禅让一事看得比较透彻。
    虽说在特定的条件下,监察部可以推荐官员接任,但接任官员仍然属于朝廷官员,地方赋税仍旧向中央缴纳。也就是说,财权仍然完全被中央牢牢把持着。
    双亲王俸禄每年有两万贯。民间形容一个人富有总是用万贯家财来描述,可见两万贯确实不少。然而之前王钝是户部尚书,清楚地知道两万贯对于朝廷的一个部门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监察部下属机构有六个局,仅仅只是刑局想要招募足够多的探子,那两万贯也远远不够。
    从理论上讲,一字并肩王还拥有吕宋的采邑收入。当今皇上将“左逆文臣”流放到吕宋之后倒也并不是不闻不问了。皇上专门开设了一条定期航线,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船抵达吕宋,送去“左逆文臣”们最急需的物资和人力。但问题是,送去的物资和人力并非免费赠送,“左逆文臣”们一穷二白,因此这些高价物资和劳动力都是以年息20%的借款名义记帐的。即便“左逆文臣”们最终能够在吕宋站住脚,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恐怕一字并肩王的采邑收入都是为零吧。
    既然财力所能支撑的监察系统与锦衣卫(注1)相比简直就象是蚂蚁和大象的区别,那么,除非只有朝廷任命的官员才贪污受贿,而监察部推荐的每个知县都是一文不贪、一介不取的清官,否则,监察部推举的知县又怎么可能占据大明帝国本土1171个县当中的586个?要知道,监察部固然可以监察皇帝一系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但朝廷方面同样也可以监察一字并肩王一系官员的贪污受贿行为!
    两边力量一对比,王钝觉得想要达到禅让的条件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圣旨里宣布“任命王钝为监察部尚书”!
    不可能比得上锦衣卫有什么关系?无论如何,他王钝仍然是一名实权部门的尚书!
    三天后,王钝满面春风地抵达太原。
    虽然正是秋风萧瑟的时候,但王钝却觉得全身发热——不排除这是发烧所表现的病理现象的可能。
    接到任命自己为监察部尚书的圣旨后,王钝立即打发跟在身边的官差回京,只带着两个长随直赴太原。无他,想弄个开门红而已!
    但凡附廓省城的知县,若是没有长袖善舞的能力,坐在这种位置上最受煎熬。其他的知县由于天高皇帝远,因此可以舒舒服服做个百里候。但附廓省城的知县在知府的眼皮子底下不说,连一省之行政长官布政使也在跟前,说不定头天放个屁布政使第二天就闻到了。而此任太原知县能够稳稳当当地坐稳这个位置,显然和上官们关系处得不错——官场上人所皆知的秘密,能与上官关系处得不错,那么逢年过节所送的礼肯定不薄!
    因此,王钝下意识地觉得太原知县必定有马脚可捉。既然如此,那干嘛不拿太原知县开刀呢?毕竟在整个山西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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