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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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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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误:建议建文皇帝解除经验丰富的老将耿炳文职务,换“智疏而谋寡,色厉而中馁,骄矜而少成,忌刻而自用”的李景隆为主将。最后的结果极具戏剧性:李景隆屡战屡败,成全了燕王的威名,削弱了建文皇帝的军事力量。当燕王兵临南京城下时,李景隆居然又打开城门迎接燕王大军,以至于穿越而来的朱棣欣然认为:表面上靖难之役最大的功臣是二等淇国公丘福,但实际上李景隆比丘福的贡献要大得多。
    其实,当李景隆毫无保留地向世人展现了他那惊世骇俗的“军事才华”后,黄子澄也自知大事不妙,不由哀叹:“大事去矣,荐景隆误国,万死不足赎罪!”
    万死不可能,不过万剐却可以!朱棣只是将他肢解,似乎还便宜了他。
    另一个因“奸臣”罪名丧命的则是齐泰。不过与黄子澄比起来,齐泰则幸运多了。齐泰听到南京金川门已破、建文帝不知所踪的消息后,立即逃往广德,意图招兵买马再次举事反抗。然而朱棣登基后天下已定,区区一个齐泰哪里还逃得出朱棣的手掌心?抓到齐泰后不久,朱棣便宣布对建文皇帝身侧两个最大奸臣的处理结果:黄子澄车裂、齐泰绞。
    朱元璋曾戒谕子孙:“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然而建文帝不顾祖训严禁,以齐泰为左丞相,黄子澄为右丞相。齐泰还说:“《皇明祖训》不会说话,只是用新法便。”
    按照朱元璋亲自编写的《皇明祖训》,齐泰、黄子澄理应被“凌迟,全家处死”。黄子澄所受酷刑完全是合乎祖制的,而齐泰只判绞刑实在称得上是“皇恩浩荡”了。
    “文职奸臣”们之所以拥护建文皇帝并且甘愿为之殉死,原因其实很简单。在朱元璋当政期间,文臣的政治地位受到极大的压制,六部尚书官正二品,比宗人府(注1)的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低两级;国子监祭酒(注2)理论上是天下最有才华的文人之一,却只是从四品,还不如为皇帝养马的官;新科状元只不过从六品,而一个小小百户的官衔却为正六品。建文皇帝登基后,升了文官们的品级,提高了文官的政治地位。朱元璋所开创的廷杖,使大臣的身心遭到肆意的摧残和污辱。而“仁柔”的建文皇帝却倚重大臣,放手让他们去做事,尊重他们的人格。建文皇帝对文臣那么好,文臣们自然愿意“士为知己者死”了。
    但是现在根据很多事情分析,朱棣虽然高举着“清君侧”、“恢复祖宗旧制”的大旗造反,然而他说是一套,做得却是另一套。至少,如果真的恢复祖制,那么根据朱元璋所制定的《祖训录》,他们这些“文职奸臣”别说本人将受酷刑而死,就连家族也会遭受牵连。朱棣将大棒高高举起,却又轻轻落下——当然,黄观并不认为朱棣是建文皇帝那种“仁柔”的性格。因为,黄子澄毕竟已经遭受车裂酷刑而死了。
    “文职奸臣”名录之中,仅有两人丧命,其中齐泰甚至能够保全首级。此外,方孝孺当着朱棣的面咒其“不得好死”;卓敬毫不客气地说“只可惜先帝没有采纳我的建议”;景清身怀利刃自然也不会真的只是为了防身。这些人如果落在朱元璋手里,绝对死得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相较之下,朱棣却宽宏大量得令人难以致信。
    除了黄子澄和齐泰之外,其他人只是被流放而已。甚至那个令朱棣差点丧命,将之气得七窃生烟的铁铉,朱棣也通过方孝孺等人去信说服,赦免了铁铉及其九族的死罪,允其去海外建功赎罪。
    流放虽苦,但再怎么说也比“斩”、“绞”等普通死刑要轻。而太祖皇帝所推崇的“剐”、“车裂”、“腰斩”、“剥皮”等酷刑,又比普通死刑要可怕得多。更何况,实际上他们还并不是被流放。虽说送往海外远离中土后生活会艰苦得多,但到了海外,他们并非是犯人,反而是管理移民的有邑贵族!
第二章 黄观的迷惑(下)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原本是惯例,这次朱棣登基后大赦天下却与以往略有不同。轻罪倒是和往常一样放回家,而罪名较重者,例如本该秋后处斩或是流放的,却都被押往泉州港。诏书上说了,这些人将被送往吕宋,等到了吕宋,他们的身份不再是罪犯,但户籍却很奇怪,属于移户。明太祖制定的鱼鳞黄册这一官府册籍之中,从大的类别来说,有军户、民户、匠户、灶户(注3)这四大户籍,其细分起来,又有米户、园户、囤户、菜户、渔户、马户、窑户、酒户、裁缝户、船户、蛋户、站户、僧户、道户、陵户、坛户、女户、丐户等等,计八十余种。这里面,并无“移户”之说。
    黄观却知道“移户”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朱棣曾写过一本小册子,他们这些所谓的“文职奸臣”都看过那本《移民纪要》。
    所谓的“移户”,指的是移民海外之户。那些到吕宋去的移户,上岸之后,16-40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可无偿获得100亩荒地以供开垦,其余老弱妇孺每人可也分得20亩荒地。荒地三年之内不缴纳任何赋税,三年后土地归开荒者所有。这些移户的管理权,暂归建文皇帝的三弟朱允熥、四弟朱允熞、五弟朱允熙。也就是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所谓的吕宋王国是属于三王共同监国的局面,而“文职奸臣”们则负责辅助之职。
    《移民纪要》里还说,他们上岸后,应尽快建起可以防备当地土著骚扰的营地。之后,便是开荒并训练民兵。再然后,便是掠夺附近未开化的土民补充庄园所需的劳动力。
    按道理说,每一个藩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军事指挥权,按惯例王府设有亲王护卫指挥使司,辖军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一万九千人。然而问题在于:朱棣命令朱允熥等王出海去就任并不存在的新王国的监国时,规定朱允熥的护卫可以“自愿”跟随。
    任凭“自愿”自然也就麻烦了,这次出海建国,上至监国朱允熥,中至“文职奸臣”及他们的亲族,下至被赦的罪囚,如果不是为了避免遭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哪里找得出一个自愿的?!
    结果,“自愿”跟随朱允熥等王出海的护卫加起来还不到三百人——就这不到三百职业军人里面,还不知道有多少是朱棣埋伏进去的钉子!想要建国,靠这不到三百人的武装力量绝对不够。朱棣虽然许诺将来还会调派士兵前去支援,但他既没有明确说明时间期限,也没说究竟会调派多少士兵。所以,将来无论是为了好好生存下去,还是为了建立王国而展开军事行动,训练民兵一事对他们来说绝对是重中之重。
    黄观木着脸望着大海,回忆着《移民纪要》里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国史籍记载,早在10世纪以前,民都洛岛就出现了一个麻逸国。成书于13世纪的《诸蕃志》有麻逸国奴隶殉葬的记载。据史籍,最早的巴朗盖联盟是12世纪建立于班乃岛上的‘马迪亚斯’。目前,马来人正在从已伊斯兰化的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迁入。他们促进了伊斯兰教在菲律宾诸岛的传播,在苏禄岛、棉兰老岛以及吕宋岛创立一些伊斯兰苏丹国,如苏禄国、吕宋国。这些伊斯兰苏丹国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属于早期封建制国家……应以优势兵力,利用吕宋尚未统一的机会,待时机成熟一举占领马尼拉。之后,慢慢蚕食菲律宾其余土地,使新建王国发展壮大。”
    “……吕宋王朱文圭为吕宋王国最高首脑,犯官陈迪、练子宁、黄观、景清、胡闰、邹瑾、郭任、卢迥、侯泰、暴昭、毛泰亨、陈继之、董镛、曾凤韶、王度、高翔、魏冕、宋徵、王叔英、巨敬等人均恩赐有邑恩骑尉之爵,为国王直属附庸。有邑恩骑尉拥有对私人庄园的全部治理权。”
    “有禄贵族不加邑号,只加美号。有邑贵族则不加美号,只加邑号(注4)。”
    “由有邑贵族管辖的,人口超过五十户的村、屯或山寨等聚居地方为一个基本采邑领……”
    “可采用任何方法令当地土著成为依附于庄园的农户,待人口充足后,可新建庄园扩充采邑数量……”
    “拥有基本采邑领五个,为有邑云骑尉;拥有基本采邑领十个,为有邑骑都尉;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二十个,为有邑轻车都尉。”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三十、四十、五十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男爵……”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一百、一百五、两百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子爵……”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三百、四百、五百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伯爵……”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一千、一千五百、两千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侯爵……”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三千、四千、五千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公爵……”
    这时,黄观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的智商极高,对算术也有所涉猎,因此当初一看到这方面的内容时就不由自主地算了一下。
    理论上一等有邑公爵需要有五千基本采邑领,而每个采邑领至少五十户,然后以每户人口平均为五人计算,则有邑公爵麾下人口最少需要一百二十五万。一百二十五万只是理论上的数字,因为不会恰好每个采邑领都正好是五十户。因此,差不多麾下人口达两百万方可获得一等有邑公爵的头衔。
    黄观并不知道同期的英国只不过两百万人,也不知道三百年后美国独立战争打响时美国人口也才三百万,但强闻博记的他至少知道苏禄国总人数是五十万。也就是说,哪怕某个有邑贵族掠夺了苏禄国的全部人口(忽略掠夺人口过程中的死亡人数),也只够他成为二等有邑侯爵。
    又由于在扩张采邑领(殖民地)、掠夺土著人口资源时,有邑贵族相互之间也有竞争,而且帝国本土也不会坐视其中某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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