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设置流官,因此只得暂时加封有邑贵族进行管理……”
最先隐约猜到朱棣心思的是宁王朱权。朱权脸上了然的神情一闪而逝,随即便换上了一副茫然无知的表情。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能力出众而且功劳太大的下位者总是容易惹得上位者的猜忌,更何况朱权的亲王身份也非常敏感,若想平安,装傻扮痴显然是一种必要手段。
随后谷王朱穗也反应了过来,他却不象朱权那么深沉,于是立即惊喜地嚷嚷道:“皇上是准备在海外和关外为我们分封属国?”
虽然诸王分封各地,拥有王爵的称号,但是在藩府之外,没有封地和臣民,也不得干预地方事务。为了防止亲王和朝臣勾结,还规定亲王每三年才能到北京朝见一次。平时只能在藩府附近活动,外出要记录备案,不得离开藩府远游。配备给藩王官属中的长史之类主要官员,还负有监督藩王的任务,要定期汇报王爷们的表现(注1)。所以藩王们实际上只能关起门来称大王,出了府门就不能随心所欲地作威作福了。说实话,这种笼中鸟似的生活也不是人人都喜欢的。
然而令朱穗等人失望的是,朱棣却摇了摇头。
“亲王郡王的年禄也不算低了,朕所虑者主要是远亲宗室。靖江王一系如今已有爵位只是辅国将军的宗室了。辅国将军的年禄为800贯,倒也能够过上富户标准的生活。然而下一代,便会有镇国中尉的宗室,再下一代,便会有奉国中尉的宗室,再往后的子孙则没有任何爵位。”
“朕虽然规定不袭爵位者不再属于宗室,然而那些不袭爵者毕竟仍旧是朱氏子孙,朕也不忍心他们衣食不继。”
众宗室对这个观点均心有戚戚,于是不约而同凝神静听朱棣后面的话。
“朕刚才说了,在海外和关外之地暂时不设流官,而是由朝廷任命的有邑贵族进行管理……其中一部分有邑贵族的爵位,朕决定册封给镇国将军以下的宗室。考虑到海外和关外均是化外之地,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因此是否成为有邑贵族全凭本人自愿。诸位对此有什么疑问吗?”
这段话很容易理解,但因为消息太过突然,因此有可能获得有邑贵族爵位的宗室们习惯性地高呼万岁圣明之后,不由默默地考虑着其中的得失利弊。亲王郡王们不能成为有邑贵族,事不关己也就没什么顾虑,于是七嘴八舌地提问。
“皇上。那些能够获得采邑地宗室不就可以获得两份收入?一份是由朝廷提供地年禄。另一份则是从采邑获得地收益。”
朱棣沉默片刻。答道:“也可以这么说。但宗室获得采邑后。朝廷不再直接提供年禄。而是由该有邑贵族从应缴税贡中进行抵扣。比如说朕将一名镇国将军册封为一等有邑男爵。若此人向朝廷缴税纳贡1000贯。由于镇国将军地年禄为1000贯。因此名义上此人就相当于向朝廷缴纳了2000贯。”
朱穗还很年轻。自信将来还会生儿子。但由于宗室爵位地改革。后面所生地儿子却只能获得镇国将军之爵位。因此。朱穗对这件事倒是颇为关注。听到缴税纳贡地问题时。朱穗问道:“名义上缴税纳贡地数额多有什么用?”
“因为交通不便、语言不通或风俗各异等原因。朕才赋予有邑贵族对采邑地管理权。但即便如此。有邑贵族仍然应该向朝廷缴纳税贡。以表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地道理。至于收取税贡地额度。朕则参照征收浮动田税地方法。任由有邑贵族自行缴纳税贡。但他人可以一次性向朝廷缴纳若干倍税贡获得该采邑地管理权。也就是有邑贵族对该采邑地管理权力。”
“有了宗室爵位地俸禄做底子。别人想要获得该采邑地管理权自然更难。仍然以那位兼任一等有邑男爵地镇国将军为例。他缴纳1000贯赋税。另一个一等有邑男爵同样缴纳1000贯赋税。他人若是想获得这两者地采邑管理权。所需要支付地金额。前者将是后者地两倍!”
一名大约准备去做个有邑贵族地宗室好奇地问道:“皇上。‘他人可以一次性向朝廷缴纳若干倍税贡获得该采邑地管理权’。这个所谓地若干倍到底是多少倍?”
“倍数和爵位挂勾。恩骑尉、云骑尉、骑都尉、轻车都尉均为11倍,男爵为12倍,子爵为13倍,伯爵为14倍,候爵为15倍,公爵为16倍。”
“仍旧以那位获得一等有邑男爵爵位的镇国将军为例,若是向朝廷缴纳税贡1000贯,再加上他本该享受的镇国将军年禄1000贯,就相当于向朝廷缴纳了税贡2000贯。由于该镇国将军拥有男爵爵位,其他人若想获得该采邑的管理权,则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缴纳2000贯的12倍,也就是24000贯。当然,这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若是有竞争者,则价高者得。”
听到这里,那名准备去做个有邑贵族的宗室失声道:“若是这样,失去了对采邑的管理权后该怎么生活?”
“若是足额缴纳税贡,他人想获得该采邑的管理权就会亏损极大。若是对朝廷不忠诚,所缴税贡与采邑收入相比相差太大,那么有人觊觎这个采邑的管理权又怪得了谁?而且失去管理权后,此人未来的生活也还是有保障的。想获得采邑管理权不是需要一次性向朝廷缴纳一笔费用吗?失去管理权的有邑贵族每年可获得这笔费用的十分之一作为年金。以那位镇国将军为例,当他失去采邑管理权后,每年可获得2400贯年金——从收益的获得方式来说,相当于该有邑贵族转变成了有禄贵族。”
说到这里,朱棣忍不住小小地得意了一下。这种做法相当于将那笔钱存入银行,然后每年支付10%的利息。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年利息普遍高达40-60%,如果只收每年20%的利息,这样的放贷人已经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善良了。朱棣打算成立大明皇家银行,开展一下抵押放贷业务。看天吃饭的自耕农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差,稍遇天灾**就会遭受破产的噩运。以前人们总是需要支付40-60%的沉重利息才能借到急需的救命钱,但大明皇家银行成立后,人们便只需要支付20%的年利息——当然,前提是借债人有着足够的抵押品。
一般而言,农民最值钱的资产便是土地。因为农民自身抗风险的能力确实很脆弱的缘故,虽说年利息只有20%,但总还是会有一些人会还不起贷款。然后,他们会失去土地成为雇农甚至成为流民,使得社会贫富差距加剧,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若不是铁了心准备开展殖动,朱棣其实并不愿意开展借贷业务进而背上与民争利的坏名声。
要知道,40%-60%的利息固然会使大多数借款的自耕农破产,但20%的利息却并不意味着遇到困难的自耕农一定能够挺过难关。因此,将来肯定有许多农民会因为无法偿还借款而破产。
按道理说,作为一国之主,朱棣其实更应该改良王安石的青苗法帮助农民度过难关,而不是成立什么大明皇家银行赚取利息!
然而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朱棣终究还是选择了后者。
注1:虽然成祖时期已经开始逐渐限制亲王的权力,但此时亲王所受限制并没有那么多。亲王真正过上那种类似政治犯的生活,是从宣宗朱瞻基时期开始的。
第十二章 要好好利用宗室(下)
一来,朱棣的目标并非“耕者有其田”,而是“耕者有很多很多田”。那么,越来越多抗风险能力弱的小农破产后,经营情况良好的农民就能够拥有更多的土地,有条件实施大规模经营。
二来,殖民这种活动是典型的先到先得,即所谓的手快有手慢无。真实历史上西班牙和葡萄牙最先开展殖民活动,但由于国小民寡的缘故,最终却被英国后来居上。朱棣绝不能容忍自己抢先开展殖民活动,却最终因为没有足够的移民而落得西班牙、葡萄牙那样的下场。至于说中国人有着严重的乡土情节的问题,朱棣是这么考虑的:既然失地农民能够自发地“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那么没道理在政府的引导和帮助下,失地农民反而会产生逆反心理。
此外,大明皇家银行的贷款利息为20%,反过来却只需要向存款人支付10%的年利息,也确实算得上是一笔好生意。
当朱棣正在暗自高兴这笔生意既可以赚钱又可以促进殖民活动时,谷王朱穗突然提出了质疑。
“别的倒也罢了。若是少数民族土官头人的采邑管理权也能够被人这样夺走,岂不是会激得他们造反?”
朱棣深深地望了朱穗一眼,很奇怪这家伙智商居然并不低。那么,历史上朱穗为什么会在十多年后发神经造反呢?实在想不通。
“若是没有把握降服封臣以及领民,谁会花一大笔钱去获得少数民族的采邑管理权?一个不好,说不定才获得管理权没几天就会被当地的土民剁成肉酱。所以说,精神正常的汉人大约不会对少数民族的采邑管理权产生兴趣。不过,这种有邑爵位赎买制度对于少数民族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
朱穗又问:“对了,皇上,什么是有邑爵位赎买制度?”
“朕之所以要实行有邑贵族制度,是因为交通不便、语言不通或风俗各异等原因,只得将那些朝廷不方便直接管辖的领土交给有邑贵族代为管理。然而将来或者是因为少数民族汉化,或者是因为交通条件改善,于是有必要将某地的有邑贵族制度改为由朝廷直接派遣流官管理,也就是所谓的‘改土归流’。”
“如果直接剥夺有邑贵族的爵位,岂不是会令世人误以为朕‘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所以,在设立有邑贵族制度的同时朕就定下赎买制度,将来时机成熟,只需要赎买有邑贵族的采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改土归流了。”
“而缴纳一定金钱获得采邑管理权,则是采邑赎买的衍生政策。若朝延赎买采邑,则属于改土归流。但在此之前,领主以外的人亦可向朝廷缴纳资金获得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