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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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球天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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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奇看见宋情正坐在病床上,小口的吃饭,看起来她的起色很好,便一下子放心了许多。
    宋情不是那种漂亮的女孩,但绝对是那种机灵的人见人爱型。她拥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张小嘴总是红的让你怜爱,外加上一对耳朵天生比普通人的耳朵长一些,因此大家都心疼的叫她小兔,不过郝奇喜欢用小光对她的称呼,习惯叫她情情!
    想起来初入学时,班里组织了一次小聚会,每个人轮流自我介绍,这样的聚会现在看起来多少有些多余且无聊。但是对小光来说可是终生难忘的。当宋情开始介绍自己时,小光目光变得及其呆滞,低声的说道:谁他妈说这世界上没有精灵?
    自从见过了宋情之后,小光每天嘴里面除了抽烟就是念叨她的名字。而且某日酒后还诗兴大发,提笔铸就一首:
    你可曾品尝到她耳朵的滋味?
    略带着未成熟的,
    并且是毛茸茸的轻微的酸涩。
    那是不能吃的最美的食物,
    因为透过那些细小的毛孔,
    你知道里面流的是源自她心里面的血。
    那时小光和郝奇已经在相互赠送一支支烟的交流下混得烂熟,他把这首诗塞给郝奇,双手合十,挺着他的光头满脸的傲气说道:“怎么样?贫僧还厉害吧?”说罢挥舞着胳膊,使出来四不像的少林拳!
    郝奇看了,点点头说道:“好是好,是你的原创吗?”
    小光歪着嘴不屑的说道:“怎么?怎么说我的大学也是考上的,不是拿钱买的!操!我是文化人,流氓有文化,警察也害怕!”
    时间如同瀑布一样飞泻而逝,宋情的耳朵早属于了小光,他现在可以任意亲吻她的耳朵,贪婪的占有她,贪婪的占有她身体里面的血。可能两个人正在路上走着,小光来了兴趣就会一起躲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在那里留下点点白斑。他们的事情告诉周围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改变人的一生,也许你只要想改变,就能改变。
    宋情看见郝奇来了,对他招了招手笑着说道:“你怎么才来啊,给我买什么好吃的了?人家得场病挺不容易的。”
    郝奇苦笑了一下,只说:“你这丫头得了病,这兔子嘴也不闲着,也不洗脸,我本想买些什么来着,不过一想还是你好了再请你吃吧,那时候你也吃的多,宰我也就容易些。”
    宋情瞪了瞪眼睛,笑着说:“那算什么啊,人家要的是雪中送炭,你呀,光会来马后炮。”
    小光在一边听见了说话声看到了郝奇来了,兀自恍惚的哦了一声,继续亦真亦幻神游,看来他昨天晚上一定操劳的可以。
    郝奇坐在了宋情身边,说道:“情情你休怪我,俺还不是为你好,病好了,气顺了,吃嘛嘛香。”
    宋情把手搭在郝奇的肩膀上,用手指弹他的脸,说道:“你小子再找借口就没劲了啊,那我现在病好了,咱们出去吧。吃点饺子吧。”说着就要下床。
    郝奇知道她就喜欢吃饺子,但是知道她这个时候是绝对不适合吃的,便赶忙阻止说道:“情情,你还来真的?我就是说说,还是等你好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宋情撇撇嘴,满是失望的神色说道:“我中午再输一次液就差不多了。”
    郝奇说:“那就好,我得走了,我得去拿鞋。”
    小光朦胧间听见了,无力的拜拜手。宋情也点点头,同时还不忘扔一句:“真是的,见到我你就跑。”
    郝奇笑着出来,到运动场随便转了几圈,看会一帮人打篮球,估计到了食堂开饭的时间,就直奔餐厅,餐厅离宿舍不远是一座三层的建筑,风格上没有什么特别的。郝奇最习惯在第三层吃,其实并不是他习惯,只是他以为,人们都习惯性的懒惰,不愿意爬高到第三层来,第三层的人就会很少,无论如何也不会太挤!但是可能怀着他这种想法的人比偷懒的人还要多,第三层的人已经杂乱的烂成了一锅粥!
    郝奇看着这混乱的场面,穿过了人流走到餐具车边,准备拿金属的饭盆和饭勺。这时,餐具车里只剩下三个饭盆,两个勺。其中两个饭盆没有洗干净,里面还有些不知道谁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一把勺也是弯的。郝奇叹了口气,苍天有眼,还好,还剩下干净的一盆一勺可以供自己使用。他左手把勺拿了起来,右手刚要拿那个饭盆,谁知,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一把抢去。他朝那个抢了他勺子的人看去,心中却大吃了一惊,这不是那个他昨天在风尊上厕所时碰见的长着粗眉毛的女孩子吗?怎么在这里又碰见她了?
    那个女孩子把盆拿到手中,看见郝奇在看自己,又看了看餐车里面的勺子,而后硬生生一把把郝奇手中的勺子生生夺了过去!哎!郝奇吃惊的轻叫了一声,这个人怎么?就在这一瞬间,那个女孩子已经跑了。女士优先,女士优先!就当自己学雷锋做好事了。郝奇这么安慰着自己。他只好拿起了一个有菜的饭盆和那把弯了的勺子。他把勺子用手扳直,又把它和饭盆到餐厅的水龙头那里狠命冲了冲,随后打了一点米饭和炒菜,躲到一块窗户边,独自吃了起来,可是之前那些在饭盆中残留的残羹剩渣仍旧不时的在自己的脑中出现,弄的自己每咽一口饭菜,都要咬一下后槽牙。
    “这不是好哥吗?呵呵!”从郝奇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郝奇正在捉摸这这是不是有人在叫自己。一个人却在自己的对面坐了下来。郝奇看去,那个人脸上最明显的是有一颗痣,却是昨天下午在网吧向自己接钱的那个君子!怎么什么地方都能看见他,他难道也是这个学校的吗?要是就好办了,他应该该还钱了吧。
    郝奇笑着说:“哦,原来是你啊!”
    君子笑着说:“对对,你记起来了,没想到你是这里的学生。哦,对了,本来我应该还你钱的,可是我今天早上出门比较匆忙,忘带钱包了。你知道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我来找人,结果人没在……”
    郝奇在心里开始分析他说的话,早上出门,找人,没在,现在是中午吃饭时间,想到这里,他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
    君子说:“哦,你明白了,我就是那个意思!”
    郝奇心里面这个气,火苗四处的乱窜,不过自己始终是个要面子的人,郝奇便从口袋里拿出十块钱,给了君子。说:“你拿去买点东西吃。”
    君子看着钱,说:“大哥,我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是那个意思。”
    郝奇没有听他说什么,起身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耐心听他讲什么了。只求这辈子再也别看见他。
    君子看着那张十块钱,说:“我刚才只是想和他说,我能不能下次还你的钱。不过这个人还真是好心,他怎么知道,我早饭也没吃。”
    郝奇一边往楼下走,一边祈祷希望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个君子。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放在冷水桥那修的那双鞋拿回来。那双鞋虽然破得有些过分了,但是他舍不得扔。因为那双鞋很合他的脚,就像是女朋友一样,世界上适合一个人的没有几个,穿鞋还穿出感情来了。
    郝奇一直强烈的记着那个修鞋人的膜样。四十多岁年纪,全身上下脸最干净,无论冬夏,他总是坐在放在地面上的一块毯子上面。那毯子虽然总是坐,难免旧,但是不脏。那个修鞋的人的双手柔软灵巧,十指修长,可以试试弹钢琴,只是上面有淡黄的烟锈,有惨白色的茧子,有不见红的伤口,证明他不适合干弹钢琴的活,一旦开工的时候他的双手就麻利的上下翻飞着,穿针走线,驱剪执钉,迅速的修好一双双破鞋。
    郝奇向着学校的大门口缓缓地走了几步。迎面却看见了潇洒走来的邵鹏。
    邵鹏长得很斯文,有时候戴眼镜,有时候不戴,这并不能说明他不戴眼镜的时候用了隐形眼镜,而是很可能说明他根本就不是近视眼,至于戴眼镜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可能是戴眼镜的缘故,他脸上总有些书卷气,这让人初次和他见面。对他总是很放心。
    “嘛去?”邵鹏喜欢这样和郝奇打招呼。
    “拿鞋!”
    “我靠,你是蜗牛他爸吧,干什么都这么慢,吃屎都赶不上热的,我回趟宿舍,没时间和你说话,撒尤那拉。”
    郝奇看着急匆匆地邵鹏的背影,他喜欢走在时间的前面。自己知道其实邵鹏最喜欢的并不是女人,而是钱。邵鹏对钱的喜欢胜于水蛭喜欢血。
    水蛭对血有着天生的感觉,它们甚至可以看到完好的皮肤后面的血,从而想方设法钻穿皮肤,获得这些血。邵鹏对钱的感觉也是这样的。他甚至可以看见土里面的钱。但是他与水蛭不同,总是用合法的手段来获得这些钱,不会伤害任何人。
    记得大一开学的时候,邵鹏是最早报道的。郝奇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最早报道,但是过了不久,大家都熟悉了,邵鹏才说出了原因。他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之后,就来到了古口市,开始考察,开始做生意。一年多来,他拿到手里的钱已经有一百多万,还要有几十万的帐在外面飘着。这不仅能说他天生有生意人的头脑,而且他还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邵鹏喜欢穿西装,好象这种衣服让他看起来比平常的大二学生年长几岁,也显得成熟。他是郝奇所认识的人中烟酒吸收量最大的人。这些有害的物质他大部分吸收于交际的场合。也许那些场合太需要这些东西了。他时常为了生意喝的烂醉如泥,甚至有几次,还因为喝酒躺在了医院里面。
    小光这样对邵鹏说过:“你说你手里已经有了一把钱,吃喝玩乐够你这几年用了,这么拼命干什么?你要是再这样,我怀疑你小子早晚都死在酒上”
    每当别人向邵鹏提出了为什么这么拼命这个问题,他总是说:“攒点钱,毕业之后去日本,泡几个日本妞!”
    邵鹏这个人做事情是很有条理的,要不他也赚不到那么多钱。他想要办到的事情,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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