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可是突厥骑兵在那瘦高个子人的指挥下依然源源不断地冲进来,双方都使出了最惨烈的手段,那小小的缺口,就如绞肉机一般,吞噬着双方士兵的血肉。
所有车阵内的士兵都看到了秦风大刀的神威,他骑在马背上,长刀斜指!耀眼的阳光在他身后,他如挟着光芒的死神,不断地收割着生命。顿时,秦风激起了士兵们无穷无尽的勇气,他们同数量远远多于他们的突厥骑兵死磕到底,绝不后退,因为后退就是死!
如果你们想在战场上活下去,那就杀光你们的敌人!
看着秦风挥舞着大刀,一路向自己杀来,冷酷野性的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自己。而他身后,血流成河,突厥人的尸体堆积成死亡之路。瘦高个的突厥人忽然脑门上渗出了冷汗,眼前的这个如魔鬼附体的年轻人,居然朝自己咧嘴笑了一笑,那笑容,既不是嘲弄,也不是轻蔑,他,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嘭嘭嘭“三声炮响,是萧将军的大军,萧将军的大军到了……
第十二章 黑崖绝顶观飞瀑
萧翰海带着大军直冲入突厥人的队伍中,把突厥人切割成左右两块。随后大军如一柄利刃,在突厥人群中翻腾截杀,一时间突厥人士气尽失,象一群没头的苍蝇,四下乱撞,埋头逃命。
秦风的视线一直追踪着那个瘦高个男人。这个瘦高个男人一定知道冒充突厥土匪的这些人的来历。而且这个突厥男人是指挥混杂在土匪中的正规军队的。只要抓到他,就能解开这次行动的重重疑团。
可是在大军的包围中,突厥人一片混乱,投降的投降,逃窜的逃窜,负隅顽抗的负隅顽抗。那瘦高个男人甚是狡猾,趁着大军还没合围的时候,已经在十几个亲兵的护卫下冲杀了出去,失去了踪影。
这一役,秦风一战成名。大军打扫完战场,萧翰海另行派人护送供品车队上路,随后领军回营,大摆庆功宴。萧翰海在众人面前,亲自解下自己身上的佩刀,交给秦风:“此刀名为驭风,乃是我漠北第一铸造高手耗费十年心血,用天降下来的神铁铸造而成,先国王赏赐给我,你这次作战勇猛,保全了漠鹰军的性命,这把刀就给你了。希望你能用此刀保护我漠北百姓,维护我漠北一方安宁。”
秦风看着萧翰海眼中的殷殷希望,心情复杂地接过“驭风”。刀一入手,秦风就发现此刀果然不同,黑沉沉的刀刃,乌丝缠就的刀柄上刻着驭风两个字。他把刀插入腰间,只看见周围将士们艳羡的神色,就知道这把刀在萧翰海心目中肯定是珍贵无比。
萧翰海看着他收好刀,随后哈哈大笑,用力拍着秦风的肩膀:“我就知道你小子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秦风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暖流,这种感觉,不同于他和师父,也不同于他和辛冥,那是另外一种感情,是英雄惺惺相惜的情义,是一种可以相托生死的磊落。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他要亲手杀了萧翰海?他能吗?江思影的脸庞在秦风的脑海中浮现,秦风心中瞬间一跳。他这是怎么了?秦风强压住心下翻滚的情绪,依然像往常一样冷静地谢了萧翰海,准备走回自己的席位,但是萧翰海一把拉住他,让他坐在自己身边。众将领纷纷上来敬酒,此时,秦风已经成为他们心目中最优秀的漠鹰军将士。
将士们的尊敬,让秦风的心很热。
欢宴结束后,已经是午夜时分。
半醉的萧翰海拉着秦风:“走走,今夜你我同卧,你这次以少敌多,用的圆形车阵,非常不错,只是其中尚有不足之处,这个却怪不得你,你没有多少战场经验,这样的表现,已经是极优秀的将士水准了。呵呵,我萧翰海有你这样一个年轻人,还担心漠北未来没有好将军吗?不出十年,你就是我漠北,不,是天下最好的将军!”
秦风半扶着萧翰海走向帐篷,他一只手紧紧地握着驭风的刀柄,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啊。只要他轻轻一刀,再趁着这夜色逃离漠北,那么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和思影远走高飞,像林中的松鼠一样过着逍遥的日子,再也不用参与到人世纠纷中来。
萧翰海忽然站住脚步,回头凝视着秦风:“孩子,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一定是个好将士,我当时就想啊,不管怎样,我也要把这个孩子带走,让他继承我的衣钵,在战场上磨练他,让他守护这方土地。唉,我没儿子,在我心目中,你就像我儿子一般。秦风,你如果不嫌弃,我就收你为义子吧。你就把漠北当成你的家,留下来!”
秦风只觉得心里一阵热潮涌动,他垂下双眼,不敢接触萧翰海的目光:“这个,我不敢高攀。”
萧翰海哦了一声,语气中略带失望,却也不再说什么,只是笑着:“你小子啥时也要绕着弯子说话啦?好,你不愿意,我也不来勉强你,走走,睡觉去,你小子天生就是个统帅之才,老子可不能放过你,哈哈,哈哈。”
秦风扶萧翰海在帐中躺下,听着萧翰海鼾声渐起,秦风却无法入睡。他忽然想道:“我何必又要靠这些卑鄙手段去换取思影的自由呢?不若我明天向萧将军辞行,然后去修罗场,找到辛冥,一起同他杀回幽燕得了思影自然是好,如果救不了思影,我就同她死在一起算了,也是光明磊落一场。萧将军和我无冤无仇,又对我如此好,这般偷偷摸摸下手杀萧将军,纵然得手,我这辈子也必然内疚在心,不会再快乐了。
秦风做出了决定,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这些日子来的阴霾之气一扫而空。他轻轻抚摸了一下驭风长刀,侧头看着萧将军消瘦的脸庞,满脸的胡须,心里想道:“萧将军,我,我真的很想有你这样一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秦风醒来,看见萧翰海收拾好包裹,正微笑看着他:“风儿,我要送你去一个地方,见一个老朋友。让你在他那里先磨炼一番。”
秦风心想,萧将军不知道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可是他想让我去哪里?他顿时好奇心起,也不开口,只想听听萧翰海对他有什么安排。
萧翰海顿了顿,见秦风不做声,以为他默许了自己的主张,就继续说道:“我这个朋友极为隐秘,他外号叫做夜修罗,住在修罗场。我们这支大军叫“漠鹰军”,这漠鹰两字,其实就是来自于他……”
秦风听到“修罗场”三个字,顿时心中一震。萧翰海后面的话他竟然听而不闻。等他回过神来,只听到萧翰海说:“他中年退隐,隐居在修罗场。当年他以漠鹰之号纵横天下,是我漠北的第一高手,后来他发现即使武功练到天下第一,但是凭一己之力,也无法挽救一片土地,一方百姓的命运。所以退隐后,他发誓要建成一支天下最强的军队,用来扶危济困,保护漠北的百姓安居乐业。我是他当年最好的朋友,他遂委托我组建了这支军队。这支军队中校尉以上的将领都是他从修罗场里挑选出来的。当年五百漠国壮士进入修罗场,最后也不过出来了二十个人而已。那修罗场,就是人间地狱,从那里走出来的人,都有最坚强的意志,最冷酷的身手,最冷静的头脑,还有百折不挠的决心。在修罗场里,只有胜利者才有活着的资格。”
秦风听得惊心动魄,原来修罗场是为漠北军队培养高级将领的地方!
“从修罗场活下来的人,再到我这里,我再培养他们军事谋略、行军打仗、布阵冲锋等能力,最后根据各人的资质,或任前锋、或任谋略、或任斥候。花费了十年的心血,终于造就出如今的漠鹰军。漠北的军力顿时在六国中一举跃为头筹。可是漠北人并不想用自己的武力去侵略别的国家,去争夺地盘和财物,去攻城略地,我们只想守护漠北的土地,守护漠北的百姓。风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萧翰海注视着秦风的双眼。
“我知道,萧将军是想让我在修罗场里得到真正的锤炼,成为一个合格的漠北将士。”秦风的心里五味陈杂,他要去守护什么?为什么要去守护?他觉得自己还没找到内心真正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好,你今晚出发,去修罗场吧,希望你能早日归来。记住,漠鹰军就是你的家。”萧瀚海说完这句话,转身出了帐篷。
第二天早上起来,秦风同往常一样,和将士一起训练巡防。天黑以后,军营中一片寂静。秦风步出帐篷,只见漫天的繁星,夜空如洗,他牵马站在萧翰海帐外,只见萧翰海的身影映在帐篷上,他向那身影行了一礼,随即步出营地,辨明方向,径直往修罗场奔去。
黑崖如一柄利剑,直刺天空。秦风站在黑崖之下,这正是他数月前和辛冥分手的地方。他向黑崖的上方看去,只见半空中已经是云雾缭绕,看不到尽头。这黑崖何止百丈之高,不知道辛冥当时是怎么上去的。而这黑崖上面,又是什么样的呢?
秦风利用一天的时间查看了黑崖周围的地形,在黄昏的时候,他美美地睡了一个时辰。醒来后,只觉得精力充沛。他等到夕阳快落的时候,扎好衣服,一身精短打扮,开始准备爬山。秦风选择黑夜爬黑崖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借着月色,爬山时候的人感觉会更敏锐,当年秦风在狼窝里生活,也习惯了夜间活动。夜晚对于他来说,是更加安全的。
背着两根用藤条接成的五丈多长的绳索,秦风开始向黑崖上爬去。这黑崖虽然陡峭,可是怪石突出,可供落脚的地方并不少,比秦风预计的要好爬许多。饶是如此,两个时辰后,秦风还是一身的大汗,整个衣服都湿透了,夜风吹在身上,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往下望去,借着明月,他看到自己距离崖底已经很远很远,崖下的大岩石此时和指甲盖差不多大小。往上望去,依然云雾缭绕,看不到头。秦风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抬头看到侧上方有一个突出的石台,于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那石台上爬去,准备到石台上后歇息一会。
那个石台方圆不过一丈大小,一半突出在黑崖外面,另一半则陷在一个凹壁中,长满了野藤。秦风把那野藤拽下来,铺在地上,把湿透的衣衫脱下来,换上准备好的干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