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断大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魂断大明- 第4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齐泰听这猥琐男子说的头头是道,显然是见过自己,他既然在五都督府做守门之人,自是见过自己,刚才却装作不认识,瞧他如此待两个可怜的少女,便知不是什么好人!“他微微一思索,冷哼了声道:”极是认得本官,还胆敢在此光天化日之下,行凶,还把本关方在眼里!“
    听齐泰话音一落,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的男子这时,喘了口气,走上前冲着齐泰躬身行了一粒,抱拳道:“齐大人误会了,这人现在是教坊司做事,这两女子乃是原为教坊司歌『妓』,不曾想,前些时日竟然胆大妄为偷偷了逃了出来,这二人这才封教坊司,陈大人之命,捉她回衙门听审来着。不曾想,被齐大人瞧见了,实乃一场误会!“
    那俊美的男子话一说完,齐泰心中便疙瘩一下,教坊司原本是宫廷音乐机构。始建于唐代,称为教坊,专门管理宫廷俗乐的教习和演出事宜。一度改名“云韶府”。宋元两代亦设教坊;明代改教坊为教坊司,隶属于礼部,官『妓』受不了里面非人的练习,出逃也是常有的事情,若是平常的女子齐泰料定自己说句话,料这几个官差也不敢不放,不过这女子乃是官『妓』,要知道自战国时,**便有了五类,这五类分别是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
    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在这五类类型的**中,前三类是国营**,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这两女子乃是教坊司的官『妓』那就是属于教坊司,有礼部管制,齐泰虽官居二品,但却『插』手不得,况且这俊美男子所说的两名乃是在逃的官『妓』,这几人乃是奉命缉拿逃犯,实是名正言顺,自己此刻诸般阻扰,倒是成了阻扰官差,企图包藏逃犯。这事情虽说不大,但毕竟也关系着朝廷的法度,若是传扬出去,毕竟对朝廷不利,如今当今天子刚刚登基,正是建立名望的大好时机,若是如此一弄,传扬出去,当真……?“
    就在齐泰和那个俊美男子说话这当儿了,被锁住的那少女似乎看出了齐泰乃是一个大官,身份非同寻常,瞧他刚才举动,早已有了相救之意,只碍于朝廷的颜面而不曾动手罢了,那少女心思如电,知晓这乃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第二次,当下以挣脱,扭过头来冲着齐泰大声叫嚷道:“大人,小女子冤枉啊,小女子冤枉啊?”
    一听这女子口呼冤枉,那几个官差脸『色』大变,倒是那俊美的男子不动神『色』,只是目光冲着身边的几个衙役闪了闪,那衙役之中的那名猥琐的男子会意,急忙上前,正准备动手让其闭口,忽听的齐泰喝道:“住手!”说完,目光也不再望那俊美男子一眼,盯着那少女道:“你有何冤情,快快将来!”
    ————————————————————————————————————————————————
    ps:明代教坊和唐朝的乐府非常相似,但在兼营□业这一点上大大不同,明初官『妓』其实并不归教坊司管理。刘辰《国初事迹》中记载:“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员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而直到永乐十九年,富乐院失火焚烧,才又重新起十六楼安置官『妓』,官『妓』的管理才又移回丶教坊司(徐子芳《明初剧场及其演变》)。由此可见,永乐初年的教坊司还比较单纯,应该只是宫廷掌管礼乐外加唱曲演戏的机关,承办各种宴会演奏,类似今天的东方歌舞团吧。此外,禁止“文武官员”入院的法律规定,也不禁使人对“转营『奸』宿”、每日“二十余条汉子”轮丶『奸』的说法大为怀疑。
    尤其是靖难之后。这类故事多见历史书,其主要人物乃是朱棣。
    关于这类故事,基本上都出自明人笔记小说,可信度并不高。比如《国朝典故》中的一本:《立闲斋录》。书里是这么写的:“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还有,《南京司法记》:“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丶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
    《奉天刑赏录》引《教坊录》,记载和这个差不多。这些笔记故事十分猎奇,宣传效果明显,什么『淫』丶贱材儿啊,着狗吃了啊,语言新鲜而且生动形象,但是否一定真实,还需要探究。
    首先,乐籍制度始于北魏,《魏书。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脏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犯罪者妻女为乐户,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惩罚制度,明代沿袭传统作法,籍没犯罪者妻女入教坊,明太祖朱元璋便“禁锢敌国大臣之孙妻女,不与齐民齿”,可见这是一种传统制度,并非成祖首创,也不能说明他特别无耻。
    其次,教坊司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部门。在上面引用的笔记记载中,我们仿佛可以很容易的得出一个“『妓』院”的结论,但明代的教坊司,实际上是掌管宫廷礼乐的官署。《明史。志第三十七 乐一》中记载:“太祖……又置教坊司,掌宴会大乐。设大使、副使、和声郎,左、右韶乐,左右司乐,皆以乐工为之。后改和声郎为奉銮。……及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
    明代对于宫廷宴乐和戏剧的重视当然来自于元代杂剧的繁盛,所谓唐诗宋词元曲。受其影响,明代戏剧和宴乐都有极大的发展。教坊司作为国家礼乐机关, “统一负责天下乐籍的调配、教习与审核。明代以礼部祠祭司辖教坊司,以教坊司辖天下乐司及所在乐户,从京师到藩国到地方,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礼乐制度,教坊司也正式成为朝廷上宣下化的礼乐机构”。(李舜华:《礼乐与明前中期演剧概述》)
    而教坊司中的女『性』,主要的职能是 “女乐”,而非□。经后世演变,“『妓』”和“技”,“倡”和“娼”概念上渐渐开始重合,使得后人对教坊司的看法掺杂了一些想当然的成分,其实当时,此 “倡”非彼“娼”。宋《集韵》:“倡,乐也”;明《正字通》:“倡,倡优女乐”。包括《汉语大词典》中也是这样解释的:“倡:(第一义)古代表演歌舞杂戏的艺人。(第二义)娼『妓』;伎:指以音乐歌舞为业的女子”。
    可见隶属教坊的乐人,的确是作为官方乐籍制度下的女乐,主要行使的还是音乐职能。明朝中后期私『妓』开始发展,娼『妓』分为“在官”和“不在官”,倒是“不在官”的娼『妓』,在职能上有较大区别。“在官”的女乐必须受到种种音乐训练和规范,而不在官者主要以『色』娱人(程晖晖:《乐籍、『妓』籍、花籍之辨析》)。
    一般研究戏剧和教坊司历史的学者们也多半认为,罪臣妻女入教坊,是作为“在官”女乐存在的,只是卖唱而已,在当时看来当然比较羞辱了,尤其是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多年的良贱制度之下,但和那些轮丶『奸』强丶暴之类的恐怖故事还是有区别的。而且,明朝的乐人也并非如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地位低下,比如成祖就经常召“京城名倡”入宫表演(《坚瓠集》:“齐亚秀者,京师名倡,常侍长陵宴”),宁王朱权也得意洋洋的描写“良家子”演戏的情景(《太和正音谱》),丝毫不以为耻。【注明:内容参考一蓑烟雨的帖子】
第17卷 767章:混账东西
    听齐泰如此说话,那少女登时胆子大了不少,扭过头冲着齐泰大呼道:“大人,奴家不是官『妓』,奴家不是官『妓』!”
    一言既出,众人皆是大惊,就连刚才还镇定异常的那俊美的男子这会儿也脸『色』大变,几个差役头子一个上前,迎头怒骂道:“臭婆娘,胆敢在此胡言『乱』语?你怎不是教坊司的,我清楚的记得,你在教坊司学了三年的古琴,这三年来你不知跳了多少舞姿,还敢说不是官『妓』?再敢胡言『乱』语,小心我饶不了你!“
    “大人,我家小姐没胡说!”刚才被那衙役踹了一脚的女子,这会儿爬起来,这会儿她似乎也看清楚了形式,眼前的这个老年人说不定就是自己的最后的一颗救命稻草,顿时冷静了下来。
    “你……你……胡说!”那猥琐男子气极了,声音居然有些颤抖。
    “我……我没有胡说!”那少女到显得比那猥琐的男子镇定的多,迎着那猥琐男子凌厉的目光,丝毫不惧。好一会儿又道:“你说,我既是教坊司的人,那奴家且问你,教坊司的花名册之上,可有奴家的姓名,若是有,大人不妨给这位大人瞧瞧!”说着那少女目光从那猥琐的男子脸上移到了齐泰的脸上。
    “混账东西,大爷说你是教坊司的人,你就是教坊司的人,再次啰嗦什么?”猥琐男子这会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