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拜托了。”
“好吧,小林子你可要小心点。”
“知道了,知道了,保证不弄坏了。”林桐笑嘻嘻的推着胖洪出了厨房。
“切,真小气。”借用下厨房根本不算什么,可是这个胖洪却默默唧唧地程若冰不觉有些不肖。
“哎!洪师兄对这厨房的感情可不是一般的深,到处都是洪师兄精心布置地。”林文静教训道。
“切,好像这厨房是他老婆似的,不过话说回来,林桐你打算做什么吃食啊?”说话间,林桐已经开始动作了。
“看好了吧。”从后院拎回一只老母鸡,林桐三两下就拔光了鸡毛,刀锋一闪,鸡头高高飞起,一股鲜血直涌而出被林桐迅速接到一只碗里。将鸡搁在案板上,林桐操刀的右手微微颤动,在几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下,一只鸡被切成了一个个整齐的鸡块。将鸡块放入清水之中浸泡着,林桐也不闲着,搬出一只冬瓜,削去了冬瓜顶,学过几年厨艺的人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要做羹,用冬瓜做容器最能保持鲜美,冬瓜一定要加以雕刻的,只见林桐抽出一根筷子立与案板又在其上加了一只盘子,小心的将冬瓜放上去后,林桐手指轻轻拨动盘子使其转起来。右手一翻,一把明亮的匕首出现在林桐的手上,却是没有再动作。
林桐盯着旋转地冬瓜,似乎在寻找什么,忽然,林桐动了,匕首在林桐手中不停地颤动,冬瓜的碎屑纷纷掉落,三千九百刀后,林桐用匕首一挑冬瓜,硕大的冬瓜轻巧的落了下来,随着落地的那一瞬间,冬瓜表面掉下无数粉尘,粉尘过后,几人定睛一看,天啊!这哪还是冬瓜,分明是一只艺术品珍品啊!只见绿油油的冬瓜面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宛如翠玉的冬瓜,周身雕刻了一组天龙,不多不少,刚好九只,九只飞龙形态各异,或仰天长啸,或探爪抓物,或盘旋飞翔,形形**各有不同,看久了就有种飞龙活了过来的错觉,让人无限遐想。
先不去管冬瓜,林桐取出水中的鸡块,倒入油滚滚地锅中,立刻爆出一阵“磁啦!”声,却是打算做炸鸡的样子,还没等鸡块炸透,林桐又突然将鸡块尽数捞了出来。
一锅煮沸的水中是散发着浓香的午菇,这午菇是煲汤的上上之选,看到已经熟得差不多了,林桐将准备好的各味调料倒入锅中,随后是一些油菜,最后将还热着的鸡块放入锅中盖上锅盖。
林桐一伸右手,直接将手贴在炽热的锅底上,真气一提,手掌变成了紫红色,本来还没什么的锅子立刻沸腾了起来。差不多过了两分钟,林桐掀开锅盖,香气瞬间充斥着整个厨房。
小心的将煮好的肉汤倒入冬瓜容器,盖上冬瓜盖,林桐缓缓抬起头来,两眼甚是清明:“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来来来,尝一下,尝一下,红烧牛肉炖土豆。”
“土豆丝炒鸡蛋。”(这道菜能吃吗?)
“最后的压轴菜了,爆炒鸡丁!”
林桐所谓的大餐就是三道菜,原因无他,林桐只会做这三道,这还是当初自己一人住的时候为了省钱不比天天下馆子才学的,不过具体好不好吃,作者也不知道,反正最后林文静也没把飞剑借给林桐就是了。
P。S前些日子看了此满汉全席,突然心血来潮写了上面YY的那道冬瓜羹,不过操作步骤赵胖记不得了,能不能吃赵胖也不知道,各味看官可别尝试自己做一次,吃坏了肚子不要紧,坏了一只鸡就不好了,呵呵,这是玩笑话,赵胖祝各位也能天天有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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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毕业了,恋爱了,给花了
眼看就要毕业考了,可是林桐他们却没有应有的紧迫感,这也可以理解,首先那时候的小学课程是很容易的,最有就是现在孙武镇总共就一所中学,也没什么好选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林桐班上有几个人现在就已经不来学校了,其中就包括徐文强,颜老西也懒得管,那时候农村还有着很深的读书无用论,辍学这种事太平常了,虽说有义务教育法,可是也不能真把人家怎么着地。
“知道吗?听说颜老西带完我们这一届就到中学里教书了。”同学甲道。
“不会吧,他一教小学的能教得了初中吗?”同学乙似乎不大相信。
“有什么不成的,人家好歹是师范毕业的,要我说啊,教小学就是屈才了。”同学丙和颜老西的关系比较好,不由为他申辩道。这倒是真的,那时候村里可没几个正了巴景的老师,一般都是个中专毕业,这在当时也是高学历了,那时候可不像现在这样大学生满街跑,师范也大学生,在农村可是高级知识分子,调到中学去一点也不勉强。林桐记得学校里有个教书的女老师小学还没毕业呢,在师范学校培训了一年就来当老师了,让人感觉很不靠谱。
“那说不准他还正好又带我们呢,哈哈,那可就稀奇了。”同学乙高兴了。
“初中每个年级少说也有6个班,这个几率小啊,太小了。”同学丁交叉着手臂摇头道。
“知道为什么颜老西调中学去了吗?”同学甲神神秘秘地问道。
“为什么啊?”
“嘿嘿……”
“你快说啊……”
这个林桐倒是知道。因为颜程光要结婚了。说起来。真是“穷教书匠”颜老西今年似乎有28了。比林有福还大一些。再不结婚就没人搭理了。那时候教师地工资少。还不给分地。想存点钱娶媳妇儿还真是大问题。平时也就是吃地比较好。那还是多亏了有谭猪头这个极其体谅下属地好上司。
要说颜老西地妻子呢。林桐见过几次。人长得不错。就是个子矮点儿。家里是开杂货店地。这就是知识分子有眼光了。林桐记得颜老西这个老丈人很有本事。抓住了改革开放地尾巴。随着孙武镇旅游文化建设地显著成效成了孙武镇比较有钱地人家之一。似乎新建地商业街就有他地一处房子。
“真地啊!我靠!”
“那还有假。我就住在他对象家隔壁。前几天我看到他们家连聘礼都下了。”
要说颜老西为人还是很好地。起码在学校里是林桐比较尊敬地几个老师之一。上辈子颜程光结婚时本来班上打算送块匾地。但是因为大伙都是穷学生。也凑不出那么些钱来便不了了之了。这次可不能错过。
要说结婚啊。还真不是只有颜程光一个人结。林有福也要结婚了。再怎么说咱爷们有钱了。找个老婆也不过分吧。没有几个人喜欢打光棍地。林有福地结婚对象叫沈晓红。具体怎么认识地林桐也不清楚。是县城人。似乎还是个知识分子家庭。用林有福自己地话说就是。人家能看上咱可是咱地福气。其实要说林有福长相也是上选地了。沈晓红也是漂亮地很。林琼卜了一卦后大呼:此乃天造地设也。也不知道他在哪学地占卜。
为期1天半的考试很快就过来了,毫无悬念的,参加考试全部都考上了中学,徐文强和他的几个小跟班却没有参加,到不是说这些人都不打算读书了,只是他们是外籍人,是不可以在其他县读书的。
小升初的暑假比较长,还不急去山上,等林有福结婚后再走也不急。给颜程光的匾是林桐自己掏钱的,考完试后将匾送给颜程光时他楞了一下,最后笑着接了下来。
今天早上四点,林桐还在睡觉就被林琼三人吵醒了,拖拖拉拉的上了开往县城的车,林有福在县城有一所两层小楼,就是林有福的新房了。
“怎么样啊新郎官,准备好了没有。”见到林有福时他已经穿的戴好了,也不知道打哪弄了副眼镜,整体感觉上确实像个知识分子。
“臭小子,就等你们了,走吧,晚了那边就等急了。”
“我看你等急了吧。”程若冰突然道,程若冰的老爸和林有福以前在县城就认识了,也帮了林有福不少忙,这次也参加了林有福的婚礼,程若冰也跟了过来。
林有福尴尬的挠了挠头,引得在场的人一阵哄笑。
要说这次林有福也真是讲排场了,十几辆小轿车贴着大大的“喜”字排成一排,在现在的小县城可是大场面了,不过现在还不到凌晨5点,也没几个人看见,搞得林有福挺不爽的。
到沈晓红家时门口已经围了大把的人了,都是街坊邻居来看热闹的,林有福被人前拥后挤的带上了楼,敲门后门是不给开的,红包拿来啊,林老板现实是财大气粗,每个红包里都装了50块人民币,足足塞进去10个红包。
那时候西式婚礼可不流行,新郎穿西装但是新娘还是穿红色的中式礼服,沈晓红一身红装彰显了她的美丽,看得林有福两眼发直。简单的寒蝉之后终于将新娘迎上了车。
林有福坐的车里除了司机以外林桐也在其中,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了,林桐现在担任的角色俗名叫“押车人”,学名叫啥不可考,一般都是自己亲戚中年龄较小的男孩担任,可是林有福家在林庄没有亲戚,这个角色就由林桐来代替了。
距离林有福的幸福小窝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车突然停下了,后面的人欢闹着将林有福和沈晓红拉了出来。
“福哥,展现你强壮体魄的时候到了!”萧文一语双关的一句话弄得沈晓红一阵羞红,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怎么那么多风俗?),叫”背媳妇”很贴切的一个名字,没啥蹊跷的,就是背媳妇,要求林有福从这里将沈晓红一直背到家中,中途不能间歇,不然会让人瞧不起的,萧文说展现林有福的强健体魄也没什么不对。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林有福将沈晓红背了起来,可能是怕被这群混蛋小瞧了,林有福背起沈晓红后一溜烟小跑起来,后面的人欢笑着紧紧跟随,本来就不长的一段路程很快就跑完了,小心的放下沈晓红后林有福交叉着胳膊,用挑衅的目光扫了扫起哄的一伙人:瞧见没,咱爷们气都不带喘一下。
这次参加的人很多,没法子,村里人亲戚本来就多,加上林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