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同上。
那十一天晚上,我对王仲说:“以后别给我送吃的了,我自己来。我得振作起来,接受一个事实——小邵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而现在,我确实可以每天为自己做吃的——煮方便面。
柜子里的方便面在一袋一袋减少,而我的回忆却在一点一滴增多。我相信这是一种惩罚——云曾跟我说过的惩罚——上帝给那些不知悔改的贪婪者的惩罚。
如果非要举例子,倒是可以举出一两个,比如我,又比如周吉。
事实上,后来听说周吉死了的消息,给足了我震撼!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几乎呼吸困难,仿佛他昨天晚上还跟你一起称兄道弟,今天就突然没了,这辈子你再也不会见到那张脸,除了回忆。我知道他是我兄弟,他的摩托车技术很技术,他后来跟刘月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周吉是怎么跟刘月好的,我不知道。或许,他泡妞的技术和他玩摩托车的技术一样精湛了得,但是他终究死于最擅长的技术。他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酷爱的摩托车,以及所有他爱过和爱过他的女孩。
你相信这就是他的命运吗?反正,我相信。妓女从良,知道有多难么?如果你知道她们的血泪挣扎,你就不会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个职业。对不起,我说的确实是职业——有名无份,但客观存在的职业。
比较而言,浪子回头不能说是难,而是残酷。周吉的死,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残酷。而残酷的死去,不只这些,还包括我认定的已经死去的和小邵之间的爱情。
因为,我相信,这是命运。
我认定了,接受惩罚,毫无怨言。
插段关于妓女的看法吧。
妓女本纯洁,因为她们靠劳动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很多妓女是在无处谋生的彷徨中,开始走上这条路。在社会即将掩埋她们生命的时候,她们倔强地通过一种另类的方式继续活下去。那是一种活下去的渴望,很纯洁,因为没人愿意死,没人确信到底有没有来生。谁都知道劳动是光荣的,光荣是纯洁的,不是么?
比起妓女来,爱情就远不没这么纯洁。我曾经跟一个自诩爱情智商极高的女人说过,你别相信他只爱你,也别相信他说只和你一个人做爱。或许,他在和你做爱之前,已经和另一个女人完成了做爱,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可她信我吗?她不信。最后,她出其不意地出现在A片的现场,疯一样地问那个男人:“你这个骗子,骗子。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
之前马丽的婚姻变故,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事实便是如此,这个世界是疯狂的——一个男人会和很多不同的女人做爱,一个女人也会和很多不同的男人做爱,但是他们之间都不知具体。他们在胆怯中做爱,在做爱中胆怯着。
妓女可比这些人勇敢多了,她们敢于告诉人们——我会和很多男人做爱,为了纯洁的钱。她们不虚伪,不做作,不矫情,不像那些浅薄的偷情者。她们很大方地告诉你——来取你需要的,留下我想要的——这属于最合理而自愿的交换——完全等价。
那么妓女何以招来多数人的怨恨呢?
因为她们的存在破坏一些规则或概念。人们习惯把偷情的女人视为婊子,或者直接骂作妓女。如果,没有妓女,就没有妓女的称呼,那些偷情的女人也不会被骂成妓女。所以,这些女人的心底愤懑是:我又不为钱,凭什么骂我是妓女?
所以,妓女从良总是那么难。女人们不愿意,男人们也不愿意。一些意淫的所谓文化人就开始捂住裤裆写小说,说一个书生去了妓院,然后爱上了这个和他做爱的妓女。于是,荒诞的思想界开始荒诞地讨论起这个荒诞的“所谓爱情”。最后,得出的一致结论是——这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但是,那些末流的文化人,终究不能改变妓女的弱势地位,无法从真正意义上帮助妓女揭去被辱骂的标签。因为,当今的妓女队伍已经变化了,已经不纯洁了,几乎淹没了一些因为求得生存而从妓的悲哀个体。
所以,妓女从良就是不行,浪子回头不仅不行,而且残酷。
跑题了,跑题了,就此打住!
总体来说,从周吉的死,我看到了自己爱情的消亡。那些日子里,我坚持认为他的猝然离去是上帝给他的惩罚,就如那时的我。
午夜的阳台通常是我呼吸空气的地方,我在那里唏嘘这一年的不寻常——没想到惩罚会来得这么快。
若干年后的今天,我也经常回味那些日子。在小邵蒸发后的最初的日子里,我所表现出来的不适应,现在看来是完全可以被理解的。可那时,我无法做到安静,一如我现在无法做到不安静。
我就想这样悠悠地怀念已去的残酷的岁月,包括再也见不着面的周吉——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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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在小邵蒸发后一个月时吧。那时,我已经愿意接受惩罚,毫无埋怨,但喜欢上了孤独,没命似的喜欢。
早先,我给云和王仲他们打电话说:“别担心我,她走了,也许是我洗刷罪恶的开始。我想安静一段时间,谁也别打扰我,求你们了。”
而他们无奈地表示接受,正要说什么时,都被我挂了电话。
那天中午,我正在阳台上看书。天气很好,没有风,很惬意的。因为一个叫紫芹的女人的命运,我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忽然被楼下的一阵欢乐声惊醒,我拿着书站起,走进窗户,向下看。
临湖的花园里,一个美丽的女孩正带着一帮孩子玩游戏。女孩高翘着马尾辫,淡蓝的羊毛上衣外加一条牛仔裤,充满着初春的活气。孩子们躺的躺,坐的坐,追的追,各具情态。最南端的一块篮球场上,还有几个男孩正在准备放风筝。
因为久居室内的缘故,我不愿意这么快就挪回脚步,或者收回视线。
不一会儿,女孩盘腿坐在草坪上,然后取出一只口琴。孩子们马上高兴地鼓起掌来,包括正在追逐的那些,也包括我。
不错!吹得真不错!让我想起已经淡忘多年的爱好。
那年,我还在读高中。校园西北角,有片小树林,我常偷跑去那里抽烟。有一次,居然碰着一女同学在那里吹口琴。
得承认,第一次听到她吹奏时,我就喜欢上了这小玩意儿——是口琴,不是女同学。因为她吹得很棒,能让我抽烟抽得很忧伤。
第七十六章 灵魂出窍
我从没和那女同学说过一句话,之前也没见过她——大概是低我一届的吧。 有时,我很想上去和她打一招呼,可都忍住了。因为有一次,她回头看到了我,而我手里正捏着一支燃烧着的香烟。
你能想象出,那时学生抽烟,可不会得到大家的赞赏。所以,我看清楚了她紧皱的眉头,以及瞬时流露出来的不屑。当然,她也不会在结束后,选择从我身旁经过,而是绕过我,从林子的另一出口离开。
只可惜,因为慌乱,我当时没能看清楚她的脸,只记得她那紧皱的眉头。
至于她为什么不厌恶我作为她唯一的听众,我猜——她需要听众,甚至不介意我这样的。或许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抽烟对于她吹奏口琴没有形成任何干扰。
不是么?她吹她的,我抽我的。
她总背对着我,坐在草坪上,一旁是一本书,或是一本乐谱,有时是一袋零食。她吹奏着,一曲接一曲。我则盯着她纤瘦的后背及大半浸在草坪里的屁股,默默地抽着烟。烟雾随着美妙的乐曲,缓缓升腾——升腾——再升腾,最后在一阵微风中消失殆尽。
她吹奏的曲子名目,我还可以记得一些。比如,《万水千山总是情》、《一剪梅》。
不幸的是,有一天我再去那小树林抽烟时,却不见了她的身影。后来,一直没听过那口琴声。毕业的时候,我鼓足勇气,向很多低我一届的同学打听这个吹口琴的女孩,均被告之——没听说过。再后来,也一直成为我心中的一个迷团。
说实在,我至今后悔,后悔没主动上去和她说句话,哪怕打一招呼,甚至是骚扰一下,即便会得到她让我觉得难堪的不屑,因为那样毕竟还可以看清并记住那张脸。
遗憾得很,我现在能记住的,仅是纤瘦的后背和大半浸在草坪里的屁股,以及那伴着我抽了无数支香烟的口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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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里的口琴声,就这样带着我回忆完了一段遗憾。
呵呵,天知道,那段日子,我怎么就那么容易回忆从前。
想完这些,我思路又回到眼前。
忽而,那女孩停止了吹奏,孩子们随即也报以稀稀落落的掌声。接着,女孩对那群孩子说了些什么。
一个胖乎乎的孩子马上举手,嘴里说着话儿,然后又坐下去。于是,口琴声再次响起,不过,已经换曲儿了。
四周的草儿已经郁郁青青,高处的桃花已经开放,远处的风筝已经放飞——一派早春天怡人心魄的景象。
这大概是我那年见到的最美丽的景象,也许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我是如此流连于这番情形,以至于手中的书都“啪啦”一声掉在地板上。
可是——可是——
等我弯腰拾起书,再往下看时,刚才的美丽景象已经不复存在了。岂只这样,应该说我简直灵魂出窍了!
我想问问大家,你们有过灵魂出窍的经历吗?
我有过,敢保证——那刻确实灵魂出窍了,就在再次朝花园里看去时。
先说说那感觉吧。
猛然间,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不可抑制地疯狂起来,试图努力挣脱一种束缚——来自身体的束缚。它竭尽全力,在顷刻间躁动不已,如同正在押往刑场的死刑犯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