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尽量解决。至于你。不用陪着我颠簸了。那本就和你无关。如果你真要尽一份朋友情谊。如果我真挂了。帮我买一份棺材,让我不至于暴尸荒野。”
李莎莎被王枫赶走。王枫实在不愿牵连别人。李莎莎够义气。但不代表她承受得起帮自己的代价。老王知道。接下来的一个月。他所面临的困苦会有多大。他不是软弱的男人。从小在农村长大的王枫接受的一套教育是遇强则强。茅十八教导了他十八年,若是连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那他真要爬上来拉王枫下去了。
记忆中……王枫似乎又想到了师傅的那句话。
自己这辈子,大抵上会干出一番事业。
至于这番事业属于哪方面的。老王没时间多想了,到目前为止。王枫都在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以后,他不确定时候还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浑浑噩噩中享受生活。不卑微、不高调、踏实充足。
王枫招来魅儿,微笑道:“魅儿。敌人来了。他们要灭了我。虽然我不该说这句话,但是我还想说一下。因为你是有人权的。魅儿。愿意陪我战么?”
魅儿痴笑的看着王枫,娇滴滴地道:“我现在很想有身体。你知道为什么嘛?”
“不知道。”老王苦笑着摇头。
“我想狠狠地扇你一巴掌。你个王八羔子。老娘这辈子会离开你吗?”
……
中环位于市中心,属于最好混,也最难混的地盘。在这儿,招子若不放亮点。很可能今晚还在大富豪吃喝玩乐,明早就死在某条阴暗的巷子里了。其主要原因。无非在这块地方,过于龙蛇混杂。且这群家伙都有后台。或者强悍的社团组织,或者高官要员支持。
若能左右逢源。可以在短时间内混的风生水起。自然,这块地方,除了要有强横的自身实力,那就必须要靠脑子了。
北郊和南门属于开发区。尤其是南门,小混混居多。基本上不了台面。在这边只要你够狠,便可以杀出一条血路。至于北郊,那边的建筑工程居多。一般人能难插足。除非有够硬的后台,才容易分一杯羹。否者进去了,便再也走不出来。
根据分析,老王的第一站点便是北郊。他一没后台,而没一票兄弟拼命。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一身横肉。这个地方便是他现在唯一可以涉足的地盘了。
三个地盘,老王总要先占据一个的。
妈的!!
老王觉得很无辜,作为一名合格的医生。现在居然要去混黑道。这简直是对老王身份的至极玷污啊!
陈素素这几天眼睛都哭红了。老王除了安慰,别的也没法干。本就不善安慰的老王觉得安慰女人是很艰难的事。所幸,在安慰的同时,还能吃点豆腐。不然他真想买块豆腐……吃了。
“王枫。你打算怎么办?”陈素素坐在王枫对面,这几天的折腾下,纯情可爱的小素素憔悴了不少。
“跟你养父干下去。你跟我一起去北郊吧?我们去那边占山为王。”老王笑呵呵地说道。
“那……好吧。你受伤,我还可以帮你包扎一下。只是……你确定跟我养父斗下去。他心狠手辣起来,可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陈素素咬着柔唇,对王枫做的这些,心中感激的不行。但一个柔弱的女孩,她能做什么呢?除了陪伴在王枫身边。她想不出别的办法了。
“现在已经不是我说不斗就不斗了。素素,你那个狗屁养父想干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大概能估摸出一点讯息,你回去了。一辈子都完了。相信我,我会把你解救出来的。不就是混黑道嘛?哈哈,我早就想混了。只是一直没机会。好了。不多说了,准备启程吧。这地方呆不下去了。警方调查二来,我还有一些老仇人估计也快到了。走吧。”
老王三人一齐朝中海北郊城区而去,那是一个混乱到极限的城区。可以说……在那里。几乎藐视了法律的存在!龙蛇混杂到警方头疼欲裂。也正是这样的地方,才适合老王发展。越乱,对老王越有利!
————
求几张推荐票啦!
……(本卷结束) ……
第二卷 乱世巨星
第一章 一方枭雄?
第一章
沈若雨的豪华办公室,李莎莎不安地走来走去,神情焦躁不安。直到沈若雨将手头上的文件处理完毕,才抬起头苦笑道:“莎莎。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还说呢!”李莎莎坐在她旁边,埋怨道:“王枫那小子得罪了陈北南,现在跑到北郊去了。上次如果不是你通知我,他可能连小命都保不住。”
沈若雨轻笑一声,帮李莎莎斟满一杯煮好的西湖龙井,柔声道:“莎莎,王枫命硬,没那么容易死。更何况,陈北南虽然凶残,不过既然他答应一个月内只与王枫公平斗争。那王枫在这方面的状况应该不会太大。”
“哼。说的好听呢!”李莎莎撇嘴道:“那我还听他说,他杀了三个茅山派的师叔。你不是说中元节什么的很多修道者要来么。现在茅山派的修道者肯定也来了不少。王枫的身份恐怕早就曝光了。都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王枫。”
沈若雨闻言俏脸黯然失色,呢喃道:“我也想帮他。只是,他这种男人,很难接受被人的帮助。”
“那我们可以偷偷地帮他啊。难道一定要让他知道?”李莎莎睁大美眸道。
“有些人,他一般轻易不接受别人的恩惠,接受了。他会一辈子被束缚。王枫便是,谁帮过他。他会回报一辈子。到现在为止,他背负的太多了。我不想再让他觉得我们对他有多少恩惠。莎莎,短时间不要故作聪明地帮他。等他真正需要我们帮忙的时候,我们再出手。更何况,你不觉得王枫是个很有魄力的男人么?虽然表面上油嘴滑舌,但我相信。他混黑,绝对会成为一方枭雄。”沈若雨坚定地说道。
李莎莎也陷入了沉默。她们浑然不知,在办公室外面偷听的沈有才,却是一脸恍然大悟:难怪偶像最近一直不在学校,原来碰上大麻烦了。不行,我要去投奔他。
……
西郊。
最为龙蛇混杂的十八里。整个西郊,最为混乱、也最为好混的地盘,便是十八里。在这里,谁的拳头硬,谁能将敌人踩在脚下。他就能上位。在这里,混混们推崇最原始的战斗方式,假使你的拳头足够硬,假使你足够狠,假使你能用绝对的实力打倒对手。你就是大哥!
碧海蓝天酒吧。
重金属音乐震耳欲聋,一个个打扮奇形怪状的混混地痞喧嚣咆哮,一杯杯马尿被灌进嘴里。男女们尽情享受着乌烟瘴气的气氛所带来的触感。
镭射灯交错扫射,也不知发生什么状况,两帮人马猛地抄起啤酒瓶椅子便朝他们看不顺眼的家伙脑门上盖去。
音乐没停止,人群也没减少。反而围着他们不断地叫嚣。
噼里啪啦地吵闹声、惨叫声混杂在一起,带给那群人的是最大刺激的宣泄。
“妈的。干了那婊子!看那婊子还发骚!”
“哈哈。你们小刀会不行啦!还是叫你们老大出来吧!”
“海砂帮真牛逼!居然直想称霸十八里,哈哈,这回有好戏看了!”
两帮数十人打得稀里哗啦,一群不良分子,辍学青年蹲在酒吧欣赏暴力PK。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两帮人才偃旗息鼓,慢慢分成两帮。左侧一群人中涌出一个银白头发的青年。身上套了一件白色T恤,耳朵上打满耳钉,飘逸的长发随风甩动,瞧那张脸庞也算英俊帅气。不过可惜的是,此刻他脑门被打开花,鲜血顺着脸颊流下来,一直眼睛肥肿,微微眯起来,轻轻抽搐。
他手里提着一个破裂的啤酒瓶,白色的T恤沾满血渍。单手撑在酒桌上,抓起啤酒瓶,对海砂帮的那群彪悍混混骂道:“谁来单挑?”
这是西郊群殴的规矩。先是一番乱战。而后开始单挑,这样的打法。一来不会有太多的伤亡。二来,也方便实力彪悍的小弟出头。
群殴,个人的身手再凶狠。也很难从一群人中脱颖而出,单挑是最好的办法。
“哇塞。又到了单挑时间。小白龙今天居然受伤了。真奇怪!”
几个似乎对银发青年十分崇拜的小青年盯着站在中央的男子,昏暗的灯光照耀在他脸上。中间拉开一片场地。音乐已经停止,气氛变得压抑起来。不过原本处于弱势一边的银发男子已出场,似乎镇住了海砂帮的一票人。
其实要说到两帮人数,海砂帮几乎是小刀会的两倍。所以在群殴期间,小刀会一直被压的死死的,哪怕小刀会中有几个单挑实力极强的混混,也难以扳回局面。而到了现在的单挑阶段,小刀会反而变得气势大盛。
原因无他,组建不久的小刀会都是一票干架不要命的家伙。也正是如此,才能一鼓作气,在西郊闯出一点名堂。而海砂帮,算是西郊的老帮派,实力雄厚,人手多,地盘大。长时间当惯了老大,身手反而不如以往。所以群殴,他们还能占据优势,到了单挑。显然没方才的气势了。
西郊黑帮传承了上百年前的江湖道义。虽然穷凶极恶,但也不似某些唯利是图,不讲江湖规矩的社团。所以,西郊这片,是整个中海黑帮最弱的一块。却也是出了最多猛人的地方。不少老一代前辈,对西郊的作风还是十分欣赏的。
老王蹲在角落喝着啤酒,一脸漠然地盯着两方作战。见那个小白龙出场,不禁眯起了眼睛。这小子身手不弱,若不是起初群殴,对方经常三四个人围着他。时不时放闷棍,也不至于这么悲惨。王枫对小白龙的评价不错,今天出来打探情况,就能碰上这档子事,收获不少。他现在在考虑怎么组建自己的势力了。
一个月,他要跟陈北南抢场子。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老王没半点根基,而陈北南却是中海大枭,王枫与他比起来实在相形见拙。
所以,来西郊,他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发展自己的势力。今晚出门打探,便碰上两帮人火拼。这对他来讲,无疑是件天大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