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礼物送完了,蛋糕上的蜡烛也吹熄了,朋友们又都嬉闹着玩笑着归回了原座。这时,一位朋友忽然发现我一直呆坐在座位上就转过头,打趣地问道:“他他,你送女朋友什么呀?快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吧?”我一下子被惊呆了,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当时,我的泪水直在眼圈里打转,但是,我还是用力忍了又忍,没有让它落下来,我不想在人前失态。兴高采烈的朋友们谁也没有发现我情绪上的变化,他们推搡着要看我准备的礼物。虽然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她走过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朋友们说:“他送什么还要你们看吗?等到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自然会送给我的!”朋友们一听,都哈哈地笑了。总算没出丑,她替我解了围。
然而,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就借口上卫生间,从那家酒店里逃了出来。穿过一条小巷,转进街角里,看看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我才像野狼嗥叫一样,抱头痛哭。我为我的贫穷痛哭,我为我所遭受的委屈痛哭。老天啊老天,为何让一个心怀崇高而出身卑贱的乡下孩子如此落魄无助?
第二天,我便下定决心南下江南,不为别的,只为——钱。
火车呜呜呜地吼叫着驶进了车站,在站台等车的人群中,站着我和我一直默默无语但却满脸泪水的女友——虽然。那时候,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为了能够得到足够的金钱来维护一个男人的尊严,我强忍内心巨大的痛苦和悲伤,义无反顾,决然而然——向前!
就在我要蹬上火车车门踏板的时候,良久无语只顾偷偷流泪的虽然忽然一把拉住了我,哽咽着说:“你,你能不能送我一件礼物,留给我做纪念?我会永远想你的。”
此时,除了答应她,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怀满腔的爱怜和哀怨,开始在身上和包裹里摸索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所有的包裹和口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那里面除了贫穷和叹息,一无所有。就在我胡乱地翻着内衣口袋的同时,衬衫上的一枚纽扣忽然被拉落了下来,我随手接在手;掂了掂,忽然灵机一动,把那枚纽扣顺手递了过去,对她说道:“就送你这个,行吗?”
她真的接了过去,并且,还紧紧地握在了掌心里。但是,我马上又意识到了,这样做有些不妥。5年了,我们在一起风风雨雨、恩恩怨怨的已经有5年了,难道,5年时光的爱恋就只值这一枚小小的一角钱便可以买两只的纽扣?
我满怀激愤,大吼了一声,一把抓过了虽然掌心中的那枚纽扣,把它抛出了很远很远,像抛出了一生所有的爱恋悲欢,离合聚散。我清晰而又准确地看见了那枚纽扣划了一道并不优美的弧线,消失在了这个苍茫空旷的人世间。
我转过身,踏上车门,摆了摆手,对她坚定地说了一声:“再见!”
三年后的春天,我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满了鼓鼓囊囊的钞票,又回到了我的家乡。我依次地到了那几家我从前连进去看一看都不敢的大商店,买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的礼品和衣物,我要去找她,找我3年多没有见面的女友虽然,我要把这些都献给她,我要把这些年我所欠给她的,一并偿还。
走在街上,我昂首挺胸,像一个斗士打胜了仗等待千万人欢呼拥戴他的凯旋。我觉得这个春天阳光灿烂,天空瓦蓝,一切都是那样的祥和、安宁、清新,美好。我一边走一边抚摸着口袋里的钞票,心中充满了骄傲和自豪。我感谢金钱!是它,带给了我做人的自尊,也是它,还给了我对爱情的信心!”
虽然见了我,先是一惊,然后抑制不住内心中的惊喜,像一只小鸟一样,飞扑进了我的怀里。几年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也真可谓沧海桑田,星移斗转了。她比以前更加成熟,也更加漂亮了。我轻轻地推开了她。翻出了一件又一件我送给她的礼物,手舞足蹈地对她说这讲那,一副兴奋的样子。可是,她却只是默默地深情地凝望着我的脸,对那些诱人的礼物连看都不看。
这几年中,虽然我们书信往来并不十分频繁,但是我相信,她对我的爱不会有任何改变。在这3年的时间里,我几乎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赚钱上面,我先是替人打工,然后为别人拉生意,后来自己办公司,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可以用钞票来装璜一番自己了。
我掏出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放在了桌面上,等待着她的赞赏。
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她只是淡淡的对着那一大堆东西扫瞄了一眼,然后转向我,冷冷地说:“你认为你有钱了就了不起了是不是?其实,钱又算是什么东西?我不需要这些,我不需要有人在我过生日时非要送我一份贵重的生日礼物,我也不需要有人给我买这些衣服。我真的不需要啊!”
说着说着,她的泪水便流了下来,沾湿了面颊。紧接着,她又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小声地说:“其实,其实我只需要这个……说完,她便从脖子里面拉出来一条绒线,绒线上面拴着一枚钮扣,那枚纽扣分明就是我临走时在火车站抛掉的那一枚!而她,却费尽辛苦不辞劳苦地又从那乱雪堆里捡了回来,制造成了一条天下最为别致最为珍贵的项链!像珍藏爱情一样,她把那枚纽扣珍藏了起来。在我不在的日子里,它日日夜夜地将她陪伴。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辛辛苦苦地用金钱建立起来的高大信念一下子全部坝塌了,留下的,只是那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的纽扣和那个风雪弥漫的冬天,我不禁又扑了过去,紧紧地拥抱住了她——我亲爱的虽然,而泪水,也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涌满了我的双眼。
爱人之选
有一阵子,我处在要人还是要钱的选择之中。爱人也是工薪族,但有机会选择小康还是清贫。有一天我正在看书,她说:单位问我去不去深圳,时间很长,可收入挺高,你说呢?我头也没抬:如果我能作主,我不要你去,你不在身边,我一个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然而事情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还是被派去了深圳,但因为当初我的爽快取舍,她觉得很安心,因为在我的心目中,她比钱重要得多。我听说有的妻子逼老公并没有如妻所愿挣到大钱,还是回家,还是柴米油盐地过日子,但只要一想起妻子当时的嘴脸,心里就发冷,想幸福一会儿都幸福不起来。当然也有发了财的老公,钱是挣到了,人去并不回去了。
我觉得还是有人好。我不羡慕家财万贯却冷清得没有人情味的家,而喜欢一家人亲亲热热地过平凡的生活。有一次同学结婚,为了钱而发愁,因为妹妹刚上大学,花费很多。她笑笑说:要我是独子就好了。我觉得很惊讶:难道多几万块钱、多两样电器,比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每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妹妹好吗?
去年爱人去上海学法语。那时正是我们的纸婚之年,最经不起风雨,也最容易变异的。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回来感慨道:上海的帅哥真多啊。我不动声色,她又说: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最好。
我笑起来。这样的话,男人听到八十岁也会动心的。我不帅,不富有,不出类拔萃,可有这么好的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了我,我不由得多了几分自信与骄傲。
爱人间彼此的选择就是最好的肯定和承认,哪怕全世界都离你而去了,而你还有家可以回,有人可以倾诉,你也是安全和温暖的,因为你选择的那个人还在老地方等你。
爱情鸟来了,你走了
真是鬼使神差,明明是宽敞笔直的柏油公路,什么时候竟然走到这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了?哦,这些年来,每一次回家乡的路上,哪一次不是这样?年轻时候的潜意识多么顽固,多少年了,怎么也挥之不去。
正是傍晚时分,晚霞把小路装扮得五彩缤纷,两旁的人家都搬到山下去了,这里显得有点荒凉冷静。小路从树木荫蔽的山坡间穿过,高高的马尾松苍劲扶疏,野蒿和狗尾巴草长得格外茂盛。耳边的鸟鸣逐渐稀少了,远处的山谷暮色渐浓。她那充满青春气息的身影仿佛正从炊烟中走来。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她不知从什么地方转来,当她走进我们班级时,立刻给我们这个满是农村孩子的班级带来了勃勃生机;就好像野草丛中绽放一朵圣洁的鲜花,光焰夺目,芳菲四溢。
谁也说不清楚她为什么能轻而易举地吸引我们每一个同学的注意,是她那衣着整洁的外表?是她那白皙的皮肤,会说话的眼睛?是她那城里人超凡脱俗的气质?还是她那优异的学习成绩?
我是那种晚熟而内向的孩子,上课从不举手发言,课后也很少讲话,特别是和女同学交谈就会心慌意乱,满脸绯红,为此我背地里曾多少次痛恨自己,骂自己是窝囊废。自从她来到我们班级之后,我几乎没和她讲过一句话,但觉得身边出现了异样的东西,生活很有意义。当她和同学们说笑的时候,我就感到特别开心,她的声音就好像从天堂的附近传来似的。
记得我和她第一次讲话,是她到我们班级不久的一次春游中,那是攀登大文豪吴承恩笔下的一座著名的山。
山路崎岖陡峭,老是走不到头,正当我登上一块峭壁,忽听后面传来一个声音:
“喂,请拉我一把。”
我回头一看,峭壁下面的她正以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碰过女人的手,犹豫片刻,还是把她拉了上来。到底是城里人,这么点山路就把她累得满头大汗,像一堆棉花团似的。
“你叫韩冰吧,真像一块寒冬里的冰冻。大老爷们,整天一句话也没有,像个大闺女似的——假大闺女!”她嘴里叨咕着,“我叫卫蓝,我们这就认识啦,请以后多多关照,假大闺女同学!”
我的脸“吞”地红了起来,“假大闺女”,这是对一个堂堂七尺汉子的称呼?要是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