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商店又带来了不少的收入,要不就说游戏公司的设计人员阴险呢,他们总不会放过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
此时城中的大街上来来往往有不少的玩家,形形色色的衣服,千奇百怪的面孔汇聚成彩色的河流。不要怀疑,玩家也不是都会把自己的外貌设计成为俊俏美丽的样子,那些有个性的,当然要把自己的样子弄的与众不同,就算是个性不鲜明的也会好好设计好让自己的面貌不至于让人产生审美疲劳。所以在游戏里碰见一个卡其莫多式的人物你千万不要有惊艳的感觉。这些人中就有一个相当独特的青年正在摇头四顾,贪婪的浏览着眼前的景物。之所以说他独特就式因为这个青年并非像大多数玩家那样用双脚走路,而是骑在了一只巨大的老鼠身上,随着老鼠的前进在它身上一起一伏。不用说,这位正是刚刚收服了小灰的孙圣了。
在草原上收服了小灰的孙圣急于试试自己的新座驾,于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和小玉之力在草原上抓了一些名为憨兔——长的即像兔子却又极为肥硕的低级怪,用和村长老头儿学的的烹饪术把它们烧烤了给小灰吃,捎带也品尝了一下自己的手艺。初级的烹饪术制作出来的东西除了让孙圣和耗子的耐力快速回复之外竟然也让孙圣的回血速度快了那么一点——每三秒一点,一直持续了整个进餐的过程,虽然,味道不怎么好……
名称:小灰;
种类:地鼠王;
阶品:五阶中品;
等级:27(经验:89421/89421);
忠诚度:100/100;
生命:3048/3048;
元气:432/432;
耐力:100/100;
力:14;体:16;敏:33;灵:30;智:25;爆:9
技能:突刺射击(消耗两点元气聚集一支土刺对六十米内目标进行攻击,可同时聚集多支),尾枪(消耗三十点耐力由尾部射出一支骑士枪,冷却时间30分钟),霸权(消耗一点元气命令一只半径五百米范围内至少比自身低五级的鼠类,持续30分钟)。
这是小灰的属性,看后孙圣才明白为什么那一支骑士枪射出之后小灰像是突然之间没了力气似的,感情是这技能要消耗三十点耐力。要不然,恐怕自己要收服这小灰还要多花些力气。
孙圣迫不及待的骑到了小灰的背上,试图驾着这个新收的座驾再草原上飞奔,奈何小灰的皮毛实在光滑,跑动的时候脊椎一收一起,弄的孙圣跟个骑牛的牛仔似的上下颠簸,在加上小灰又不像小玉那样有个天生就能当作扶手的触角,孙圣在跌倒了无数次后才学会如何熟练的驾驭它。付出了努力而获得的成果孙圣当然更加的珍惜,所以即使摔的衣服十分脏乱,他也乐得呆在小灰的身上,反正那些个青草汁什么的不消一时半会就能消失。
孙圣就这样驾着小灰驰骋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瞎撞,好在他运气好没有再跑到什么地洞里去,一路跑跑停停,碰见的玩家越来越多,每当这个时候孙圣总是会不自觉的加快行进的速度,好让自己的头发飘扬起来,看起来更加潇洒一些,无奈无论孙圣怎样努力,人们都不会认为他有多么的潇洒,哪个潇洒的人物骑的不是白马而是四害之一的耗子呢?不久之后,孙圣终于看见了他来到游戏里以后所碰见的第一座城市。
进了城孙圣当然要好好的游览一番,所以他连在城市门口向自己推荐城市地图的系统NPC也没有理会,就直接跑进了城门。更不理会大街上的人对自己以及座下小灰的指指点点,相反他还有些享受这种感觉。不引人注目,怎么实施自己的泡妞大计?
然而很长时间过去了,人群虽然对孙圣的坐骑感到惊奇,毕竟到现在为止能拥有宠物的玩家就不多,准确来说,孙圣确实是整个游戏里第一个拥有宠物的玩家,当小焰从蛋壳里爬出来的时候就是了。而当小焰出生之后,游戏里的宠物系统才算是正式的启动,这么短的时间内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获得宠物,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会因为没有捕捉宠物的技能或者没有看得上的目标而作罢。宠物虽然总有多起来的一天,但至少现在还不是,更遑论那些比较少见的怪兽了,小灰的外形足够吸引人的眼球,而且看起来等级够高,被人惊奇不足为怪。但是惊奇归惊奇,人们也只限于远观评论,近前来的玩家则是少之又少,并非是他们害怕,实在是小灰的形象不是人们喜欢的哪一类型,恩,至少没有听说过哪个美女是喜欢耗子的(纯耗子,不是无尾熊!)。
等了许久没有见到上前来搭讪的美女,再加上时间久了,刚开始时的那股兴奋劲消退后,孙圣难免有点意兴阑珊。从小灰身上骗腿下来,将它收进宠物空间,孙圣也打算好好逛逛游戏里的城市。
但是很快孙圣就乐不起来了。看见眼前林林总总的商铺门面,孙圣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游戏里确实属于穷人一类,当然,自己的几件装备还是很不错的,甚至到目前来讲甚至是游戏里最顶级的装备,但是正式因为这些装备实在太好了,好到谁也不会舍得把它们拿出来交易,孙圣自然也不例外。而从游戏一开始到现在,孙圣连一分钱也没有赚到过,兜里仍然只有刚刚进入游戏的时候系统给的那一枚银澄澄,沉甸甸的银币。但在逛了几家商之后孙圣很严重的意识到,自己的这枚硬币几乎不能起到任何的作用。
在游戏里必定要杀怪升级,补血的大红几乎是必备的东西,谁也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来的经验因为一时的疏忽而消失,级别高的尤甚,但是大红怎么来,当然是买。还有那些有着各种作用的小饰品,生产的工具,武器,技能书,所有的这些都需要玩家花钱。其他玩家来到游戏里后必定会想方设法的赚钱,通过杀怪爆东西也好,还是通过学习生产技能做东西卖也好,总之是要赚钱的,可是孙圣自打来到游戏里以后根本没有赚到过一个大子,身上的装备是白捡的,等级都是通过最便宜的办法升上来的,几乎可以说现在的孙圣还是一个新手。本来不觉的自己有什么不好的孙圣在逛了几家商店之后突然觉得那些以前很少用的东西是以后闯荡游戏必不可少的,至少能让自己给自己的安全增加一些保证。
看来以后也要琢磨琢磨怎么赚钱的问题了,游戏虽然是虚拟的世界,除了最基本的生存之外,要想过的好些就要花钱,诚然孙圣不想在游戏里做穷人,事实上没有什么人愿意做穷人,哪怕是在游戏里。事实上,有很多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如意的来到游戏里打拼给自己找点宽慰。
可是自己靠什么赚钱呢?最好的莫过于天上掉金币,然而这也只能在梦里遇到,或者有哪位智商一亿的家伙黑掉了游戏系统,否则别指望这种情况会出现。有炼药的,也有打铁的,但是这些无不需要大把的时间寻找材料,还要不断的提升等级以免被别人拉下,否则只能制造出一些过时的东西,根本划不来。何况有材料限制要想制出好东西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指望。孙圣抱着游玩的心理来到游戏可不希望把生命浪费到打铁上。“村里可还有一位变态级的铁匠,我学那玩意有什么用?”。当然,采矿采药也是不错的,可是好东西往往都是靠运气碰到的,在游戏里混总不能单凭运气,而且高级的矿和药往往也是在高级怪所呆的地方,要想做个成功的矿商或药商,等级也不能太低。
还有就是打怪暴东西卖,虽然游戏里暴率实在低的可怜,但是无论如何这也是最稳妥的赚钱方法之一,孙圣把包裹里的东西收拾收拾还卖了十银三十五铜,小赚了一笔。当然,那夜明珠是不能卖的。
孙圣苦恼的在街上转来转去,当他走到一家店铺的时候,被眼前喧闹的人群吸引,不自觉的抬起乐头,当他看见门上那块大匾的时候,孙圣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赚钱的机会来了。
第六十章 第一桶金
眼前的商铺并非是金碧辉煌,吸引人群的正是人们脑袋顶上的那块大匾。“鉴”,简单明了,只有这样一个漆黑的大字,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个简单的大字有着强大的号召力,不是因为这个字是哪位书法名家写就的,而是因为它所蕴含的意义。 鉴定装备在任何游戏里也是一项玩家的支出方向。不经过鉴定的属性装备,玩家根本不能物尽其用,无论如何不能发挥出它本身应有的实力,大多未经鉴定的属性装备的战力还不及鉴定之后的五分之一。游戏里暴出装备的概率本来就很低,暴出属性装备的概率更低,能够捡到带属性的装备,谁还舍得浪费?因此,为了更加强大的战力,基本上只要是属性装备,玩家都会拿到鉴定师那里鉴定,即便那样会花掉玩家不少的钱财。
游戏里的鉴定师不多,也只分布在城市里,但凡是个鉴定师,门口必定有赶集市般的人群。不是没有人看到这条发财的路子,实在是这条看似暴利异常的道路着实难走,学习鉴定术有几种方法,一是打怪暴技能书,可惜游戏里的暴率十分的低,即便是杀掉一只等级不低的怪物BOSS,说不定也只是暴出几个大红来,技能书就更不用说,基本上等待杀死怪后暴出鉴定术的技能书比买彩票中特等奖的概率还要小不少。还有就是拜师,拜谁?当然是城市里的鉴定师,可是拜师本身就有不小的难度,不仅要求极高的悟性,鉴定师还会提出一系列无聊又生僻的问题来考较求学者,就算是有人博学能侥幸通过这一关,还要去完成鉴定师要求的一系列的试炼,其变态程度就不说了,最后那些能活着通过试炼的人就有了拜师的条件,但是还要交上一大笔金币,美其名曰“奉师”,到这个时候还能坚持下来的已经不能算作是常人了,数量更是比凤毛麟角还要凤毛麟角。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那些不知道猫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关于鉴定术的隐藏任务了,但是和第一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