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的不能改变吗?哪怕只是一小点?
“我裴元福从未服过人,但如今我服了,我钦佩你的胆识和人品。以後你就是我们的老大,我们的首领!”说著裴元福就要向逍遥下跪。逍遥连忙扶住裴元福,道:“元福兄礼重了,从今以後你我以兄弟相称,我虚长你几岁,你便唤我大哥吧。”
“是,大哥。”裴元福欣然叫道。
“好呀,好呀,我又多了一个大哥了。”裴元庆跳到程咬金身边,捅了他一下,“喂,大个子,你也叫逍遥哥哥大哥是吧?”
“是啊,他是俺的大哥。”
“那我也是你大哥。”裴元庆认真道,“快叫我大哥。”
“你个小娃娃,才不过一丁点,竟要俺唤你大哥,门儿都没有。”
“没门,那有窗啊。”
“哼!俺就是不叫,俺比你大几岁,干啥要俺叫你大哥?”程咬金挺起胸膛,这一下他足足高出了裴元庆半个多身体,宛如一座大山。
“因为你打不过我啊,所以你得叫我大哥。”
“哼,还没打过呢,你怎麽知道?刚才俺不过是让你的,俺还有乾坤三斧没使呢。”
“那好,咱们再来打一场。如果我赢了,你就要叫我大哥。”
“不,俺累了,俺不打了。”程咬金虽然生性卤莽,但是这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裴元庆自然就不会和他动手啦。
“不行也得打!”裴元庆抡起拳头,就往程咬金额头打去,这一拳快若流星,程咬金只觉眼前一黑,然後身体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下子就被打飞了。
“哈哈,我说你打不过我的,这下认了吧。快叫大哥。”裴元庆抚掌大笑,嘴边的小酒窝甚是可爱,像溢满了蜜。
程咬金落了一身的尘土,满脸不服气地叫道:“不行,你偷袭俺,刚才不算,俺不叫你大哥。”
“你叫不叫?”裴元庆沈下脸,举著拳头示威道。
“就不叫!”程咬金见裴元庆又要揍自己,连忙向逍遥求救,“大哥,快来救俺啊!”
“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呵。”逍遥笑著摇摇头,对裴元庆说道,“元庆就别为难咬金了,怎麽说他也大你好几岁,叫你大哥恐怕不太合适。
“就是,就是,瞧俺大哥多明事理,你要多多学习才是哩。”
“哼,等我以後长高了,我一定要把你打趴下,然後要你叫我大哥。”裴元庆到底是小孩子性子,刚才不过是闹著玩的,经逍遥这一说,他也就放过程咬金,一蹦三跳地来到逍遥面前,“逍遥哥哥,我肚子饿了,我们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
逍遥环视周围的青少年们,然後对裴元福问道:“你们平时住哪?”
“我们住在一个被强盗遗弃的山洞里,那里也算安全,就是没有食物。”
“你带几个人去附近的镇上买食物,元庆带其他人回山洞。”
“逍遥哥哥,那你呢?”
“我还要去大明寺走一躺,可能会在那里住上几天吧。”
“那你什麽时候回来?”
“这个不清楚,如果你们没有钱就到大明寺来找我,但是人不要多,一两个就够了。我有很多敌人,我怕他们会对你们不利。”
“怕什麽,他们要是敢来,我就用我的锤子砸死他们,把他们砸个稀巴烂!”裴元庆扬起眉头,仿佛天下群雄他都不放在眼里。
“哼,尽吹牛!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比你厉害的人多著呢。”程咬金不服气,在一旁泼了裴元庆一身冷水。
“咬金说得很对,我们千万不能骄傲自满,因为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们要时时刻刻都保持一颗谦虚好学的心,因为比我们厉害的人还有很多,我们要想打败别人,首先就要使自己立於不败之地。”逍遥轻轻拍著裴元庆的肩膀,“你虽然力大无穷,但是还要知道五行相克,柔能克刚,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强者,只有绝对的胜利者,而每一个胜利者都必须要一颗谦虚、博大的心。”
裴元庆点点头,表示懂得了。
逍遥微微一笑,对裴元福说:“元福你买粮食时要从不同的地方进购,而且每一次分量不要过多,这样不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况且我们人也不是很多,只要能维持个温饱就行了,再过不久,天下就会大乱,到时候我会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们就可以尽显才干了。”
“逍遥哥哥,那个地方在哪里啊?”
“以後你们自然会知道的,现在先别问。元庆你回去後要多加练习自己的速度,你力量虽大,但是速度仍然不够,如果遇到真正的高手,这样是很吃亏的。”
裴元庆点点头,跳到程咬金身边。
“大个子,你也和逍遥哥哥去吗?”
“当然啦。”程咬金看裴元庆不能去,心下那个高兴啊。
“哼。”裴元庆甩甩头,走到几个身高和他差不多的同伴前,“我们先回去吧。”
於是,裴元庆和裴元福兄弟各自分道远去了。
“大哥,你说的那个地方是瓦岗寨吧。”程咬金见众人都走光了,才悄声问逍遥。
“既然知道就不要多问了,你呀,以後要多多练习你的斧头才是,不要老是就那三招,那三招只能对付普通的高手,只要三招一过,你就要翘辫子了。”
程咬金虽然不明白“翘辫子”的含义,但他听懂了逍遥的训话,挠挠後脑,嘿嘿傻笑。
“不多说了,我们还是加紧赶路吧。”
说完,逍遥和程咬金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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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昨天生日,所以没刷新,真抱歉啊。^0^
不要问我为什麽新的女主角还没出现,因为那是在下章。
第二十九章 迷仙妖女(中)
逍遥和程咬金来到了大明寺,两人刚下马只听寺院内吵杂无比,不时传来争吵声和叫骂声。
“大哥,这里面是不是开演唱会啊?”
程咬金现学现用,他把逍遥前阵子说的现代名词用上来了,虽然他还不完全明白“演唱会”的具体意思,但至少也行神有一了。
“应该不是吧,和尚开演唱会一般来说唱的无非是佛经里面的一些叽里咕噜东西,可是你听听,他们这是在骂人啊,这骂人的技术还真是高啊。”
“**你妈,你踩我的脚!你妈像棵草,在我怀里倒!”
逍遥话刚说完,门里面就传来如此旷古绝句。
“妙,实在是妙啊,妙从口出,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妙句。”逍遥连连赞叹,下了马,朝程咬金挥挥手,“我们进去吧,看看里边到底是在干什么。”
寺院的大门并没有关紧,而是半开着,逍遥和程咬金栓好马,探头进了去。
如雷贯耳,逍遥总算深刻地体会到这词儿的含义了。打逍遥一进门,耳朵里利马灌满了吵杂声,噪音像洪水一般涌入逍遥的耳中,吵得逍遥直捂耳朵,这样还不济事,逍遥干脆拔剑割下袖腕的一角,用割下的布条堵住了耳朵。
啊,世界顿时清净了,逍遥突然感觉到原来安静的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程咬金到是不在乎,他个子高出逍遥一个头尖,俗话说站的高看得远,因为寺院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逍遥两人无论怎么挤都无法挤进去,只要在一旁观望啦。
“各位,各位,请大家先静一静!”
这时候一个眉清目秀的和尚走出佛殿,示意大家安静。那和尚就似学校里的长挂的铃,课间同学们无论多吵,只要上课铃一响,同学就会安静下来,准备上课。
很快的,逍遥取下了塞住耳朵的布,只听到那和尚发出好听的声音:“贫僧法号无量,奉家师之命出来向各位江湖豪杰致谢。如来舍利是本寺的镇寺之宝,乃是先祖皇帝颁赐,敕造浮屠九级,传谕‘大觉遗灵,留与供养。’而魔门邪道却屡次进犯,想夺走如来舍利危害苍生,我了明师叔镇守栖灵塔有些许日子,却因妖女和众魔屡次骚扰,得了病,如今如来舍利危在旦夕,一旦如来舍利落如魔门手中,天下将会大乱,人民将会卷入一场血腥纷争中。”
“我们誓死要保护如来舍利,与魔门抗争到底。”群雄热血沸腾,刚才无量的发言激起了每个男儿的血性,顿时众人纷纷附和,义气飞扬,激荡于九霄之间,徘徊于斗牛之上。
逍遥刚想喊几句,只听到一声邪笑,然后是一个比陈公公那老太监还变态的声音:“咯咯,好一群不知量力的笨蛋们。”
逍遥马上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着花绿衣服的老人依靠在一棵大树下,因为他伛偻着背,逍遥看不清他的脸,但从那人的声音中逍遥可以肯定,此人和陈公公定是一副德行。
“就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脑袋得了病,竟然不知死活地要和我们抗争。”这是一声女音,一声宛比天籁的声音,逍遥寻声望去,不禁愣住了,只见一个绝美女子赤足站在树干上,女子肌肤如玉,容颜如花——不,更胜花,仿佛一棵成长于仙境的百灵花,娇艳又不失秀灵,美妙非常。再观女子身形,玲珑可人,支手可捏的纤细柳腰如风而立,显出一副酥人媚骨,使人垂线不已。女子长发披肩,洒如垂天之瀑布,在风中飘逸飞扬。
逍遥不禁赞叹道:“世间竟有女美如斯!”
当然,这只不过是逍遥的失口之言,其实逍遥看过的美女也算不少了,先是李芸芸,然后是绝代风华柳月眉,相比之下三人各有千秋,李芸芸的美在于娇小可人,骨子里透着可爱、机灵;柳月眉则像一株立于风雨中的鲜花,叫人怜爱,叫人珍惜;而眼前这个女子不同于前两人,她给逍遥的感觉似乎是一棵桀骜不驯玫瑰,带刺的花儿,虽然美,但有刺,叫人不敢轻易采摘。
那女子耳力甚好,逍遥不过是轻声赞叹,竟被尽收耳里。女子朝逍遥望来,见逍遥相貌堂堂、英俊不凡、一身正气,女子朝逍遥妩媚一笑,竟如盛开的牡丹,娇美艳丽。
逍遥不敢多看,深怕惹来祸端,忙拉过程咬金没入人群中。
逍遥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