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双收?大志向啊!”理德森打趣道:“你知道凯莉?伯尔曼的追求者有多少吗?肯尼迪家族的长子,甲骨文公司唯一的继承人,现在最红的年轻奥斯卡影帝……”
“你好像今天才刚刚醒过来吧?”胖子奇怪的问道。
“谁让我有一个八卦的女儿呢!”理德森笑道。
胖子翻了个白眼,他很想感叹一句:乌鸦落在黑猪身上啊!
理德森的女儿很有眼力见,看到父亲和胖子交谈甚欢,便去边上拿来了一张椅子。
“谢谢。”胖子客气的回应,坐在了椅子上,想要从理德森那里得到更多关于这对姐妹花的信息。
两人聊着天,拍卖会也在正常的进行着。
“下面这件拍卖品是温莎夫人捐出的百年野山参一支,起拍价三万美元。”
“三万美元?这么便宜?”
这件拍卖品立刻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
野山参已经不仅仅是名贵的中药那么简单了,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认知,甭管你身价地位如何,有一支野山参在身边,往往可以在关键时刻吊住性命,到了那个时候,这就不是一支野山参,而是第二条命了。
“百年野山参……”胖子根本就没有在意,因为他在之前就和乔治殿下说好了,治疗疾病剩下的所有药材,不管是否珍贵,不管价值几何,全都送给他,一百年份的野山参,自然不算什么了。
可是当胖子看向这根野山参的时候,忽然被吓了一跳,因为这根野山参竟然比普通的人参要粗长了将近三倍。
“这根人参怎么这么大啊?”
“这到底是人参还是萝卜啊?”
百年份的野山参在经过处理阴干之后,剩下的大概是大拇指粗细,长度在十厘米左右,而这根人参,看上去就像是根萝卜干,而且是用那种粗粗的水萝卜晒成的干。
捐出这根萝卜,哦!捐出这根人参的温莎夫人面有赧色,其实这根人参是她丈夫的爷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当时也是当成是野山参买的,可结果去中药材店,人家说这虽然也是人参,但应该不是野山参,而像是人工培植出来的园参。
用野山参的价格买来了大萝卜一样的人工种植人参,这种事情说出去很丢人,放在家里看到则非常窝火,所以温莎夫人才决定将其捐出来,用做善事的方法将其处理掉。
胖子想了想,立刻装作不在意的表情,和理德森聊天的间隙随意的抬手。
“这位先生开价三万美元,谢谢,毕竟我们是为慈善事业出一点微薄之力,所以就不要在意这支野山参的品相问题了。”拍卖师很会说话,既感谢了胖子,又挑起了其他人对这根野山参的野心。
可惜的是,拍卖师很有经验,却不敌这群混迹在上流社会,比老狐狸还要狡猾的上层人士,众人对这种要品相没品相的玩意一点都不感兴趣。
“三万美元第一次,三万美元第二次……三万美元第三次,感谢这位先生得到了这根百年野山参。”拍卖师高声道。
胖子笑着起身,从口袋中翻出了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
“剩下的你准备用现金找给我呢?还是用支票找给我?”胖子左手将野山参抢在了手中,右手则死死捏着支票的一边,任凭拍卖师怎么用力都抽不走。
“先生,我们是为了慈善事业。”
拍卖师笑的很勉强,回答的更是勉强,他好歹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物了,见过因为有矛盾而为了一件垃圾疯狂抬价的人,也见过为了面子、女人、拍马屁而疯狂抬价的人,也见过花小钱买到好东西的人,却没有见过拿着支票要求找零的人。
“我知道是为了慈善事业,但是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该多少就是多少啊!三万美元的东西,我付出五万美元却不要找钱,你当我是冤大头还是白痴啊?”胖子不乐意了。
最后还是那位主办这场拍卖会的老人解了拍卖师的围,给了胖子一张两万块的支票。
“这个死胖子……”和姐姐坐在一起的莲语咬牙切齿道。
“怎么?你认识孙医生?”凯莉奇怪的询问妹妹。
“认识?这个混蛋害我出了好几次丑,这个仗着自己的叔叔是华夏医科大学教授,托关系走后门进入学校的垃圾。”莲语狠狠的说道。
女人都是小心眼,一点小事都能被无限放大,更何况就算在靖王府的那一次不算,第二次在华夏医科大学的教室中的那场比斗,却是狠狠的把莲语给得罪了,“他的医术很高呢!这几天电视、报刊、杂志上全都有他的身影。”凯莉道。
莲语摇头道:“怎么可能?他连学士学位都没有,再厉害能厉害到那里去?”
凯莉没有说话,因为胖子左手拿着萝卜一样的人参,右手拿着找回来的支票,冲着她们姐妹俩所在的位置挥手示意了一下,然后径直走了过来。
“你过来是想要用这根人参讨好我吗?”凯莉对胖子的印象还算一般,所以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结果,凯莉却看到盘子宝贝一样的将人参塞到了怀里,将支票塞到了口袋里,这才笑着回答道:“不是。”
凯莉有种喷血的冲动,太丢人了。
一般这种情况,就算是玩笑,对方也应该虚情假意的赞同,然后她再推搡一番,对方再收起人参才对,却没有想到这个胖子根本就没有任何客套,拒绝的要多果断就有多果断。
“莲语,我现在相信什么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了,华夏到这里恐怕不下万里了吧!瞧咱俩这缘分,啧啧……”胖子看着莲语道。
这下凯莉相信妹妹和这个孙胖子认识了,对妹妹之前所说的话,似乎也有些相信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嗤!应该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吧!”莲语不屑道。
原本莲语以为胖子会因为被奚落而离开,却没想到胖子竟然点头赞同道:“不说不知道,你这么一说,嘿!还是你形容的恰当,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莲语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回味过来了,在华夏,冤家有两种解释,一种意思是说仇敌、仇人,这就是冤家;但是第二种解释却是夫妻,在夫妻打情骂俏中,冤家甚至是调情的词汇。
“抱着你的萝卜玩去吧!”莲语气道,扭头不搭理胖子了。
“萝卜?呵呵!”胖子笑的很开心,他巴不得所有人都觉着这是萝卜呢!三万美刀的大萝卜干,胖子知道他在其他人的眼中恐怕已经和白痴划上等号了,但是如果其他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
这种粗长的人参可以归类为野山参,也就是说温莎夫人丈夫的父亲并没有上当受骗,不但没有受骗,反而捡了一个大便宜,将这个卖出的人,简直就是人参的俗语说法——棒槌。
这种野山参名为雪参,乃是野山参中的极品,只生长在海拔超过两千米的地方,一般海拔超过千米,基本上就是常年积雪不化,两千米以上的海拔,能够生长到植物就只有寥寥几种。
能够生长在这种环境下的野山参,可能是普通的凡品吗?
在《百草纲目》中,雪参乃是参中极品,性烈,极阳,有续命、驱邪、驱阴、养元、培本等神奇功效,和雪参比起来,什么高丽参、西洋参简直就是渣。
人参想要生长到这种体积,一百年?五百年都未必能有这么大个头,胖子估计自己怀中这根雪参,起码得有八百年到一千年,三万美元,落在胖子的手里,就算三百万美刀,三千万美刀他都不卖。
这根本就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胖子正准备返回座位,忽然,他的目光扫过莲语洁白如玉的芊手,瞳孔猛然一缩,他看到,在莲语的无名指上戴了一枚戒指。
第172章极品败家
“戒指不错哦!”胖子笑道。
“当然,这是我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莲语趾高气扬道,调整了一下坐姿,不着痕迹的用另一只手将这枚戒指盖住。
“天啊!难道我还没有开始的初恋就要变成失恋吗?”胖子一副悲催样,低呼一声踉跄败退。
理德森看着胖子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关切的询问了几句。
“没事,我和朋友开玩笑而已。”胖子安慰道,虽然面色如常,但是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
戒语中,戒指佩戴在无名指的含义是终身不娶、终身不嫁,当然,这条对胖人基本无效,因为胖人除非定制,否则很难买到合适大小的戒指,市面上最大号的戒指,也只能套在无名指上。
戒指佩戴在食指上的含义是独身、单身、渴望找到另外一半。
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含义是已经有了男、女朋友,并且处于热恋之中。怪里怪气的戒指不包含在这个行列中,因为将怪里怪气的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人,习惯性的竖起这根指头。
戒指佩戴在大拇指上,那是扳指。
佩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代表的是已婚。
莲语说这是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未婚夫不是丈夫,戒指应该佩戴在中指上才对,所以莲语这话显然是假的,是为了气胖子用的。
胖子也并不是因为这一点而感觉惊讶,之所以他惊讶,是因为这枚戒指的戒面是一块黑色的宝石,再想想博卡那个老蝙蝠的黑色戒面戒指,答案呼之欲出。
如果只有莲语一人佩戴了这种戒指还好说,刚刚胖子下意识的将目光扫过了莲语的姐姐凯莉的手指,同样也发现了一枚款式相同的戒指。
答案只有一个,莲语和凯莉都身具巫力,她们都在隐瞒自己的修为境界,她们所在的伯尔曼家族,实际上是一个巫师家族。
“胖子,其实你的运气不错,能够在这种公众场合见到这对双胞胎姐妹花。”理德森闲聊道。
“嗯?难道她们姐妹俩很少参加这种聚会?”胖子敏锐的从理德森的话中把握到了一个意思。
运气不错,公众场合见到两人,这岂不是说这两人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就算出现,也只有一个?
理德森的女儿点头道:“不是很少,是非常少,就算是闺蜜聚会也很少会参加的,像这种场合就更不用说了,前几年的时候,就算我和凯莉这种关系,都很少见到她们,这几年可能是因为长大了,没有以前那么难以接触了。”
“刚刚娜塔莉说她的未婚夫……”胖子问道。
“追求她的人不少,未婚夫我可一次都没听说过。其中追的最疯的是格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