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仙界当农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混在仙界当农民-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滚开,臭小子,城管执法,少管闲事。”这李勇见林森气势汹汹,又穿着军装,心里先就怕了几分,但考虑道己方人多势众,胆气倒是壮了不少。
    “他有什么错?是谁给你们的权利?”
    “占道经营,有损市容,这难道还不够吗?”
    “哼,有错?有错你们就可以把这个在街上卖红薯老人的三轮车链条被剪断,有错你们就可以他的前轮钢丝踩断;是,他有错,可你们干完就走,留下靠墙哭泣的老人 ,你们扪心自问,如果他是你们的爷爷,你们还会这样吗?”
    中国人是很好面子的,这个草民也有面子。 他现在不能要面子了,老泪纵横,必是伤心到了绝地。 因为他得吃饭,他是个老人,所以他做不了民工,他也没力气去偷去抢,他是个男人,所以他当不了妓女,卖不了淫,他也得活呀! 你不让他卖东西也许是对的,那你给他指条活路呀!
    李勇等人自知理亏,又见被群众被林森煽动,怕激起众怒,好汉不吃眼前亏,灰溜溜的跑掉了。
    “恩公,谢谢,小老儿无以为报,请恩公受小老儿一拜”这王老汉生在旧社会,长在新神州,难免有些旧社会的繁文缛节。
    “使不得,使不得”见状,林森赶紧上前扶住老人。
    啪啪啪,响起一片掌声。
    “老人家,我看今天生意也做不成了,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至于那个不怎么放在心上的军训,林森早仍九霄云外去了。
    “欸!”在路人七手八脚的帮忙下,老人有些云里雾里的收拾完行当,脑中一片空白,更多的是担心以后的生计。
    越过两条街,大约行了半个多小时,老人在市区一处烂尾房前停了下来,“小伙子,真的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小老儿还不知道要那帮狼心狗肺的家伙怎么着呢?”
    “这是我该做的,大爷,您不必那么见外,叫我一声小林就是了”
    “欸!不敢当,不敢当”
    “……”
    “爷爷,爷爷”充满童稚的女声从楼上传来,一个面黄肌瘦,衣着破旧,但依然整洁的抱着个破娃娃的小女孩欢快的迎面而来。
    “小丽啊,快叫叔叔”老汉抚过小丽,说道。
    小女孩显然有些怕生,将身子埋进王老汉身后,只留半个脑袋出来,支支吾吾的叫了声“叔叔”
    “小伙子,要是不嫌弃,就到里面喝口凉茶吧!”
    “王大爷,看你说的,见外了吧,不是说了让你叫我小林的,要不我可就生气啦!”
    “欸,小林”老人喜笑颜开,福至心灵,已经多少年没有人这么尊重过自己了啊,有些模糊的记忆已经不能清楚地告诉他了。
    林森随老人进屋,屋内简单却温馨,一桌一椅两床而已,炉灶在隔壁的屋子,虽是泥土造的,但很规整,显然花了老人不少心思。
    “小林,来,喝口热茶!”
    “欸!”林森接过有些生锈的茶盅,尝了一口,很甜,但心却是苦的。关注社会最贫困人群的生计问题,是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侯了。
    “怎么样?”老人满脸希冀的看着林森。
    “好,真的很好喝,王大爷您应该去开茶庄,卖红薯可是屈才了喔!”林森到没有做作,王老汉泡的这茶确实甘甜可口,只可惜喝茶之人心是苦的。
    “好就好,好就好”笑容在脸上绽放,温馨在心间传播……
第014节 开个茶庄练练手
           看着喜笑颜开的王老汉,一个想法在林森脑中渐渐成型,“王大爷,您的泡茶技术挺不错的,我有个提议,我出资金,您出技术,利润三七开,怎么样?”
    “使不得,使不得,愧杀老汉,愧杀老汉。”
    “欸!什么使不得,天道酬勤,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王大爷深谙茶道,咱开个民族茶庄,不也是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吗”
    “年轻人就是灵光,什么事到你口中都是头头是道的。”王老汉一来生活困窘,二来感激林森,对林森的提议,已经心动了几分,春江水暖鸭先知,这王老汉自家人晓自家事,他不过只会胡乱沏茶,哪里懂什么茶道。
    “欸……王大爷,你看”林森端起茶盅,“你看这茶叶,不过是普通的菊花茶,这沏茶的水我猜的不错的话应该是雨水吧”被林森说破缘由,老汉不禁有些发烫,只觉怠慢了贵客,有些支吾的应了声“是”。
    “可是王大爷,你看着茶水,绿中带青,青中带紫,甘甜可口,并无丝毫雨水气息……难道这还不足一证明王大爷深谙茶道?”
    “可是,可是……”话到嘴边,一想又觉得难以解释,老汉转到隔壁灶膛,不一时,手里拿着个拳头大小黑不溜秋的珠子,“小林啊,你是好人,老汉实在不忍你的钱打了水漂,老汉实在不知道什么茶道不茶道的,只晓得把茶叶往开水里一兑就是茶了,至于那茶水为啥变甜了,老汉也不晓得,只是每次老汉烧水时就把这珠子往开水里一放,烧出来的水就没了腥味。”
    “什么?”林森接过珠子,拿在手中仔细查探,这珠子黑不溜秋,不见丝毫特色,咋一看,还以为是块黑石头哩。林森眉头紧锁,川字横生,将一股真气渡入却好似泥牛入海。见状,林森大惊,要知道这星辰真气霸道无匹,就是一般宝器怕也要化为齑粉了。事到极处必出妖,有古怪,这珠子定然不简单。
    见林森脸上阴晴不定,老汉一阵欣喜,肚里寻思道:总算有送的出手的礼物了。“小林啊,今天你可是帮了老汉大忙,老汉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这珠子老汉平日里也没啥用处,既然你喜欢,老汉不妨做个美,送给小兄弟。”
    心思完全在珠子身上的林森,哪有心思顾及其他,胡乱应了声,见林森欣然接受,老汉心情大好,眉开眼笑,等林森回过身来时,已经不好拒绝王老汉的好意。
    “王大爷,你看这礼也送了,我也收了,咱是不是该干点实事了?”林森眨眨眼,笑嘻嘻的说道。
    老汉也不糊涂,知道林森是铁了心帮他,再拒绝怕要伤了和气,只得硬着头皮接下。
    见老汉不再拒绝,林森仿佛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万块钱,说道:“王大爷,这一万块钱算是我预付的工资,好好补补身子,过几天等茶庄开业,可有得忙乎,没个健康的体魄可是吃不消哦。”
    一万,是什么概念?
    一斤烤红薯七毛,老汉一天能卖十斤,还要担心城管,他七十岁了,年逾古稀,虽然身体健康,但还是跑不过恶狼般的城管,时常入不敷出。一万,他一辈子也不曾见到过这么多钱,他,一个七十岁的老汉,颤抖了……
    “爷爷,爷爷,我要吃包子”,孙女稚嫩而朴实的话语在耳畔回荡,他很想拒绝,但……
    *************************************************
    呼!
    不爽,林森很不爽,心情极度压抑,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萦绕心头,挥之不去,他,一个农人的孩子,如今跳出农门,甚至可以说是一飞冲天,但心依旧飞翔在广袤的农村。他,自发宏愿要造福农民,彻底改变千百年来农民的悲惨命运,可如今,依旧一事无成……
    江风猎猎,衣角飘飘,林森静立长江岸,心绪飘飞,心神渐渐荡出体外,越飞越高,鸟瞰天下,省城的繁华,行色匆匆的白领,川流不息的车流,大小巨细,历历在目,无一遗漏。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种视角看天下,很奇特,那是一种掌控天地的优越感,那是一种以天下大势为己任的责任心。林森不知,刚才他无意间进入一种修真者梦寐以求的状态,“无真虚境”,无真,无我,无他,与天地契合,心神快速提升,化神中期,化神后期,很快便达到返虚初期,要知道之前他才只有与修为相当的化神初期的心神,林森也算坐着火箭修炼了。
    对修真者而言,心神往往和修为同步,甚至稍稍落后,心神,修真者对天地宇宙的感悟,心神越高,感悟越好,也就越加容易突破修为,可以说提升心神是快速提升修为的作弊器,心神的越级提升,非大智慧,大机缘不可得,林森偶然间进入修真者梦寐以求的“无真虚境”,心神整整提高一个层次,对日后的修炼有着不可估量的好处。
    ……
    江风席席,不觉红日西沉,夜幕降临。
    “吸血鬼?”惊诧之间,林森快速脱离“无真虚境”,一个缩地成寸,迅速向东城掠去。
    弗朗西斯很郁闷,黑暗议会那帮首脑也不知吃错什么药了,竟然派我这个小小的血族男爵到东方执勤,东方,神秘的东方!强大的东方!!!弗朗西斯看了看胸口烧焦的伤口,气愤的想到。
    愤怒归愤怒,弗朗西斯贪恋的吸收着月之精华,一道极其细微的青从月亮上射了下来,投进了弗朗西斯的嘴中,那被圣光灼得焦糊的胸口渐渐的生长起来。
    “小小血族,哪里逃!”一个白人模样的家伙变戏法似的变出一炳十字剑,“以主的名义,驱散世间的邪恶,审判之光!”一道粗大的白光轰然落下,不偏不倚的打在弗朗西斯胸口,弗朗西斯一个趔趄,撞死在高压线上。
    “呵,被审判之光一击而不死,你也算不凡,想必你的心核味道更好!哈哈哈……”看着全身焦黑,在那里痛苦呻吟的弗朗西斯,一股莫名的兴奋在心间荡漾。
    “男盗女娼,无耻!”
    安东尼奥冷笑一声,抽起半人高的十字剑,得意洋洋的像弗朗西斯胸口刺去。
第015节 警察办案,疑窦丛生
       “妈的,拼了”弗朗西斯见求生无望,双目赤红,浑身爆发出惊人的气势。“嗤嗤嗤嗤……”浓烈的黑气从弗朗西斯身上冒出,一对血红色的蝙蝠肉翅撕裂上衣,张牙舞爪,在黑暗中显得异常恐怖。
    “咻!”血族以速度见长,变身后的血族速度又为迅疾,弗朗西斯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夜空,精确的撞在安东尼奥身上,趁安东尼奥失神刹那,勾手从半空拉过,在安东尼奥脖子上狠狠的咬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