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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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 第2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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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到底又是谁呢?
    如果不是高总,恐怕这个高总也危险了。因为既然刘勇在被调查之前已被人灭了口,那么丁逸正在调查的高总,也有可能被人灭了口。
    想到这里,丁逸忙给张坚强打了电话,让他们赶紧落实那个高总的住处,并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他的全部真实资料,并且要关注是否有其他可疑人员也在跟踪高总,这个高总可能有生命危险,让张坚强注意。
    打完电话,丁逸又想了一会,理了理思绪,觉得还没有什么头绪,且等赵阿狗到了之后,先详细问一问他情况再说。
    不久赵阿狗就到了。
    他是只身一人前来的。丁逸之前三令五申地告诉了他,自己只和他单线联系。他手下的若干人等,都是直属于赵阿狗的,从隶属上和丁逸毫无关系,并且他的手下只知道听命赵阿狗去做什么事,但不知道为何去做这些事,并且也不知道为谁去做这些事。
    为了不暴露真正雇主丁逸的身份,赵阿狗甚至不得在自己的手下提起“丁逸”这两个字。丁逸曾经设想,不仅“丁逸”这两个字不许赵阿狗在他的手下面前提起,甚至“丁”、“钉”、“叮”字、“奕”、“毅”、“屹”等相同读音的字都属于需要避讳的字,赵阿狗都不能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提起。
    所以丁逸自己试着制定了一个语言规范,想法是采用这个语言规范之后,当赵阿狗遇到这些与“丁”、“逸”读音相同的字,就能把这些字有技巧地避开,比如说,“我被蚊子‘叮’了一口”,就要改成“我被蚊子‘咬’了一口”,再比如说,“钉子”,被丁逸改称为“大针”,“屹立不倒”,被丁逸改称为“金枪不倒”,“潇洒飘逸”,被丁逸改称为“潇洒得很”,但这个工程只进行到了很少的一部分就被丁逸放弃了,原因是与“丁”、“逸”读音相同的字有很多,与这些读音相同的字组成的词有更多,要把这些词全部找到并进行改编,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对于丁逸的文学能力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丁逸在尝试了一下后,知难而退,也算是颇有些自知之明。
    不过从以上情况可知,丁逸“比较白的黑”行动小组,还是比较安全的。
    因为赵阿狗是丁逸和赵阿狗手下的防火墙。只要赵阿狗不叛变,丁逸让他干的事就会烂在他的肚子里,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丁逸就会很安全。
    所以丁逸非常有预见性地早已和赵阿狗签订了《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约定,赵阿狗誓死听命于丁逸,如果赵阿狗叛变了,那就烂鸡/鸡,死翘翘,丁逸有权雇请黑/社会将赵阿狗三刀六洞,上刀山下油锅,切成一千条一万条,剁碎了喂dog,总之丁逸对他采用的任何惩罚赵阿狗都不得有任何怨言。如果赵阿狗违背了《保密协议》,那就永世不再为人,不入轮回之中,下辈子永世为狗,当然这里的狗是真正的狗而不是让他的名字永世都带个“狗”字这么简单。以上是赵阿狗的义务,当然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他承担了这些义务之后,丁逸也给了他相应的权利。
    这些权利,就是经济上的保障了。
    丁逸给赵阿狗支付的薪水,要成倍高于市场行情,属于黑/社会中的“金领”阶层,赵阿狗只要听命于丁逸,不仅衣食无忧,还可以每月免费去丁逸的“绝对不色/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哦”夜总会消费五次,并且有足够的积蓄,足以让他安稳地过下半辈子,对黑/社会的从业人员来说,这些条款是极有诱惑力的。
    赵阿狗在《保密协议》的约束下,在丁逸给他支付薪水的保障下,忠心耿耿地成了丁逸的手下,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丁逸为他支付了多年的费用,现在需要使用他了,就不知道他能否达到丁总的期望,能否完成丁逸所交/付的任务?
    丁逸将赵阿狗放了进来,让他坐下,问道:“刘勇之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要细细跟我讲个清楚。”
    赵阿狗喝了口水,注意,他喝了口水,意思是他喝了一口水,并不是说他喝的是口水,他喝了口水之后,润了润嗓子,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丁逸讲了个清楚。
    原来,赵阿狗领了丁逸交/付的光荣任务之后,就安排手下日夜监视刘勇的行踪。
    根据他们的观察成果,他们发现刘勇似乎魂不守舍,整天五迷三道的,像个行尸走肉,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好像生活毫无意义一样,没有一点点朝气,根本不像是社会主义社会培养出来的四有新人。
    他的调查公司门可罗雀,几乎没有一点生意。他公司的员工,有的每天都在公司里喝茶打牌看报纸闲聊上网看艳照门,有的为了出名正关起门来在自拍艳照,准备择日传到网上后再辅以一系列的宣传,搞个大红大紫,从此名利双收,就此告别贫困阶层,还有的因为公司大门前门可罗雀,调查业务生意清淡得麻雀都在门口飞来飞去,他们就支了个网专门捕雀,捕到了拔了毛剥了皮油炸一下卖给人吃,作为副业,赚点零花钱,全然不顾麻雀已经成了国家保护动物的事实,总之做什么事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做正事没一个愿意工作的。整个一个混日子的局面。
    刘勇也没有心思管他们,整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
    他已经多日没有给员工发工资了,这些员工能到所里上班已是不错了,自己再要求他们遵守劳动纪律,岂不是引火烧身,自找麻烦?
    刘勇的“捉奸在床”调查公司,在最初的几年发展迅猛,业务成倍增长,刘勇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不亦快哉,很是愉快。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调查行业的领头狗
    更新时间:2011…03…23
    特别是在成功接受并完成了高总的委托,将丁逸送进了监狱大学就读,这一成功案例使刘勇得到了大笔的业务收入,他将这些业务收入除了自己必要的娱乐支出之外,全部投入了事业的发展。
    在加上最初几年他还是有一些事业心的,调查行业又处于朝阳产业的地位,所以刘勇越做越大,在调查行业里算得上是一个领头狗了。
    因为调查行业协会的标志就是一头猎犬,所以他们的行业领先者不叫“领头羊”,而叫“领头狗”。处于中游的调查公司被称为“中不溜秋狗”,处于下游的被称为“后进狗”。刘勇的公司这几年就是由“领头狗”逐渐变成了“后进狗”。
    这是由于他对同行采取了全面对立恶毒攻击的态度,导致树敌太多,口碑不佳,对他的业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再加上他事业发展得太快,又由于刘勇没有好好地研究管理学,总以为粗枝大叶就能管好公司,根本不考虑公司的科学发展观,所以不久他就对自己公司失去了驾驭能力,内控制度的漏洞不久就导致了严重问题,出现了他的利益被手下司徒兵职务侵占的行为。
    这种不正之风当然要早日刹住,作为调查公司的惟一股东及最终决策者,刘勇毅然决然将司徒兵送上了法庭,由于证据确凿,司徒兵被判刑三年。刘勇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以儆效尤,杀鸡给猴看。
    没想到司徒兵不是一个引颈受戮乖乖被杀的鸡,而是一个不羁的鸡,是一个与现状抗争的鸡,是一个有挑战精神的鸡,是公鸡中的战斗鸡,在命运注定被刘勇杀了给猴看的时候,他反抗了!当然他不是在被杀的时候反抗的,而是在被杀了之后反抗的。不过,他能够反抗的条件,是因为他被关押的监狱和丁逸竟然是同一个监狱,这是刘勇在杀鸡儆猴行动中的一大败笔,是他考虑不够周全之处,因此导致司徒兵和丁逸就有了相见的机会,这对刘勇的悲剧人生埋下了一个伏笔。
    被刘勇送入监狱的司徒兵自然是不甘示弱,像上文所说的,他是要反抗的,本着“你把我送进监狱我把你送进地狱”的原则,于是找到丁逸要向他和盘托出刘勇是如何陷害他丁逸的。当然,即使丁逸知道自己被刘勇陷害的事实,能否实现司徒兵的最终把刘勇送进地狱的想法,这完全取决于丁逸对刘勇的仇恨程度和丁逸出狱后的能量,但只要把刘勇陷害丁逸这事告诉丁逸,自然就有希望,如果不把这事告诉丁逸,让他永远都蒙在鼓里,或许丁逸就永远没有报复刘勇的机会,刘勇今生都很愉快,高兴地走完这一生,然后再轮回,又高兴地走完他(前提是下一辈子刘勇仍是男性)或她(前提是下一辈子刘勇变成了女性)或它(前提是下一辈子刘勇变成了动物)的下一生,那就不符合恶有恶报的社会准则了。
    尽管刘勇成功让侯大拿封了姬毛信的口,但事后他想起来,觉得丁逸很可能根据司徒兵透露的讯息知道了一些端倪,有了疑心之后再通过其他调查公司对自己进行调查,最后很可能会知道事情的真相。虽然刘勇在调查行业里浸淫了多年,但如果别人调查他,他刘勇在明处,调查人在暗处,是防不胜防,很难摆脱被其他调查公司调查的结局,很难不被丁逸得到真相,所以他整天提心吊胆,坐卧不宁。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刘勇在使丁逸入狱这件事上,确是做了亏心事的,原以为这事做得巧妙,丁逸这辈子也不会知道,但不幸司徒兵也被他刘勇送进了监狱,导致丁逸有可能知道自己陷害他的事实,而这个丁逸现在事业发展得风生水起,成了色/情业的翘楚,实力比起自己来说,远远地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因为入狱之后,还认识了很多黑/社会,目前的状况是黑白通吃,正邪兼有,能量很大,自己得罪了他,让他有了三年的牢狱之灾,对丁逸来说,是一个大仇,他要认真报起来,自己会有什么后果,恐怕是不堪设想。
    他也想对丁逸进行一个反调查,但丁逸深居简出,宫门紧闭,他难以窥探丁逸的门道,又想到丁逸可能已经委托其他调查公司来调查自己了,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正在调查反丁逸,把这事向丁逸一汇报,等于是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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