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王爷命你去他的书房!”
“哦!好的,我这就去。”
应了一声后,我就跟在祥贵后面走,去了所谓的王爷的书房。走了进去,我给霸道男作了揖,就乖乖的站在那听候他命令。
“丑女人,本王看你颇有才气,想让你每天给本王写七首诗!”
“王爷,能不能不写诗啊?早晚有一天我会黔驴技穷的!”
我连忙哀嚎着,如果他天天让我写诗,等我把我所学到古人的诗都写完时,那岂不是没法卖弄学问,混饭吃了吗!
他微微皱起俊眉,似有什么不解,问道:“什么叫‘前驴’‘饥穷’啊?”
当我听道他说这句话时,差点没晕过去,憋着笑,一本正经的给他解释道:“就是指一个人如果把自己所学到的东西,都卖弄出去了,那他就没有什么新的东西去发挥自己了。”我用了半古代半现代的说法,把这个成语解释了一遍。
“哦!”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丑女人,你是在嘲笑本王吗?干吗掩着嘴笑啊?”
他的脸颊貌似有两朵红霞,这么可爱,真想走过去捏一下他的俊脸。
“笔,纸在书桌上了,还不赶快去写?在笑就罚你写一百首诗词!”
“奴婢不笑了,奴婢这就去写!”
我掩着嘴,笑着走到了书桌前,座在了木凳上,拿起毛笔却不知道写什么是好。
“就写一篇胸怀大志,非常豪迈的诗词吧!还不快写啊?”
霸道男冷冷的催促着,似乎有些等的不耐烦了。
胸怀大志?非常豪迈?古诗人中谁的诗最具有这样的特征啊?
对了!唐代诗人李白写的一首诗非常适合霸道男提出的要求。于是我大笔一挥,在宣纸上潇洒的写起了这首诗。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何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亲亲书友们,你们要相信我,可不是为了凑字数才写这首诗的,其实另有它意,呵呵!)
不错,这首诗正是大诗人李白写的《将进酒》,多么豪迈的一首诗啊!我就不相信他不喜欢。
用了大半个时辰,某人等的都要睡着了,我甩了甩酸痛的胳膊,却不小心碰到了书桌上的什么东东摔到了地上,管它是什么的了。不加多想,我将‘杰作’献宝似的送到了几乎熟睡的霸道男手中。
他带着寐意刚看一下诗词,就立马睁大了眼睛,紧拧起俊眉,愤怒的看着我。
“谁让你写‘酒’啦!……告诉你以后不要在给我提‘酒’这个字,听到没有丑女人?”
他红着脸,那么明显:一定是害羞啦!今天的他真的好可爱啊!不过为什么一提到酒他就会如此反常啊?(貌似哪个人,在醉酒后耍酒疯,把你的霸道男给调戏了一番,看来你以后还是不要喝酒啦!小心犯下大错啊!众人此时皆冷汗直流)
他稍稍平息了怒气之后,又接着将我写的诗看了下去。不一会儿他的嘴角噙着笑意,眼神中充满了神采奕奕之色。
“好!写的就是好!虽然本王不是岑夫子,丹丘生及陈王,但如同他们却能体会到那种豪迈之情,想与此之觥筹畅饮啊!本王真应该对你另眼相看了啊!”
他将写有诗词的宣纸放到书桌上,用非常肯定的眼神看着我伸出了大拇指,然后又意犹未尽的拿起诗词看了一遍。
“谢王爷夸奖!婢女不才,谢王爷赏识!”
我心里得意的很,也不想想李白何许人也?他写的诗词怎么会不被人认同呢!哈哈哈哈!
“你在那傻笑什么啊?夸你两句就笑成这样了啊?还不把嘴给我闭上,难看死了!”
什么?他竟然说我笑的难看?太可恶了,哼!
“丑女人,本王不解?这诗词底下写的是什么字啊?好奇怪啊?”
哈哈!写的什么?写的you;are;pig;dog;cat;chicken;go;to;die!谁叫你总这么欺负我?今天我也只能这么‘报仇雪恨’了!
“回王爷,婢女写的是一种字母文字,意思说你英姿勃发,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的意思!”
我强忍住笑,心想你也有今天啊!
“你当我是傻子啊?你一定是说我是猪啊,狗啊,鸡啊,让我去死之类的话!”
不对啊!按理说这个时代不应该这么快就懂得英语了吧?莫非他是奇才?
“王爷!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眨巴着好求知的大眼睛,不假思索的说着。
“怎么知道的?看你刚才笑的那个得意劲儿,不是骂我都怪了。告诉你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几个字,是你不打自招了!”
切!那又怎样啊?算你聪明还不行吗?狡猾的狐狸,看我哪天不教训你。
“怎么?不开心啊?还那么瞪我?丑女人告诉你,明天罚你去打扫马棚去!”
冷冷的命令完我后,似乎看到了他得意的神色。
去就去,有什么大不了的,哼!不就是去伺候你的那匹宝贝马吗?你以为我怕它啊?
“既然王爷无事!婢女先退下啦!”
“你……你给我回来!”
不等他是否应许我,我转身就走出了书房,直奔我的房间走去。只听见后面的书房里,有个霸道男人冷冷的怒喝着。
正文 非谋害烈焰 (上)
更新时间:2010…11…16 12:47:58 本章字数:1771
今天真是又累又疲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伸展成最舒服的‘大字型’姿势在床上,便与周公‘约会’去了。
“唧唧吱、唧唧吱!”
什么声音啊?难道是天亮了吗?
我睁开了惺忪的双眼,坐了起身,却看见外面仍然是黑色的夜晚,唯有湛蓝的天空中的一弯明月,将余晖从半开着的窗户轻洒而来,照亮了整个寂寞的房间。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什么时候才能从见到我的家人啊?我真的好想念你们,此情此景勾起了我思念亲人的心绪。
“唧唧吱、唧唧吱!”
一声声嘹亮的鸣叫着,丝毫不估计眼前这个正思念亲人的人儿。
哦!该死的!我说是什么把我从熟睡中吵醒了,原来蛐蛐的叫声啊!
我轻轻的下了床,拖着鞋循着那个噪音找去。
“吱吱……!”凭着我敏锐的听力和极高的洞察能力,我在桌子底下发现了那个所谓的噪音者。
乖乖!它还真是独特啊?在我意识中的蛐蛐都是黑色的或是棕色的,而这个蛐蛐通体是红色的,触须和脚足却是白色的,它的叫声磅礴有力,加上它红色的体表就像一团熊熊烈火,喷射着炽热的火焰。
啧啧!这小东西怎么和那个霸道男这么像啊?光看它的外表,听到它的叫声就知道它有多么霸气了!不过谁叫你把我给吵醒了,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别人打扰了。为了睡个安稳觉,你遇到我算你倒霉。
“小东西!你知道姐姐最不喜欢什么虫类吗?一种是蚊子,一种是蟑螂,另一个就是你了!哈哈!你栽到我手里,算你倒霉。”
说完这些,我眼露凶光,狡黠的一笑,从脚下拎起一只鞋,就要行凶。
怪哉!这小东西像能听懂我话似的,我话刚说完,它就蹦出了行凶场地。我也只能落了一场空,成了竹篓子打水。
嘿嘿!算你不走运,本人倔的很,持之以恒的心贼坚定,我非打死你不可。
我又举起了鞋,向它蹦到的地方,轻轻走了过去,一挥,还是打了个空。
真是气煞俺也!不管了拼了老命了。我就这样挥来挥去,它蹦来蹦去。直到我累的张开了四肢,趴到了地上,那小东西累的也蹦不起来了。我们的战斗先宣告暂停,休息一会儿!
灵机一动,我想起了放在床上的外衣可以派上用场。于是休息了片刻,我轻轻的走到了床前拿起了外衣,又原路折回。它此时正休息在墙角,见我手拿‘凶器’,面带狡黠之笑,它凄惨的哀鸣了两声,没来得急逃跑,就被我的‘凶器’罩住,为了让它有个全尸,我也算仁至义尽了,只用鞋轻轻的拍了一下下而已。
说实话,每次行凶杀死我最讨厌的这三类昆虫时,我都会仰天大笑,有一种为民除害,大丈夫的自豪之感。可是这次杀了这个小东西,内心还确实有点忏悔,而且还右眼皮直跳,有种不祥的预感。
算啦,杀都杀了还在乎那些干什么啊?还是好好的睡我的美容觉啦!刚才被那小东西真是折腾的半死啊!于是趴在了床上,便酣然入睡。
(在小王爷这边——
“gogogo~~!”一声公鸡的名叫,划过被朝阳半出映红的半边天空。
小王爷立刻醒了过来,因为他想起今天要和朋友们聚会,去馆子里斗蛐蛐儿,所以要做个提前准备。于是他来到了书房的书桌旁边,却没有见到书桌上装有蛐蛐儿的精致竹筒,他焦急的四下寻找,发现那个竹筒安静的横躺在桌子底下,而竹筒里空空如也,立马使他大惊失色,怒吼了起来。
前不久,小王爷庆生的时候,一位大臣知道小王爷好斗蛐蛐,就送上了一个通体红色,战无不胜的‘烈焰’给他,小王爷甚是欢喜,还重重赏了那个大臣。
这‘烈焰’果然如同其名,自从拿它去馆子里斗蛐蛐,从来没有输过,百战百胜!于是他视它为掌上之宝,把它装入一个精致的小竹筒里,放在了书房的桌子上喂养。王府里上上下下所有的人,没有不知道王爷宠溺‘烈焰’。(貌似唯有她这个新来的下人,还是不知道这个宝贝吧?)今天是他与几位朋友一起约好去馆里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