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在1992年之前,一个传呼机值两千多,甚至要托关系才能买到。它是一个男人身份的象征,是一个男人正在干大事的标志,和两年之后的砖头手机一增,有同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象征意义。
传呼机别在腰上,别人不一定看得出来,当时我们谈业务之前,通常都会事先安排一个同事或者朋友,在某点某刻呼我一下,关键时候“嘟嘟嘟”地响起来,我们就在客户面前得意地拿起电话,装模做样地说一大堆,电话里说的全是百万以上的大生意,诸如:“那20辆丰田车赶快发过来”、“你先打一百万过来,那几十吨钢材已经发货了——”
其实那个时候,全国人民有90%的人都在作汽车生意,剩下9%都在做钢材。
包括大街上卖菜的太婆在内,每个人手上都有几十辆进口轿车或者几十吨螺纹钢正等着出手,价钱都低得吓死人。当然,最后还有1%的聪明人在搞策划,策划的都是大生意,比如给月球的内外墙粉刷涂料、给长江加一个锅盖、开发飞机转弯灯生产火车轮胎等国际化的大买卖。
但接到传呼后,在电话里说这些事可信度更高,当场可以把男人们镇住,也让女人们慧眼识英雄。
长期以来,我们就有了以物取人的习惯,以前的说法是“红鸡婆,绿鸡婆,青春献给大摩托。”90年代初有些县份上也说:“小母鸡,骚母鸡,青春献给传呼机。”
对我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传呼机,周家梅才能在周末的一个关键时候和我联系上。
星期四下午周家梅没有课,我们一起给王建南饯行,吃过晚饭后,我和她一起去火车北站送王建南到北京。
从吃饭时起,我就发现今天周家梅和往常大不一样:有时温柔体贴、有时娇嗔可爱,让我莫名其妙、魂不守舍。一路上我的传呼机响了好几次,我在电话里所谈的话题都是中国经济领域、以及中国文学艺术领域的重要事件,让周家梅崇拜不已。我差点异想天开想给美国布什回个电话,谈一谈海湾战争的事件。
送走王建南,走出火车站已没有公交车,我和周家梅沿着府南河往九眼桥慢慢地走。那是一生中最甜蜜的一段路,这时,我们已经像一对真正的恋人了,虽然外表还不算特别般配。她紧紧偎着我,白衣黑裙步履蹁跹,一路上很多英俊的成都街娃侧目而视、愤恨不平。
到了九眼桥我们又走到师大,她明天有课不能住在我家。从晚上10点走到凌晨2点,我们都没有丝毫的倦意。
在她宿舍楼下,我们难舍难分,好几次她从楼厅里泪流满面地跑出来,我胡乱地把她抱起来,她说,明天下午一定要来接她。她上楼不久,523的窗台上就出现了一个身影。我也没走开,站在楼下,看着她靠在窗台边上,再摸摸我胸口上被她泪水打湿的衬衣,我流下了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忧伤的泪水。
这是我长大以来,平生第一次为女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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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那种恋爱的感觉如今再也无法体会,那天,我走出师大的校门,沿着沙河走回家里。一路上又是激动万分、又是偷笑不已。
第二天11点我才起床,想起要到肖家村福利印刷厂取锌版回公司,我牙也没刷就骑上车走了。在印刷厂和生产科长吃了午饭,喝了二两跟斗酒,回到公司已是下午3点。
来回穿越了大半个城市,一想起即将见到周家梅,我又兴奋又疲惫,没等下班我骑上车飞驰电挚地往师大赶去,我把脚踏板蹬得像风车一样,九眼桥,到了,沙河大桥,到了——我知道她正在宿舍等我,她一定和我一样焦急。
师大,到了!到她宿舍楼下,已是下午四点。
“523的周家梅,有人找!523的周小姐,有人找!”
宿舍楼的大妈已经喊了十几遍,还是没有回音。今天这位大妈特别残忍,她说:“肯定不在,中午就没见回来,我认得,个子高高、秀秀气气的嘛!”
“她可能串门去了,麻烦你喊一下524。”
我不相信昨天的信誓旦旦,过了一夜周家梅就反悔了。
我像一只被猫追昏了的老鼠,在校园里到处乱窜,希望在某个角落发现她的身影。图书馆,没有!自习楼,没有!
天黑了,我走出校门,在前几次约会过的山坡上,我坐在那里悲悲啼啼地痛哭。回到家,我拿出王建南留下的情诗。我现在觉得,每一首诗都不是他写给沈秋的,而是写给我和周家梅的。
我仔细回想和她一起的分分秒秒,觉得她没有理由这样做,会不会出了意外,我把传呼放在桌上,昨天,我才教会她使用这种“最先进的机器”,当时她像小学生背乘法表一样,把我的号码背了很多遍。
传呼终于响了!一看是4字头号码,我冲出门骑上车,穿过崎岖的小路,掠过半人高的野草,快到双桥子终于找到一部公用电话。
接电话的不是周家梅,一个女孩的声音说:“我是家梅的同学小冯,她下午生病住院了还在高烧,让我跟你说一下”
原来周家梅生病了,她还住在校医院输液,我马上赶往师大。
在空空荡荡的校医院住院房,见到了病床上的周家梅,我们都有劫后余生的感觉。
后来知道,她中午下课时感觉有点支撑不住,到校医院一查高烧39度。于是马上住院,同学都不知道。那个年代电话稀少,直到晚上医生才给同宿舍的小冯联系上。我估计从火车站走回学校太疲劳,也可能最近两周我对她纠缠得太厉害,所以才落下病来。
当时我还不知道,如果追一个女人把她追出病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大功告成,后来很多人的泡妞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
病中的周家梅更有一番弱不胜娇的风韵,同学走了后,正是我献殷勤的好时机。当时我这样构思:先弄一点水果,深夜照护她的时候为她削,由于太疲劳打瞌睡,以至最后水果刀把我额头划破,血流了下来,第二天清晨她睡来,看见我额头上的鲜血顿时感动得——算了,这深更半夜哪里去买水果!
到了深夜,周家梅的烧已有些退了,我问她想吃什么。她说什么都不想要,她现在最想听我读诗,就读写给她的第一首情诗。
“读诗?”我张大了嘴巴。
我说没带在身上。
周家梅说,都是你写的,你应该记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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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记得住?全是***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写的内容我大体上还明白,但要我背出完整的一句我也做不到。
我头上冷汗直冒,感觉比周家梅更像是一个病人。
我对她说,我上一趟厕所先,回头再慢慢读给她听。
我一走出病房,马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南面的外专招待所,在总服务台的长途电话旁紧急刹住,拨通了王建南在北京朋友家的号码,谢天谢地,他果然正在和朋友下棋。
听完王建南复述,我记了下来,马上飞叉叉地跑回了医院。
回到周家梅的病床前,她问,我头上这么多汗水,我说在拉肚子。
扶她坐了起来,我开始给她读诗: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嘉陵江水静静地流淌江岸的渔火是天上散落的繁星昏黄的灯光映照她秀丽的脸庞——
其实,我完全用不着跑来跑去,原来周家梅完全记得下来,我刚读完第一句,她就和我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后她把头靠在我胸前说:“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当时很想说:“到了明天晚上你可能更幸福!”
现在,我已清楚地意识到,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其实不用等到第二天晚上,周家梅就在半推半就中,在半是慌乱半是激动中,就在校医院的病床上,把她的第一次交给了我。
1992年暮春的晚上,我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爱情。
事后我才知道,整个春天追求她的男人加起来不下一个班,用周家梅的话来说,我当然不是其中最优秀的,却是其中纠缠得最久,也最赖皮的一个。
从四月到六月,从诅咒发誓到一首又一首情诗,正所谓“美女怕缠夫”,事至今日,我不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我已经知道:鲜花是怎样插上牛粪的。
后来有一天,周家梅常常半是抱怨、半是娇嗔地说:“向东,你这个大流氓!
趁人之危,在病床上就把人家奸污了。“
这与实际情况略有不符,记得那次事后,我抱着她气喘吁吁地说:“你不是对医生说过,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吗?怎么刚才力气这么大。”
第二天下午,周家梅出院了,我把她搭在自行车后座上,一路上春风得意,慢悠悠的向家里骑去。周家梅在路上说:“现在你就像猪八戒背媳妇。”
那一年的暮春,成都在我眼里绚丽无比。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在我的破屋里,除了上卫生间,我们几乎没有下过床。
睡饿了就吃点饼干、方便面,做爱做累了就继续睡。
每一次冲动之后高潮之前,硬起来之后软下去之前,我们都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
很显然我们太幼稚,能把一对恋人分开的理由实在太多,有些理由甚至我至今也想不明白,比如王建南和沈秋。
对我和周家梅来说,我们必将遭遇到感情生活中必经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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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梅放暑假了,她抗不住父母的催促,回了重庆。
周家梅离开成都的两个星期里,我虽然欲火如焚,却守身如玉,对大街上的美女不屑一顾。
到现在我还很佩服自己当年的定力和忠诚。不像我们同居不久之后,她出一趟差我就经常按捺不住,一看见粉子就想守身如瓦。
她走的时候我们商量,我们恋爱的事暂时不要告诉双方家长,等她毕业后,等我的事业有点起色之后再说。
但事与原违,那天她也按捺不住思念,给我打了一个传呼。
当时我正在猛追湾游泳,提上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