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的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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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的规条-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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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是很明显的。其次,在次郎被杀的当晚,是在这所大屋之内。还有第三点便是,这个人把绿色原子笔掉进一朗书房中的废物箱内。”

“那岂非很奇怪么?这个家的全部人都完全附合你所提到的。”我说道。

“对于第一个和第二个条件来说确实是那样,但对于第三个条件则有所不同。”

“怎样不同?”

“身为女佣人的绀野也许都不知道,那一天的早上,一朗他亲自己清理了书房内的废物箱,把废物放进入塑胶袋内,然后把那个袋放置在大门旁边。在那个袋中有大量被撕掉的信纸碎片,那是经已查证了的事实。多半是为了不想给人看见那些信件,所以罕有地亲自清理。”

“呀!”我不禁叫了一声。说起来,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在大门旁边出现一个废物袋,那大概便是大黑一朗拿出来的了。

“在那个时候,废物箱应该还是空的,也就是说,原子笔是在那之后才被掉进去,但有可能那样做的人是谁呢?已外出的和夫、及司机樱田是不可能的,另外,野舞子和高子、以及女佣人绀野都聚集在饭厅,而直至巧克力送到来、惨剧发生之前,谁也没到过二楼的书房。这是大家说的。”

“那么说来,最重要的便是,谁也没有机会?”和夫说道。

“就是了。”天下一点头道。      ※棒槌学堂の精校E书※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凶手不是在我们之中吗?”我望着天下一的侧脸说道。

“不,凶手是在我们之中。”

“但刚才却说……”

“警部,”天下一望向我这边然后说道,“满足刚才所提到各项条件的人物,只得一个人。”

“是谁?”我问道。

“谁?”

“究竟是谁?”

大黑家的各人一起追问侦探。

天下一吸了一大口气,缓缓呼出,再舔着嘴唇然后说道:“换句话说,这个能够不被怀疑而随意在屋内走动、并且能够把原子笔掉进一朗书房内的人,就是你、警部!”然后,他指着了我。

全部人都瞪大了眼、与及发出惊讶的声音。

“怎么嘛、说出那样的傻话来……。。”

“觉悟吧,”他说道,“当你以查问为藉口走入一朗书房的时候,便偷偷的把原子笔掉弃在那儿。”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

“装傻也没用,我已经全部都调查过了。”

“傻的是你吧,说调查什么的。”我叫道。

“我去调查过凶手买巧克力的店子,给那里的店员看你的照片,虽然你大概已掩饰了真面貌,但那店员说还记起你额前的伤痕。”由于天下一的说话,我不禁按着自己的额前。那里确实是有伤痕,是在年轻时候被凶手割伤的。

“另外还有另一个证据,那便是次郎在被杀的晚上,当你巡查后返回来时,我曾经问你是否去吃了巧克力。那是因为在警部大人的白恤衫上,附着一小点看来像是巧克力的污迹。我想那其实并不是巧克力,而是倒喷的血迹。如果调查那时穿着的恤衫便会清楚了吧。”

“那个……”顷刻间找不到反驳的句子,我顿时手足无措。

“为什么?这个警部竟然干出那样凶狠的事?”大黑野舞子说完后便没话说了,只是在摇头。

我望着她那一表正经的脸。

“你问我为什么要干出那样凶狠的事?凶狠的是你们,你们才是杀人凶手。”

“说些什么?为什么说我们杀了人?

“你不应那么问,忘记了花子的事么?”

“花子?啊!”大黑野舞子的神情变得严峻起来说道,“你是那个人的……”

“父亲。”我瞪大眼睛说道,“女儿花子曾经与大黑次郎交往,甚至已经有了婚约,也有到这大黑家里来。可是,大黑次郎突然抛弃花子,与有生意往来的公司董事长的女儿高子结婚,当然,这是大黑一朗与野舞子命令他儿子那样做的。受了重大打击的花子在上个月自杀死了,从那时候开始,我便计划对大黑家报复。”

“那个人自杀了……有那样的事么?我完全不知道。”野舞子虽然那样说,但现在才哀伤,却已经太过迟。

“果然正如我所想的那样。”天下一说道,“你断定在巧克力下毒的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只是为了要利用搜查作为藉口,让你本人能够随意在屋内行动。”

“确实是那样。”

“大黑一朗喜爱吃巧克力、及地下室存在这些事情,都是从你女儿那处听到而知道的吧。”

我点了头。

部下警员们诚惶诚恐的走近过来,然后很客气的把我扣上手镣。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还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怎么搞的!”突然天下一开始搔起头来并说道,“终于来了,‘我’是凶手,是一个老掉牙的模式,任谁都能够制造出意外性来,毫无技巧可言。”

“算了吧。”我安慰着他道,“即使是这种意外性,也还是有推理迷喜爱。”

“但那些却并不算是真正的推理迷。”他说完后再把身体转向读者那边,点头作揖并说道,“对不起,今次是很不公平的。真对不起。”

就在这时响起了砰的一声,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个长了髭的男人一边在吁吁的喘息着,一边环顾四周,然后搔着头说道,“哎呀不好,迟来了真抱歉,因为给另外的事件缠绕着。”然后他——大河原警部望向我这边、瞪大眼睛说道,“怎么呀,金田警部。脸色不太好哩。”

(原文初发表于“小说现代十一月增刊号メフィスト”1994年)

 

杂谈感想

相信大部份推理迷都听说过、甚至熟读了范达因关于推理创作的二十项守则吧。当年他倡议这二十项守则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大概是希望能够让作家避免去创作一些对读者不公平的推理小说。然而,这所谓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又究竟是重要、还是完全不必要的呢?

一般在所谓公平的推理小说中,作者须要在解谜被解开之前,把故事中侦探所知道的有关资料,毫无保留地呈现于读者眼前,让聪明的读者能够从理论上亲自推理出与侦探相同的解答。相反的,假如作品是不公平的话,读者除了瞎猜或碰巧以外,很难达致正确的答案。换句话来说,读者真正的推理只能源自于公平。

对于不公平的作品,推理迷通常的反应都是负面的,当看见最重要的证据或资料,在侦探解谜时才首次出现的时候,有时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因为有不少读者都喜爱亲自推理,他们享受自行推理的乐趣,而小说的不公平性,则可以说是把读者应得的乐趣粗暴地践踏。既然乐趣来自推理,那么说来,乐趣也是间接地源自于公平。

另一方面,不少读者也能够从推理小说中获得除推理以外的另一种乐趣,那便是意外感,其中包括令人感到意外的凶手、意外的杀人诡计、或是其他意外的真相等等。事实上,意外情节在其他类型的小说中都会经常出现,但相比之下,好像它在推理小说中较为显得重要,而推理迷也似乎较为喜爱这种意外感。也可以说,意外感能够为推理迷带来另一种乐趣。

虽然骤眼看来,公平、推理和乐趣应该站在同一条阵线上,但既然有意外感这个元素的介入,事情便变得复杂了。对于读者来说,越是公平、推理解谜的范围则越变得狭窄,因而所带出来的意外感也就会越低、相对的乐趣也可能会减少了。对于作者方面来说,故事越公平,则越难创作出具备相当意外感的作品,也就是越难让读者感到惊讶。因此,公平与乐趣还是有互相敌对的关系,但乐趣却同时从两者中产生出来。那么,作者应该如何取舍?怎样才能平衡这两方面的轻重?还有的是,对推理小说来说,究竟公平的界线是否存在?希望有谁可以给以上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解答。

 ——香港路人甲

第十一篇 禁句——无头尸

除了方形的一楼部份之外,这座塔呈现成一个白色的圆柱形。除掉各处的窗子,便是一所全无凹凸的枯燥建筑物。

长时间向上望,就连头也痛,我右手轻轻搓着头的后面。

“高度约六十米。”所属地区的警员说道。他仍然向上望着,鼻孔中的几条鼻毛也可以看得见,“直径大概约是六米。”

“预备作为灯台么?”

当打算开玩笑的我那样说时,那警员以认真的表情摇头说道:“不,我想不是。想来在这一片陆地中,即使是灯台也没什么用处。”

“明白。那么是烽火台?”

“实在有点不好意思反驳,但在这个时代,所谓烽火台这东西其实……”大概没发觉那是开玩笑的吧,那警员回答说道。

“重要的是,”我咳了一声后问道,“这座塔是作什么来的?”

“根据这个家的人说,好像是用作暝想的场所。”

“用作暝想?为了什么?”

“好像是这个家的主人雨村,曾多次透露说当对人类社会的交际往来感到厌倦时,便上来这里作精神上的松弛。”

“哼,有钱人便存在有钱人的烦恼。”

我巡视塔的周围。塔的南面,是一所如欧洲贵族居住般的大邸宅,北面是一座颇高的山峰,西面是树林,而东面则是私家高尔夫球场。这些全部都是在雨村家的土地上,真是有钱便什么都有。

“昨天晚上,有谁在雨村家中?”

“现时已知道的,有出席昨晚举行的私人宴会的亲戚和朋友,合共二十三人。”

“风间大介也包括在内吗?”

“不,不包括风间。不要说宴会,就连那所邸宅也没有进入。”

“连邸宅也没有进入?为什么?”

“不知道,但即使不进入邸宅,也能够直接来到这座塔。”

“啊。”我再次望向这座塔,“好,总之入去里面一看吧。”

尽管说是早上,但里面却颇为昏暗。入口的正面是管理员室,一个瘦削的老人正望着放在窗口后面的电视机。那老人一注意到我们,便急忙的戴上眼镜、轻轻的打一声招呼。

“是他看见风间的。”那警员说道。

我向那老管理员询问有关情形。

“我想风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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