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大元帅举定后,即邀同陈君其美亲往黄大元帅行辕道欢迎意,恭请莅会,大元帅谦辞不肯承认,以德全等再三劝驾,仅允到会重行选举。”
黄兴大元帅谦辞不肯承认,其实也是有原因的,并不完全出于“谦”。
沪、江、浙三都督,公推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准备让黄兴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黄兴刚兴致勃勃的准备着手筹组临时政府,便遭到黎元洪的反对。在武昌不甘心黯然下野的孙武看到临时中央和袁世凯都有扶植黎元洪的架势,立刻唆使着黎元洪致电各省都督:“忽据来电称沪上有十四省代表推举黄兴为大元帅,元洪为副元帅之说,情节甚为支离,如确有其事,请设法声明取消,以免淆乱耳目。”
那些当初被黎元洪邀去武昌还滞留的一些各省代表,亦不满,认为此举事先瞒着他们,不令闻之,是荒谬行为,表示不予承认。
在上海的浙江代表,同盟会中大名鼎鼎,连孙中山也敢斥喝的章太炎也反是对举黄兴为大元帅。
程德全刚刚在会上发言,章太炎立刻跳脚大声高呼:“克强功虽高,已受黎督委任为汉阳总司令,不得以部将先主帅;且前已推武昌为中央,焉得背之。”
当初黎元洪在武昌封坛拜将,黄兴吃了暗亏,如今又成人他人攻击的把柄。
除章太炎外,浙江司令朱瑞亦强烈反对黄兴为大元帅,说黄兴在武汉打了败仗。
“汉阳败将,怎能当大元帅的职任?”
“况黎都督是革命首功,反令他屈居副座,如何服人?”
会场喧闹,那些江浙联军的军人纷纷撤开大嗓门叫嚣,眼里根本不认黄兴为大元帅。这样巨大的反对声浪,就连程德全和汤寿潜也是始料不及。
站在台下的黄兴只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即使他的磊落胸怀天下无双,他也没有脸面去做这个大元帅。
站在黄兴身边的宋教仁暗暗着急,捏紧了拳头,只是希望黄兴能够顶住压力任职,不能再像武昌时候一样,磊落而不顾大局之轻重。
看着黄兴半天没有动静,反对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陈其美只能走上太去发言说道:“昨日之选举,万不可无效,况大元帅责任重大,关系全国,方今北虏未灭,军事旁午,非有卧薪尝胆之坚忍力者,不足肩任巨任,故其美以为舍克强先生外,无足当此者。”
底下又是一片哗然,反对的声浪再次抬起,什么黄胆大,黄兴脚下四条腿,常败将军……各种难听的声音全齐了。
黄兴黑着一张脸,走上台。台下也慢慢安静下来,就想看看黄兴会有个什么说法?宋教仁和陈其美,程德全和汤寿潜都希望黄兴能咬牙盯住压力……
“兴以为大元帅非黎元洪莫属,再由各都督中选一副元帅,兴愿领兵北伐,支援李想。至于组织临时政府,兴实在不能胜任……”
程德全和汤寿潜交换个眼神,看多对方容色全是不屑,黄兴这样薄的脸皮怎么在这样后黑的政治漩涡混下去?一个常败将军还想去和李疯子暴力革命?一肚子腹黑的黎元洪都在武昌都被他闹得灰头土脸,转而向沪宁争夺权力。黄大胆要是去支援李疯子,还不知道那一天被李疯子给卖了。
宋教仁和陈其美脸上全是失望。尽管同盟会陈其美、宋教仁等力主黄兴为大元帅,坚持同盟会的领导权,但黄兴崭露头角,其声望尚未居于统率全党的地位,尚未成为核心人物,还不能指望,由他来制御那些附和于革命党的旧官吏和地方缙绅。那立宪派人,也想猎取临时政府的权力,因而各持己见、互不协调的现象,屡见不鲜。
黄兴因受到黎元洪和少数人的反对,坚不就职,力辞暂定大元帅,建议推黎元洪为暂定大元帅。黄兴看起来很谦虚,把政权拱手让给旧官吏黎元洪,他根本不知道,政权问题对革命党人是多么得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相让,否则,就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只有叫花子才是最谦逊的。”
但是程德全和汤寿潜怎能叫黄兴撂挑子,和议还盼着他去主持呢?立刻唆使着一些听话的心腹议员坚请黄兴任大元帅,反对的声浪竟然又被压下。
看着各代表坚请之后,黄兴却只不过的突然放下一个重磅炸弹:“孙中山先生将回国,可当此任。”
辛亥年十一月初二日,孙中山结束了他在欧美徒劳无功的国事交涉,由欧洲法国马赛港乘“丹佛”号轮船返国抵香港,胡汉民、廖仲恺由广州赶至香港迎候,同时也黄兴拍了一封电报。
其实,正当孙中山在国外进行一系列毫无成果的外交活动时,国内革命形势有了飞跃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复杂的情况。一方面,随着宣布独立,响应起义的地区越来越多,光复各省都督府准备举行代表会议商讨组织民国临时政府,在酝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如今这种争权夺利的现象,另一方面,清政府组成了新内阁,袁世凯在向南方用兵的同时作出和谈的试探,南方的立宪派和旧官僚则极力从革命内部攫取权力,并与清政府新内阁暗中勾结。在这历史转变的重要关头,孙中山在接到国内一再敦促他速回的电报后,便匆匆离开法国巴黎从马赛港乘船东归。
孙中山提倡革命,奔走海外凡二十年。自武昌起义以后,民军首领陈其美等曾不止一次的发电敦促回国;江苏程德全也不得不附和群情激愤的党人,谓以组织政府非孙莫属为言,当时各省亦趋于形势均赞成此说。
听得黄兴这个爆炸讯息,会场立刻炸开了锅的沸腾。
程德全和汤寿潜是最心急的,孙中山的回国无疑会打断他们精心策划推动的和议大戏,必须立刻推黄兴上位,把和议谈出个门道来先。
程德全使个眼色给状元公张骞,状元公趋前朗声说道:“方今军务倥偬,时间异常宝贵,孙君诚为数十年热心革命之大伟人,然对外非常紧急,若无临时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况大元帅为一时权宜之计,将来中华底定,自当由全国公选大总统。”
因程德全率领众代表坚请黄兴不必推让,黄兴才答应暂时勉强担任。他负责筹组临时政府之后,即电请胡汉民北上,商组临时政府事宜。
惟大元帅一职,则黄兴君一再谦让,改由在武昌混不下去的黎都督暂任。黎元洪此人,真是洪福齐天,自辛亥风云变幻,他什么也没做,却步步高升,可谓民国一大奇景!
此次会议起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大纲列下:
一、临时大总统
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第二条、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
第三条、临时大总统有统率海陆军之权。
第四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任用各部部长及派遣外交专使之权。
第六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
二、参议院
第七条、参议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之。
第八条、参议员每省以三人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
第九条、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
第十条、参议院之职权如左:一、议决第四条及第六条事件。二、承诺第五条事件。三、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四、检查临时政府之出纳。五、议决全国统一之税法币制及发行公债事件。六、议决暂行法律。七、议决临时大总统交议事件。八、答复临时大总统咨询事件。
第十一条、参议院会议时,以到会参议员过半数之所决为准。但关于第四条事件,非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之同意,不得决议。
第十二条、参议院议决事件,由议长具报,经临时大总统盖印,发交行政各部执行之。
第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不以为然,得于具报后十日内,声明理由,交令复议。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仍执前议时,应仍照前条办理。
第十四条、参议院议长由参议员用记名投票法互选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
第十五条、参议院办事规则由参议院议定之。
第十六条、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三、行政各部第十七条行政各部如左:一、外交部。二、内务部。三、财政部。四、军务部。五、交通部。
第十八条、各部设部长一人,总理本部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所属职员之编制及其权限,由部长规定,经临时大总统批准施行。
四、附则
第二十条、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以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议会。其召集方法,由参议院议决之。
第二十一条、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
此次“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为回应清廷发电发报呼吁和议,还有定下和议人员,正是前头黎元洪与武昌议员发电“复公决未举总统以前,仍认鄂都督为中央军政府,并仍推伍、温二君为外交总副长。”
议会公举伍廷芳为南方议和总代表。
伍廷芳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生于新加坡。留学于英国,后回香港担任律师,为香港法官兼立法局议员。1896年被清廷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902年回国,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1907年再赴驻美国、墨西哥、秘鲁和古巴公使。武昌起义后,宣布赞成共和,并与陈其美、张謇等在上海发起组织“共和统一会。”
伍廷芳在国内是享誉大名的外交家,举他为南方议和总代表,也是同盟会的意思。陈其美在伍廷芳公寓外三顾茅庐的请他出山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老官僚看似开化,整日与洋鬼子打交道,其实也是一个坐南朝北,辫子不肯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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