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晨见了又想念叨,这样在风里洗脸,脸上湿的着了风,皮肤不是要起红嘛,而且有嘴歪眼斜的危险吧。不过他自小练武,大概一直就是这样活过来的,身体也早就适应了这样餐风露宿的生活习惯吧。
这一回他梳发时倾晨没有帮忙,她看着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梳头,心里想象了下东方不败梳头时的姿态,看着叶冷风的样子不免笑了。他似乎很不耐烦自己的长发,梳起来也是三下两下的还特别用力。有的地方梳不开,他就干脆用手指捣两下就算了,倾晨看的不禁摇头。回想到现代男人把自己的头发弄的颜色各异、每天恨不得梳上八九十遍,甚至比女人的头发还香,而且多有留长发者……这是男人的进步,还是退步呢?真说不清。
叶冷风梳了头,便坐到倾晨对面,端起粥便大口喝了起来,所有的肢体语言都透露着他的幸福。倾晨低头喝粥,总不免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天亮了,该回去了。他将倾晨送到尼姑庵的高墙下时,脸上虽仍很清冷,但眼底却有了不安。他的手握在倾晨腰上时,突然欺身过来吻了吻倾晨的耳后,随后低问:“什么时候再见面?”
倾晨没说话,他咬唇沉吟,随即又道:“我晚上来接你。”
倾晨这回摇了摇头,“我要见你,就自己跳墙去找你。我不能每天都去你的小木屋住。”她不能夜夜与他同床共枕,他们发展的太快、太深,并不利于倾晨所关心的事情的进展。
叶冷风不语,他抓着倾晨腰侧的手松了松,沉吟许久,才再次抓住她的腰,翻身过墙,将她放在了尼姑庵内小树林间。松开倾的手,他转身就想走。倾晨回头看看他,怎么和他呆了没两天就学了他的忧郁了?她真是不长进,还没怎么近墨呢,就黑了。
嘲笑了自己,她就要离开小树林逃回新尼苦卧院,叶冷风却突然停步对她道:“我已经等了十二年,不要再让我苦等了,那滋味……”
……
倾晨看着他再次转身,跳过高墙消失。靠着一棵树,翻了个白眼,这么深一份感情压在自己身上,能不忧郁嘛,她现在一抬眸,估计都有梁朝伟的味道了。要是真爱的是她,她考虑下,审度下自己的处境,还真愿意就从了叶冷风。可她又不傻,叶冷风的爱再深,和她也没有一分钱关系。她永远记得一点,她不是慧通,她叫冉倾晨,她需要的是属于冉倾晨的人生,和爱冉倾晨的男人!
在树下跳了跳,她要回去和众尼姑们好好热闹下,不然真被叶冷风的痛和悲观影响成了林黛玉,可就惨了。
她回身捶树,然后大喊:“呀——”发泄过了,便大摇大摆的走回了新尼院。
白天给出去采买的小尼姑多塞了些钱,让她辛苦点,多买些东西,随后便晃回新尼院和姐妹们学绣花去了。以前她真不屑于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绣东西,她喜欢动,喜欢出去跳舞和打高尔夫。可是眼下嘛,大家也了解情况,想打雪仗,新尼的院子都没个地方躲雪球儿的,唯一能动的部位也就是手指了。
倾晨这才发现,其实女孩子都有细腻的一面。她这样子的假小子,真的被逼着坐下刺绣,竟也能找到一种‘心灵手巧’的自我陶醉感。也或许,被叶冷风的爱情一挑逗,她作为女子的一部分给激发出来了?
永智一直在观察她,倾晨也不给她解释昨晚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一整天里,她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意态悠闲的刺绣、同众姐妹瞎扯皮、讲笑话。挨到傍晚倒也觉得挺愉快。要做饭的时候,主持师太身边的小尼姑又来了,仍旧是说有人来探望倾晨
她就纳闷儿了,怎么别的尼姑几个月都没人探看,就她三天两头的有人找。
到了会客的禅房,倾晨再次在香案前看见了那个微瘦的背影。还是送银子的男人。倾晨进了禅房,小尼姑在她身后关了门。那男子才回转身,朝着倾晨鞠了一躬后,恭恭敬敬的说了句:“您,好。”
倾晨抿着唇看着他,依旧不说话。
“您的年过的还成吗?主子担心您过年心里不好受,所以打发我再来探望探望您。”他说话间始终习惯性的微倾着腰。
倾晨点了点头,才模糊的说道:“都挺好的,谢主子还操着这份心。”
男子听了倾晨的话,却不知该说些什么了。他只暗道,这女子脾气倒大,被送到了这尼姑庵里,主子三天两头的派他来照应,她竟是一点不作假装苦。他来了几次了,这女子一句思念、半句求情也没。还得他回去禀告主子的时候,添油加醋的说些煽情的话。他若就照着所见的回去告诉主子说她既不哭也不闹,更不提主子一句,也没有什么感情相诉,主子恐怕就要气坏了身子。唉……一个到得如此地步的女子,主子何以还这般惦念呢?
他想着,不忘从怀里抽出一沓叠好的宣纸递给倾晨,“这是主子给您写的,您收着看看罢。过了这个年头,主子会想办法来亲自看您的。,主子说了,叫您别太担心,总有苦尽甘来的日子。”
倾晨木讷的接过宣纸塞进袖口,男子又拿了银两给她。倾晨没有接,男子便自放在了倾晨身边的桌几上。
听叶冷风的意思,她似乎是嫁过人的,而且好像还是个老头儿,就是这男子口中的‘主子’吧。倾晨站在当地,一句多的话没有,男子终于叹了口气,哀求般的道:“您那剃下的长发可还在吗?能否剪下一绺给我带回去以慰主子的相思之情?”
见倾晨一皱眉,那男子忙又弯身道:“您要一丁点儿不领情,我回去可要受责罚的。”
倾晨也无奈,只得转身出了会客禅室,回房去剪自己的发。
送银子的男子看着倾晨离开,不禁摇头叹息,上次回去,他假造了一张血帛,写下了寄情的诗句:“一身即许君,生死誓追随。滴血裂绢帛,望夫价万斤。”哄的主子才笑了,如今却又要来恳求她的发丝。唉……这样一个女人,当初到底是怎样得到主子垂青的呢?
这就是命吧,多少人机关算尽也得不到的宠幸,却被一个不思不念的女人轻易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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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4…7 14:06:05 本章字数: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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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即许君,生死誓追随。’
倾晨不知道那送银的男子曾经假以她的名义给那‘主子’写下过如此寄情诗句。但今日和那男子见了面,她却也感觉到了紧迫。他说,今年中,主子会想办法来看望她。
一个叶冷风她已经要应付不来了,如果再加入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她怎么应对?得想办法让叶冷风尽快带她走。如果这个送银子的真是个财大气粗的老头儿,她可不愿意伺候,傍个年轻有为的她还能忍,傍个牙黄指枯的她可不干。
单说献身这一环节,她也宁可选叶冷风这样身强力壮,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的。万一那送银子的主子是个大肚子秃顶一脸猥亵的主儿,她可如何是好啊,光想都怕。她觉得叶冷风也够好的了,没必要冒险再见第二个可以傍的男人。
吃过晚饭,她和永智在各自的床上做自己的活计。终于还是忍不住对永智道:“我会想办法尽快让他带我们走。”
永智抬起头,笑看着倾晨,十足信任的点头。倾晨也微笑,然后两人才又低下头安静的刺绣。倾晨见永智做的专心,她便偷偷将一直藏在袖筒里的纸条拿了出来。打开后,宣纸上写着两首小诗。倾晨看着上面的字体,她虽然不懂毛笔字,但也能看出每个字上笔锋着墨之处的美感。每个汉字都写的潇洒流畅,力道适中。转锋之处凌厉,落圆之处容润,提笔尾划处则如风。看着这字体,就足够对写字的人产生一种好感了,似是些的崇仰。倾晨暗叹:写的真漂亮。
“绿浅黄深三月花,
袅娜舞风好相思。
金销宝帐待双栖,
漫待春风到高枝。”
这是第一首小诗,倾晨看不太懂,但挑出了‘相思’‘双栖’‘袅娜’,总也知道是情诗。第二张纸上是第二首小诗:
“玫瑰花瓣大黄蜂,
闺中女儿最多情。
竹蝶采得花魄花,
百转柔肠待天明。”
两首小诗都没有落款,也没有盖印。从第二首小诗中,倾晨看到了‘黄蜂’,思前想后,才想出,这主子一定是将爱恋的美人比作是大黄蜂,所以才做了一个纯金的黄蜂送给她吧。‘待天明’,可是等待天亮的意思?在暗示让她等待一切苦难过去,他来接她出去?‘最多情’,诉衷肠吧。
她有些怀疑,一个老头儿真的有这等才情和心思来哄自己的爱人吗?而且看这字迹和词句,总感觉该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少年或者青年人写下的。是这具身体爱的人吗?这具身体就是为了这个写诗的‘主子’,才抛弃的叶冷风?倾晨真不免有些好奇了,那‘主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物?有钱、有势,有才情,看他三天两头派人来送钱送东西的样子,竟也难得的有情有义。
倾晨又开始理想主义的憧憬了,可是没等想象到对方是个风流倜傥、美艳动人、温柔儒雅、才情兼备啥啥啥的绝世男人,她就及时的打住。不能这样,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还是用最保守的办法吧,她不需要备选答案,就是叶冷风了!
想定后,倾晨就要将两张情书撕掉,可是手指捏在纸的边缘又有些不忍,虽然这情书实际上是写给这具身体的主人,但却也毕竟是她收到的第一封汉语情书啊。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