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五通从一根石柱后面慢慢转了出来,边向我们走来边“嘿嘿”笑道:“你那徒弟倒确实是条好汉,一个人单枪匹马竟然拖住了我数十人几十分钟的时间,还杀了我十几个兄弟,可惜啊可惜……”
马四哥一听,更是激动,一步又跨了下来,伸手一指林五通道:“姓林的,豹子到底怎么样了?你要是敢动豹子一根汗毛,我马正刚必定一刀一刀活剐了你!”
林五通依旧不愠不火,面带笑容道:“可惜单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啊!终于杀到筋疲力尽,被兄弟们生擒活捉,如今正被我的几个兄弟吊在米林一处据点中,好生伺候着呢!我那几个兄弟下手可不会轻的,你们这一跑,我可真不知道他还能挺多久。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徒弟拼了命地维护你们,你们却像丧家之犬一样将他丢下不管不理了。”
马四哥怒目圆睁,紧咬钢牙,一双拳头握得“咯咯”直响,眼看就要忍不住冲回去找林五通拼命,说实话,连我都想冲上去咬林五通一块肉下来,但这样一来,就正中了林五通的下怀,我们就再也别想走了。
黄裕文急道:“马兄弟,千万莫中了他的激将之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不走,就再也走不掉了。”
马四哥何等样人,江湖饭吃了这么久,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岂能不明白其中利害,一咬牙,一跺脚,大吼一声:“走!”率先一步跨上了车。
大家虽然个个心中悲愤,但现在确实不走不行,留下来也是送死,对方人多势众不说,还个个都是精英好手,硬累也能将我们累死,就这样还多亏蒙先生米林据点里的枪支都被蒙战带上了雪山,不然我们死得更快。
就在大家一齐向车子旁围去的时候,走在最后面,距离林五通最近的小辣椒却忽然娇喝了一声:“林五通,拿你的命换豹子的命如何?”同时身形一纵,手腕一振,身随鞭走,鞭随声出,一条长鞭已经如同灵蛇一般向林五通的脖子上卷去。
我一见顿时心中一凉,暗叫不好,小辣椒这是为救豹子昏了头脑,如果我们没见过林五通的身手,也就罢了,但明明知道林五通看似奸猾,实际上一身的好本事,又是在如此的环境下,还冒险出手,就只会给我们带来麻烦了。
她也不想一想,以她的身手,也就和豹子半斤八两,但豹子在林五通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有,就被打得退了回来,她这冒失出手,就算占了长鞭的便宜,只怕也落不了好去。
果不出我所料,林五通一见小辣椒对他动了手,不惊反喜,单手一抓,一把就抓住了小辣椒的长鞭,反手一带。小辣椒虽然也一身本事,但毕竟是个女人家,力气如何大得过男人,被林五通这么一带,顿时一个踉跄,身子向前栽去。
林五通趁势前冲两步,一把抓住小辣椒的胳膊,反手一拧,拧到背后,另一只手已经抽出把匕首,架在小辣椒的脖子之上。
这些事儿说起来慢,实际上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小辣椒发动之前,又没有和我们先递个眼色,众人再想去救,已经来不及了。不说林五通手中的匕首已经架到了小辣椒的脖子上,投鼠忌器不说,就是林五通的那些手下,也都逐渐围了上来。
我本来以为自己会很冲动地上去救小辣椒,她是我的老婆,是我最亲近的人,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我亏欠最多的人,如果失去了她,我不知道自己还拥有什么。
但我却并没有冲出去,不但自己没有冲出去救她,甚至还一把拦住了刚上车又要下车的马四哥,一手按住想要冲出去的苍狼,并且大声喊道:“走,全部上车走,全部上车!”
赫连百病也没有冲出去,他第一个响应了我的号召,冲上了汽车,并且坐到了驾驶的位置,发动了汽车。苏色桃想去救,刚走一步就被叶红衣一记手刀打昏了过去,扛到了车里,黄裕文临上车前还冲着剩下的那最后一名盛世门徒喊道:“兄弟,欠你的,下辈子我还你!”
老六却差一点就冲了出去,我从来没有见过老六的胆子这么大过,眼看着几十号人围上来了,他却丝毫不怕,抓着把小匕首就想往上冲,至于是救人还是给对方添加人质,估计他没想过。
幸好我就在他身边,一把拉住他的衣服,甩手一个巴掌,吼道:“滚回车上去!”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我知道现在我的脸色一定难看到了极点,就连从高中就和我腻在一起的老六,估计也从来没有见过我脸色这么难看过。
老六被黄裕文一把拉上车,我也急忙抱起苍狼钻进车内,毫不犹豫地关上了车门。透过玻璃窗,我清楚地看到那最后一名盛世门徒抓着手雷,吼叫着冲向人最多的地方,汽车如同一头怒虎般蹿了出去,前面一连撞飞了好几个人,后面响起了手雷的爆炸声。
闯出包围圈后,我只说了一句话:“走!能有多快就开多快,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尽快离开。”然后就闭上了嘴巴,甚至连眼睛也一齐闭了起来。
片刻后,身后的叫嚣声越来越远,车子以飞一般的速度疾驰,我的心也随着距离的拉远,而越来越疼:“老婆,对不起!我不能因为你,让所有的兄弟们都死在米林!”
苏醒后被叶红衣牢牢按住的苏色桃,还在拼命挣扎嘶喊:“让我下去,让我下去,我要去救小虎子,我要去救小虎子……”
终于,喊累了,只剩下嘤嘤的哭泣声。
车厢里的气氛,几乎凝结成了冰,没有一个人问为什么不救小辣椒,他们都是老江湖,都知道在当时那种情形下,去救人其实就是送死。也没有人问我是小辣椒的老公,为什么不去救自己的老婆,都知道只要我不走,苍狼就不会走,老六就不会走,马四哥就不会走,大家就都不会走,然后就都走不了了。
有时候,为了全局考虑,我们必须硬起心肠来,哪怕面对的是自己最亲最爱的人,哪怕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自己的心在滴血。
但我又怎么能忘了小辣椒,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娇一嗔,全都刻在了我的心上,刻进了我的脑海,永远都会在我的记忆里闪耀、回放。
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一家图书馆里,我留着齐肩的长发,穿着满是铁钉的摇滚外套,满是破洞的牛仔裤,与图书馆清净幽雅的环境半点都不合拍,一个人独霸了整张桌子看武侠小说,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坐一桌。
我装作满不在乎,这样才符合我叛逆的外表,其实我心里很在乎,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还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除了和老六玩游戏,就是醉生梦死,我想融入这个社会,但不知道怎么融入。
轻轻地,她来了,正如一首非常著名的诗,但结局不同,她来了,就再也没有离开我。穿着雪白的连衣裙,还是我最爱的荷叶领,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露出白皙修长的脖子,看的我入了迷。
直到她那双黑葡萄般的眼睛,冲我调皮地眨了眨,还对我露出天使般的笑容,我才回过魂来,必须承认,从她在我对面坐下的那一瞬间起,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公主,哪怕我做不了她的王子,我也会做她一辈子的骑士,守护着她。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当我暗自给自己做了三百六十六次的打气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她的名字,她毫不犹豫地就在我手掌心上写下秦纤纤三个字,还给了我一个微笑,害得我一个星期都没舍得洗手。
从此我一连去了图书馆一个星期,甚至因为没有时间打游戏了,还引起了老六的抱怨,说我等级上不去会拉他的后腿,虽然后面的事实证明了老六的推测,但我不后悔,我只是想再次遇见她,那一个星期,我觉得比十年都长。
终于,又遇见了她,我涨红了脸告诉她,等了一个星期,就是为了请她吃饭,她笑得花枝乱颤,于是,我们就有了美好的爱恋。
我为她剪去了长发,我为她穿起了西装,我为她情愿被老六冷嘲热讽也不再通宵玩游戏,我为她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了一个男人;她为我学会了一手好厨艺,她为我捶腰捏肩解除劳乏,她为我出谋划策指点迷津,甚至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八年里,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超过一个星期,总是形影不离,每天我睁开双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呼喊她的名字,得到她的回应或者一个热吻的时候,我才能安心地闭着眼去洗漱。
我从来没有想到她会是大名鼎鼎的三合会头目秦虎,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相遇其实只是她的刻意安排,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她。我才不管她是谁,我才不管我们是怎么相遇、相爱的,那白衣飘飘、长发飘飘、有着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爱调皮爱撒娇爱耍赖的女子,已经成了我生命的烙迹。
可是,我却不是一个好骑士,甚至连骑士都算不上。
在有危险的时候,我不但守护不了她,反而要靠她来保护,甚至,在她失手被捉的时候,我都不能和她同生共死,反而抛下了她。当然,她肯定知道,我在离开的时候,心是碎的。
她肯定知道,我为了她可以搭上我自己的命,却不能拖累兄弟也搭上他们的命,暂时的离弃,只是为了兄弟们的安全,我一定会回来,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我一定会去救她,一定会去救她!只是,不知道……
想到这里,我心神俱丧,急怒攻心,气血翻腾,难以自制,喉头一甜,“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脑袋一蒙,昏迷了过去。
昏迷中,我见到了所有的人,包括失去的和还在的,还有不知生死的。首先看见了石锤,依旧一脸的憨厚,但穿了一副金色的盔甲,骑了一匹战马,看见我时,只是对我笑了笑,就从我身边跑了过去。
我转身看去,却见到豹子站在远处,也是一身金甲,石锤骑马奔去的方向,正是豹子所在的地方。豹子也看见了我,对我笑着挥了挥手,翻身上了石锤的战马,两人逐渐远去。我已经有了前几次梦境的经验,这次出奇的冷静,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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